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41/T 161-2016 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pdf简介:
DBJ41/T 161-2016《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是一部地方标准,由中国广东省建设厅发布并实施。该规程主要针对高性能混凝土在工程中的设计、生产、施工和应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高性能混凝土是指具有高强度、高耐久性、高工作性、高体积稳定性以及良好的抗裂性、抗渗性、抗侵蚀性等特点的混凝土。
规程中包括的内容可能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高性能混凝土的定义和分类:明确高性能混凝土的性能指标,如极限抗压强度、极限拉伸强度、抗渗性等。
2. 设计要求:规定了高性能混凝土在设计时应考虑的因素,如结构类型、环境条件、耐久性要求等。
3. 生产技术:对高性能混凝土的原材料选择、配合比设计、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4. 施工方法:强调了高性能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如浇筑、振捣、养护等环节的控制方法。
5. 应用范围:明确了高性能混凝土在各类建筑结构,如高层建筑、桥梁、隧道、大体积混凝土工程等中的应用。
6. 质量检测:规定了混凝土性能检测的方法和标准,以确保混凝土的质量。
总的来说,DBJ41/T 161-2016《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为高性能混凝土的合理设计、生产和使用提供了科学的技术指导,对于提升建筑工程的耐久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DBJ41/T 161-2016 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3原材料贮存应符合下列规
水泥应按品种、强度等级和生产厂家分别标识和贮
应防止受潮和污染。 2矿物掺和料应按品种、质量等级和产地分别标识和贮存, 并应防潮和防雨。 3骨料宜采用仓储或带棚堆场贮存,不同品种、规格的骨料 应分别标识和贮存,堆料仓应设有分隔区域,避免混杂或污染, 4外加剂应按品种和生产厂家分别标识和贮存,采用遮阳 防水等措施。粉状外加剂应防止受潮结块:液态外加剂应贮存在 密闭容器内,并应防晒和防冻,使用前应搅拌均匀
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准, 7.3.3原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3的规定,并应每班 检查1次。
7.3.3原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3的规定《加强型旋流器特殊单立管排水系统技术规程 CECS307:2012》,并应每班
各种原材料计量的允许偏差(按质量
注:累计计量允许偏差是指每一运输车中各盘混凝土的每种材料计量和的偏差,
7.4.1高性能混凝土的搅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淡
制标准》GB50164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I
4.2混凝土搅拌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GB 42 的有关规定。
在搅拌机中的搅拌时间应满足设备说明书的要求,且不应少于 30S;搅拌时间应每班检查2次。
4.4搅拌应保证高性能混凝土拌和物质量均匀,同一盘混凝
1混凝土中砂浆密度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天于0.8%: 2混凝土稠度两次测值的差值不大于混凝土拌和物稠度允 许偏差的绝对值
7.5.1运送高性能混凝土的揽拌运输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 凝土搅拌运输车》JG/T5094的规定;对于寒冷或炎热的气候情况 搅拌运输车的搅拌罐应有保温或隔热措施。翻斗车应仅限用于近 距离运送落度小于80mm的混凝士拌和物
搅拌罐内的混凝土加水。在运输高性能混凝土时,应保证混 拌和物均匀,无离析和泌水现象。
7.5.3预拌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入搅拌运输车至卸料时的运输时
不宜大于90min;当采用翻斗车时,运输时间不应大于45mi 输应保证浇筑连续性。
7.5.4高性能混凝土运输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
7.5.5当卸料前需要在混凝土拌和物中掺入外加剂时,应不
掺入后采用快挡旋转搅拌罐进行搅拌:外加剂掺量和搅拌时
式验确定的预案,严禁随意加水
7.6.1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细颗粒物的厂界平均浓度差值 应不大于75μg/m3。 7.6.2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宜采取下列防尘技术措施: 1对产生粉尘排放的设备设施或场所进行封闭处理或安装 除尘装置; 2采用低粉尘排放量的生产、运输和检测设备; 3采用喷淋装置对砂石进行预湿处理。 7.6.3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应配备完善的生产废水处置系统,可 包括排水沟系统、多级沉淀池系统和管道系统。排水沟系统应覆 盖连通搅拌站(楼)装车层、骨料堆场、砂石分离机和车辆清洗场等 区域,并与多级沉淀池连接;管道系统可连通多级沉淀池和搅拌 主机。 7.6.4当采用压滤机对废浆进行处理时,压滤后的废水应通过专 用管道进入生产废水回收利用装置,压滤后的固体应做无害化 处理。 7.6.5经沉淀或压滤处理的生产废水用作混凝土拌和用水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与取代的其他混凝土拌和用水按实际生产用比例混合后, 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63的规定,掺量 立通过混凝士试配确定。 2生产废水应经专用管道和计量装置输人搅拌主机。 7.6.6废浆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取废浆静置沉淀24h后的澄清水与取代的其他混凝土拌 和用水按实际生产用比例混合后,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
7.6.1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细颗粒物的厂界平均浓月 应不大于 75 μg/m
7.6.2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宜采取下列防尘技术措施:
1对产生粉尘排放的设备设施或场所进行封闭处理或安装 除尘装置; 2采用低粉尘排放量的生产、运输和检测设备; 3采用喷淋装置对砂石进行预湿处理。 7.6.3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应配备完善的生产废水处置系统,可 包括排水沟系统、多级沉淀池系统和管道系统。排水沟系统应覆 盖连通搅拌站(楼)装车层、骨料堆场、砂石分离机和车辆清洗场等 区域,并与多级沉淀池连接:管道系统可连通多级沉淀池和搅拌 主机
7.6.4当采用压滤机对废浆进行处理时,压滤后的废水应通过专
用管道进入生产废水回收利用装置,压滤后的固体应做天 处理
1与取代的其他混凝土拌和用水按实际生产用比例混合后, 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掺量 应通过混凝土试配确定。 2生产废水应经专用管道和计量装置输人搅拌主机。 7.6.6废浆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取废浆静置沉淀24h后的澄清水与取代的其他混凝土拌 和用水按实际生产用比例混合后,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 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2在混凝用水中可掺人适当比例的废浆,配合比设计时可 将废浆中的水计人混凝土用水量,固体颗粒量计入胶凝材料用量 发浆用量应通过混凝土试配确定: 3掺用废浆前,应采用均化装置将废浆中固体颗粒分散 均; 4 每生产班检测废浆中固体颗粒含量不应少于1次; 5厂 发浆应经专用管道和计量装置输人搅拌主机。 7.6.7生产废水、废浆不宜用于制备预应力混凝土、装饰混凝土 高强混凝土和暴露于腐蚀环境的混凝土:不得用于制备使用碱活 性或潜在碱活性骨料的混凝士
8.1.1高性能混凝土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
8.1.2高性能混凝土施工前应制定施工方案,并对施工作
施工技术规程》JGJ/T10的规定,混凝土泵送和浇筑过程中严禁向 混凝土中加水。
8.2.1夏李施工时,高性能混凝土拌和物入模温度不应高于 35℃,宜选择温度较低时段浇筑混凝土;当冬期施工时,拌和物人 模温度不应低于5℃,并应有保温措施
8.2.2 振捣应保证混凝土密实、均匀,并应避免欠振、过振和 漏振。
8.2.2振捣应保证混凝土密实、均匀,并应避免欠振、达
8.2.3高性能混凝土浇筑前.应检香查模板支撑的稳定性以
的密合情况,并应保证模板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失稳、不跑模和 不漏浆。
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8.3.1养护方案应综合考虑高性能混凝土性能、现场条件
温度湿度、构件特点、技术要求、施工操作等因素。 8.3.2用于预制制品的高性能混凝土养护应满足该制品生 艺规定养护制度的要求
8.3.5养护用水温度与混凝土表面温度之间的温差不宜大于 20℃。 8.3.6 高性能混凝土采取浇水和潮湿覆盖的养护时间不少于 14d。
构件上面踩踏行走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9.1.1混凝土原材料进场时,供方应按规定批次向需方提供质量 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与合 落证等,外加剂产品还应提供使用说明书。 9.1.2高性能混凝土原材料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相关材料规程 的要求。
9.2混凝土拌和物性能检验
9.2.1在生产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拌和物应进行出厂检验和交货 检验,且检验为抽样检验
9.2.2高性能混凝土拌和物交货检验项目及其频率应符合下列 要求。
9.2.2高性能混凝土拌和物交货检验项目及其频率应符合下列
1珊落度取样检验频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 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规定; 2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采用同一批次水泥和外加剂的混 凝土的凝结时间应至少检验1次; 3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的氯离子含量应至少检验 1次; 4引气混凝土拌和物含气量检测频率与落度检验频率 相同。
9.3混凝土力学性能检验
3.1混凝土力学性能应进行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且检验为 检验。
1混凝土强度检验应符合以下要求:出厂检验时,每100盘 相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1次:每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 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应按100盘计: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2同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应符合以下要求:在拆除底模及 支架、张拉或放张预应力筋、确定受冻临界强度等情况下,应制作 司条件养护试件,并在设计要求的龄期进行试验:同条件养护试件 取样和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对于设计提出要求的高性能混凝土轴压、弹模、抗折、抗 拉、抗剪等其他力学性能应在混凝土出厂前进行验证并满足设计 要求《建筑结构构造资料集(第二版 上册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年2月)》,交货检验应符合工程要求。 9.3.3高性能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 标准》GB/T50107的规定
9.3.3高性能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
9. 4混凝土耐久性能检验
9.4.1应在混凝土配制过程中进行设计要求的混凝土耐久性能 验证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本规程相关章节的要求方可生产。 9.4.2混凝土耐久性能交货检验应在浇筑地点见证取样,送具有 相应检验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交货检验作为验收依据。 9.4.3混凝土耐久性能检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性 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的规定
9.5.1高性能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施工以及高性能混凝土工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 GB50373-2019.pdf9.5.1高性能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施工以及高性能混凝土工 程质量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9.5.2轻骨料高性能混凝土工程质量的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的有关技术规定。 9.5.3自密实高性能混凝土工程质量的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83的有关技术规定。 9.5.4纤维高性能混凝土工程质量的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9.5.4纤维高性能混凝土工程质量的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