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18-201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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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118-201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一部工程技术规范,该标准全称为《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这部规范于2010年发布,适用于民用建筑的隔声设计,包括住宅、公共建筑等各类建筑。其主要内容包括:

1. 隔声设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规定了建筑隔声设计的目的、功能和基本要求,对建筑隔声性能的评价指标进行了规定。

2. 隔声设计方法:包括墙体、门窗、地板、天花板等建筑构件的隔声设计,以及对隔声材料和隔声构造的选用。

3. 隔声设计实例:提供了多种建筑类型的隔声设计参考,如住宅、办公室、学校、医院等,包括不同功能房间的隔声设计参数和措施。

4. 测试与验收:明确了隔声性能的测试方法和验收标准,以保证设计效果的实现。

该规范的发布,对于提高我国民用建筑的隔声性能,创建舒适、安静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有着重要意义。它要求设计者在建筑设计阶段就要考虑到隔声问题,以实现建筑的综合功能和环保要求。

GB 50118-201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部分内容预览:

表 7. 1. 1 室内允许噪声级

7.2.1客房之间的隔墙或楼板、客房与走廊之间的隔墙、客房 外墙(含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表 7.2.1客房墙、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标准

7.2.2客房之间、走廊与客房之间,以及室外与客房之间的空 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7.2.2的规定

外墙保温系统及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定(暂行)(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2021年2月).pdf表7.2.2 客房之间、走廊与客房之间以及室外与 客房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标准

.2.3客房外窗与客房门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7. 的规定。

表7.2.3客房外窗与客房门的空气声隔声标准

客房与上层房间之间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 的规定。

7. 2. 4 的规定,

表7.2.4客房楼板击声隔声标准

客房及其他对噪声敏感的房间与有噪声或振动源的房间

之间的隔墙和楼板,其空气声隔声性能标准、撞击声隔声性能标 准应根据噪声和振动源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应对噪声和振动源进 行减噪和隔振处理,使客房及其他对噪声敏感的房间内的噪声级 满足本规范表7.1.1的规定。 7.2.6不同级别旅馆建筑的声学指标(包括室内允许噪声级、 空气声隔声标准及撞击声隔声标准)所应达到的等级,应符合本 规范表7.2. 6的规定

表7.2.6声学指标等级与旅馆建筑等级的对应关系

7.3.1旅馆建筑的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7.3.1旅馆建筑的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旅馆建筑的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噪声状况进行分区。 2产生噪声或振动的设施应远离客房及其他要求安静的房 间,并应采取隔声、隔振措施。 3旅馆建筑中的餐厅不应与客房等对噪声敏感的房间在同 一区域内。 4可能产生强噪声和振动的附属娱乐设施不应与客房和其 他有安静要求的房间设置在同一主体结构内,并应远离客房等需 要安静的房间。 5可能产生较大噪声并可能在夜间营业的附属娱乐设施应 远离客房和其他有安静要求的房间,并应进行有效的隔声、隔振 处理。 6可能在夜间产生干扰噪声的附属娱乐房间,不应与客房 和其他有安静要求的房间设置在同一走廊内。 7客房沿交通干道或停车场布置时,应采取防噪措施,如

内 8电梯井道不应毗邻客房和其他有安静要求的房间

7.3.2客房及客房楼的隔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客房之间的送风和排气管道,应采取消声处理措施,相 邻客房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满足本规范表7.2.2的规定。 2旅馆建筑内的电梯间,高层旅馆的加压泵、水箱间及其 他产生噪声的房间,不应与需要安静的客房、会议室、多用途大 厅等毗邻,更不应设置在这些房间的上部。确需设置于这些房间 的上部时,应采取有效的隔振降噪措施。 3走廊两侧配置客房时,相对房间的门宜错开布置。走廊 内宜采用铺设地毯、安装吸声吊顶等吸声处理措施,吊顶所用吸 声材料的降噪系数(NRC)不应小于0.40。 4相邻客房卫生间的隔墙,应与上层楼板紧密接触,不留 缝隙。相邻客房隔墙上的所有电气插座、配电箱或其他嵌入墙里 对墙体构造造成损伤的配套构件,不宜背对背布置,宜相互错 开,并应对损伤墙体所开的洞(槽)有相应的封堵措施。 5客房隔墙或楼板与玻璃幕墙之间的缝隙应使用有相应隔 声性能的材料封堵,以保证整个隔墙或楼板的隔声性能满足标准 要求。在设计玻璃幕墙时应为此预留条件。 6当相邻客房橱柜采用“背靠背”布置,两个橱柜应使用 满足隔声标准要求的墙体隔开。 7.3.3设有活动隔断的会议室、多用途厅,其活动隔断的空气 声隔声性能应符合下式的规定,

式中:Rw 计权隔声量(dB); C 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dB)

8.1.1:办公室、会议室内的噪声级,应符合表8.1.1的规定

表8.1.1办公室、会议室内允许噪声级

8.2.1办公室、会议室隔墙、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 表 8. 2. 1 的规定。

办公室、会议室隔墙、楼板的空气声

2办公室、会议室与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 表 8. 2. 2 的规定。

办公室、会议室与相邻房间之间的

3办公室、会议室的外墙、外窗(包括未封闭阳台的门) 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8.2.3的规定。

8.2.3办公室、会议室的外墙、外窗(包括未封闭阳

表8.2.3办公室、会议室的外墙、外窗和门的空气声隔声标准

8.2.4办公室、会议室顶部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 8.2.4的规定。

8.2.4办公室、会议室顶部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

当确有困难时,可允许办公室、会议室顶部楼板的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或计 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小于或等于85dB,但在楼板结构上应预留改善的可能条件

8.3.1拟建办公建筑的用地确定后,应对用地范围环境噪声现 状及其随城市建设的变化作必要的调查、测量和预计。 8.3.2办公建筑的总体布局,应利用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或 办公建筑中的辅助用房遮挡噪声源,减少噪声对办公用房的 影响。 8.3.3办公建筑的设计,应避免将办公室、会议室与有明显噪 声源的房间相邻布置;办公室及会议室上部(楼层)不得布置产 生高噪声(含设备、活动)的房间。 8.3.4走道两侧布置办公室时,相对房间的门宜错开设置。办 公室及会议室面向走道或楼梯间的门的隔声性能应符合表8.2.3 的规定。 8.3.5面临城市干道及户外其他高噪声环境的办公室及会议室, 应依据室外环境噪声状况及所确定的充许噪声级,设计具有相应 隔声性能的建筑围护结构(包括墙体、窗、问等各种部件)。, 8.3.6相邻办公室之间的隔墙应延伸到吊顶棚高度以上;并与 承重楼板连接,不留缝隙。 8.3.7办公室、会议室的墙体或楼板因孔洞、缝隙、连接等原 因导致隔声性能降低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管线穿过楼板或墙体时,孔洞周边应采取密封隔声措施 2固定于墙面引起噪声的管道等构件,应采取隔振措施。 3办公室、会议室隔墙中的电气插座、配电箱或嵌人墙内 对墙体构造损伤的配套构件,在背对背设置时应相互错开位置 并应对所开的洞(槽)有相应的隔声封堵措施。 4对分室墙上的施工洞口或剪力墙抗震设计所开洞口的封 堵,应采用满足分室墙隔声要求的材料和构造。 5幕墙与办公室、会议室隔墙及楼板连接时,应采用符合 分室墙隔声要求的构造,并应采取防止相互串声的封堵隔声 措施

生力 及其随城市建设的变化作必要的调查、测量和预计。 3.2办公建筑的总体布局,应利用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 公建筑中的辅助用房遮挡噪声源,减少噪声对办公用房白 响。

8.3.3办公建筑的设计,应避免将办公室、会议室与有明显噪

源的房间相邻布置;办公室及会议室上部(楼层)不得布置 高噪声(含设备、活动)的房间

8.3.4走道两侧布置办公室时,相对房间的门宣错开设置 公室及会议室面向走道或楼梯间的门的隔声性能应符合表 的规定。

8.3.5面临城市于道及户外其他高噪声环境的办公室及会

会议室空场500Hz~1000Hz的混

8.3.12办公室、会议室内的空调系统风口在办公室、会议室内 产生的噪声应符合本规范表8.1.1的规定。 8.3.13走廊顶棚宜结合装修使用降噪系数(NRC)不小于 0.40的吸声材料,

9.1.1 商业建筑各房间内空场时的噪声级,应符合表9.1.1的 规定。

表 9. 1. 1 室内允许噪声级

9.2.1°容积大于400m且流动人员人均占地面积小于20m的室 内空间,应安装吸声顶棚;吸声顶棚面积不应小于顶棚总面积的 75%;顶棚吸声材料或构造的降噪系数(NRC)应符合表9.2.1 的规定。

表9.2.1顶棚吸声材料或构造的降噪系数(NRC)

3.1噪声敏感房间与产生噪声房间之间的隔墙、楼板的空 隔声性能应符合表9.3.1的规定。

表9.3.1噪声敏感房间与产生噪声房间之间的隔墙、 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标准

9.3.2噪声敏感房间与产生噪声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 符合表 9.3. 2 的规定

9.3.2噪声敏感房间与产生噪声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

表9.3.2噪声敏感房间与产生噪声房间 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标准

9.3.3噪声敏感房间的上一层为产生噪声房间时,噪声

3.3噪声敏感房间的上一层为产生噪声房间时,噪声敏感

噪声敏感房间的上一层为产生噪声房间时,噪声敏感房 3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9.3.3的规定。

间顶部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9.3.3的规定。

表9.3.3噪声敏感房间顶部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标准

9.4.2当公共空间室内设有暖通空调系统时,暖通空

GB 50877-201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收规范降低风管中的风速。 2 设置消声器。 选用低噪声的风口。 3

附录A室内噪声级测量方法

A.0.1室内噪声级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噪声级的测量应在昼间、夜间两个不同时段内,各 选择较不利的时间进行。昼间、夜间时段的划分应符合本规范第 1.0.3条的规定。 2室内噪声级的测量值为等效[连续A计权」声级。 3对不同特性噪声的测量值,应按本规范表A.0.4的规定 进行修正。

A.0.2测量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仪器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声学声级计 第1部分:规范》GB/T3785.1和《积分平均声级计》GB/T 17181中规定的1型或性能优于1型的积分声级计。滤波器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GB/T3241的 有关规定。也可使用性能相当的其他声学测量仪器。 2校准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校准器》GB/T15173 规定的1级要求,校准器应每年送法定计量部门检定一次。 3每次测量前后甬DX∕JS 001-2020 宁波市涉危险化学品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应用校准器对测量系统进行校准,测量 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

A.0.3测量条件应符合下列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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