DBT29-291-20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T29-291-202 天津市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技术规程.pdf简介:
"DBT29-291-202"这个编号看起来像是一本标准或者规范的编号,但没有具体的中文名称,因此无法直接提供详细的"天津市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技术规程"的简介。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通常指的是在工厂预制的部分或全部结构构件,然后在施工现场进行组装的建筑施工方式。
"DBT29-291-202"可能是天津地方性的一个技术规范,它可能规定了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要求,包括结构的抗震性能、耐久性、施工工艺、安全措施等内容。这类规程对于保障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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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T29-291-202 天津市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技术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构技术规程》JGJ1中的有关规定。
(a)矩形截面预制梁
7.3.2叠合梁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意大利塑料模板的发展与应用技术7.3.1叠合框架梁截面构造
1一后浇混凝土叠合层:2一叠合板底板;3一预制框架梁
置;如被开口箍勾住的梁上部纵向钢筋只在一侧受到楼板的约策, 则箍筋帽的90°弯钩应全部设在有楼板的一侧,弯钩平直段长度不 应小于10d。 3框架梁箍筋加密区长度内的箍筋肢距:一级抗震等级,不 宜大于200mm和20倍箍筋直径的较大值,且不应大于300mm; 三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50mm和20倍箍筋直径的较大值,且不应 大于350mm
7.3.3叠合梁可采用对接连接(图7.3.3),并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整体封闭箍筋的叠合梁
(b)采用组合封闭箍筋的叠合梁 图7.3.2叠合梁钢筋构造示意 1一预制梁;2—预制箍筋;3一上部纵筋;4—箍筋帽
(b)采用组合封闭箍筋的叠合梁 图7.3.2叠合梁钢筋构造示意
1连接处应设置后浇段,后浇段长度应满足梁下部纵向钢筋 连接及作业的空间要求; 2梁下部纵向钢筋在后浇段内宜采用机械连接、套筒灌浆连 接或焊接连接; 3后浇段内的箍筋应加密,箍筋间距不应大于5d(d为纵向钢 筋直径),且不应大于100mm
图7.3.3叠合梁连接节点示意 一预制:2一钢筋连接接头:3一后浇段
图7.3.3鲁合梁连接节点示
1一预制梁:2一钢筋连接接头;3一后浇段
1一栓钉:2一预埋件;3一截面 A;4一截面 B
中间节点次梁端部现浇节点
7.3.6预制框架柱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 范》GB50010的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矩形柱截面边长不宜小于400mm,圆形截面柱直径不宜小 于450mm,且不宜小于同方向梁宽的1.5倍; 2普通框架柱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20mm,柱的纵向受 力钢筋可集中于四角且对称布置:柱中可设置纵向辅助钢筋且直径
一预制框架柱;2一套筒灌浆连接接头:3一箍筋加密区
7.3.7上、下层相邻预制柱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挤压套筒连接时(图 7.3.7),柱底后浇段的箍筋应满足下列要求: 1套筒上端第一道箍筋距离套筒顶部不应大于20mm,柱底 部第一道箍筋距柱底面不应大于50mm,箍筋间距不宜大于 75mm; 2抗震等级为一、二级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抗震 等级为三级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7柱底后浇段箍筋配置示
1一预制柱:2一支腿;3一柱底后浇段;4一挤压套筒:5一箍筋
7.3.8多节柱作为一个预制单元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个多节柱构件高度不宜超过12m或三层,结构高度不超 过三层时,多节柱宜作为一个预制单元; 2矩形柱截面边长或圆形截面柱直径不宜小于450mm; 3多节柱预留未浇筑混凝土部位,如梁柱节点区域、预制柱 下部和顶部等,需采用箍筋加密;宜采用闭合箍筋,箍筋直径不宜 小于8mm;现场施工困难时,可采用U形或L形钢筋焊接形成闭合 箍筋:
4多节柱层间连接节点处应设置交叉钢筋,交叉钢筋应与柱 主筋焊接(图7.3.8),交叉钢筋每侧应至少设置一根,每根交叉钢 筋斜段侧向投影长度可比梁高小40mm,端部直段长度可取为10d (d为交义钢筋直径)。交义钢筋的强度等级不宜小于HRB400,其 直径应按运输、施工阶段的承载能力要求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 12mm; 并设粗糙面
图7.3.8多节柱连接节点示意 焊接;2一楼面板标高;3一交叉钢筋
.3.9采用预制柱及叠合梁的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柱间钢 筋通过钢筋套筒连接或浆锚搭接连接时,柱底接缝设置在楼面标高 处(图7.3.9),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后浇节点区混凝土上表面、预制柱底应设置粗糙面; 2柱纵向受力钢筋应贯穿后浇节点区; 3柱底接缝厚度宜为20mm,并应采用灌浆料填实,
图7.3.9预制柱底接缝构造示意 凝土上表面粗糙面:2一接缝灌浆层;3一后浇区
图7.3.9预制柱底接缝构造示
图/.3.11 一后浇区;2一梁下部纵向受力钢筋连接;3一预制梁; 4一预制柱:5一梁下部纵向受力钢筋锚固
a)梁下部纵向受力钢筋连接(b)梁下部纵向受力钢
一后浇区;2一梁下部纵向受力钢筋连接;3一预制梁;4一梁下部纵向受力 钢筋锚固5一预制柱纵向受力钢筋:6一锚固板;
7.3.13钢梁或预制混合梁端部钢梁与混凝土预制柱的连接可采用 钢梁贯通型节点、端板螺栓连接节点或在柱节点处外包钢套箍的方 式
图7.3.14钢梁与预制柱钢梁贯通型节点示意
P一一高强度螺栓的预拉力; A一高强度螺栓的有效截面面积; fb高强度螺栓极限抗拉强度。 2高强度螺栓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 GB50017中相关规定; 3端板厚度应满足框架刚性节点要求;端板宜通过加设抗剪 键满足抗剪要求; 4端板螺栓连接节点的螺栓在抗震等级为一级时螺栓头应采 用双螺帽。突出的端板及螺栓应采取封闭措施CJJ@T154-2011《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pdf,满足建筑功能、消 防和防腐要求。
8.2.1预制构件制作前,应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标准进行深化设 计,满足预制构件制作、运输和安装的技术、安全要求,并进行预 制构件在脱模、吊装、码放、翻转及运输等阶段的承载力验算。深 化设计图纸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 8.2.2预制构件制作前,制作单位应根据深化设计图纸编制技术方 案,内容包括:生产计划、生产工艺、模具方案、原材料检验、生 产过程质量检验、成品构件检验、技术质量控制措施、成品保护、 维放及运输方案等内容。技术方案应与项目施工安装方案相协调。 8.2.3预制构件的模具设计除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定性要 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预制构件质量、生产工艺和周转次数等要求; 2应满足预制构件预留孔洞、插筋、预埋件的安装定位要求 3宜遵循轻量化、标准化、操作简便化、应用模数化的原则 便于拆装和组合多尺寸的预制构件,
8.3.1采用后浇混凝土或砂浆、灌浆料连接的预制构件结合面,制 作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粗糙面处理。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可采用化 学处理、拉毛或凿毛等方法制作粗糙面。 8.3.2预制构件制作时,模具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模具各部件之间应连接牢固,接缝应紧密,附带埋件和工 艺装置应定位准确,安装牢固; 2用作底模的台座、胎模、地坪及铺设的底板等应平整光洁 不得有下沉、裂缝、起砂和起鼓: 3模具应保持清洁,涂刷脱模剂、表面缓凝剂时应均匀、无 漏刷、无堆积,且不得沾污钢筋,不得影响预制构件外观质量:
8.4.1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缺陷根据其影响结构性能、安装和使用 功能的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缺陷和严重缺陷,预制构件外观质量 不应有严重缺陷,且不宜有一般缺陷。
8.4.2预制构件外形尺寸和构件上的预理件、插筋和预留孔洞的规 格、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的要求,构件外观质量缺陷、外观尺寸 及预留预理件、孔洞定位等充许偏差、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及 天津市规范规程的要求,符合制作单位的产品质量标准。对超过允 尺寸偏差或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按技术处 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8.4.3预制构件的技术资料应与构件制作同步收集和整理,构件交 寸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出合格证、混凝主强度检验报告、 结构性能检测报告、钢筋套筒等其他构件钢筋连接类型的工艺检验 报告和合同要求的其他质量证明文件。 8.4.4专业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进场时,梁板类简支受弯预制构件 进场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检验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对于不可单独使用的叠合板预制底板,可不进行结构性能检验。对 叠合梁构件,是否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的方式应根据 设计要求确定。不做结构性能检验的其他构件,应采取下列措施: 1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代表应驻厂监督生产过程。 2当无驻厂监督时,预制构件进场时应对其主要受力钢筋数 量、规格、间距、保护层厚度及混凝土强度等进行实体检验,
8.5.1应制定预制构件的运输与堆放方案GB 50881-2013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技术规范,内容包括堆放场地、运 输次序、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固定要求、堆放支垫及成品保护措 施等。对于超高、超宽、形状特殊的大型构件的运输和堆放应有专 门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辆宜选用低平板车,并宜采用专用托架; 2运输预制构件时,应采取防止发生构件移动、倾倒和变形 等情况的固定措施,对预制构件边角部或链索接触处的混凝土,宜 设置保护衬垫,防止构件损坏: 3采用叠层平放方式运输构件时,应采取防止构件产生裂缝 的措施。 8.5.3预制构件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地基承载力应满足构件堆放要求 并应有排水措施; 2预制构件堆放要保持平稳,底部放置垫木。叠层堆放构件 时,每层构件间的垫块应上下对齐,堆垛层数应根据构件、垫块的 承载力确定,并应根据需要采取防止堆垛倾覆的措施; 3构件支垫应坚实,垫块在构件下的位置宜与脱模、吊装时 的起吊位置一致; 4预埋吊件应朝上,标识宜朝向垛间的通道; 5堆放预应力构件时,应根据构件起拱值的大小和堆放时间 采取相应措施。 8.5.4预制混凝土构件养护达到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后 方可运输。
5预留管线、线盒等规格、数量、位置及固定措施。 9.1.5预制构件安装用材料及配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 标准的有关规定。 9.1.6吊装用吊具应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验算或 试验检验。吊具应根据预制构件形状、尺寸及重量等参数进行配置 吊索水平夹角不宜小于60°,且不应小于45°;对尺寸较大或形状复 杂的预制构件,宜采用有分配梁或分配桁架等吊具。 9.1.7钢筋套筒灌浆前,应在现场模拟构件连接接头的灌浆方式, 每种规格钢筋应制作不少于3个套筒灌浆连接接头,进行灌注质量 以及接头抗拉强度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灌浆作业。 9.1.8在装配式整体式框架结构的施工全过程中,应采取防止预制 构件及预制构件上的建筑附件、预埋件、预埋吊件等损伤或污染的 保护措施。 00#经设让金许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