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905-2020 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命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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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905-2020 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命名.pdf简介:

GB/T 38905-2020《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命名》是一项推荐性的国家标准,它为民用无人机系统的型号命名提供了一套规范和指导。该标准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无人机行业的产品标准化,方便产品识别、管理和交流,提高市场透明度,保障无人机的品质和安全性。

该标准规定了型号命名的基本原则,包括型号的构成、命名规则、型号的更改和废止等。型号通常由无人机系统的类别、顺序号、特征码和版本号等部分组成,每个部分都有其特定的含义。例如,类别代码表示无人机系统的分类,顺序号表示产品系列,特征码用于区分不同型号的特性,版本号则表明产品的更新和改进。

具体操作时,企业需要遵循该标准,为自己的民用无人机系统设计一个独特的型号名称,以便于消费者、监管部门、维修服务等各方识别和管理。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品牌的市场竞争力,也是符合国家和国际行业规范的重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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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命名组成 命名方法

GB/T389052020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35)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深圳一电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辽宁壮龙无人机科技有 限公司、易瓦特科技股份公司、西北工业大学、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普宙飞行器科技(深圳)有 限公司、西安爱生技术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志凯、舒振杰、张显志、张黎、赵国成、祝小平、王亮、黄立、罗伟、杨旸、胡应东 曹国杰、王博甲、张小林、胡永红《沟槽式连接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51:2003.pdf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35)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深圳一电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辽宁壮龙无人机科技有 限公司、易瓦特科技股份公司、西北工业大学、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普宙飞行器科技(深圳)有 限公司、西安爱生技术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志凯、舒振杰、张显志、张黎、赵国成、祝小平、王亮、黄立、罗伟、杨旸、胡应东, 曹国杰、王博甲、张小林、胡永红,

GB/T389052020

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命名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的命名组成和命名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无人机系统行业管理、研制生产、销售、使用维护的型号命名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659一2000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T4754一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10113分类与编码通用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4754一2017和GB/T1011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型号代号 typecodename 用于唯一标识一型特定航空器的编号,一般由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和符号组成。 4 命名组成 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命名至少应有型号代号和中文名称,命名中所有代号、名称不应重复: a)型号代号:用于工程数据和用户资料中,每个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应有对应的型号代号; b)中文名称:用于国内技术和销售资料中,每个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应有对应的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用于对外合作和销售资料中,每个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可有对应的英文名称。

号、行业分类号(可选)、基本号和系列号 等五部分组成,企业代号和基本号之间用 ,其他代号之间无符号。其基本组成形式见图1。

GB/T38905—2020

无人机系统型号代号组成

国家和地区代码是必选项,用于反映民用无人机系统的生产国和地区,由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B/T2659一2000中3.3和4.2的要求确定国家和地区代码。

5.1.2.2企业代号

企业代号是必选项,用于反映制造民用无人机系统的企业信息,由3位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 其代码由制造企业决定。每个制造企业只能具备唯一的企业代号

5.1.2.3行业分类号

行业分类号是可选项NB/T 10321-2019 风电场监控系统技术规范,用于反映民用无人机系统的功能或应用领域,由3位英文字母或阿 组成,应按GB/T4754一2017中4.4和第5章规定的门类代码和大类代码确定行业分类代号

基本号是必选项,用于反映民用无人机系统的基本特征,由3位英文字母组成。其中第1位是标明 民用无人机构型的代码,应按表1执行;第2位是标明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的代码,应按表2执行;第 位是标明无人机动力装置的代码,应按表3执行。表1、表2、表3中民用无人机系统的分类应满足 GB/T35018—2018中4.2、第5章及4.6的规定

5.1.2.5 系列号

系列号是必选项,用于反映民用无人机系统系列化发展的情况,由2位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组 成。其代码及顺序由制造企业决定

表1飞行平台构型类别及代号

表2最大起飞重量类别及代号

DBJ51/ 143-2020标准下载表3动力装置类别及件

中文名称应概括民用无人机系统的类型和特点,并能反映其重量(吨位)、发动机类型或台数、平台 沟型、用途。如“25千克级四轴电动多用途旋翼无人机”“150千克级单发活塞固定翼货运无人机”。中 文名称应具有唯一性,应避免使用“新型”“先进”等形容词命名

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命名示例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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