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184-2021 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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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5184-2021 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标准.pdf简介:

"DB37T 5184-2021 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标准.pdf" 是一份由中国山东省发布的标准文件,具体名称为"山东省地方标准: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程"。这份标准主要针对边坡工程的设计、施工、鉴定和加固过程,提供技术规范和指南。它详细规定了边坡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安全标准、工程稳定性评估方法、加固技术的选择和实施步骤等内容。该标准旨在保障边坡工程的安全稳定,防止因边坡问题引发的地质灾害,适用于山东省内的各类边坡工程的施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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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进行评估。 6.2.7重力式挡墙中砌体材料的耐久性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码 墙砖试验方法》GB/T2542等标准进行评估, 6.2.8按坡率法修建的边坡工程,应根据边坡工程的地质特点 高度和已使用年限,划分成若于鉴定单元,调查各鉴定单元的列 露岩土体的风化程度,局部块体材料的裂隙、损伤程度,根据其 整体或局部滑动的可能性、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及当地工程经 验,确定其耐久年限,

6.3支护子单元鉴定评级

6.3.1支护子单元鉴定评级按地基基础、支护结构和附属工程 三项进行。 6.3.2 地基基础子单元的安全性评级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 规定。

3支护结构应按本条第1、2款的较低评定等级作为支护 结构的评级结果,

2稳定性评级应以鉴定单元或子单元作为评定对象: 3已经出现稳定性破坏的或已有重大安全事故迹象的鉴定 单元,应直接评定为D,级。 6.4.4当原支护结构对边坡稳定性起有利作用时,边坡工程稳 定性验算应考虑其有效抗力。下列情况不应考虑原支护结构或构 件的有效抗力: 支护结构基础位于潜在滑面之上,边坡工程整体失稳时: 2 锚杆锚固段位于非稳定地层中时; 鉴定认定支护结构或构件已经失效时。 6.4.5 原支护结构、构件的有效抗力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 原支护结构、构件儿何尺寸应根据调查与检测结果确定: 2当现场检测数据符合原设计值时,原支护结构、构件的 材料强度标准值可采用原设计标准值;当现场检测数据与原设计 直有差异时,应依据检测结果推定材料强度标准值,推定方法应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3原支护结构或构件的有效抗力可根据原支护结构、构件 的几何尺寸和材料性能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 范》GB50330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等相关规定 计算确定; 4确定支护结构及构件有效抗力时应考虑支护结构布置和 构造因素,必要时结合支护结构整体性评定等级适当折减。 6.4.6按支护结构抗滑移稳定性和抗倾覆稳定性评定鉴定单元 安全性等级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以抗滑稳定性和抗倾覆稳定性的最低鉴定等级作为鉴定 单元的安全性等级: 2支护结构无变形、倾覆迹象,且不改变边坡使用条件时 可直接将其抗滑稳定性和抗倾覆稳定性评定为A级或B级; 3支护结构有明显变形、倾覆迹象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9,可直接将其抗滑稳定 生和抗倾覆稳定性评定为C级或D级; 4支护结构难以确定有无变形、倾覆迹象,或改变边坡使

注:F。、F.为抗滑或抗倾覆稳定安全系数。

注:F。、F。为抗滑或抗倾覆稳定安全系数。

6.4.7应根据鉴定单元整体变形迹象、大小、稳定性验算结果, 综合评定鉴定单元整体稳定性,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已经出现整体稳定性破环的或已有重天安全事故迹象的 鉴定单元,其稳定性评级按本标准第6.4.3条的规定执行; 2当鉴定单元及其影响范围内的岩土体、建筑物无变形 裂缝等异常现象,目不改变边坡使用条件时,可结合建设年代 将其稳定性评定为A级或B级: 3当难以确定鉴定单元及其影响范围内的岩土体、建筑物 有无变形、裂缝等异常现象,或改变边坡使用条件时,应按实际 检测数据验算评定,验算可按本标准附录A提供的方法进行 其稳定性评定等级应符合表6.4.7的规定,边坡整体稳定性系数 F的计算按本标准附录B执行。

表6.4.7鉴定单元整体稳定性评级表

注:F为对应鉴定单元整体稳定安全系数

6.4.8鉴定单元应按抗滑移稳定性、抗倾覆稳定性和整体稳定 性的最低评定等级作为鉴定单元稳定性的评级结果

性的最低评定等级作为鉴定单元稳定性的评级结果

6.5鉴定单元的鉴定评级

6.5.1支护系统安全性的鉴定评级依据支护子单元鉴定

果综合分析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附属工程安全性评定为B.级以上时,应以地基基础和 支护结构安全性评级中的最低评定等级,作为支护系统的安全性 等级; 2当附属工程安全性等级为C.级,地基基础和支护结构安 全性和鉴定单元稳定性评级不低于B.级时,支护系统安全性评 级应为B级; 3当附属工程安全性等级为D.级,地基基础和支护结构安 全性评级不低于C.级时,支护系统安全性评级应为C级; 4其他情况应以地基基础和支护结构安全性评级,作为支 护系统安全性评定等级 6.5.2应以支护系统安全性评级和鉴定单元稳定性评级中的较 低评定等级,作为鉴定单元安全性评定等级。 6.5.3鉴定单元使用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级:B级子单元不应超过子单元总数的1/3; 2B级:无C级子单元;

A级:B级子单元不应超过子单元总数的1/3; B级:无C级子单元: C级:有C级子单元。

6.6.1 边坡工程鉴定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提出鉴定报告,鉴定 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 工程概况; 2 鉴定的目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3 鉴定依据; 4 调查、检测项目的实测数据; 5 检测数据的分析、验算及结果; 6 鉴定结论及建议:

6.6.1边坡工程鉴定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提出鉴定报告,鉴定 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 工程概况; 2 鉴定的目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3 鉴定依据; 4 调查、检测项目的实测数据; 5 检测数据的分析、验算及结果; 6 鉴定结论及建议:

7附件。 6.6.2鉴定报告的编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鉴定报告中宜明确鉴定对象的剩余使用年限,应指出鉴 定对象在剩余使用年限内可能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2鉴定报告中应明确鉴定结果,指明鉴定对象的最终评级 结果,明确既有支护结构、构件有效支护抗力,作为技术管理或 制订加固、维修计划的依据; 3鉴定报告宜按表6.6.2明确各层次构件、子单元和鉴定 单元的评级结果,且应明确处理对象,对安全性等级为C.级和 1.级的构件及C.级和D级的鉴定单元的数量、所处位置做出详 细说明,并提出处理建议

表6.6.2边坡工程鉴定单元评定等级汇总表

1鉴定单元评定等级为A的边坡不必采取整体加固措施: B.级边坡宜采取整体加固措施:C、D级边坡应采取整体加固 措施; 2边坡工程a.级构件不必采取构件加固措施:b.级构件可 不采取构件加固措施:c.级构件应采取构件加固措施:d.级构件 必须及时采取构件加固措施: 3当边坡采取整体加固时,边坡中缺陷不会继续发展、不 影响构件耐久性和外观的各级既有构件可不进行加固。 一旅产书生出

采取构件加固措施;C。级构件应采取构件加固措施 6.6.5边坡工程施工质量鉴定时,鉴定报告应明确施工质量是 否满足设计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提出处理意见

采取构件加固措施:C.级构件应采取构件加固措施

否满足设计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提出处理意见

7.1.1 边坡工程加固设计时应取得下列资料: 1 边坡工程的鉴定报告: 2 边坡监测资料; 3 边坡工程原有设计和施工竣工资料: 4 边坡工程加固勘察报告: 5 边坡工程周边建筑物、管线等环境资料: 6 现有的施工技术、设备性能、施工条件及类似工程加固 经验等资料; 7委托方提供的边坡加固工程设计任务书。 7.1.2边坡工程在加固施工前应进行加固设计,加固设计计算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等标 准的相关规定。

4边坡工程加固勘察报告; 5 边坡工程周边建筑物、管线等环境资料: 6现有的施工技术、设备性能、施工条件及类似工程加固 经验等资料; 7委托方提供的边坡加固工程设计任务书。 7.1.2边坡工程在加固施工前应进行加固设计,加固设计计算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等标 准的相关规定。 7.1.3边坡工程既有支护结构构件的加固设计应依据构件结构 和材料的不同,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 规范》GB50367和《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等的有 关规定。

和材料的不同,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 规范》GB50367和《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等的有 关规定。

固、抗滑桩加固、加大截面加固、注浆加固和截排水等方法。加 固可以使用一种或多种加固方法组合。当采用组合加固法时GB∕T 9086-2007 用于色度和光度测量的标准白板,应 使组合支护结构受力、变形相协调

用边坡工程稳定性和支护结构安全性扰动小、有利于与原有支护 结构协同工作的加固方法。

7.2.1边坡加固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边坡加固后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边坡工程服务对象的使 用年限; 2到期后若重新鉴定认为其工作正常,仍可继续延长的使 用年限。

.2边坡工程的加固方案设计应符合

1边坡加固设计应综合考虑边坡工程的鉴定报告、勘察报 告、加固目的、加固设计的可靠性及预期效果、施工难易程度和 条件、对近建筑和环境的影响、工期和造价等因素,进行全面 的技术及经济分析后确定合理的加固设计方案; 2依据鉴定报告,加固方案设计应考虑合理利用原有支护 结构的有效抗力; 3边坡加固范围应根据鉴定结果及设计分析确定,可对边 坡工程整体、区段、支护结构或构件、截(排水)系统等进行 加固处理,但均应考虑边坡工程的整体性及加固部分与邻近建筑 物的相互影响; 4边坡加固工程应综合考虑其技术经济效果,避免不必要 的拆除或更换;适修性差的边坡工程不应进行加固; 5边坡加固工程设计应考虑景观及环保要求,做到美化环 境,保护生态。 7.2.3边坡工程加固方案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1 原支护结构的损伤、破坏原因: 2 原支护结构的破坏模式和支护结构及构件的开裂变形 情况; 3 新增支护结构与原支护结构受力关系的合理性及加固 效果; 4 现场实施方案的可行性; 5 经济合理性。

CJJ∕T 226-2014 城镇供水管网抢修技术规程1 原支护结构的损伤、破坏原因; 2 原支护结构的破坏模式和支护结构及构件的开裂变形 情况; 3 新增支护结构与原支护结构受力关系的合理性及加固 效果; 4 现场实施方案的可行性: 5 经济合理性。

7.2.4边坡工程加固设计时,原支护结构或构件的有效抗力按 鉴定结果确定,必要时可重新核算。

7.2.5整体加固新增支护结构或构件与原支护结构共同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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