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1149-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11*9-2021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质量要求与评定.pdfGB/T *11*9-2021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质量要求与评定.pdf简介:
GB/T *11*9-2021 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质量要求与评定》,它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质量要求和质量评定方法。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是指用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基础数据,包括地形、地物、地理位置、地理要素等,这些数据在城市规划、自然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多个领域都有重要应用。
该标准对地理信息数据的质量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包括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时效性、可访问性、可理解性等方面。它详细规定了如何检查和评估这些方面的质量,以确保数据的可靠性。此外,该标准还为数据的生产和更新过程提供了一套质量控制和管理的框架。
总的来说,GB/T *11*9-2021 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管理水平,促进地理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保障了各个领域使用地理信息数据的决策准确性和有效性。
GB/T *11*9-2021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质量要求与评定.pdf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392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1398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GB/T20257(所有部分)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GB/T20258(所有部分)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GB/T2*35*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 35*50国家基本比例 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fundamentalgeographicinformationdata 作为统一的空间定位框架和空间分析基础的地理信息数据,该数据反映和描述了定位基础、水系 居民地及设施、交通、管线、境界与政区、地貌、植被与土质、地名等有关自然和社会要素的位置、形态和 属性等信息。 [来源:GB21139—2007,3.1,有修改] 3.2 天量数据 vectordata 以坐标或有序坐标串表示的空间点、线、面等图形数据及与其相联系的有关属性数据的总称。 「来源:GB/T1*9112008,2.*3 3.3 栅格数据 rasterdata 将地理空间划分成按行、列规则排列的单元,且各单元带有不同“值”的数据集, 注:主要有两种类型:影像———组成一个图案的在空间上规则排列的元素的二维矩阵;格网一某种面的规则或按 近规则的镶拼。 [来源:GB/T 1*911—2008.2.**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fundamentalgeographicinformationdata 作为统一的空间定位框架和空间分析基础的地理信息数据,该数据反映和描述了定位基础、水系 居民地及设施、交通、管线、境界与政区、地貌、植被与土质、地名等有关自然和社会要素的位置、形态 属性等信息。 [来源:GB21139—2007,3.1,有修改】 3.2 矢量数据vectordata 以坐标或有序坐标串表示的空间点、线、面等图形数据及与其相联系的有关属性数据的总称。 「来源:GB/T1*9112008,2.*3 3.3 栅格数据 rasterdata 将地理空间划分成按行、列规则排列的单元,且各单元带有不同“值”的数据集 注:主要有两种类型:影像——组成一个图案的在空间上规则排列的元素的二维矩阵;格网一—某种面的规则或 近规则的镶拼。 来源:GB/T1*9112008,2.**
SPM_平安金融中心项目_施工管理阶段_主体结构施工方案_105核心筒爬模L1层牛腿处施工方案.pdfGB/T *11*9—2021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大地基准、高程基准、深度基准、地图投影应符合GB35*50的要求,标准分幅 数据的分幅方式和编号应符合GB/T13989的规定,按行政区域、自然区域等范围自由分幅的数据边 界、外扩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逻辑一致性应满足下列要求: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存储组织形式、格式和命名应符合设计要求,数据文件应不为空、无缺少 无多余、无损坏、可读取; b 数据集的定义参照附录A的规定; c)属性项的定义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的时间信息应满足下列要求: a)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时间度量应准确、可靠,符合设计的要求; b)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的时间信息应符合实际情况,数据现势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c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日期和时间属性值的格式应正确,日期应采用公历纪元,时间应采用北京 时间
*.*.1平面和高程精度
的位置应与实地一致,偏移值不应超过设计规定的
息数据的平面和高程精度应符合GB35*50的要习
基本等高距应按GB35*50的要求划分。标准分幅数据的单幅图内宜采用一种等高距,也可以图 内线性地物为界采用两种等高距,但不应多于两种
要素属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a)要素属性值的填写应符合GB/T20258(所有部分)的要求; b)要素的分类代码应符合GB/T13923的要求,不应存在非法分类代码; c)线、面接边要素的属性值应一致; d)属性值采用的数据度量单位应是国际单位制基本单位和导出单位,具体规定见表1。
矢量数据中要素的选取和表达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遗漏或多余;矢量数据层中不应有 要素。
矢量数据的拓扑及表征应符合下列要求: a)要素拓扑关系应正确,无不合理悬挂点、伪节点,不同要素间共点、共线、共面时公共部分应 格重合,相邻面间重叠和裂隙应小于规定容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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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要素点、线、面儿何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存在不合理极小面、折刺、 等儿何图形; 要素取舍、图形概括、要素方向应符合GB/T20257(所有部分)和设计要求,要素间关系应与实 际一致,有向要素的方向应接边; d)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制图表达应符合GB/T20257(所有部分)的要求。
定位基础应满足下列要求: a)内图廊线、坐标网线、经纬线等数学基础线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理论坐标值,不应存在 多余的节点; h)控制点应表示在实地点位标志中心位置,平面及高程位置坐标取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水系要素应满足下列要求: a)水系应按设计要求采集中心线、边线,或以边线范围构面; b)水网应主次分明,应能够正确反映区域水系特征以及附属设施的情况; 河流(沟渠)间、河流(沟渠)与其他要素的关系应协调合理,等高线不应落入湖泊、池塘、水库等 静止水体范围内,河流(沟渠)与堤、堑、等高线等要素间关系应合理; 正确表达水系间相交、相接、重合及连通关系,河流(沟渠)遇道路时应连续表达,河流(沟渠)的 中心线穿越湖泊、水库、池塘等面状水域时应加水系结构线连续表示,海域面轮郭与海岸线应 重合,干出滩轮廓与干出线应相接,岸滩轮廓与高水界应相接,水系交汇处与水系面轮廓应相 接,地下河段出人口应与水系相连接,无滩陡岸、无滩加固岸等水系附属设施应与面状水系要 素边界重合; e)河流(沟渠)应采集流向,流向应与水流方向一致,拦水坝、堤、加固岸等有向要素的方向应 正确。
居民地及设施要素应满足下列要求: a)工矿、农业、公共服务、宗教及设施、名胜古迹、科学观测站等设施的标注点应位于主要建筑 物上; b) 普通房屋(单幢房屋)、单个窑洞应按真实方向定位表达; C) 圈形符号居民地一般应配置在居民地的结构中心,若居民地由多个区域分散组成,则应选择主 要建筑区的结构中心; d) 街区式居民地的轮廓应以房屋的范围来确定,面形态需综合规整,避免出现尖锐转角
e)各级政府仅能表示一个驻地位置GB 510*8-201* 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不能遗漏或多余,如有多个办公区应选择主要的表示; 城镇居民地应能够反映其街道通行状况、疏密对比和网络特征; 农村居民地的街区式、散列式、分散式、窑洞、蒙古包等类型选择应与实地居民地形态相符,应 合理概括居民地的分布特征和疏密对比: 1 圈形符号居民地要正确反映居民地与道路、河流间的相离、相切、相隔的相关关系: 居民地要素间不应存在重叠或相交,如居民地与道路、水系、植被等要素间不应存在不合理相 接、切角或重叠; 居民地附属设施与居民地、地貌、水系、植被、土质等面要素不应存在不合理相交或重叠; k)围墙、城墙等有向线的方向应正确
交通要素应满足下列要求: 铁路、公路应按设计要求采集中心线、边线,或以边线范围构面; b) 同一条铁路、公路的名称、编号等属性值应保持连通; 道路编号与国标分类码应匹配; 道路表示应反映路网的结构特征、通行状况、分布密度和主次关系,保证路网的连通性; 道路间相交和连接关系应按设计要求表达,道路平交处宜打断生成节点,道路通过附属设施立 体相交时宜各自连续表达,铁路与道路平面相交时各自应保持连续,火车渡、汽车渡、徒涉场等 应与道路相接; 道路与其附属设施的关系应合理,位于道路上的桥梁、汽车隧道、汽车明响等附属设施应与道 路重合,位于铁路上的铁路桥、火车隧道、火车明崛等附属设施应与铁路重合; g 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和其他要素关系应正确,桥梁尽头不能落在水域范围内,道路与居民地、水 系、地貌等要素间应合理相交或重叠,火车渡、汽车渡等水运设施应在面状水系要素范围内; h 路堤、路堑、火车站、干船坞等有向要素的方向应正确
管线要素应满足下列要求: a)管线应反映走向特征,准确采集转折点位置; b) 同一条管线的名称应连续; 管线要素的相交和连接关系应合理; d)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关系应合理,如输电线应与变电站相接、管线出人口应与地上管线相接
境界与政区要素应满足下列要求: a)各级行政境界、界桩、界标及其他界线、政区范围线应与设计要求采用的参考资料位置一致 b)沿地物划分的境界线与地物的位置关系应正确; )沿山脊、山谷等划分的境界线应与地貌特征线协调一致; d)境界线与境界面的边界应完全重合
地貌要素应满足下列要求: a)等高线的位置应与外业实测数据或立体模型、数字高程模型等资料一致; b)首、计曲线应连续表示:
地貌要素应满足下列要求: a)等高线的位置应与外业实测数据或立体模型、数字高程模型等资料一致; b)首、计曲线应连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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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微地貌、陡崖(坎)、冲沟、滑坡等自然地貌要素及田坎、路堤、路堑等人工地貌要素应按设计指 标合理取舍; d) 高程注记点的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e) 凹地、图廓处等不易判读地貌区域的示坡线应表示完整、方向正确; f 等高线应能够反映不同类型地貌的特征,正确表示山脊、谷地、山头、注地及鞍部的形态特征和 分布规律; 等高线间不应存在相交和自相交,等高线与水系、道路、居民地等要素的关系应合理; h) 高程(水下)注记点与等高线(等深线)的高程值不应矛盾; i 陡崖(坎)、冲沟、田坎等有向要素的方向应正确
植被和土质要素应满足下列要求: a)在地物稀少区域,应尽量表示具有方位作用的独立树等植被; 植被表示应反映出地面植被覆盖的类别、主次和分布特征,有多种类型植被混杂时《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 德宏傣文32点阵字型 第1部分:伊香白体 GB 25901.1-2010》,可按照主 要植被类型表示,并搭配表示次要类型; 成林、竹林、灌木林应按设计指标正确表示点、线、面类型; d)土质的表示应反映出土质的类别、形态和分布特征; )以线状地物为边界的植被、土质面.其轮廓线应与线状地物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