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2344.2-2015 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 第2部分:分立式电池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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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T 2344.2-2015 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 第2部分:分立式电池组.pdf简介:

"YD/T 2344.2-2015 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 第2部分:分立式电池组.pdf" 是一份由中国电力工业标准化委员会(YD/T,电力行业标准)制定的规范,它详细规定了通信用磷酸铁锂(LFP,Lithium Iron Phosphate)电池组的第2部分——分立式设计。这份标准旨在确保这类电池组在通信设备和其他电力应用中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效能。

"分立式电池组"指的是电池单元独立设计和制造,然后组合成一个整体的电池系统。这份标准可能涵盖了电池单元的选材、制造、测试、连接方式、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使用环境下的性能要求等方面。

该标准适用于电力通信系统、储能系统以及其他需要大容量、高稳定性的应用场景。通过遵循YD/T 2344.2-2015,电池制造商和用户可以确保电池组的性能符合行业标准,并提高系统的整体性能和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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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电池间连接电压陷

6.10.125℃100%深度放电

a)在环境温度为25℃土5℃,且无BMS的条件下,电池组按5.3.1规定以电流2.5Ijo充满电后静置 0.5h~1h,然后以电流2.511oA电流放电至单体电池终止电压2.7V,此为一个循环寿命。 重复以上步骤,直至连续3次放电容量小于其额定值的80%,则认为寿命终止,容量小于80%的放 电循环不计入循环次数;电池组的循环寿命应符合5.5.1的要求。 b)在环境温度为25℃土2℃,且BMS工作的条件下,电池组按5.3.1规定以电流2.5Iio充满电后静 置0.5h~1h,然后以电流2.511A电流放电至单体电池终止电压2.7V,此为一个循环寿命。重复以上步骤, 直至连续3次放电容量小于其额定值的80%,则认为寿命终止,容量小于80%的放电循环不计入循环次 数;电池组的循环寿命应符合5.5.1的要求。 c)在环境温度为25℃土5℃的条件下,单体电池按5.3.1规定以电流2.5I1o充满电后静置0.5h~1h, 然后以电流2.5I10A电流放电至单体电池终止电压2.7V,此为一个循环寿命。重复以上步骤,直至连续3 次放电容量小于其额定值的80%,则认为寿命终止,容量小于80%的放电循环不计入循环次数;单体电 池的循环寿命应符合5.5.1的要求。

6.10.240℃100%深度放电

试验步骤如下: a)在环境温度为40℃土2℃,且无BMS的条件下,电池组按5.3.1规定以电流2.5I1o充满电后静置 9.5h1h,然后以电流2.5110A电流放电至单体电池终止电压2.7V,此为一个循环寿命。重复以上步骤, 直至连续3次放电容量小于其额定值的80%,则认为寿命终止,容量小于80%的放电循环不计入循环次 数;电池组的循环寿命应符合5.5.2的要求。 b)在环境温度为40℃土2℃,且BMS工作的条件下,电池组按5.3.1规定以电流2.5I1o充满电后静置 0.5h~1h,然后以电流2.5I1oA电流放电至单体电池终止电压2.7V,此为一个循环寿命。重复以上步骤, 直至连续3次放电容量小于其额定值的80%,则认为寿命终止,容量小于80%的放电循环不计入循环次 数;电池组的循环寿命应符合5.5.2的要求。 c)在环境温度为40℃土2℃的条件下DB11∕T 950-2013 水利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单体电池按5.3.1规定以电流2.5I1o充满电后静置0.5h~1h, 然后以电流2.5IoA电流放电至单体电池终止电压2.7V,此为一个循环寿命。重复以上步骤,直至连续 3次放电容量小于其额定值的80%,则认为寿命终止,容量小于80%的放电循环不计入循环次数;单体 电池的循环寿命应符合5.5.2的要求。

电池安全性能试验应在有强制排风条件及防爆措施的装置内进行:所有电池均应按5.3.1规定

后,并静置6h后再进行以下试验。

6.11.2过充电性能

对于金属外壳的电池,用绝缘电阻测试仪直流500V的测试电压,对被测电池正、负极端子对电池金 属外壳进行测试,应符合5.6.3的要求。

对于金属外壳的电池,用耐压测试仪50Hz、有效值500V的交流电压或710V的直流电压,对被测 电池正、负极端子对电池金属外壳进行测试,应符合5.6.4的要求,

按6.4.1规定的方法完成1.010A放电电流容量试验且达到标称值的电池,以1.0I1o电流放电至0.1V, 用402电阻短接24h,再用充电电压限流1.0110A充电48h,构成一个循环,连续进行五次循环后,以1.01c 电流放电至单体电池终止电压2.7V,应符合5.6.5的要求。

6.11.7安全充电电压

按6.4.1规定的方法完成1.01oA放电电流容量试验且达到标称值的电池,完全放电后,以4.2V恒压、 1.0I1o(A)限流进行充电24h,电池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并以5.51o(A)电流放电至单体电池终止 电压2.7V,应符合5.6.6的要求。

本项试验应在无保护单元线路的状态下进行。 单体电池按5.3.1规定充满电后,将直径3mm~8mm的钨钢针、以10mm/s~40mm/s的速度,从垂 直于蓄电池极板的方向贯穿单体电池(钢针停留在电池中),应符合5.6.7的要求。

本项试验应在无保护单元线路的状态下进行。 电池按5.3.1规定充满电后,电池两个最大面积的表面之间进行压缩,压缩力通过一个直径为32mm 的液压活塞施加,压缩持续进行直至压力达到17.2MPa,施加的压力为13kN,当达到最大压力后泄压, 应符合5.6.8的要求。

6.11.10外部短路

本项试验应在无保护单元线路的状态下进行 将接有热电偶的充满电的电池置于通风橱中,将电池的正负极用0.1Q电阻器短路,试验过程中用

本项试验应在无保护单元线路的状态下进行。 将接有热电偶的充满电的电池置于通风橱中,

6.12.1静电放电抗扰性

6.12.3辐射骚扰限值

.12.4浪涌(冲击)抗

6.13BMS测试方法

6.13.1BMS开启状态电池静置耗能

电池组的BMS处于开启状态,电池组处于静置状态30天后,测试BMS能耗,其能耗对电池组的容 量损失应符合5.8.2要求。

6.13.2采集模块(BAM)的测试方法

目测被测电池组是否有若干单体电池,且电池单体电压采集采用双线采集方式。 应能将采集到的单体电压、总电压、充放电电流、5个温度通过显示屏或上位机等方式进行显示。 外接模拟电源,其电压、电流连续可调,测量单体电压、总电压、充/放电电流采集范围及显示精度 其要求应符合5.8.3的要求。 调整采样时间间隔,采集参数无变化,其时间间隔应能满足5.8.3的要求,

6.13.3充电总电压高保护及恢复功能

电池组按5.3.1规定充满电后,逐步增大充电电压,记录电压高保护动作电压;当总电压下降到 恢复充电,记录恢复充电电压,应符合5.8.4的要求

6.13.4放电总电压低告警功能

电池组按5.3.1规定充满电后,以2.0I10A电流放电,记录电压低保护动作电压,应符合5.8.4的

6.13.5单体电池电压低保护及恢复功能

电池组按5.3.1规定充满电后,以2.0110A电流放电,记录单体电压低保护动作电压,当放电后充电 到电压设定值恢复工作状态,应符合5.8.4的要求。

6.13.6单体电池电压高保护及恢复功能

电池组按5.3.1规定充满电后,逐步增大充电电压,记录单体过压高保护动作电压,电压下降到恢复 点时恢复正常状态,应符合5.8.4的要求。

6.13.7过温保护及恢复功能

将具有连续记忆功能的点温计探头贴于电池表面,再将电池放入高温箱中,进行测试: 电池组按5.3.1规定充电,调节高温箱的温度以3℃/min上升至高温保护点,保持10min,下调温度 至高温恢复点,应符合5.8.4的要求。 注:以上保护功能试验应在有保护措施的条件下进行。

6.13.8低温保护及恢复功能

将具有连续记忆功能的点温计探头贴于电池表面,再将电池放入低温箱中,进行测试: 电池组按5.3.1规定充电,调节低温箱的温度以3℃/min至低温保护点,保持10min,上调温度至 复点,应符合5.8.4的要求。 拉Th 格下进

试验按以下步骤进行: a)将电池组安装入通信设备或模拟装置,将计算机通过接口电路与被测电池组连接,电池组进入正 常工作状态;

6.13.10通信接口

且测检查被测电池组是否具有RS232、RS485/422、 以太网口或USB等通讯接口、应符合5.8.6的要

6.13.11存储功能

将电池组安装入通信设备或模拟装置,将计算机或外部存储介质通过接口电路与被测电 电池组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按约定的通信协议从被测电池组读取各种参数和状态量,其要求应符合5.8.7的要求

6.13.12电压精度

6.13.13电流精度

6.13.14容量精度

将电池组或电池放/充电,用高精度充电系统测量容量,与电池组显示的放/充电容量相比较,显示精 度=(测量值一显示值)/测量值×100%,(电流0.2I10A以下不作要求),其值应符合5.8.8的要求。

6.13.15温度精度

用温度计测量电池组环境温度,与电池组显示的环境温度相比较,显示精度=1测量值一显示值!, 其值应符合5.8.8的要求。

6.14电池管理系统环境试验

将电池管理系统放入85℃±2℃的高温箱后保持48h,试验后,恢复到室温,电池管理系统应能正常 工作,并符合5.8的要求。

中,使其处于工作状态,达到60℃±2℃后保持2h,试验后,恢复到室温,电池管理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并符合5.8的要求,

恒湿箱中静置12h后,再将其取出放在 环境温度25℃±2℃的条件下静置2h,试验后,电池管理系统应能正常工作,并符合5.8的要求。

扫频速率为1oct/minGB∕T 10294-2008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法,位移幅值(单振幅)为0.8mm,试验后,电池管理系统应能正常工作,并符合5.8 的要求。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应按表5规定的项目进行。 当所有检验项目满足要求时为合格;若任何一个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应暂停检验,对不合格项目 进行分析,找出不合格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后,可继续进行检验;重新检验合格,判合格;重新检验仍 有项目不符合要求,判不合格。

7.3鉴定检验(型式检验)

表5产品不合格质量水平RQL

产品应用分为以下三类: a)IBS模式:小容量铁锂电池组(≤50Ah)带BMS一体化设备,将铁锂电池组与BMS集成在一个标 箱体内。 b)LBMS模式:50Ah以上容量铁锂电池组+BMS。 c)LBAM模式:50Ah以上容量铁锂电池组+BAM+开关电源系统,对电池组保护与告警等功能由 开关电源系统实现

GB 30185-2013 铝塑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A.2BMS与开关电源系统的关系

BS模式:小容量铁锂电池组(≤50Ah)带BMS一体化设备,自主控制管理。 LBMS模式:BMS与开关电源系统之间建立标准协议平台,建立信息联系,实现开关电源主控目 LBAM模式:由开关电源系统统一实现对电池控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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