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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604-2021 太阳能热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范.pdf简介:
DL/T 5604-2021《太阳能热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范》是中国电力工业技术监督总站发布的一份技术规范,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太阳能热发电厂在总体布局、运输设施设计、物流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这份规范详细规定了太阳能热电站的规划设计、场地选择、厂内道路、桥梁、装卸区、仓储设施、运输线路、交通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等的设计原则和要求。
主要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工厂选址:强调了太阳能热电站应选择在光照充足、地形平坦、交通便利、电力供应充足的区域。
2. 总体布局:规定了工厂的总体布局应合理,有利于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同时也要考虑到环保和消防安全。
3. 运输设计:规定了原料和产品的进出厂路线、运输方式、装卸设备和通道设计,以及必要的物流管理系统。
4. 安全防护:对厂内道路、交通标志、防撞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等提出了详细的安全要求。
5. 环保与节能:强调了设计应考虑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这份规范的发布,对于推动我国太阳能热电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太阳能热电站的建设和运营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DL/T 5604-2021 太阳能热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注:表中净距为自管壁、沟壁或防护设施的外
7.2.10地下管线穿越道路时,管顶至道路路面结构层底的垂直 净距不应小于0.5m;当小于0.5m时,应加防护套管(或管沟),套 管(或管沟)的两端应伸出城市型道路路面、郊区型道路路肩或路 堤坡脚线外不应小于1.0m,当道路的路边有排水沟时,伸出排水 沟沟边以外不应小于1.0m。
GB50025、《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与《盐渍土地区 建筑技术规范》GB/T50942中的有关规定。
7.3.1地上管线敷设方式应根据生产安全、介质性质、检修、交通
1不应影响交通运输、人流通行、消防及检修; 2不应影响建筑物的自然通风、采光以及门窗的使用; 3导热油管、熔融盐管、天然气管不应在与其无生产联系的 建筑物外墙或屋顶敷设;不应从存放易燃、可燃物料的堆场和仓库 区通过; 4沿建(构)筑物外墙架设的管线宜管径较小、不产生推 力,且建(构)筑物的生产与管内介质相互不应引起腐蚀、易燃等 危险; 5多管共架时应安全、便于管道的安装和维修、管架荷载分 布宜合理YD/T 3379-2018 2GH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数字直放站设备网管接口测试方法.pdf,
7.3.3低支架敷设的管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布置在不妨碍交通的地带; 2低支架敷设的管底外壁与地面的净距不宜小于0.50m,困 难情况下导热油管道、熔融盐管道及可燃易燃易爆管道不应小于 0.35m,其他管道不应小于0.30m; 3沿边坡布置时,不应影响边坡的稳定。 7.3.4广区架空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表7.3.4的规 定;厂区架空管线互相交叉时的垂直净距不宜小于0.25m,其中天 然气管线与管径大于300mm的其他管道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 0.30m,电力电缆与热力管、熔融盐管、导热油管、可燃或易燃易爆 管道交叉时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50m,当有隔板防护时可适当 缩小。
表7.3.4厂区架空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注:1表中净距,管线目防护层外缘算起。 2表中所列管道与给水管、排水管、不燃气体管、物料管等其他非可燃或易燃 易爆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0.25m,但当相邻两管道直径均较小, 且满足管道安装维修的操作安全时可适当缩小距离,但不应小于0.1m。 3当热力管道为工艺管道伴热时,净距不限。 4动力电缆与热力管、熔融盐管、导热油管净距不应小于1.00m,控制电缆与 热力管、熔融盐管、导热油管净距不应小于0.50m,当有隔板防护时,可适 当缩小。 3.5架空管架(管线)跨越厂区道路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
当缩小。 7.3.5架空管架(管线)跨越厂区道路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 5.0m,有大件运输要求或在检修期间有大型起吊设施通过的道路 应根据需要确定;在确保安全通行时,困难地段不应小于4.5m;与 人行道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2.5m。 7.3.6架空管架(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宜符 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范》DL/T5032的 规定。
7.3.5架空管架(管线)跨越厂区道路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 5.0m,有大件运输要求或在检修期间有大型起吊设施通过的道路 应根据需要确定;在确保安全通行时,困难地段不应小于4.5m;与 人行道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2.5m。
7.3.6架空管架(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准
8.1.1太阳能热发电厂交通运输设计应根据电厂本期和规划容 量,结合城镇或工业区规划、路网发展、广址自然条件等因素,满足 生产、施工和生活需要,统筹安排,从近期出发兼顾远期,合理组织 人流、物流,使交通运输顺畅、安全、经济、合理。 8.1.2太阳能热发电厂辅助燃料、材料及设备运输应因地制宜地 合理选择运输方式。 8.1.3厂内外道路的平面布置、纵坡及设计标高应协调一致,合 理衔接。
8.1.1太阳能热发电厂交通运输设计应根据电厂本期和规划容 量,结合城镇或工业区规划、路网发展、广址自然条件等因素,满足 生产、施工和生活需要,统筹安排,从近期出发兼顾远期,合理组织 人流、物流,使交通运输顺畅、安全、经济、合理。
8.1.4太阳能热发电厂道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 设计规范》GBJ 22中的相关规定。
8.1.4太阳能热发电厂道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
8.2.1厂外道路设计应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便于农由排 灌,重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充分利用工 业副产品,降低工程造价。
3.2.1厂外道路设计应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便于农田排 灌,重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充分利用工 业副产品,降低工程造价。 8.2.2厂外道路设计宜绕避地质不良地段、地下活动采空区, 不压或少压地下矿藏资源,不宜穿越无安全措施的爆破危险 地段。
8.2.2厂外道路设计宜绕避地质不良地段、地下活动采空区, 不压或少压地下矿藏资源,不宜穿越无安全措施的爆破危险 地段。
8.2.2厂外道路设计宜绕避地质不良地段、地下活动采空区
8.2.3厂外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厂道路应与现有公路相连接,宜短捷且方便行车; 2进厂道路宜按三级厂矿道路标准建设,行车道宽度宜 为6.0m; 3厂外取水设施、水源地之间以及厂外辅助燃料管线的检修
道路宜利用现有道路,需新建时,可按辅助道路标准建设,行车道 宽度宜为3.5m。 8.2.4进厂道路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宜按25年一遇;检修道路路 基设计洪水频率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8.2.5进厂道路宜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或沥青混凝土路面,检修道 路可采用中、低级路面
道路宜利用现有道路,需新建时,可按辅助道路标准建设,行车道
8.2.5进厂道路宜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或沥青混凝土路面,检修道 路可采用中、低级路面。
8.3.1厂内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生产、运输、安装、检修、消防及环境卫生的要求; 2应与竖向设计相协调,有利于场地及道路的雨水排除; 3应与厂外道路连接方便、短捷; 4施工道路宜与永久性道路相结合。 8.3.2厂内道路宜分为行车道路、消防车道、检修道路和人行道 厂区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区主要出入口处主干道行车道宽度宜与相衔接的进厂 道路一致或采用6.0m; 2进出发电区的道路不应少于2条,进出发电区的主干道及 发电区环形道路宽度宜采用6.0m,发电区内次要道路的宽度宜为 4.0m,困难情况下也可采用3.5m; 3集热场周边宜设环形道路,宽度不宜小于4.0m;集热场内 宜进行分区,各分区间道路宽度宜为4.0m,应满足消防及清洗车 辆通行和转弯等要求; 4发电区、导热油罐区及易燃、易爆区周围宜设环形消防车 道;当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长边设置尽端式消防车 道,并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2.0mX 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应小于18.0m×18.0m; 5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0m,其净高不应小于4.0m,道 路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辆通行要求;
6塔式太阳能热发电厂定日镜场内每环路定日镜之间以及 线性聚焦式太阳能热发电厂集热场每个回路之间应设有检修 通道; 7高层建筑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 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的有关规定。 8.3.3广内道路可采用城市型或郊区型,当采用郊区型时,路面 宜高于场地设计标高100mm。
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O和《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
8.3.6厂内道路路拱坡度宜为1.0%~2.0%。 8.3.7广区主要出入口处主干道、发电区环形道路及进出发电区 的主干道路的纵坡不宜大于6.0%,场地困难时,不应大于8.0%, 次干道的最大纵坡不宜大于8.0%;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专用 道路最大纵坡不应大于6.0%。 8.3.8厂内道路纵坡变更处的两相邻坡度的代数差大于 2.0%时,宜设半径不小于100.0m的竖曲线,长度不应小于 15.0m。 8.3.9厂内道路的转弯半径应根据行车要求进行设置,有消防、 检修要求的不宜小于9.0m。 8.3.10进出发电区主干道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宜按25年一遇;集 热场区内的各分区道路、周边环形道路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可根据 具体情况确定。 8.3.11厂内道路路基填料最小强度及压实度可按表8.3.11的 规定采用
表8.3.11厂内道路路基填料最小强度和压实度
注:表中压实度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3430中重型击实试验求 得的最大干密度的压实度,
9.1.1太阳能热发电厂绿化布置应根据生产特点、总平面及管线 布置、环境保护、美化厂容的要求和当地自然条件、绿化状况,因地 制宜地统筹规划及实施。 9.1.2绿化布置的平面规划与空间组织应与发电厂建筑群体和 环境相协调。 9.1.3绿化布置应充分利用厂区场地和进厂道路两侧进行绿化, 不应增加建设用地。
WST 509-2016标准下载.1.4绿化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绿化设计应根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防爆、防噪、环 境卫生等要求,合理确定各类树木的比例与配置方式; 2不应妨碍生产操作、设备检修、交通运输、管线敷设和维 修,不应影响消防作业和建筑物的采光、通风; 3不应对集热场产生阴影遮挡: 4集热场内不宜绿化。
9.2.1发电厂的进厂主干道、主要建筑入口附近、厂前建筑周围 宜进行重点绿化。 9.2.2发电区绿化应结合地下设施进行布置,满足带电安全间距 的要求。
9.2.1发电厂的进厂主干道、主要建筑入口附近、厂前建筑周围 宜进行重点绿化。 9.2.2发电区绿化应结合地下设施进行布置,满足带电安全间距 的要求。
导热油罐区、熔融盐罐区内不应
9.2.5树木与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间距宜按现行行业标准
DB32∕T 4068-2021 城镇道路开挖、回填、恢复快速施工及验收规程9.2.5树木与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间距宜按现行行业标准
9.2.5树木与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间距宜按现行行业标准 《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范》DL/T5032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