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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分享版).pdf简介: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全称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中国建筑行业的国家标准之一。该标准发布于2015年,主要针对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提出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公共建筑包括办公楼、学校、医院、商场、酒店等各种类型的非住宅建筑。
该标准旨在提高公共建筑的能源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它规定了公共建筑在设计阶段应考虑的因素,如建筑的保温隔热性能、自然光利用、空调和通风系统的设计、照明系统的选择、以及建筑的运行管理等,都应遵循节能原则。
通过这个标准,设计者和建设者需要在建筑设计的早期阶段就考虑到节能因素,以确保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具有良好的能效性能,同时也能提供舒适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它是我国公共建筑行业进行绿色、低碳设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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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14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能效比(EER)
4.2.15空气源热泵机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5空气源热泵机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先进可靠的融霜控制,融霜时间总和不应超过运行 周期时间的20%; 2冬季设计工况下,冷热风机组性能系数(COP)不应小 于1.8,冷热水机组性能系数(COP)不应小于2.0; 3冬季寒冷、潮湿的地区,当室外设计温度低于当地平衡 点温度时,或当室内温度稳定性有较高要求时,应设置辅助 热源; 4对于同时供冷、供暖的建筑,宜选用热回收式热泵机组。 4.2.16空气源、风冷、蒸发冷却式冷水(热泵)式机组室外机 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确保进风与排风通畅,在排出空气与吸入空气之间不 发生明显的气流短路; 2应避免污浊气流的影响; 3噪声和排热应符合周围环境要求; 4应便于对室外机的换热器进行清扫。
4.2.17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时JIS A0005-1966 建筑物开口部构件标准公称尺寸,其在名义
规定条件下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不应低于表 的数值。
表4.2.17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多联式空调(热泵) 机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
4.2.18除具有热回收功能型或低温热泵型多联机系统外,多联 机空调系统的制冷剂连接管等效长度应满足对应制冷工况下满负 荷时的能效比(EER)不低于2.8的要求
4.2.19采用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时,其在名
4.2.19采用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时,其在名义
4.2.19采用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时,其在名义 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性能参数应符合表4.2.19的规定。
表4.2.19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直燃型漠化锂吸收式冷(温) 水机组的性能参数
4.2.20对冬季或过渡季存在供冷需求的建筑,应充分利用新风 降温;经技术经济分析合理时,可利用冷却塔提供空气调节冷水 或使用具有同时制冷和制热功能的空调(热泵)产品。 4.2.21采用蒸汽为热源,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应回收用汽 设备产生的凝结水。凝结水回收系统应采用闭式系统, 4.2.22对常年存在生活热水需求的建筑,当采用电动蒸汽压缩 循环冷水机组时,宜采用具有冷凝热回收功能的冷水机组。
4.3.5集中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建筑所有区域只要求按季节同时进行供冷和供热转换 时,应采用两管制空调水系统;当建筑内一些区域的空调系统需 全年供冷、其他区域仅要求按季节进行供冷和供热转换时,可采 用分区两管制空调水系统:当空调水系统的供冷和供热工况转换 频繁或需同时使用时,宜采用四管制空调水系统。 2冷水水温和供回水温差要求一致且各区域管路压力损失 相差不大的中小型工程,宜采用变流量一级泵系统;单台水泵功 率较大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在确保设备的适应性、控制方案和 运行管理可靠的前提下,空调冷水可采用冷水机组和负荷侧均变 流量的一级泵系统,且一级泵应采用调速泵。 3系统作用半径较大、设计水流阻力较高的大型工程,空 调冷水宜采用变流量二级泵系统。当各环路的设计水温一致且设 计水流阻力接近时,二级泵宜集中设置;当各环路的设计水流阻 力相差较大或各系统水温或温差要求不同时,宜按区域或系统分
4.3.6空调水系统布置和管径的选择,应减少并联环路
4.3.15空气调节内、外区应根据室内进深、分隔、朝向、楼 以及围护结构特点等因素划分。内、外区宜分别设置空气调 系统。
4.3.16风机盘管加新风空调系统的新风宜直接送入各空
区,不宜经过风机盘管机组后再送出。
4.3.18空气调节风系统不应利用土建风道作为送风道和输送
4.3.19空气调节冷却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过滤、缓蚀、阻垢、杀菌、灭藻等水处理功能; 2冷却塔应设置在空气流通条件好的场所; 3冷却塔补水总管上应设置水流量计量装置: 4当在室内设置冷却水集水箱时,冷却塔布水器与集水箱 设计水位之间的高差不应超过8m。 4.3.20空气调节系统送风温差应根据恰湿图表示的空气处理过 程计算确定。空气调节系统采用上送风气流组织形式时,宜加大 夏季设计送风温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送风高度小于或等于5m时,送风温差不宜小于5℃; 2送风高度大于5m时,送风温差不宜小于10℃。 4.3.21在同一个空气处理系统中,不宜同时有加热和冷却 过程。
1应具有过滤、缓蚀、阻垢、杀菌、灭藻等水处理功能; 2冷却塔应设置在空气流通条件好的场所; 3冷却塔补水总管上应设置水流量计量装置; 4当在室内设置冷却水集水箱时,冷却塔布水器与集水箱 设计水位之间的高差不应超过8m。
4. 3. 22 空调风系统和通风
道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W)不宜大于表4.3.22的数值。风 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W)应按下式计算:
W,= P/(3600 X nc × n)
(4. 3. 22)
道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W、[W/(m
4.3.23当输送冷媒温度低于其管道外环境温度且不允许冷媒温 度有升高,或当输送热媒温度高于其管道外环境温度且不允许热
媒温度有降低时,管道与设备应采取保温保冷措施。绝热层的设 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 则》GB/T8175中经济厚度计算方法计算: 2供冷或冷热共用时,保冷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 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8175中经济厚度和防止表面结 露的保冷层厚度方法计算,并取大值; 3管道与设备绝热层厚度及风管绝热层最小热阻可按本标 准附录D的规定选用: 4管道和支架之间,管道穿墙、穿楼板处应采取防止“热 桥”或“冷桥”的措施; 5采用非闭孔材料保温时,外表面应设保护层;采用非闭 孔材料保冷时,外表面应设隔汽层和保护层。 4.3.24严寒和寒冷地区通风或空调系统与室外相连接的风管和 设施上应设置可自动连锁关闭且密闭性能好的电动风阀,并采取 密封措施
4.3.26有人员长期停留且不设置集中新风、排风系统的空气调
4.3.26 有大员长期停留且不设置集中新风、排风系统的空气 节区或空调房间,宜在各空气调节区或空调房间分别安装带热! 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
4.4.1散热器宜明装;地面辐射供暖面层材料的热阻不宜大于
4.4.1散热器宜明装;地面辐射供暖面层材料的热阻不宜大 0. 05m² . K/W。
区,宜优先采用直接蒸发冷却、间接蒸发冷却或直接蒸发冷却与 间接蒸发冷却相结合的二级或三级蒸发冷却的空气处理方式。
4.4.3设计变风量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时,应采用变频自动调
4.4.3设计变风量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时,应采用变频自动 节风机转速的方式,并应在设计文件中标明每个变风量末端装 的最小送风量。
风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在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前提下,宜采用通风消除室内余热。 机电设备用房夏季室内计算温度取值不宜低于夏季通风室外计算 温度。 2厨房热加工间宜采用补风式油烟排气罩。采用直流式空 调送风的区域,夏季室内计算温度取值不宜低于夏季通风室外计 算温度。
4.5.1集中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应进行监测与控
4.5.1集中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应进行监测与控制。建 筑面积大于20000m的公共建筑使用全空气调节系统时,宜采用 直接数字控制系统。系统功能及监测控制内容应根据建筑功能 相关标准、系统类型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4.5.2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应进行能量计量,能量计 量应包括下列内容: 1燃料的消耗量; 2制冷机的耗电量; 3集中供热系统的供热量; 4补水量。 4.5.3采用区域性冷源和热源时,在每栋公共建筑的冷源和热 源入口处,应设置冷量和热量计量装置。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 时不同使用单位成区城宜分别设置冷最和执是计是装置
5.1集中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应进行监测与控制。建 面积大于20000m的公共建筑使用全空气调节系统时,宜采用 接数字控制系统。系统功能及监测控制内容应根据建筑功能 关标准、系统类型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量应包括下列内容: 1燃料的消耗量; 2制冷机的耗电量; 3集中供热系统的供热量: 4 补水量。
5.3采用区域性冷源和热源时CJ∕T 392-2012 炊用燃气大锅灶,在每栋公共建筑的冷源和热 入口处,应设置冷量和热量计量装置。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 ,不同使用单位或区域宜分别设置冷量和热量计量装置,
4.5.4锅炉房和换热机房应设置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
4.5.5锅炉房和换热机房的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5.5锅炉房和换热机房的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进行水泵与阀门等设备连锁控制; 2 供水温度应能根据室外温度进行调节; 3 供水流量应能根据末端需求进行调节; 4宜能根据末端需求进行水泵台数和转速的控制; 5应能根据需求供热量调节锅炉的投运台数和投入燃料量 4.5.6供暖空调系统应设置室温调控装置:散热器及辐射供暖 系统应安装自动温度控制阀,
4.5.7冷热源机房的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能进行冷水(热泵)机组、水泵、阀门、冷却塔等设 备的顺序启停和连锁控制; 2应能进行冷水机组的台数控制,宜采用冷量优化控制 方式; 3应能进行水泵的台数控制GB∕T 51178-2016 建材矿山工程测量技术规范,宜采用流量优化控制方式; 4二级泵应能进行自动变速控制,宜根据管道压差控制转 速,且压差宜能优化调节; 5应能进行冷却塔风机的台数控制,宜根据室外气象参数 进行变速控制; 6应能进行冷却塔的自动排污控制; 7宜能根据室外气象参数和末端需求进行供水温度的优化 调节; 8宜能按累计运行时间进行设备的轮换使用; 9冷热源主机设备3台以上的,宜采用机组群控方式;当 采用群控方式时,控制系统应与冷水机组自带控制单元建立通信 法拉
4.5.8全空气空调系统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进行风机、风阀和水阀的启停连锁控制; 2应能按使用时间进行定时启停控制,宜对启停时间进行 优化调整; 3采用变风量系统时,风机应采用变速控制方式; 4过渡季宜采用加大新风比的控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