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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810.2-2021 起重机 限制器和指示器 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pdf简介:
GB/T 24810.2-202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称是《起重机 限制器和指示器 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这个标准规定了流动式起重机上使用的限制器和指示器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旨在确保流动式起重机在操作过程中能够安全、有效地进行负载控制,防止超载和过度工作,从而提高起重机的工作效率和保障人员安全。
流动式起重机,如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等,由于其移动性和灵活性,广泛应用于建筑、桥梁、能源、物流等多个领域。该标准详细规定了限制器(如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等)和指示器(如工作幅度指示器、起重量指示器等)的安装、功能、精度要求、测试方法以及使用和维护等。
遵循GB/T 24810.2-2021,制造商、安装者和使用者需要确保这些限制器和指示器的正确安装和运行,以防止起重机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危险,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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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
下承载滑轮或吊钩组件与上承载滑轮或主臂、副臂臂端滑轮组件接触时,使钢丝绳拉力减小的
4.1本文件适用于其发布1年后所有新制造的起重机,现有设备不需要改型。但是当打算变更某部件 时,应按本文件要求检查其性能。如果性能有本质上的不同,则应由所有者(用户)选定有资格的人员对 是否满足当前需要进行评价DB50/T 1014.3-2020 科技信息资源数据采集与处理规范 第3部分:科技资源信息,并由所有者(用户)在1年内,按评价结果改进。 4.2起重机的限制器和指示器的配置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中规定的吨位限制与起重机的最大起 重量(见ISO2374)有关。表1不适用于所有可能遇到的情况,例如大风。各种装置的使用应按照起重 机安全操作所规定的方式,并考患起重机的类型及其预定用途来实现。 4.3操作人员在操纵位置应清 制器和指示器的示值
注4:在负载接触地面时不可以变幅起,应在说明书中给出充分说明
额定起重量限制器的设定值应在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100%~110%。当确定系统精度的时候,必 领充分考虑系统内所有传感器的公差。 在校准和测试期间,额定起重量限制器应在尽可能低的工作速度下,在额定起重量的100%~ 110%运行。
额定起重量限制器的设定值应在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100%110%。当确定系统精度的时候,必 领充分考虑系统内所有传感器的公差。 在校准和测试期间,额定起重量限制器应在尽可能低的工作速度下,在额定起重量的100%~ 110%运行。
6.1当起重机上的载荷接近额定起重量的90%~ 听见报音 信号。 6.2在起重机的载荷超过设定值时,无论额定起重量限制器是否已限制作业工况(见5.2),额定起重量 指示器应向起重机附近人员传送视觉报警信号。 6.3起重机在试验、装配或拆卸锁具过程中,超过额定起重量限制器限制时,额定起重量指示器应持续 起作用。在起重机标定和测试期间,可以取消声音警报。在起重机索具装配过程中,也可以采取措施阻 止声音警报。 6.4额定起重量指示器应能够在空载情况下检查其操作,此时不必要检查其精度。
载荷指示器应测量和显示起升的净载荷或卷扬吊起的载荷。 载荷指示系统所显示的载荷应与起重机制造商规定的起重机最大起重量相匹配。 当载荷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5%时,载荷指示系统的精度应为所显示的载荷在实际载 0%~110%
重机控制系统,以防止起重机继续运行, 注:在液压系统中,工作油缸的行程和机械限位也 安装减压阀防止起重机部件耀!
起升限位器应包括一个防互撞装置或一个防互撞缓冲装置(见3.2和3.3)。 如果需要停止所有可能导致吊钩与臂架/臂头接触并造成损坏的运动,起重机应装有起升高度 用于起升高度限位器的桥接装置应保持在高优先级位置。
该装置应有合适的调 允许短暂重新接通动力源,让换 仰角度
或索具故障突然释放时,能吸收由 变幅主臂或副臂传递的所有能量。该装置应提供吸收主臂或副臂相对于其连接轴最后5°的转角能量 防止主臂或副臂向上和向后运动
10.1起升高度限位指示器
10. 1.1工作要求
自下承载请轮组或! 滑轮组件的时,起升高度限位指示名 动,操作人员在操纵位
起升高度限位指示器的设定应考虑运动所需的停止距离,这对起重机操作是必要的,例如吊钩和 构的运动。
角度指示器的示值精度应达到如下要求: a)对于主臂或副臂倾角相对于水平面不小于65°时,与实际倾角的偏差为一2°~0° b)对于主臂或副臂角度小于65时,与实际倾角的偏差为一3~0°
角度指示器的示值精度应达到如下要求: a)对于主臂或副臂倾角相对于水平面不小于65°时,与实际倾角的偏差为一2°~0; b)对于主臂或副臂角度小于65°时,与实际倾角的偏差为一3°~0°
长度指示器显示偏差应在伸缩式起重机实际臂架长度的士2%范围内
10.5卷筒旋转指示器
10.5.2指示器的灵敏度
应能检测出钢丝绳位移50mm时卷筒的初始放
应在起重机操作员视线内的起重机操作台或附近,显示起重机的水平度。另外,由支腿支撑的 起重机在每个可以控制调平运动的支腿控制点处应装有水平仪。起重机水平仪的精度应不 0.1。
当起重能力在不同的工作区域变化时,该指示器应具有下列一种或全部功能: 显示回转过程; 显示上车与底盘之间的角度,误差不大于1.5°
10.8其他强制性指示器
所有额定起重量不低于1000kg的流动式起重机,应接照以下要求尚操作员提供有关起重机 置和位置的指示器。
10.8.1起重机操作期间持续显示
a 额定起重量负荷率:对于所有配置,给出起重机负载状态的模拟显示(如正常工作为绿色,接近 额定起重量时为黄色,过载情况为红色); b 额定起重量:对于额定起重量超过5t的起重机,根据实际幅度/伸距或副臂角度下的额定起 重量显示允许的载荷; 工作载荷:额定起重量超过5t的起重机[显示吊钩上的负荷加上吊钩和滑轮组的质量(重 量; 幅度/伸距:当起重机处于工作幅度/伸距相关的起重量时,对于非回转起重机,应显示到倾翻 轴的伸距。
10.8.2选择显示(由起重机操作员手动选择)
a)与起重量相关的如下显示: 1)主臂角度:当起重机额定起重量与角度相关时; 2)副臂角度:用于变幅副臂的配置,当起重机额定起重量与角度相关时; b) 风速显示:当起重机的主臂/副臂组合长度超过65m时,测量装置应安装在暴露于风中的起 重机上的适当高位;读数器应安装在操作员从操作位置清楚可见的位置,并应清晰可读; c)回转范围和位置显示:当起重机额定起重量与回转角度相关时; d)臂架长度显示:用于伸缩式起重机; e)臂锁的显示:用于具有锁定机构的伸缩臂:
轴锁显示:用于具有轴锁定机构的起重机;
DBJ∕T 15-139-2018 地铁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倍率显示:适用于所有配置。 10.8.3声音指示器 应装有声音警报装置: a)出于操作员使用的目的;且 加用电重加报作目的现服在技
10.8.3声音指示器
应装有声音管报装置: a)出于操作员使用的目的;且 b)如果起重机操作员的视野在某些区域受阻或出于其他警告目的,声音指示器自动工作以绘 流动式起重机的回转或运行的警报。
本文件所列装置的任何部件用于承载且其失效将导致载荷坠落时,其设计系数应 支撑件的最小设计系数,
所列装置的任何部件用于承载且其失效将导致载荷坠落时,其设计系数应不小于其他载荷 小设计系数。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本文件所叙述的限制器和指示器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编写的维护说明书进行
本文件所叙述的限制器和指示器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编写的维护说明书进行维护。
14操作说明书和操作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