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 56-201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T 56-2013 地震科技文献分类标引规则简介:
《DB/T 56-2013地震科技文献分类标引规则》是中国地震局发布的一项关于地震科技文献分类和标引的标准。这项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地震科技文献的分类和标引工作,以便于文献的管理和检索,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分类体系:规定了地震科技文献的分类体系,包括地震的物理特性、地震的观测与预测、地震的分析与研究、地震的防治与救援、地震的科技管理与信息等多个类别,每个类别下还细分为多个子类。
2. 标引规则:规定了文献的标题、作者、关键词等信息的标引规则,包括标引的顺序、标引的深度、标引的规范性等方面,确保了文献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标准化格式:规定了文献信息的记录格式,包括文献的标识符、标题、作者、出版年份、出版地、出版单位、页码等信息的记录方式,便于计算机的处理和检索。
4. 更新与维护:对标准的定期更新与维护做了规定,以适应地震科技文献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需求。
通过这个标准,地震科技文献的分类和标引工作有了明确的依据,能有效提升地震科技信息的管理水平,为地震科学研究和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DB/T 56-2013 地震科技文献分类标引规则部分内容预览:
411 埃及 412 苏丹 413 利比亚 414 突尼斯 415 阿尔及利亚 416 摩洛哥 417 亚速尔群岛 418 马德拉群岛 42 东非 421 埃塞俄比亚 422 索马里 423 吉布提共和国 424 肯尼亚 425 坦桑尼亚 426 乌干达 427 卢旺达 428 布隆迪 429 塞舌耳 43 西非 总论赤道非洲入此。 431 毛里塔尼亚 432 西撒哈拉 433 加那利群岛 434 塞内加尔 435 冈比亚 436 尼日尔 437 尼日利亚 438 喀麦隆 439 赤道几内亚 441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442 布基纳法索 443 贝宁
444 多哥 445 加纳 446 科特迪瓦 447 利比里亚 448 马里 449 塞拉利昂 451 几内亚 452 几内亚比绍 453 佛得角 46 中非 461 乍得 462 中非共和国 463 刚果民主共和国(扎伊尔) 464 刚果 465 加蓬 466 卡奔达 47 南非 471 莫桑比克 472 马拉维 473 赞比亚 474 安哥拉 475 津巴布韦 476 博茨瓦纳 477 纳米比亚(西南非洲) 478 南非(阿扎尼亚) 479 斯威士兰 481 莱索托 482 马达加斯加 483 科摩罗 484 毛里求斯 485 留尼汪岛 486 圣赫勒拿和阿森松岛 5欧洲 51 东欧、中欧 [511.2]]俄罗斯 宜人512。 511. 3 乌克兰 1991年由苏联独立出来的国 511.4 白俄罗斯 1991年由苏联独立出来的国 511.5 摩耳达维亚 1991年由苏联独立出来的国 511. 6 爱沙尼亚
DB/T56—2013 639 汤加 641 库克群岛 642 纽埃岛 643 皮特克恩岛(皮特凯恩岛) 644 法属波利尼西亚 包括社会群岛、土布艾群岛、土阿莫土群岛、马克萨斯群岛、甘比尔群岛。 646 图瓦卢 埃利斯群岛入此。 65 密克罗尼西亚 651 马里亚那群岛联邦 652 贝劳共和国 653 马绍尔群岛共和国 654 关岛 655 瑙鲁 656 基里巴斯共和国 菲尼克斯群岛人此。 657 密克罗尼酉亚联邦 66 美拉尼西王 661 斐济 662 所罗门群岛 663 瓦努阿图共和国 664 新喀里多尼亚岛 美洲 71 北美洲 711 加拿大 712 美国 夏威夷群岛入此。 713 格陵兰 714 百慕大 715 圣皮埃尔岛和密克隆岛 73 拉丁美洲、中美洲 731 墨西哥 741 危地马拉 742 洪都拉斯 743 伯利兹 744 萨尔瓦多 745 尼加拉瓜 746 哥斯达黎加 747 巴拿马 巴拿马运河区人此。 75 西印度群岛 751 古巴 752 海地
DB/T56—2013 639 汤加 641 库克群岛 642 纽埃岛 643 皮特克恩岛(皮特凯恩岛) 644 法属波利尼西亚 包括社会群岛、土布艾群岛、土 646 图瓦卢 埃利斯群岛入此。 65 密克罗尼西亚 651 马里亚那群岛联邦 652 贝劳共和国 653 马绍尔群岛共和国 654 关岛 655 瑙鲁 656 基里巴斯共和国 菲尼克斯群岛人此。 657 密克罗尼酉亚联邦 66 美拉尼西王 661 斐济 662 所罗门群岛 663 瓦努阿图共和国 664 新喀里多尼亚岛 7美洲 71 北美洲 711 加拿大 712 美国 夏威夷群岛入此。 713 格陵兰 714 百慕大 715 圣皮埃尔岛和密克隆岛 73 拉丁美洲、中美洲 731 墨西哥 741 危地马拉 742 洪都拉斯 743 伯利兹 744 萨尔瓦多 745 尼加拉瓜 746 哥斯达黎加 747 巴拿马 巴拿马运河区人此。 75 西印度群岛 751 古巴 752 海地
【洛阳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年)753 多米尼加 754 牙买加 755 波多黎各 757 维尔京群岛(美属) 758 维尔京群岛(英属) 759 瓜德罗普岛 761 马提尼克岛 762 巴巴多斯 763 向风群岛 764 背风群岛 765 安的列斯(荷属) 766 圣卢西亚 767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768 巴哈马 769. 1 格林纳达 769. 2 多米尼加联邦 769. 3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769. 4 安提瓜和巴布达 769. 5 圣克里斯托弗和尼维斯联邦 77 南美洲 771 圭亚那共和国 772 苏里南 774 委内瑞拉 775 哥伦比亚 776 厄瓜多尔 777 巴西 778 秘鲁 779 玻利维亚 781 巴拉圭 782 乌拉圭 783 阿根廷 784 智利 785 马尔维纳斯群岛(福克兰群岛)
DB/T 56 2013
1.凡主表中已注明“依中国地区表分”的,均用本表复分,即将本表的号码加于主表分类号码之 合即可。 2.表内类名带有在」符号的地区,是为处理旧图书资料而编列的。 3.在本表所列的中国各地区如再采用其他标准细分时,则必须在地区号码后加“0”,以便与本地 区所属的省、市、县区别开来。例:东北地区各县史志号码为K293.04。 4.凡主表中未注明以上中央直辖市、省、自治区,均可照下表细分。例:北京市属各区为13,广 东省各乡为655。
1.凡主表中已注明“依中国地区表分”的,均用本表复分,即将本表的号码加于主表分类号码之 后即可。 2.表内类名带有在」符号的地区,是为处理旧图书资料而编列的。 3.在本表所列的中国各地区如再采用其他标准细分时,则必须在地区号码后加“0”,以便与本地 区所属的省、市、县区别开来。例:东北地区各县史志号码为K293.04。 4.凡主表中未注明以上中央直辖市、省、自治区,均可照下表细分。例:北京市属各区为13,广 东省各乡为655
论述黄河流域、华北平原所属地区的著作人此。 21 天津市 22 河北省 23 [热河省】(1928~1955) 24 [察哈尔省](1928~1952) 25 山西省 26 内蒙古自治区 27 [绥远省】(1928~1954) 28 【外蒙古](~1920) 3 东北地区 论述辽河流域、东北平原所属地区的著作人此, 31 辽宁省 32 [辽东省】(1949~1954) 33 [辽西省】(1949~1954 34 吉林省 35 黑龙江省 36 [松江省](1949~1954) 西北地区 论述黄河中、上游,黄土高原所属地区的著作人 41 陕西省 42 甘肃省 43 宁夏回族自治区 44 青海省 4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论述黄河流域、华北平原所属地区的著作人此。 21 天津市 22 河北省 23 【热河省】(1928~1955) 24 [察哈尔省](1928~1952) 25 山西省 26 内蒙古自治区 27 【绥远省】(1928~1954) 28 【外蒙古】(~1920 3 东北地区 论述辽河流域、东北平原所属地区的著作人此。 31 辽宁省 32 [辽东省】(1949~1954) 33 [辽西省】(1949~1954) 34 吉林省 35 黑龙江省 36 【松江省】(1949~1954) 西北地区 论述黄河中、上游,黄土高原所属地区的著作人此 41 陕西省 42 甘肃省 43 宁夏回族自治区 44 青海省 4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华东地区
述长江流域、长江中、下游平原所属地区的著作
DB/T 56 2013
1.本表用于区分中国历史上的时期和朝代。凡主表中已注明“依中国时代表分”的 复分。 2.凡分类表中具有中国属性的类目,未注明依本表复分而又需要复分时,应前置时 “=”。例:20世纪90年代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号码为G649.21=75。 3.分类表中不具有国家区域属性的类自《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规程 GB/T34023-2017》,需用本表复分时,必须先依世界地区表分 分,并相应加国家地区区分标识“()”和时代区分标识“=”。例:中国解放前编的图 码为G254.12(2)=6。 原始社会(约50万年前~4000多年前) 总论上古或太古时期的著作人此。 2奴隶社会(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475年) 2 总论古代或先秦的著作人此。 21 三代(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770年) 22 夏(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16世纪) 23 商(公元前16世纪~公元前11世纪) 24 西周(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770年) 兼论东周的著作人此。 25 春秋(公元前770~公元前475年) 总论东周的著作人此。 3 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31 战国(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 32 秦、汉 33 秦(公元前221~公元前207年) 34 汉(公元前206~公元220年) 341 西汉(前汉)(公元前206~公元24年) 342 东汉(后汉)(25~220年) 35 三国、晋、南北朝 总论魏晋南北朝时期或六朝时期的著作人此。 36 三国(220~280年) 361 魏(220~265年) 362 蜀(221~263年) 363 吴(222~280年) 37 晋(265~420年) 371 西晋(265~316年) 372 东晋(317~420年) 36
1.本表用于区分中国历史上的时期和朝代。凡主表中已注明“依中国时代表分”的,均用本表 复分。 2.凡分类表中具有中国属性的类目,未注明依本表复分而又需要复分时,应前置时代区分标识 “=”。例:20世纪90年代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号码为G649.21=75。 3.分类表中不具有国家区域属性的类目,需用本表复分时,必须先依世界地区表分,再依本表 分,并相应加国家地区区分标识“()”和时代区分标识“=”。例:中国解放前编的图书分类表号 码为 G254.12(2)=6。
DB/T562013 73 20世纪70年代(1970~1979年) 74 20世纪80年代(1980~1989年) 总论改革开放时期入此。 75 20世纪90年代(1990~1999年) 76 21世纪(2000年~)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文献分类标引流程图
《灯具 第2-10部分:特殊要求 儿童用可移式灯具 GB7000.4-2007》F.1文献分类标引流程
DB/T 56 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行业标准 地震科技文献分类标引规则(DB/T56—2013) 中国地震局 责任编辑:王伟 责任校对:孔景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