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40995-2021 村镇照*规范.pdfGB/T 40995-2021 村镇照*规范.pdf简介:
GB/T 40995-2021,全称为《村镇照*技术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中关于村镇照*领域的技术规定。该标准于2021年发布,旨在规范和指导我国村镇区域的照*设计、建设和管理,以满足生态环境、能源效率、视觉舒适度和安全性的要求。
该规范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照*系统规划:规定了村镇照*系统的总体布局、功能分区、照*等级的确定原则,以及与周边环境、建筑和景观的协调性。
2. 能源效率:倡导使用高效节能的照*设备,如LED照*,以及智能照*控制系统,以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3. 安全性:强调照*设施的安全设计,包括防触电、防火、防爆等方面的规定。
4. 舒适度与美观:提出照*应满足视觉舒适度,同时考虑到照*色彩、照度和眩光控制,以及与建筑风格和环境景观的协调。
5. 绿色环保:鼓励采用可再生能源供电的照*系统,如太阳能、风能等,以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GB/T 40995-2021 是一项旨在提升村镇照*质量,推动乡村绿色发展,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标准。
GB/T 40995-2021 村镇照*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409952021
【河北图集】J16Z606-2: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超深)(带书签)范围 规范性引用*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功能照* 5.1 通则 5.2 具体要求 景观照* 6.1 设置原则 6.2 设置要求 照*电气 7.1 供配电 7.2 防雷和接地安全 7.3控制 照*设施选择 安装验收及运维 参考*献
村镇机动车道照*标准值 2村镇停车场地面照*标准值 3村镇夜间亮度分区和控制原
GB/T 409952021
本*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件由全国城市公共设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7)提出并归口 本*件起草单位:北京清控人居光电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央美术学院视觉艺术高精尖创新中心、厦 门集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照*学会、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常 州市城市照*管理处、北京市城市照*管理中心、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英美光成(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 司、北京清城品盛照*研究院有限公司、朗*智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普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宏力 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春为实照*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泉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现代照*集团有限公司、 优普新基建有限公司、北京正河山标准化咨询事务所(有 本*件主要起草人:马哗、牟宏毅、徐华、张亚婷、高飞、荣浩磊、陈国*、李瞳、倪磊、李丽、百鹭 田川、叶应华、吕国峰、孙彦武、*伟松、高科*、曹丽、袁亮、***、陈海燕、张训、陈王贤、王忠、陈雪莲, 张倩倩、郑巧英、孙晓鲲、赵俊波、马立群、张蕾、申洪浩、孙巍、杨念东,
GB/T 409952021
本*件规定了村镇照*基本要求、功能照*、景观照*、照*电气、照*设施选择、安装验收及运 本*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村镇照*项目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件。 3.1 村镇照*villageandtownlighting 镇区和村庄内部,道路、街巷、广场、公园以及其他建(构)筑物的功能照*和景观照*的总称 3.2 功能照*functionallighting 通过人工光,以保障居民夜间出行、户外活动安全和信息获取方便为目的的照*
L来源:CJJ3072019,2.0.2,有修改 3.3 景观照*landscapelighting 通过人工光,以塑造夜间景观、丰富公众夜间生活为目的的照*。 [来源:CJJ307—2019,2.0.3,有修改] 3.4 村镇照*设施villagelightingfacilities 用于村镇照*的照*器具以及配电、监控、节能等系统的设备和附属设施等。 3.5 镇区道路 townroad 镇区内部的道路。 3.6 村庄道路 villageroad 村庄内部的道路。 3.7 主干路 maintrunk road 连接镇区内部最主要的中心区域及主要出人口的道路。 3.8 干路trunkroad 除主干路外,其他连接镇区内部主要区域的道路,或连接村庄内部各主要区域及主要出人口的 道路。 [来源:GB/T51224—2017,2.1.2,有修改] 3.9 支路branchroad 连接镇区或村庄内部各区域或干路的道路 [来源:GB/T51224—2017,2.1.3,有修改 3.10 巷路alley 连接住宅与支路的道路。 3.11 干扰光 obtrusivelight 由于数量或方向特性引起人们烦恼、不舒适、注意力分散或观看重要的信息如交通信号的能力下降 的溢散光 [来源:GB/T35626—2017,3.21
4.1村镇照*应遵循因地制宜、节能环保、生态宜居、传承*化、尊重民意的原则。 4.2村镇照*建设应有照*专项规划,应根据村镇发展定位制定照*策略, 4.3村镇照*设计应符合专项规划的要求。 4.4村镇功能照*的亮(照)度水平应保证居民的夜间生活需求。 .5 村镇景观照*应遵循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保护生态、传承*化的原则, 4.6照*设施选择和安装应遵循技术先进、维修方便、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
4.1村镇照*应遵循因地制宜、节能环保、生态宜居、传承*化、尊重民意的原则。 4.2村镇照*建设应有照*专项规划,应根据村镇发展定位制定照*策略, 4.3村镇照*设计应符合专项规划的要求。 4.4村镇功能照*的亮(照)度水平应保证居民的夜间生活需求。 1.5村镇景观照*应遵循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保护生态、传承*化的原贝 4.6照*设施选择和安装应遵循技术先进、维修方便、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
GB/T 40995—20214.7有条件的村镇可采用智慧照*系统。5功能照*5.1通则5.1.1村镇功能照*区域包括道路、与道路相关场所、停车场、集贸市场、广场等公共活动区域。5.1.2道路照*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分为主要供机动车使用的机动车交通道路照*和主要供非机动车与行人使用的人行道路照*两类。5.1.3根据GB50188和GB/T51224,镇区道路分为主干路、干路、支路、巷路四级;村庄道路分为干路、支路、巷路三级,5.1.4村镇主要功能标识宜设置照*。5.1.5功能照*的设置避免对动植物的生长迁、各养殖业造成干扰。5.2具体要求供下载5.2.1道路照*应包含机动车道的照*指标,道路建筑限界,布置方式等要求5.2.2根据CJJ45和村镇机动车道情况,其照*标准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5.2.3同一级道路的路面平均亮度和平均照度应根据交通流量大小、车速高低、交通控制系统和道路分隔设施完善程度确定。交通控制系统和道路分隔设施不完善的道路,宜取表1中的高挡值;交通流量小或车速低时,宜取表1中的低挡值。表1#村镇机动车道照*标准值路面平均亮度路面亮度总均匀度道路路面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阈值增量道路Lav /(cd/m²)Eh.av /1xU:TI/ %类型级别维持值最小值维持值最小值最大初始值主干路1.00/1.500.415/200.4 10镇区干路0.75/1.000.310/150.310道路支路0.500.380.315巷路5干路0.500.380.315村庄支路8道路巷路5注1:表中所列的平均照度仅适用于沥青路面。若系水泥混凝土路面,其平均照度值相应降低约30%。注2:表中各项数值仅适用于干燥路面。注3:表中对每一级道路的平均亮度和平均照度给出了两挡标准值,“/”的左侧为低挡值,右侧为高挡值。5.2.4道路照*设施不应侵人道路建筑限界内。5.2.5道路照*设施的布置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单侧布置、双侧布置、沿街建筑壁装5.2.6村镇停车场的地面照度应根据停车场车位数量进行照度指标规定,停车场人口及收费处照度不应低于501x,并符合表2的要求。3
表2村镇停车场地面照*标准值
5.2.7公共活动场所地面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1x《水泥工厂余热发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1005-2014》,广场等活动区的台阶、坡道、与水
6.1.1村镇景观照*应采用合理的照*方式,严格控制照*的亮度色彩动态、能耗密度和开关灯 时间。 6.1.2应根据CJJ307和村镇各分区的特征属性,确定照*控制原则,见表3。
表3村镇夜间亮度分区和控制原则
的要求。 6.1.4集市、乡村旅游、节庆等活动时期或区域
的要求。 6.1.4集市、乡村旅游、节庆等活动时期或区域
6.2.1农田及林地保护区、动物栖息地、迁徒路线区不应安装景观照*设施。 6.2.2*物古迹的照*方案应进行充分论证,并经*物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物建筑上不应直接安 装灯具。 6.2.3建构筑物景观照*设施,不应损坏其建筑结构,并应考虑照*与周边环境景观的整体协调, 6.2.4居住用地的景观照*设 应避免王扰光,并应符合GB/T54825的规定
《防洪标准 GB50201-2014》GB/T 409952021
6.2.5生态保护区内应严格控制景 5.2.6不宜将灯具直接安装在树木上,在树木周边的照*灯具不应影响树木的枝叶和根系生长;严格 控制在古树名木上安装照*设施, 6.2.7应合理选择光源功率,不引起昆虫聚集的光谱,避免干扰昆虫和动物正常活动。 6.2.8发展形态与城市相似的镇区可参考JGJ/T163的规定
7.1.1村镇照*用电负荷等级应按GB50052的要求划分,广场应急照*用电负荷应为二级负荷,其余 用电负荷应为三级负荷 7.1.2采用交流供电时,电压等级宜为0.23/0.4kV,其供电半径不宜超过0.5km,灯具端电压的偏差 值不宜高于其额定电压值的105%,并不宜低于其额定电压值的90%。 ? 其额定电压值的105%,并不宜低于其额定电压值的80%。 7.1.4当采用太阳能、风能等分布式能源供电时,电压等级宜为DC48V或DC110V。 7.1.6三相线路各相负荷的分配宜保持平衡,最大相负荷电流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 相负荷电流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7.1.7配电线路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并应符合GB50054的要求。 7.1.8当采用TT接地系统时,干线和支线均应采用剩余电流保护器作接地故障保护,上下级剩余电流 保护器应具有选择性,各级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宜小于正常运行时线路最大泄漏电流的2.0倍 2.5倍,末端支路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应为30mA。 7.1.9当采用三相四线配电时,中性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照*分支线路宜采用双重绝缘的铜芯 导线,照*支路铜芯导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²。 7.1.10 照*分支线路每一单相回路电流不宜超过32A。 7.1.11道路照*宜在每个灯杆处设置剩余电流断路器做短路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 7.1.12 电气线路宜采用电缆埋地敷设方式,进人村镇内的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7.1.13 采用直流供电时,应设置绝缘监视装置。 7.1.14 村镇照*系统应安装独立电能计量表。 7.1.15 应急照*设施在供电中断时应能保证游人安全疏散。 7.1.16结合集市、乡村旅游、节庆活动,设置的临时景观照*设施,其供配电设施应采用隔离措施,并 宜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 7.1.17有条件的村镇道路照*宜采用多功能智慧灯杆系统,系统可由智能照*子系统、智能安防子系 统、智能监测子系统、无线通信子系统、新能源子系统、公共服务子系统和移动通信子系统等子系统 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