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158-2021 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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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158-2021 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pdf简介:

GB/T 22158-2021《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是中国的国家标准,专门针对核电厂的防火设计提出了详细的要求。核电厂作为重要的能源设施,其防火设计不仅关乎运行安全,也关乎人员的生命安全以及环境的保护。该规范在2021年发布,旨在规范和指导核电厂在防火设计、防火设施、防火管理、火灾应急响应等方面的工作。

该规范涵盖了以下主要内容: 1. 核电厂的总体防火设计原则和要求,包括建筑结构防火、建筑材料选择、防火分区、防火间距等。 2. 核反应堆区的特殊防火设计,考虑到放射性物质的安全存放和火灾时的防护措施。 3. 燃料处理和储存区的防火设计,强调了高温、高压环境下的防火措施。 4. 辅助设施的防火设计,如电站冷却系统、电气设备、燃料运输系统等。 5. 防火管理规定,包括防火培训、消防设施维护、火灾报警系统、应急预案等。 6. 火灾应急响应和疏散计划的详细规定。

GB/T 22158-2021是核电厂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标准,确保了核电厂在正常运行和应对突发事件时,能够有效防止和控制火灾,保护人员和设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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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158—2021

量、水压、火灾延续时间,应根据GB50974、GB50745确定

9.4消防水泵及稳压装置

9.4.5当发生火灾时,消防水泵应能根据消防水系统的管网压力值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也应能由就地 手动或由主控制室远程控制手动启动。由主控制室远程控制手动停止。 9.4.6当控制线路等控制系统发生故障时,电动消防水泵应能通过配电柜或者控制柜应急启动。应急 启动时,应由有权限的操作人员根据规程要求进行手动操作。 9.4.7消防水泵不应自动停泵,应由有权限的操作人员确认火灾扑灭后人工停泵, 9.4.8所有消防水泵的出水管道由装有隔离阀的连接管相互连通,以保证一根消防供水管道检修时可 由其余供水管道提供全部消防设计流量, 9.4.9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和出水管分别不应少于两根。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管道应仍 能提供全部消防用水量。每台工作水泵均应有独立的吸水管。吸水管布置应避免形成气囊。 9.4.10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以保证安全启动。

稳压泵的设计流量不应小于管网的正常泄漏量和系统自动启动流量。当没有管网泄漏量数据 时,宜按5L/s计。 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确保系统自动启泵压力设置点处的压力在准工作状态时大于系统设置的 自动启泵压力值,且增加值不宜小于0.04MPa。 9.4.14准工作状态时,由稳压装置维持管网压力,发生火灾时DBJ61∕T 73-2012 高强混凝土非标准试件抗压强度换算方法,随着消防管网压力下降,位于消防泵房 内的消防水泵自动启动,供给消防系统用水。 9.4.15仅服务于常规岛和配套设施厂房的稳压装置,当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时,可设置气压供水设 备。设置气压供水设备时,气压供水设备的有效容积按照消防供水系统1min最大流量确定。 9.4.16当核岛、常规岛和配套设施厂房共用稳压装置时,稳压装置可按非抗震设计,设计参数按9.4.15 进行设计,且稳压装置参数应包络核安全重要建(构)筑物水灭火系统所需的流量、压力等要求

9.5.1当核安全重要建(构)筑物消防供水管网与其他区域消防供水管网相互连通时,应在管网上设置 亢震阀门等隔离措施,以确保核安全重要建(构)筑物的消防用水 9.5.2管网设计应保证在消防泵投运后向管网上最不利点提供其需要的压力和流量。此外,管网应能 承受消防水泵零流量时泵的压力与水泵吸水口最大静水压力之和。当水锤压力值超过管道试验压力值 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水锤措施。 9.5.3核岛厂房外的消防供水管网应采用环状管网,环状管网进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故障 寸,其余进水管应能满足全部设计流量;环状管网上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管段,每段室外消火栓的 数量不宜超过5个。管网直径应根据流量、压力和流速要求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DN100。 9.5.4管道流速及管网水力计算可按GB50974中有关规定确定,

GB/T 22158—2021

若干独立段,该阀门的布置应能满足维修要求且不会中断任一区域的消防供水 9.5.6核安全相关厂房内消防竖管与室内闭合环路连接处应设阀门。 9.5.7室内消火栓竖管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等其他水灭火系统合用一套供水管网 时,供水管路应沿水流方向在报警阀等控制阀前分开设置。室内消火栓竖管管径应根据最低流量经计 算确定,但不应小于DN100。 9.5.8消防管网设置一定数量的消防水泵接合器或其他消防供水接口,以保证在消防水泵失去动力源 或故障时,由消防车或移动设备,通过消防水泵接合器或其他消防供水接口向管网供水。消防水泵接合 器或其他消防供水接口的设置数量应按系统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当数量超过3个时,可根据消防车的 现场停放等情况适当减少

9.6水基自动灭火系统

不同系列设置的自动喷水及水喷雾灭火系统应完全分开设置,即一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水喷 系统不应服务于不同系列设备或房间。 自动启动系统的控制装置下游管道应设置水流报警装置,将系统启动信号传至主控室

9.6.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主要包括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及水幕系统。喷头布置和 力计算可按GB50084进行设计。 a)湿式系统 系统主要由控制阀、水流报警装置(如水流指示器)、闭式喷头、管道、系统隔离阀组成。 一旦喷头的热敏元件受热,达到预定温度,喷头爆破,系统即投人运行。通过手动关闭相应系统隔 离阀停止喷淋。系统隔离阀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处于开启位置。 系统控制阀可采用湿式报警阀组或人工操作的手动阀门。 系统控制阀、水流报警装置及系统隔离阀等控制设备应设置在被保护的防火区/防火小区以外。 当采用常开手动阀门作为控制阀时,应在水流报警装置后设置试验喷头,用于水流报警装置定期试 验及排水,在系统隔离阀与控制阀之间设置定期试验接口,检测系统压力。为保证试验时防护区内的操 安全,试验喷头可不位于未端,可与水流报警装置放置于被保护的防火区/或防火小区外。 对于机组安全和运行特别重要的设备,如仪控机柜间,可采用控制阀和系统隔离阀双重常闭的手动 动方式,系统隔离阀后配水管道内不充水,此时可不设置水流报警装置和试验喷头。 水流指示器等水流报警装置可以定位使用中的喷水管路。 b)干式系统 系统主要由控制阀、充气装置、水流报警装置、闭式喷头、管道、阀门等组成。 该系统需配备保持配水管道内气压的充气装置。 控制阀及手动隔离阀应设置在被保护的防火区/防火小区以外。 )预作用系统 系统主要由控制阀、充气装置(可不设)、水流报警装置、闭式喷头、管道、阀门等组成。 该系统分两个阶段操作,第一阶段使管道注人消防水,由两种不同类型火灾探测信号联动控制。第 阶段与湿式系统的运行方式相同。 系统控制阀可采用预作用报警阀组或电动阀门(气动或电动)。 控制阀及手动隔离阀应设置在被保护的防火区/防火小区以外

当采用电动阀门作为控制阀时,阀门常闭,其试验喷头及试验接口设置方式与湿式相同 d)雨淋系统 系统主要由开式喷头、感温雨淋报警阀(如熔断阀)或雨淋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管道、阀门等 组成。 为防止误喷,感温雨淋报警阀(如熔断阀)或雨淋报警阀组可由两种不同类型火灾探测信号联动控 制或手动控制。 准工作状态时,感温雨淋报警阀(如熔断阀)或雨淋报警阀组处于关闭位置。 感温雨淋报警阀(如熔断阀)应设置在被保护的防火区/防火小区内。雨淋报警阀组设置在被保护 的防火区/防火小区以外。 e)水幕系统 水幕系统用于挡烟阻火和冷却分隔物,为开式系统。系统采用开式洒水喷头或水幕喷头。 系统控制阀可采用雨淋报警阀组、感温雨淋报警阀、电动阀或人工操作的手动阀门。 准工作状态时,雨淋报警阀组、感温雨淋报警阀、电动阀或人工操作的手动阀门处于关闭位置。 水幕系统喷水强度按GB50084进行设计。 当核岛厂房因特殊原因洞口无法封堵,且相邻常规岛厂房可能影响核岛厂房时,宜在开洞/口处增 设水幕系统进行防烟分隔。可在洞口内部、上方或周边设置两排水幕喷头或开式酒水喷头,以加强其有 效性。喷头的布置应保证喷头酒水宽度不小于孔洞宽度。若孔洞内有穿越物,喷头布置应保证不留有 酒水空白区。

9.6.3水喷雾灭火系统

水喷雾系统以水雾喷头取代开式喷头,其他系统组成和控制要求与9.6.2d)雨淋系统相同。 系统供水压力应满足其选用喷头的正常使用压力要求。喷头布置和保护面积应按GB50219进行 设计。

9.6.4泡沫灭火系统

核安全重要建(构)筑物设有水基自动灭火系统的典型区域内的灭火喷淋强度及作用面积不应低

GB/T 221582021

表1固定灭火系统类型、喷淋强度和作用面积

9.7.2.1核岛厂房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75m。 9.7.2.2核岛厂房室外消火栓数量应根据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间距和保护半径经计算确定津05SJ801-建筑防水构造(一)(BAC自粘防水卷材),保护半径 不应大于150m,每个室外消火栓出水流量宜按10L/s~15L/s计。 9.7.2.3室外消火栓宜沿核岛厂房周围均匀布置,且不宜集中布置在厂房一侧,距厂房外墙不宜小于 m。 9.7.2.4室外消火栓宜沿厂区道路设置,距路边不应大于2m,不宜小于0.5m。

2.1核岛厂房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75m。 2.2核岛厂房室外消火栓数量应根据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间距和保护半径经计算确定,保护半 大于150m,每个室外消火栓出水流量宜按10L/s~15L/s计。 2.3室外消火栓宜沿核岛厂房周围均匀布置,且不宜集中布置在厂房一侧,距厂房外墙不宜小 2.4室外消火栓宜沿厂区道路设置,距路边不应大于2m,不宜小于0.5m

个直径DN150或DN100和两个直径 DN65的栓口;寒冷、严寒地区宜采用干式地上式消火栓。 9.7.2.6当采用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时,应有直径为DN100和DN65的栓口各一个,且应有明显的永久 性标志。 9.7.2.7室外消火栓应避免设置在机械易撞击的地方,确有困难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9.8.1建(构)筑物内,应设置足够数量和适当规格的灭火器,保证有效地扑灭初期火灾。灭火器的类 型应适用于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9.8.2灭火器一般布置在明显并且便于取用的地点,如电梯旁边、走道、出人口和设备附近的通道。在 满足相应场所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的前提下,可将灭火器布置在计算单元的房间门口外或房间外的疏 散走道。灭火器的放置不能影响火灾及事故时的安全疏散 9.8.3对于某些高辐射区域有于工作人员辐射防护或影响核安全的场所,可考虑将该灭火器放置于 高辐射区域之外。 9.8.4当楼梯间为独立的防火区/防火小区时,可不单独作为一个计算单元进行设计。 9.8.5当疏散走道为独立的防火区/防火小区时,可不单独作为一个计算单元进行设计。单面布房时, 可分段将疏散走道计入相邻的防火区/防火小区内;双面布房时,可分段将其计入相邻危险等级较高的 防火区/防火小区内。 9.8.6当同一水平防火区/防火小区内的各个房间或场所的火灾种类相同,危险等级不同时,可将其作 为同一计算单元,但系统设计应按照危险等级高的考虑。 9.8.7应对核安全重要建(构)筑物内的灭火器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防止灭火器倾倒或者移位。影响 核安全相关物项处的灭火器的固定措施(如灭火器的固定支架、灭火器箱的固定措施)经抗震分析确定 以保证安全停堆地震工况下其不会影响安全物项 9.8.8核岛厂房内主要设备房间宜按表2确定其火灾种类及危险等级

表2火灾种类及危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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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火灾种类及危险等级(续)

《城镇供水管网抢修技术规程 CJJ/T226-2014》8.9灭火器的配置设计计算按照GB5014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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