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5009-2021 城镇综合管廊工程监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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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T 5009-2021 城镇综合管廊工程监测技术规程.pdf简介:

DB61T 5009-2021《城镇综合管廊工程监测技术规程》是一部专门针对城镇综合管廊工程建设过程中监测技术的行业标准。城镇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集中敷设电力、通信、燃气、给水、排水、热力等多种管线的空间结构,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城镇综合管廊在设计、施工、运营期间的监测内容、方法、频率、数据处理和分析,以及监测设备的选择和使用规范等。它旨在保障管廊的结构安全,预防和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管廊的稳定运行,避免因管廊问题引发的公共安全事故。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对管廊的结构稳定性、沉降、位移、裂缝、变形、地震响应等的监测,以及对周边环境影响的监测。它对于提升城镇综合管廊工程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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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7现场巡查可采用人工目测的方法,并辅助以量测、锤、方 大镜、照相机、摄像机等器具。

信息和现象进行记录,可按本规程附录B的要求填写巡查记录 并应及时整理巡查信息

4.4.19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应包括前端采集、数据传输、显示等 三个部分。

象头,摄像头、扩音器等应安装在便于取景和录音的安全部位,并 应采取防撞、防水等保护措施

网络传送到管理部门的监视器中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铁建设(2004)8号,同时应采用硬盘机或其他天容 量的媒介记录图像和声音。

4.5.1监测频率应根据施工方法、施工进度、监测对象、监测项 目、地质条件等情况和特点,并结合当地工程经验进行确定。 4.5.2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巡香查每天不宜少于1次,并应做好巡

4.5.1监测频率应根据施工方法、施工进度、监测对象、监测项

4.5.3当遇到下列情况时,应提高监测频率

1监测数据异常或变化速率较大; 2存在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条件,且影响工程安全; 3地表、建(构)筑物等周边环境发生较大沉降、不均匀沉 降; 4盾构始发、接收以及停机检修或更换刀具期间; 5矿山法隧道断面变化及受力转换部位; 6工程出现异常;

7工程险情或事故后重新组织施工; 8暴雨或长时间连续降雨; 9邻近工程施工、超载、振动等周边环境条件较大改变; 10当出现本规程第4.6.3条规定的警情时。 4.5.4施工阶段监测应贯穿工程施工全过程,满足下列条件时 可结束监测工作: 1基坑回填完成或浅理暗挖法隧道讲行二次衬砌施工后 可结束支护结构的蓝测工作: 2盾构法隧道完成贯通、设备安装施工后,可结束管片结构 的监测工作; 3支护结构监测结束后,且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变形趋 于稳定时,可结束监测工作;

4.5.5建(构)筑物变形稳定标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

形测量规范》JGJ8的有关规定,道路、地下管线等其他周边环境 的变形稳定标准宜根据地方经验或评估结果确定

4.5.6明(盖)挖法基坑监测工作应丛基坑施工前开始至基

填后结束。对有特殊要求的基坑周边环境的监测应根据需要延 续至变形趋于稳定,有降水时,应延长至降水结束:基坑开挖前应 进行首次观测取得初始值,基坑开挖期间每开挖一层观测不应少 于1次,观测间隔不应大于7d;基坑开挖完成后第1个月内每周 观测2次:第2个月至基坑回填完成,观测间隔不宜大于10d:当 基坑出现异常或设计文件有严格要求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观 测次数;当基坑出现险情时应24h不间断监测

率应根据盾构施工情况、监测断面距开挖面的距离和沉降速率买 确定,可按表4.5.7 选取。

表4.5.7盾构法隧道支护结构 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监测频率

注:1.D一隧道开挖直径(m);L一开挖面与监测点(或断面)的水平距离(m):

:1.D一隧道开挖直径(m);L一开挖面与监测点(或断面)的水平距离(m); 2.管片结构位移、净空收敛在管片脱出盾尾后监测; 3.监测数据趋于稳定后,监测频率宜为1次/(15d~30d),稳定3个月后可终止观测。

4.5.8隧道采用浅埋暗挖法施工时,隧道初支结构、周围岩

和周边环境监测频率可按表4.5.8选取。

里暗挖法隧道初支结构、周围岩土体和

:1.B一隧道宽度(m)

2.临时支撑拆除时应增加监测频率; 3.监测数据趋于稳定后,监测频率宜为1次/(15d~30d)稳定3个月后可终止观测。

4.5.9采用顶管(箱涵)法施工

+.?.y 未用顶管(箱涵)法施 ,监测频率为距顶管升挖面小一 50m时1次/d,距顶管开挖面50m~100m时1次/2d,大于100 后1 次/7d,基本稳定后1 次/30d

4.5.10地裂缝设防段监测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裂缝的监测频率应根据监测目的及地裂缝活动程度确定 每年监测不宜少于2次;地裂缝活动活跃时,应增加监测次数: 2跨越地裂缝主体结构的监测频率,施工期间宜30d监测1次, 竣工后可与地裂缝监测同步当变形较大时,应增加监测次数

4.6监测项目控制值和预警

4.6.1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监测应根据工程特点、监测项目控制 值、当地施工经验等制定监测预警值

4.6.2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明确监测项目的控制 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项目控制值应根据不同施工方法特点、周围岩土体 持征、周边环境保护要求并结合当地工程经验进行确定,并应满 足监测对象的安全状态得到合理、有效控制的要求; 2支护结构监测项目控制值应根据工程监测等级、支护结 沟特点及设计计算结果等进行确定; 3周边环境监测项目控制值应根据环境对象的类型与特 点、结构形式、变形特征、已有变形、正常使用条件及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并结合环境对象的重要性、易损性及相关单位的 要求等进行确定; 4对重要的、特殊的或风险等级较高的环境对象的监测项 控制值,应在现状调查与检测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计算或专项

注:1.f一构件承载能力设计值:

空制值取绝对值和相对基坑深度(h)控制值

绝对值和相对基坑深度(h)控制值两者的小

注:L一沿隧道轴向两监测点间距,单位

2盾构法隧道地表沉降监测控制值

4.6.7建(构)筑物监测项目控制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构)筑物监测项自控制值应在调查分析建(构)筑物使 用功能、建筑规模、修建年代、结构形式、基础类型、地质条件等的 基础上,结合其与工程的空间位置关系、已有沉降、差异沉降和倾 科以及当地工程经验进行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 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 2对风险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建(构)筑物,宜通过结构检 则、计算分析和安全性评估等确定建(构)筑物的沉降、差异沉降 和倾斜控制值; 3当无地方工程经验时,对于风险等级较低且无特殊要求 的建(构)筑物,沉降控制值宜为10mm~30mm,变化速率控制值 宜为1mm/d~3mm/d,差异沉降控制值宜为0.0011~0.00211为 相邻基础的中心距离)。

4.6.8桥梁监测项目控制1 确 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4.6.8桥梁监测项目控制

4.6.9地下管线监测项目控制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管线监测项自控制值应在调查分析管线功能、材质、 工作压力、管径、接口形式、理置深度、敷设方法、敷设年代等的基 础上,结合其与工程的空间位置关系和当地工程经验进行确定; 2对风险等级较高的地下管线,宜通过专项调查、计算分析 和安全性评估确定其沉降和差异沉降控制值; 3当无地方工程经验时,对风险等级较低且无特殊要求的 地下管线沉降及差异沉降控制值可按表4.6.9确定。

表4.6.9地下管线沉降及差异沉降控制值

注:1.燃气管道的变形控制值适用于100mm~400mm的管径; 2. Lg一管节长度。

4.6.10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线监测项目控制值的确定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的相关 规定。

4.6.11既有铁路监测项目控制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销

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和国家铁路局《铁路线路 修规则》(铁运【2006】146号)的有关规定,并应满足线路维修的 要求。

5.1.1综合管廊应在施工及运营期间对主体结构及重要附属 构等进行变形监测监测 5.1.2综合管廊本体结构变形监测应根据主体结构形式、地质 与环境条件,结合运营安全管理的要求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 中宜包括施工阶段延续的监测项目

5.1.3当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管廊本体主体结构相关区域 或局部进行特殊监测: 1地质条件复杂,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或不同结构 分界处,结构可能变形; 2水文地质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稳定; 3裂缝、渗漏水等病害情况异常或变化速率较大; 4安全保护范围和安全控制区内存在影响结构安全的因素。 5.1.4管廊本体的特殊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综合管廊地质条件、施工工艺、结构形式、外部作 业影响特征或安全评估成果等因素制定监测方案: 2应以结构变形监测为主,垂直位移监测应反映结构不均 匀沉降; 3结构变形监测精度等级不宜低于三等,干线、支线综合管 郎变形监测精度等级宜采用二等; 4结构变形监测宜采用自动化监测方式。

5.1.6附属结构、设备用房等建(构)筑物的监测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的有关规定。

5.1.6附属结构、设备用房等建(构)筑物的监测应符

GB∕T 35776-2017 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 基本规定5.2.1管廊本体结构变形监测项目及方法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5.2.1管廊本体结构变形监测项目及方法应符合表5.2.

表 5.2. 1 管廊本体结构变形监测项目

5.2.2综合管廊本体结构变形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竖向位移监测应测定主体结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率 并应根据需要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2隧道结构变形缝差异变形监测宜在变形缝两侧理设监测 点,观测两点水平位移差、竖向位移差,推算差异变形,也可理设 裂缝计观测。 市.2.3地裂缝设防段监测内容应包括地裂缝监测及跨地裂缝的 主体结构变形监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裂缝应进行水平位移、竖向位移监测: 2跨地裂缝的主体结构应进行竖向位移监测,并宜对活动 虽烈的地裂缝设防段进行主体结构水平位移和特殊变形缝差异 变形监测。

1竖向位移监测应测定主体结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率 并应根据需要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2隧道结构变形缝差异变形监测宜在变形缝两侧理设监测 点GB∕T 50674-2013 核电厂工程气象技术规范,观测两点水平位移差、竖向位移差,推算差异变形,也可理埋设 裂缝计观测。 23地刻络设险 睦灿刻终的

1地裂缝应进行水平位移、竖向位移监测: 2跨地裂缝的主体结构应进行竖向位移监测,并宜对活云 强烈的地裂缝设防段进行主体结构水平位移和特殊变形缝差异 变形监测。

检的项目和内容应符合附录C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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