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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20471-2017 非能动压水堆核电厂厂用水系统设计准则.pdf简介:
NB/T 20471-2017《非能动压水堆核电厂厂用水系统设计准则》是由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的一份技术标准,主要用于指导非能动压水堆核电厂(一种核电站类型)的厂用水系统设计。厂用水系统是核电站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冷却剂系统、蒸汽发生系统、反应堆冷却剂泵系统等,用于冷却反应堆、提供蒸汽以及支持其他核设施的正常运行。
该准则的主要内容涵盖了以下方面:
1. 设计原则:强调了安全、可靠、经济和环保的设计原则,要求厂用水系统设计必须满足核安全法规的要求。
2. 系统设计:规定了厂用水系统的总体布局、各子系统的功能、管道和设备的选择,以及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协调。
3. 安全设计:规定了在各种工况下的安全保护措施,如正常运行、异常运行和事故情况下的厂用水系统保护措施。
4. 运行与维护:提出了厂用水系统的运行管理要求,包括定期检查、维护和故障处理的程序。
5. 环境影响:要求在设计中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包括放射性污染、非放射性污染和噪声等。
总的来说,NB/T 20471-2017旨在确保非能动压水堆核电厂的厂用水系统设计能够保障核安全,提高运行效率,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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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压水堆核电厂厂用水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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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浅谈装饰装修工程造价0%超越概率环境温度0%exceedanceambienttemperature
基于最能代表厂址条件的长期水文或气象数据(一般不少于30年的数据),推算出的超越该温度的 概率为0%的数据(不包括连续时间短于2h的峰值数据)。水文气象资料采用小时数据。在厂用水系统 设计中,该数据主要用于确定厂用水系统最高安全供水温度。
对每年夏季最热4个月的水文或气象数据进行统计,推算出的超过该温度的概率为1%的数 用的水文气象资料同样是最能代表厂址条件的一般不少于30年的长期数据。水文气象资料采 据。在厂用水系统设计中,该数据主要用于确定厂用水系统最高正常供水温度,
设计可靠性保证大纲 为了确保电站设计中在概率安全评价(PSA)中所做的重要可靠性假设在整个电站运行寿 效,在非能动压水堆核电厂设计流程中所采用的可靠性保证大纲。即通过确定论、概率论或其 别出对风险有重要贡献的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然后将它们在PSA分析中的可靠性假设要求贯 的设计、采购、制造和运行维护中,确保这些假设在电站整个运行寿期内都有效。
4.2非安全有关纵深防御功能
4.3其他非安全有关功
5.1根据具体厂址条件,厂用水系统可采用直流冷却方式或循环冷却方式。 5.2当采用直流冷却方式时,厂用水系统包括从取水口至冷却水排放点的范围内的整个系统。主要包 括如下设备和部件:取水过滤系统、厂用水泵、管道、阀门、过滤器、排水渠道、化学药剂投加系统及 相关的控制和仪表。取水过滤系统、化学药剂投加系统和排水渠道部分可与循环水系统合用,如果合用, 该部分属于循环水系统设施,
5.3当采用循环冷却方式时,厂用水系统主要包括厂用水泵、管道、阀门、过滤器、冷却塔、水池、 补水系统、排污系统、化学药剂投加系统及相关的控制和仪表。 5.4厂用水系统与设备冷却水系统之间的热交换器归属于设备冷却水系统。
7.1厂用水系统在电厂正常运行模式下运行,包括功率运行、启动、热备用、停堆及换料。在上述工 况下厂用水系统应具有足够的能力排出设备冷却水热交换器带出的热量。 7.2在丧失正常交流电源时,厂用水系统也应可用。 7.3在电厂功率运行工况下,厂用水系统一般一个系列运行、一个系列备用;在电厂其它运行工况下, 厂用水系统一般两个系列投入运行。 7.4厂用水系统应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在电厂发生部分预期瞬态之后,具有足够的能力避免非能动安 全系统不必要的启动。 7.5厂用水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可用性,以支持电站的总体可用性目标。 7.6在电厂冷停堆和换料工况下,应保证厂用水系统两个系列均可用。 7.7应为厂用水系统的关键部件提供亢余。厂用水系统中能动部件(如水泵、冷却塔风机、电动阀等) 的单一故障不会导致4.2所述的非安全有关纵深防护功能的丧失,同时也不会在发电过程中引起汽轮发 电机或反应堆停运。 7.8厂用水系统应具备支持以下性能的能力: a)在0%和1%超越概率环境温度下,满足反应堆功率运行要求; b)在1%超越概率环境温度下,满足反应堆正常停堆冷却要求。 7.9在厂址极端最低温度环境条件下厂用水系统与设备冷却水系统的运行应保证设备冷却水系统的最 低供水温度满足要求。 7.10厂用水系统的建、构筑物、设备、管道应满足电站预期运行寿命要求。
8.1安全有关设计准则
厂用水系统是非安全有关系统,没有适用的安全有关设计准则。 8.2其他执照申请相关的准则
厂用水系统是非安全有关系统,没有适用的安全有关设计准则。 8.2其他执照申请相关的准则
8.2其他执照申请相关的准则
NB/T 204712017
统提供探测和控制放射性泄漏进入和排出系统的
8.3非安全有关纵深防御准则
3.3.1停堆冷却(开始冷却)工况下,厂用水系统应至少满足向一列设备冷却水热交换器提供足够的 冷却水量以带走设备冷却水的热量,最高供水温度为基于1%超越概率环境温度确定的最高正常供水温 度。 8.3.2整个堆芯全部卸出的换料期间(考虑乏燃料池最大贮存容量),厂用水系统应至少满足向一列 设备冷却水热交换器提供足够的冷却水量以带走设备冷却水的热量占地面积218.79平米二层独栋别墅,最高供水温度为基于1%超越概率 环境温度确定的最高正常供水温度。 3.3.3失去正常的交流电源时,厂用水系统每系列的用电设备应由各自对应的厂内备用交流电源(柴 油发电机)提供动力。 3.3.4循环冷却方式厂用水系统的储水量要求: 在冷却塔储水池失去补水并关闭排污阀的情况下,冷却塔储水池在最低储水位警戒线时的储水 量应保证厂用水系统可运行至少12h; 6 除正常补水源外,应为厂用水系统提供一个备用补水源,该备用补水源可通过重力向厂用水系 统中补水。在关闭排污阀的情况下,该备用补水水量与厂用水系统冷却塔储水池在最低储水位
循环冷却方式厂用水系统的储水 a) 在冷却塔储水池失去补水并关闭排污阀的情况下,冷却塔储水池在最低储水位警戒线时的储水 量应保证厂用水系统可运行至少12h: 6 除正常补水源外,应为厂用水系统提供一个备用补水源,该备用补水源可通过重力向厂用水系 统中补水。在关闭排污阀的情况下,该备用补水水量与厂用水系统冷却塔储水池在最低储水位 警戒线时的容积的总和应能保证厂用水系统在失去正常的交流电源情况下至少运行24h。
B.4.1厂用水系统供水方式的选择应根据水源条件和规划容量,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在水源条件 允许时,宜采用直流冷却供水方式;当水源条件受限制时,宜采用循环冷却供水方式;在特殊的情况下, 还可以采用混合供水方式。 8.4.2厂用水系统应单机组独立设置。若多机组共用取排水构筑物及设施,应确保共用设施能够满足 全部机组用水系统的所有要求,并且不会产生相互影响。设计上应避免可能造成多机组共因失效的因 素。 8.4.3厂用水系统应提供足够的冷却水量以满足第4章中厂用水系统各项功能要求。 8.4.4在电厂功率运行工况下,厂用水系统的设计最高供水温度应按0%超越概率取水温度或气象条 件计算确定(最高安全供水温度)。在电厂其它运行工况下,厂用水系统的设计最高供水温度应按1% 超越概率取水温度或气象条件计算确定(最高正常供水温度)。在确定系统最高供水温度时应考虑电厂 温排水或热空气回流影响。 8.4.5当采用直流供水系统时,厂用水系统的设计水位应包括由设计基准洪水位(DBF)和设计基准低 水位(DBL)所造成的最不利水位。与其它系统共用取水设施时,还应考虑其它系统对厂用水系统的设 计水位可能产生的影响。 8.4.6厂用水系统的设置应保证设计基准洪水位及风浪产生的影响不会对厂用水系统的安全运行产生 威胁。 8.4.7厂用水泵应在发生最不利低水位时具有足够的可用汽蚀余量(NPSHa)和淹没深度,最不利低 水位应充分考虑水泵上游滤网可能发生的堵塞情况。 8.4.8每台机组的厂用水系统应至少配置两个相互独立的系列,每个系列可满足电站功率运行工况下 100%容量要求。为支持反应堆停堆冷却,允许同时运行两个系列。若一个系列失效,另一个系列应具 有支持反应堆停堆和整堆换料的能力。两个系列之间应设置联通管和阀门,实现系列间设备及管路相互 备用。
8.4.11应设置过滤装置对厂用水系统设备进行保护,如在水泵吸水口前设置滤网,在热交换器前设置 过滤器。系统设计中还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系统中的固体杂质富集、淤积和堵塞系统, 8.4.12应为厂用水系统设置化学药剂投加系统,根据水质、设备材质和运行方式选择药剂进行投加, 保证水质稳定、防止系统内发生腐蚀、结垢和生物滋生。 B.4.13循环冷却方式的厂用水系统应设置排污系统以控制水中杂质的浓度。 8.4.14循环冷却方式的厂用水系统应设置补水系统,由正常补水源和备用补水源进行补水。正常补水 量应足以补偿因蒸发、风吹和排污所引起的水量损失。备用补水源的储水容积应满足8.3.4的要求。正 常补水应为自动补水,补给水泵应有足够的穴余。在正常补给水源的水位低到极端最低水位时,补给水 泵应仍能从补给水源取水或由其它水源向厂用水系统补水。 8.4.15循环冷却方式厂用水系统补充水的水质要求应根据系统设备、部件的结构型式、材质、腐蚀速 率、工况条件、循环水浓缩倍率、加药情况等因素确定,应根据来水情况对补充水进行必要的处理,去 除水中的悬浮物、水生物,控制pH值、碱度、硬度和微生物生长。 8.4.16厂用水系统设计应满足系统检查、试验要求,提供足够的接口和手段。 8.4.17厂用水系统设计应满足有关的防护准则,防止火灾、爆炸、水淹、冰冻、堵塞、灾害性气象条 件、人为破坏等内外部因素影响本系统执行其功能。 8.4.18厂用水系统的设计应避免系统对安全有关设施和厂房产生不利影响。 8.4.19在设计中应采取合理措施(如设置旁路或回流等),与设备冷却水系统共同保证环境低温(如 厂址极端最低温度)条件下设备冷却水系统的最低供水温度要求。 8.4.20厂用水系统的设计应尽量简化系统的操作流程,缩短安装维护的时间。
广用水泵机械设计要求如下: a)厂用水泵应提供足够的流量和扬程,以满足各水位条件下、各工况下设备冷却水系统对冷却水 量的要求;厂用水泵的容量应具有适当的裕量; 6 在整个运行范围内,对功率和转矩的要求不得超过泵驱动装置的能力; 在电厂所有运行工况下以及最不利水位条件下,水泵都应具有足够的NPSHa,并留有足够的 裕量; d 厂用水泵及其电动机宜设计为不需外接冷却水、润滑水、密封水源也能正常运行;若接有外接 水源,则应保证外接水源的可靠性不低于厂用水系统或失去外接水源后厂用水泵仍能正常运 行; e)厂用水泵的形式应根据水源条件、泵房的布置和安装条件确定;厂用水泵如果采用立式长轴泵 应设计有足够的泵轴支承,并装有振动监测设备。
冷却塔设计要求如下: a 冷却塔的冷却能力应满足设计气象条件下厂用水系统各工况的冷却要求;冷却塔的冷却性能应 有适当的裕量; 6 冷却塔主体结构应采用不燃材料: 每一个冷却塔或冷却塔隔间应实现与其它冷却塔或冷却塔隔间的机械隔离和电气隔离2014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实务》真题及答案,以允许 对单个冷却单元的风机和电动机进行在线维修,包括在电厂满功率运行下进行整体拆装; d 冷却塔及其附属设施的设计应具有水温调节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