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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海市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版(建筑结构篇)(NEW).pdf简介:
"2018上海市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版(建筑结构篇)(NEW)",这是一部由上海市建设管理部门发布的关于建筑结构施工图设计的官方技术审查标准。该版本的要点更新可能是基于2018年前的标准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旨在提高建筑设计和施工的安全性、合规性和效率。
以下是可能的一些要点:
1. 结构设计:强调了结构设计的合理性、安全性,包括结构形式、材料选择、计算方法和验算要求等,确保结构在各种工况下的稳定性和承载力。
2. 抗震设计:考虑到上海地处地震活跃区,该版本可能强化了抗震设计的要求,包括地震等级划分、抗震措施、抗震计算等内容。
3. 工程质量: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制图精度、表达清晰度、详图深度等有严格规定,以保证施工质量。
4. 环保与节能:可能涉及绿色建筑和可持续设计的相关要求,如材料选择、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
5. 材料与设备:对建筑材料及施工设备的性能、选用标准和相关检验要求进行了明确。
6. 审查流程:可能更新了审查流程和标准,以提高审查效率并确保审查的公正性。
7. 法规遵从: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建筑法规、标准和规范。
请注意,具体的内容可能因官方发布文件的更新和修订而有所变动,建议查阅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2018上海市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版(建筑结构篇)(NEW).pdf部分内容预览:
Qimax<1. 2Rd Fa+Ga+Mxyi+Myri n Zyi Zr
式中:Qdmax一一承受最大荷载桩桩顶的竖向力设计值(kN),按作用效应 基本组合计算,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 Qdi一一偏心竖向力作用下第i根桩的竖向力设计值(kN),按作用效应基 本组合计算,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 Mx、My一一作用于承台底面通过桩群形心的x、y轴的力矩设计值(kN·m) 按作用效应基本组合计算,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 Xi、yi第i根桩至y、×轴的距离(m)。 7.2.6对于桩径大于850mm的大直径灌注,应采用桩端后注浆工艺 7.3.5桩基承台的尺寸、配筋等,除按计算确定外,尚应满足下列构造要求: 1建筑桩基承台的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8。承台最小宽度不 应小于2d,同时不宜小于500mm。承台边缘至桩中心的距离不宜小于1d,同 时边缘挑出部分不宜小于150mm。对于条形承台梁,桩的外边缘至承台梁边缘 的距离不小于75mm。承台下部钢筋至承台顶面的高度不宜小于300mm。 2承台混凝土等级不应低于C30。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50mm。承台 下部钢筋保护层厚度应与桩顶嵌入高度一致。 5桩顶嵌入承台的高度应根据桩的受力情况、设计假定及施工条件等综合考 虑,不宜小于100mm;桩径小于400mm时,不宜小于50mm。 混凝土桩的桩顶主筋应伸入承台内,其锚固长度不宜小于35dg;对于抗拔 桩桩顶主筋的锚固长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确 定,必要时需采取一定的锚固措施
8.4.2低承台桩基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表达式:
8.4.2低承台桩基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表达式:
JTG G10-2016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结构专业(2.0版)
(8: 4 1.2Ra QamexS (8. 4
式中:Qd一在地震作用效应和其它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下,作用在单桩桩 项的竖向荷载设计值(kN),但作用分项系数取1.0; Qdmax一在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下,承受最大荷载桩桩 顶的竖向荷载设计值(kN),但作用分项系数取1.0; Ra一静态下单桩竖向承载力设计值(kN); YRE一桩基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可取0.8。 2单桩水平承载力:
Ha=HoR nYRE
式中:且一在地震作用效应和其它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下作用于单桩桩项 的水平力设计值(kN),但作用分项系数均取1.0; Ho一一在地震作用效应和其它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下基底剪力设计值(kN) 但作用分项系数均取1.0;当按8.4.3条可考虑承台或地下室正侧面土体的水平 抗力共同承担水平地震作用时,应扣除承台或地下室正侧面土体的水平抗力,基 底剪力与土体的水平抗力的分项系数均取1.0: n一桩数; Rhd一一静态下单桩水平承载力设计值(kN),可按本规范7.2.12条确定。 备注:符合8.4.1条时,可不作桩基抗震承载力验算。 8.4.6液化土中的桩,由桩顶至液化深度以下1.5m的范围内,纵向钢筋需保持 与桩顶相同,箍筋应加密,间距宜与桩顶部相同。 12.3.2采用自重或桩基抗浮的地下建筑应按下式进行抗浮稳定验算:
F<+nR Yf F=Y.V
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结构专业(2.0版)
式中:F一一浮力设计值(kN); Gk一一地下建筑物自重标准值及其上作用的永久荷载标准值之和(kN), 不包括可变荷载; Yf一自重抗浮分项系数,可取1.05~1.1;当仅采用自重进行抗浮时,Yt不 宜小于1.1; n一抗拔桩桩数: Rtd一一单桩抗拨承载力设计值(kN),应按7.2.9条确定; Yb浮力作用分项系数,取1.0; Yw—一水的重度(kN/m²),可按10kN/m²采用; V一一地下建筑物排开水的体积(m3)
式中:F 一浮力设计值(KN); Gk一一地下建筑物自重标准值及其上作用的永久荷载标准值之和(kN), 不包括可变荷载; Yi一一自重抗浮分项系数,可取1.05~1.1;当仅采用自重进行抗浮时,Yt不 宜小于1.1; n一抗拔桩桩数: Rtd一一单桩抗拔承载力设计值(kN),应按7.2.9条确定; Yb浮力作用分项系数,取1.0; Yw—一水的重度(kN/m²),可按10kN/m²采用; V一一地下建筑物排开水的体积(m3)
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结构专业(2.0版)
4.0.1永久荷载应包括结构构件、围护构件、面层及装饰、固定设备、长期储物 的自重,土压力、水压力,以及其他需要按永久荷载考虑的荷载
3.0.10养老设施建筑中老年人用房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且建筑抗震设 防标准应按重点设防类建筑进行抗震设计
4.1.7膜面最大主应力应小于膜材的强度设计值,在荷载长期作用下,最小主应 力应大于等于维持其初始平衡形状的应力值
12.2.8隔热型材中的隔热体不应承受或传递荷载。应采用可靠的连接构造,将 隔热体外的荷载传至隔热体内侧的受力构件上。 12.3.10立柱采用隔热型材时,立柱隔热条外侧受力和荷载传递应符合12.2.8 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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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上海地区多遇地震和设防烈度地震时,类场地的设计特征周期取为 0.65s,IV类场地的设计特征周期取为0.9s,罕遇地震时III、IV类场地的设计特 正周期都取为1.1S。相应于各抗震设防烈度的设计地震加速度取值,应按表3.2.2 采用
表3.2.2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的对应关系
主:表中g为重力加速度。
3.4.3建筑形体及其构件布置的平面、竖向不规则性,应按下列要求划分:
3.4.3建筑形体及其构件布置的平面、竖向不规则性,应按下列要求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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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4. 3一2 竖向不规则的主要类型
3当存在多项不规则或某项不规则超过规定的参考指标较多时,应属于 不规则的建筑
3当仔在多项不规则! 不规则的建筑。 3.4.4建筑形体及其构件布置不规则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地震作用计算和内力 周整,并应对薄弱部位采取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 1平面不规则而竖向规则的建筑,应采用空间结构计算,并应符合下列 要求: 1)扭转不规则时,应计入扭转影响,且楼层竖向构件最大的弹性水平位移 和层间位移分别不宜大于楼层两端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平均值的1.5倍,当 最大层间位移远小于规范限值时,可适当放宽; 2)凹凸不规则或楼板局部不连续时,应采用符合楼板平面内实际刚度变化 的计算;高烈度或不规则程度较大时,宜计入楼板局部变形的影响; 3)平面不对称且凹凸不规则或楼板局部不连续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块计 算扭转位移比,对扭转较大的部位应采用局部的内力增大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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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平面规则而竖向不规则的建筑,应采用空间结构计算,刚度小的楼层 的地震剪力应乘以不小于1.15的增大系数,其薄弱层应按本规范有关规定进行 弹塑性变形分析,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时,该构件传递给水平转换构件的地震内力应根 据烈度高低和水平转换构件的类型、受力情况、几何尺寸等,乘以1.25~2.0的 增大系数; 2)侧向刚度不规则时,相邻层的侧向刚度比应依据其结构类型符合本规程 相关章节的规定; 3)楼层承载力突变时,薄弱层抗侧力结构的受剪承载力不应小于相邻上 楼层的65%。 3平面不规则且竖向不规则的建筑,应根据不规则类型的数量和程度,有针 对性地采取不低于本条1、2款要求的各项抗震措施。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应经 专门研究,采取更有效的加强措施或对薄弱部位采用相应的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 方法。 3.9.5采用焊接连接的钢结构,当接头的焊接拘束度较大、钢板厚度不小于 40mm且承受沿板厚方向的拉力时,钢板厚度方向截面收缩率不应小于国家标准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313关于Z15级规定的容许值。 4.2.4地基抗液化措施应根据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和地基的液化等级参照表 4.2.4结合具体情况予以确定。不宜将未经处理的可液化土层作为建筑物基础的 持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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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4抗地基液化措施选择原则
注:1.表中: (1)全部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如采用桩基、加大基础埋置深度、 深层加固至液化层下界,挖除全部液化土层等; (2) 部分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如加固或挖除一部分液化土层等, 处理后地基的液化指数应不大于6; (3) 基础和上部结构处理,一般指减小不均匀沉降或使建筑物较好适 应不均匀沉降的措施等;
(1)全部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如采用桩基、加大基础理置深度 深层加固至液化层下界,挖除全部液化土层等; (2)一部分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如加固或挖除一部分液化土层等 处理后地基的液化指数应不大于6: (3) 基础和上部结构处理,一般指减小不均匀沉降或使建筑物较好适 应不均匀沉降的措施等; (4)一可不采取措施:
GB∕T 5463.2-1985 非金属矿产品名词术语 滑石可液化土层的低承台桩基可按下列原则进
5.1.2各类建筑结构的抗震计算,应采用下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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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防排烟疑难问题解析.pdf表 5. 1.2一1 采用时程分析的房屋高度范围
5.5.1表5.5.1所列各类结构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抗震变形验算,其楼层内 最大的弹性层间位移应符合下式要求:
Aue≤ [Qe]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