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区改造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_T50599-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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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区改造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_T50599-2020.pdf简介:

《灌区改造技术标准》(GB_T50599-2020.pdf)是一部关于农田灌溉系统改造的国家标准。这个标准详细规定了农田灌溉系统在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旨在提升灌区的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灌溉效果,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该标准涵盖了灌区改造的各个方面,如灌溉工程的规划设计、节水灌溉技术、智能控制系统的应用、土壤与水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它不仅适用于农田灌溉,也可应用于湿地、公园等其他需要灌溉管理的区域。

2020年的版本更新,可能增加了新的技术标准、环保要求和工程案例,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和科技进步。作为国家标准,它具有法律效力,对灌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具有指导作用,有助于保障农田灌溉的科学性、经济性和环保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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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管道输水、喷灌、微灌以及改进的地面灌水技术。

享度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和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的有关规定。田间道路路 面宜高出地面0.2m~0.4m。

8.5.4在纯井灌区,宜采用管道输水方式:在地表水和地下水结 合利用的灌区,应对渠道和管道两种输水方式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选择适宜的改造措施。

8.5.4在纯井灌区JTJ 076-1995 公路施工安全,宜采用管道输水方式;在地表水和地下

8.5.7应根据当地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采用喷灌、微灌与1

.5.7应根据当地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采用喷灌、微灌与施肥

8.5.8采用地面灌溉方式的旱作物种植区,应根据地形、作物种

8.5.9水稻灌区,宜采用满足“浅、薄、湿、晒”等灌溉制度要求的 节水灌溉技术。格由规格尺寸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 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的有关规定。 8.5.10缺水灌区及高扬程提水灌区,田间固定渠道宜进行防渗

8.6.1灌区量水方法、量水设施选型不满足要求的,应

家标准《灌溉渠道系统量水规范》GB/T21303的有关规定,以刀 工程规模、工程条件、流量范围和水流条件等,优先采用现代先选 技术和方法,合理确定量水方法、量水设施类型

8.6.2选定量水设施的测量精度、水头损失、测量范围、抗干扰性

面量水等方法,小型渠道宜采用量水堰、量水槽、流量仪表等方法 也可采用标准断面量水或渠系建筑物量水。 8.6.4以地下水为水源的灌区宜以单井为单元安装智能计量水 表,并具备数据远传功能

8.7渠(沟)道管理及安全设施

8.7.1灌区基层管理单位、渠(沟)道重要建筑物或枢纽处应设置 管理房。无管理房的应增设,管理房不满足需要的应完善,并按实 际需要确定结构型式和建筑面积

善界标和管护责任标识牌

8.7.3骨干渠(沟)道应沿堤岸修建或完善管理道路,其标准

8.7.4对于穿过人口聚居区的渠(沟)道、重要建筑物工程周边或

易于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渠(沟)段,应设立或完善防护设施 全警示标识。 7

8.7.5采用混凝土衬砌防渗的骨王渠(

8.7.6跨渠(沟)桥梁两端,应设置或完善限制荷载警示

8.8.1灌区信息化工程改造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分析 灌区管理需求,优先采用成熟先进的设备与技术,合理确定建设内 容和技术方案。 8.8.2灌区信息化工程改造宜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管理 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化保障环境建设。 8.8.3灌区信息化基础设施改造应满足灌区信息分级管理、分层 管理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可设中心站、遥测站,必要时可增设分 中心站。 8.8.4灌区信息管理系统改造应满足灌区工情、水情和公共信息 管理等要求。 8.8.5灌区信息化保障环境改造应满足灌区信息化系统正常运 行的要求。 8.8.6灌区信息采集应采取人工与自动化相结合的方式。有条 件的灌区,宜分步骤空 雨情摘情黛信自的白动采

8.8.2灌区信息化工程改造宜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

.8.4灌区信息管理系统改造应满足灌区工情、水情和公共信息 理等要求。 .8.5灌区信息化保障环境改造应满足灌区信息化系统正常运 斤的要求。

件的灌区,宜分步骤实现对工情、水情、雨情、情等信息的自 集、传输与处理

8.8.7灌区信息化工程通信组网应根据整体通信需求合理

组网方式,带宽需求较小时可租用公共通信网,带宽需求较大 技术经济论证可铺设专用光缆

8.8.8 当闸门、泵站机组实行远程集中控制时,通信方案的可靠

8.8.8当闸门、泵站机组实行远程集中控制时,通信方案的可靠

8.8.8当闸1门、泵站机组实行远程集中控制时,通信方案的可靠 性、安全措施等如不满足要求,应据现地优先、远程现地双向备件 的原则,确定改造技术措施。

8.9.1灌区改造除应采取工程节水措施外,还应根据提高用水交 率和效益要求、自然条件、工程条件及农业生产特点,采用农艺、生 物、管理等非工程节水措施

8.9.2采用非工程节水措施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水资源条件以

及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合理调整灌区作物种植结构;缺水地区应压 缩高耗水作物种植比例,增加适雨、耐享、省水型作物种植比例

8.9.3采用非工程节水措施应因地制宜筛选适合当地种植的

水、优质、高产作物品种,采用节水栽培技术,合理施肥,实施碾压

8.9.4采用非工程节水措施应根据降水分布特点和作物需

律,涵养土壤水、回补并合理使用地下水;应加强非常规水源的利 用,合理调配多种水源,

8.9.5灌区管理单位应采用各种方式宣传节水,对工作

8.9.5灌区管理单位应采用各种方式宣传节水,对工作人员进行 节水技能培训,并使其制度化

工监理规范》SL288的有关规定。 9.1.3灌区改造项目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建设工 程验收规程》SL223的有关规定。 9.1.4灌区改造项目中的节水灌溉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节水 灌溉工程验收规范》GB/T50769的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X 9.2工程施工 9.2.1灌区建筑物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组织设计规范》SL303的有关规定。 9.2.2灌排渠(沟)道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渠道防渗工程技 术规范》GB/T50600、《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50363和 《农由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4的有关规定。 9.2.3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管道输水灌 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的有关规定。 9.2.4田间工程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 准》GB50288和《高标准农由建设通则》GB/T30600的有关规定。 9.2.5喷灌工程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GB/T50085的有关规定。 9.2.6微灌工程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微灌工程技术标准 GB/T50485的有关规定

GB/T50485的有关规定。

9.2.7灌区改造工程参建单位应建立完整的施工技术档案,按有 关规定对开工务安文件施工进度及大事记录监理工作报生验

9.2.7灌区改造工程参建单位应建立完整的施工技术档案,按有 关规定对开工备案文件、施工进度及大事记录、监理工作报告、验 收报告、工程运行观测数据、工程技术总结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9.2.7灌区改造工程参建单位应建立完整的施工技术档案,按有

9.2.7灌区改造工程参建单位应建立完整的施工技术档案,按有

9.3.1灌区改造工程施工应建立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 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9.3.2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等工程参建单位及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 管理体系,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履行质量 管理责任。 9.3.3灌区改造工程项目划分与质量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 703的有关规定。 9.3.4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测项目、数量应 满足规范要求.检测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各项检测记录应及时

JTS 165-5-2009 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9.3.3灌区改造工程项目划分与质量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9.4.1灌区改造工程施工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 验收规程》SL223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阶段进行分部工程、单位工 程、合同完工验收及竣工验收。渠道衬砌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 灌等节水灌溉工程宜按现行国家标准《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 GB/T50769的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9.4.2灌区改造工程验收应以下列文件为主要依据:

1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 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3 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或实施方案、调整 概算文件;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设计变更文件: 5 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人验收还应以施工合同为依据 9.4.3 灌区改造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建设; 2 检查已完成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 量DB34/T 3195-2018标准下载,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 3 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 检查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 5 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 对工程建设做出评价和结论; 7 提交工程验收报告或验收证书, 9.4.4 灌区改造工程完成并在运行一个灌溉周期或冻融期后的 9.4.5灌区改造工程峻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移交工程管理单位

10.0.1灌区改造项目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且实际运行2年后,对 项目产生的效果和效益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评价。 10.0.2改造效果评价应以调查、实测数据以及主管部门发布数 据为依据。改造效果评价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对改造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分析、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分 析,并与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经济评价结论进行比较,分析差别和产 生差异的原因; X 2分析、评价改造目标的实现程度与可持续性,并提出相应 的对策建议; 3分析、评价项目完成后对灌区经济社会\生态与环境,以及 灌区管理、社会环境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重点分析评价灌区改造 后节水效益和环境影响。 10.0.3改造效果评价报告应包括灌区现状、改造目标、建设内 容、灌区管理与改革等情况,项目效益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目标与 可持续性评价等,以及综合评价结论、存在问题与建议等内容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才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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