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DB11-489-2007.J10944-2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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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DB11-489-2007.J10944-2007.pdf简介:

《北京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J10944-2007)是一部地方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该规程主要针对北京市建筑工程中基坑支护的设计、施工、监测和安全管理提出详细的技术要求和规范。基坑支护是指在地下工程建设过程中,为防止土体坍塌或保证工程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工程技术措施。

DB11-489-2007.J10944-2007涵盖了基坑的分类、支护结构的选择、支护设计计算、施工方法、安全控制、监测技术等方面,旨在保障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因基坑不稳定引发的事故,同时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它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各类建筑工程的基坑支护,是指导基坑施工的重要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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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上部放坡或土钉墙支护高度h1等于或小于0.5h时,将 排桩桩项或地下连续墙墙顶平面以上的土体自重视为作用在该平 面上的附加荷载,按照本规程第3.4.4条~3.4.7条规定计算水 平荷载; 2当hi大于0.5h时,支护结构上的水平荷载除应包括第 3.4.9条1款规定计算部分外,还应包括按照本规程第3.4.4条 计算出桩顶或墙项平面以上的水平荷载的合力,将该合力换算为 作用在桩顶或墙顶到基底范围内的倒三角型分布荷载部分

3.5.1基坑内侧作用在支护结构上任意点的被动土压力标准值 e±可按下列规定计算(图3.5.1)

e可按下列规定计算(图3.5.1):

GB 51331-2018-T标准下载e可按下列规定计算(图3.5.1):

2对于地下水位以下的砂土、碎石土:

图 3. 5. 1被动土压力标准值计算简图

土、粉土和地下水位以上的砂土、

e±=ZyhK+2ckK,

e±=Zy;h,K,+2ck /Kp

式中K,一计算点土层的被动土压力系数,应按本规程第 3.5.2条规定计算。

3.5.2计算点土层的被动

K,=tg² (45°+)

3.6.1支护结构施工及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应遵照有关施工 验收标准进行检验,

3.6.2对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一级或对构件质量有怀疑的安

1检测点分布图; 2检测方法与仪器设备型号; 3资料整理及分析方法: 4结论及处理意见。

3.7.1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要求和降排水要求,确定基坑开挖 方案。 3.7.2基坑开挖前,应根据工程的结构形式、基础设计深度、 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周围环境、施工方法、施工工期和地面附 加荷裁等有关资料,进行基坑开挖方案设计

3.7.3基坑开挖方案内容主要应包括开挖方法、开挖时间、土

方开挖顺序、玻道位直设定、运输车辆行走路线、开挖监测方 案,以及对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需采取的保护措施等。 3.7.4对基坑边界周围地面、槽底应采取有效的截排水措施, 防止漏水、渗水流入坑内。对渗漏水应及时排出,避免在基坑内 长期积聚。

3.7.5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3.7.6土方开挖应符合分层、分段、适时的原则,严禁超挖。 3.7.7土方开挖过程中,特别是在冬季、夏季施工时,应根据 天气变化,及时调整开挖方案,采取必要的安全、环境防护措 施。 3.7.8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士,并应立即查清原因, 待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施工。 3.7.9基坑开挖时,应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基坑平面位置、 水平标高、边坡坡度等进行经常性复测检查。 3.7.10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支护结构、工程桩和槽 底进行防护,禁止扰动基底原状土。当采用机械开挖土方时,应 在基坑底预留150~300mm厚的土层,由人工挖掘修整,以保 持坑底土体原状结构。 3.7.11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及时清底验槽,减少地基土暴露时 间,防止暴晒或雨水浸泡而破坏地基土的原状结构。 3.7.12基坑验槽后,应及时浇注垫层封闭基坑;垫层应做到基 底满封闭,并应及时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3.7.13基础结构完成后,应及时对施工肥槽进行回填,回填的 应采用分层实,并应满足设计密实度的要求。回填土不得用腐 植土、冻土。

3.7.6土方开挖应符合分层、分段、适时的原则,严禁超挖。 3.7.7土方开挖过程中,特别是在冬季、夏季施工时,应根据 天气变化,及时调整开挖方案,采取必要的安全、环境防护措 施。

施。 3.7.8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 待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施工。 3.7.9基坑开挖时,应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基坑平面位置、 水平标高、边坡坡度等进行经常性复测检查。 3.7.10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支护结构、工程桩和槽 底进行防护,禁止扰动基底原状土。当采用机械开挖土方时,应 在基坑底预留150~300mm厚的土层,由人工挖掘修整,以保 持坑底土体原状结构。

3.7.11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及时清底验槽,减少地基土暴露时 间,防止暴晒或雨水浸泡而破坏地基土的原状结构。 3.7.12基坑验槽后,应及时浇注垫层封闭基坑;垫层应做到基 底满封闭,并应及时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3.7.13基础结构完成后,应及时对施工肥槽进行回填,回填的 应采用分层夯实,并应满足设计密实度的要求。回填土不得用腐 植土、冻土。

DB11/4892007

DB11/4892007

3.8.1基坑开挖应制定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 监控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与控制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 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 馈系统等。

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3.8.3基坑工程施工时应对周边环境进行现场巡查。巡查对象 应包括地表与周边建筑物、围墙、道路等裂缝及异常水体渗漏等 内容。 3.8.4监测项目可按表3.8.4选择

3.8.4监测项目可按表3.8.4选

表 3. 8. 4 基坑监测项目

3.8.5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 以外。 3.8.6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 3.8.7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 要求、设计要求和工程经验及既有监测对象现状拟定,并应结合 现场监测成果的分析综合判定。

1工程概况; 2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 3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 4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 5 监测结果分析。

4.1.1当场地地下水位较低,或采取人工降水措施,且具有放 坡开挖条件,放坡开挖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时,可采用 局部或全深度放坡。

4.1.2应合理确定放坡坡度,以保证坡壁的稳定性和减少土方 开挖量。

4.1.2应合理确定放坡坡度,以保证坡壁的稳定性和减

4.2.1当基坑深度范围内侧壁为密实的碎石土、黏性土、风化 岩石或其它良好土质、基坑较浅且地下水影响轻微时,可采用垂 直边坡。

级过渡平台的宽度宜为1.0~1.5m。岩石边坡过渡平台的宽度不 应小于0.5m。

坡并对坡面进行保护处理,下段可采用其它支护形式。

4.3.1放坡设计应进行边坡整体稳定性验算,必要时进行有效 加固及支护处理。 4.3.2对于土质边坡的整体稳定性验算,可按平面问题考虑, 采用瑞典条分法计算。对于多级边坡,应验算不同工况的整体稳 定性。

4.3.1放坡设计应进行边坡整体稳定性验算,必要时进行有效 加固及支护处理。 4 3 2对于±质边坡的整体稳定性验算、可按平面问题老虑

M,/Mr≥1. 2

式中:MR 作用于危险滑裂面上的总滑动力矩标准值, 22

4.4.1在基坑周围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应对地面采取防水、 截水等保护措施,防止雨水等地面水浸入,影响边坡土体稳定。 4.4.2应对坡面进行保护处理。对于土质边坡或易于软化的岩 质边坡,在开挖时应采取相应的排水和坡脚、坡面与坡顶保护措 施。基底设置排水沟时,应离开坡脚至少300mm(依土层情况 而定),并做防水保护,以免坡脚处出现塌。 4.4.3在基坑周边堆置土方、建筑材料、或沿基坑边缘移动运 输工具和其它机械,一般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0m,弃土 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5m,并且不能超过设计荷载值。对于侧壁 土含水量丰富地段,不宜在基坑边堆置弃土或其它附加荷载

土方开挖的质量检验应符合表4.5

开挖的质量检验应符合表4.5要求

5.1.1悬臂式排、地下连续墙等支护结构的嵌固深度hd应符 合下列规定:

式中 ZE 排桩、地下连续墙底以上根据本规程第3.5.1条 确定的基坑内侧各土层被动土压力标准值ei计 算的合力; h一 合力ZE作用点至排桩、地下连续墙底的距离; ZEa 一排桩、地下连续墙底以上根据本规程第3.4.4条 确定的基坑外侧各土层水平荷载标准值eai计算 的合力; h. 合力习E作用点至桩、墙底的距离。

图 5. 1. 1 基管式支护结构嵌固深度计

5.1.2单层支点排桩、地下连续墙等支护结构的嵌固深度hd应 符合下列规定:

GB50901-2013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规范.pdf5.1.2单层支点支护结构嵌固深度计

基坑底面以下支护结构设定弯矩零点○处至基坑底面的距离hc1 可按下式确定:

式中 eaik—一水平荷载标准值; ei——水平抗力标准值。

5.1.3多层支点的排桩、地下连续墙等支护结构的嵌固深度h 宜按圆弧滑动简单条分法确定,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JGJ120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5.1.4排桩、地下连续墙等支护结构的嵌固深度hd除应满足本 规程第5.1.1、5.1.2和5.1.3条的规定外,还应同时满足基底 (图5. 1.4):

图5.1.4基坑底土体抗隆起稳定性验算简图

式中 1——基坑外地面至桩墙底各土层天然重度的加权平 均值(kN/m3); Y2——基坑内开挖面至桩墙底各土层天然重度的加权 平均值(kN/m3); 基坑外地面荷载(kPa); 9

N.、N. 地基承载力系数。 剪固结快剪试验方法确定的黏聚力标准值 P 桩墙底以下土层采用三轴固结不排水试验或直 剪固结快剪试验方法确定的内摩擦角标准值JC∕T 2443-2018 泡沫混凝土制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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