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224-2021 公共饮用水管网运行管理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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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3T 224-2021 公共饮用水管网运行管理规程.pdf简介:

"DB4403T 224-2021 公共饮用水管网运行管理规程" 是广东省的一项地方标准,它具体规定了公共饮用水(通常指城市供水系统)的管网运行管理和维护的操作规范。这个规程可能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内容:

1. 管网设计与建设:对供水管道的材质、规格、安装等有明确要求,确保供水管道的安全和高效。

2. 运行管理:规定了对供水管道的日常监控、维护、检测频率和方法,包括水质检测、压力控制、流量管理等。

3. 安全保障:强调了对供水管网的定期检查、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理措施,保证公共饮水安全。

4. 环境保护:针对供水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等环境影响,制定了相应的控制标准和管理措施。

5. 人员培训:规定了操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技能要求,确保管网运行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6. 法规遵从: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供水管网运营的合法性。

这个规程的实施,对于保障公共供水质量、维护供水系统的稳定运行、保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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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饮用水管网运行管理规程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饮用水管网运行一般规定、运行管理、智慧化管理、安全与应急处置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所辖范围内(含深汕合作区)市政饮用水管网、用户表前小区饮用水管网及其 附属设施的运行管理,不包括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管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T19538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指南 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GB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92 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CJJ159 城镇供水管网漏水探测技术规程 CJJ207 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T226城镇供水管网抢修技术规程 JB/T9248 电磁流量计 JJG1033电磁流量计检定规程 DB4403/T60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SZDB/Z64城市供水服务水压技术规范 SJG16优质饮用水工程技术规程

DB52/T 1558-2021标准下载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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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整个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划分成若干个供水区域,进行流量、压力、水质和漏点监测,实 网漏损分区量化及有效控制的精细化管理模式。

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zardanalysisandcriticalcontrolpoint 一种经过危害分析找出关键控制点,制定科学合理的监控措施、纠偏措施、验证程序和记录体系, 从而达到风险控制目标的管理工具

4.1公共饮用水管网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GB50013、GB50015、GB50268、SJG16、DB4403/T60 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4.2公共饮用水管网宜结合道路的新建或改造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4.3管道、阀门、消火栓等在采购时应配备临时封堵等附件设施,在运输、堆放、搬移过程中应做好 保护,防止封堵脱落或损坏,施工使用前不应拆除,防止污染物进入管路系统造成水质污染。 4.4公共饮用水管网的建设应在设计阶段征求供水企业意见。供水企业应根据管网运行实际和问题, 结合有关规划及供水发展需要对项目设计内容进行复核;小区饮用水管网项目还应对其采用的管材、二 次供水方式、市政接驳位置、用水户情况等设计要点进行复核。废除的管道原则上应彻底挖除,不能挖 除的,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在设计文件中予以说明,并征求供水企业的意见。 4.5不应在公共供水管网上直接安装管道泵抽水。使用叠压供水系统时,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并征得 供水企业的同意。 4.6公共饮用水管道不宜敷设于主行车道上。

4.7公共饮用水管道配套阀门并及并盖应充分考虑防地陷、防坠落、防噪音、防盗、防滑等功能,口 结合城市文化景观效果的需要,设置景观井盖,不应设置“盖中盖”井盖。 4.8公共饮用水管网的运行管理,应符合CJJ207、CJJ/T226、DB4403/T60的有关规定, 4.9供水企业应建立公共饮用水管网运行管理制度,包括管网并网、运行调度、计划停水、管网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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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巡检、维抢修、漏损控制、管网信息化、安全预警及处置等内容。 4.10管网运行维护作业应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由现场作业负责人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填 报安全作业交底单。 4.11供水企业宜建立供水系统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质量管理体系,按照HACCP的原理和 GB/T19538的要求,对饮用水管网危害进行系统梳理与分析,确定关键控制点,制订科学合理的监控 借施、纠偏措施、验证程序和记录体系,确保饮用水管网安全稳定运行。

,5饮用水管道水压试验合格后,并网前冲洗消

a)消毒剂宜选用次氯酸钠等安全的液态消毒剂; b)管道第一次冲洗应使用饮用水冲洗至出水口取样浊度小于3NTU,冲洗流速应大于1.0m/s; 第一次冲洗后,应使用有效氯离子含量不低于20mg/L的清洁水浸泡24小时后,再用饮用水 进行第二次冲洗,直至水质取样检测合格。 5.1.6管径大于等于600mm输配水干管并网前,宜采用管网数学模型对水压、流向、水质的变化以及 影响范围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5.1.7管网并网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及施工技术要求,对可能影响管网水质的,应优化阀门 启闭方案并降低阀门启闭速度,并加强原有管道的水质检测和冲洗。 5.1.8管网并网后,应于并网通水后15日内对新建管网进行运行安全稳定测试,管网运行安全稳定后, 被更新的管道应于15日内拆除,不应留存滞水管段。 5.1.9新建、改扩建、废除、临时停用及无法废除的管道,应在竣工图上标注其位置、起止端和属性, 并在GIS地理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5.1.10公共饮用水管网建设单位应在管网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 内办理移交手续;供水企业在收到移交申请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意见,若项目符 合移交条件,应在1个月内完成接收,纳入日常维护管理

)建立水量预测系统,采用多种算法,综合气象、社会等诸多外部因素影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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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供水企业在运行调度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a)配备与供水规模相适应的管网运行调度队伍、相关监控设备和计算机辅助调度系统; b)建立公共饮用水管网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对输配水系统的下列关键参数进行实时监控: 1)管网水质、水压、流量、关键控制阀门的开度等; 2)水厂二泵房、管网增压泵站等设施运行的压力、水质、流量、电量、水池液位和水泵开停 状态、转速等; 3)典型用户的水量、水质、压力等。 C 根据用水量的空间时间分布、用水性质和管网压力的分布情况,建立水量和管网压力分析系统; d)充分收集应用在线数据,不断优化调度,合理控制分配管网水压,实现智慧化调度。在保证用 户供水服务水压、水量等基础上,通过优化分配水厂及泵站间的供水区域、流量及压力,进

5.2.5实施区域调水时,符合下列规定

5.3.1计划停水原则上应“少停和短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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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管网水流方向的改变、水压水质变化等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估DB33/T 1433-2015标准下载,根据评估结果制订应对措施。

5.3.8停水施工时,管网水水质保护相关要求如下: a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管外水、泥沙等污染物进入现有管网中: b 阀门止水效果差的,不应采用粘土封堵等污染管网水质的止水方式。关阀后过水量较大的,应 取消停水作业;过水量较小的,可选用导流法引水或采用焊接钢制短管等排水方式: c)采用焊接钢制短管等措施进行临时排水的,停水作业完成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其改造成正式 排(泄)水设施或从管道根部进行封堵;改造成正式排(泄)水设施的,钢制短管材质及其内 外防腐应符合SJG16的有关要求; d)新旧管接驳中选用钢制材料的,应严格控制其内外防腐质量及焊接质量。对原有管道内外防腐 有损伤的,应及时修复。 5.3.9停水作业完成后,恢复供水阶段应加强管网水排放工作,管网水中余氯、浊度达标后方可开启 用户接驳管阀门,并符合下列规定: a)恢复供水应合理控制阀门的开启度,减少水流对原有供水系统内环境的影响; b)应合理利用排(泄)水设施进行管网水的排放;无排(泄)水设施的,合理选用消火栓进行排 放,并将排放区域适当延至停水范围外; 当距离最先开启阀门最远端的消火栓排放的水变清澈,现场进行水质检测,当管网水申的余氯, 浊度连续两次以上达标后,方可向用户通水

5.4.1供水企业应遵循“网格划片、分级管理、责任明晰”的原则,采用周期性分区巡检方式,组建 专业队伍对公共饮用水管网进行巡检。 5.4.2供水企业应建立和完善管网感知、信息上报、事故预警信息系统,实现公共饮用水管网的智能 化巡检。 5.4.3供水企业应及时发现、处理管网运行中“圈压占埋”等一切危害公共饮用水管网运行安全和污 染管网水质的违章行为。对距离饮用水管网设施较近可能造成管网水质污染的区域,应加强巡检与登记

染管网水质的违章行为。对距离饮用水管网设施较近可能造成管网水质污染的区域,应加强巡检与登记, 必要时列入管网迁改计划。 .4.4供水企业应全面掌握综合管廊内饮用水管道、附属设备、在线监测设备的准确位置,按计划定 期进行巡检。巡检内容包括管道及附属设备、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管道是否存在漏水,管道及 付属设备是否发生锈蚀等。 .4.5供水企业应根据管网现状、重要程度、供水对象及周边环境等因素,对公共饮用水管网覆盖区 成内的路段按照下列规则进行分级巡检: a)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级路段: 1)市政主干道; 2) 原水管道所在路段; 3) 厂、站进出水管所在路段; 4) 管径大于1000mm的饮用水管道所在路段; 5) 承担区域互联互通功能的饮用水管道所在路段。 b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二级路段: 1)市政次干道; 2)管径大于500mm且小于等于1000mm的供水管道所在路段。 c)其他路段为三级路段。 .4.6路段分级巡检应实行动态分级管理,并符合下列规定:

.4.5供水企业应根据

的路段按照下 列规则进行分级检: a)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级路段: 1) 市政主干道; 2) 原水管道所在路段; 3) 厂、站进出水管所在路段; 4) 管径大于1000mm的饮用水管道所在路段; 5) 承担区域互联互通功能的饮用水管道所在路段。 b)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二级路段: 1)市政次干道; 2)管径大于500mm且小于等于1000mm的供水管道所在路段。 c)其他路段为三级路段。 .6路段分级巡检应实行动态分级管理,并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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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路段巡检分级宜根据管网的更新完善情况以及区域发展的需要每年度调整一次; c)一级路段每周检不应少于三次,二级路段每周检不应少于二次,三级路段每周巡检不应少 于一次; d 当出现爆管频率高或影响管道安全运行等情况时,应提高巡检频率或实施24小时监测; e 重要、大型活动等特殊时期通信工程概预算培训讲义,应提高巡检频次。

5.4.7管网巡检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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