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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T117-2007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pdf简介: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是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hina Association for Engineering Standards)发布的一份行业标准。这份规范主要针对我国建设行业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它为电子文件的生成、存储、传输、使用、归档和长期保存等各个环节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要求。
CJJT117-2007涵盖了电子文件的生命周期管理,包括电子文件的创建、格式标准、数据安全、权限管理、版本控制、备份与恢复、以及电子档案的鉴定、整理、著录、保管和检索等内容。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质量,提高信息管理效率,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适应信息化时代建设行业档案管理的需要。
总的来说,这份规范为我国建设行业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管理提供了强制性的技术标准,对于规范行业行为,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CJJT117-2007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2.0.8元居metadata
2.0.11周化fixing
3.0.1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和建设工程电子文 件形成单位应加强对电子文件归档的管理,将电子文件的形成、 收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纳人文件管理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岗 位,指定专人管理。 3.0.2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形成单位的档案部门应负责监 督和指导本单位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并定期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档案。 3.0.3.在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与电子档案的验收移交 中,建设单位的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建设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 订协议、合同时,对工程电子文件的套数、质量、移交时间等提 出明确要求: 2收集和积累工程准备阶段、峻工验收阶段形成的电子文 件,并进行整理归档; 3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 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和整理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形成的工程 电子档案: 5在组织工程峻工验收前,提请当地建设(城建)档案管 理机构对工程纸质档案进行预验收时,应同时提请对工程电子档 案进行预验收; 6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按规定向当 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工程电子档案。 3.0.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测量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 的工积由子立生数酬旧播后向建设单位致交建设(城建)档案
3.0.1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和建 件形成单位应加强对电子文件归档的管理,将电子文件的形成、 收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纳人文件管理工作程序DBJ61/T 151-2018标准下载,明确责任岗 位,指定专人管理。 3.0.2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形成单位的档案部门应负责监 督和指导本单位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并定期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档案。 3.0.3.在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与电子档案的验收移交 中,建设单位的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建设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 订协议、合同时,对工程电子文件的套数、质量、移交时间等提 出明确要求: 2收集和积累工程准备阶段、峻工验收阶段形成的电子文 件,并进行整理归档; 3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 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和整理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形成的工程 电子档案: 5在组织工程峻工验收前,提请当地建设(城建)档案管 理机构对工程纸质档案进行预验收时,应同时提请对工程电子档 案进行预验收; 6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按规定向当 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工程电子档案。 3.0.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测量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 的工限由子文生鼓理瑞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建设(城建)档案
管理机构应对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指导和预验收。 3.0.5对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可输出打印型电子文件,建设电 子文件形成单位必须将其制成纸质文件或缩微品等。归档时,应 同时保存文件的电子版本、纸质版本或缩微品,并在内容、格 式、相关说明及描述上保持一致,且二者之间必须建立关联。 3.0.6建设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建立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 系统,实现建设电子文件自形成到归档、保管、利用过程中电子 文件及其著录数据、元数据的连续管理。 3.0.7建设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和建设电子档案保管单位应采取 措施,保证建设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建立规范的制度和工作程序并结合相应的技术措施, 从建设电子文件形成开始不间断地对有关处理操作进行管理登 记,保证建设电子文件的产生、处理过程符合规范。 2应采取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保证建设电子文件的真实性。 3应建立建设电子文件完整性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的技术 措施采集背景信息和元数据。 4应建立建设电子文件有效性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的技术 保证措施。 5建设电子文件的处理和保存应符合国家的安全保密规定 针对自然灾害、非法访间、非法操作、病毒等采取与系统安全和 保密等级要求相符的防范对策。 3.0.8建设电子文件形成单位与建设(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 对建设电子文件加强前端控制,实行全过程的管理与监控,保证 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3.0.9建设(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根据建设行业信息化现状, 及时提出建设电子文件归档的技术性指导意见。建设电子文件形 成单位据此明确规定各类建设电子文件归档的具体要求,保证归 档质量。
4.0.2.各种不同类别电子文件的存储应采用通用格式。通用格 式应符合表4.0.2的规定,
表4.0.2各类电子文件的通用整式
5建设电子文件的收集与积累
5.1收集积累的范围
5.1收集积累的范围
5.1.1凡是在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重 要凭证、依据和参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和数据等都应属于建设系统 业务管理电子文件的收集范围。 5.1.2凡是记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 要过程和现状的具有重要凭证、依据和参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和相 关数据等都应属于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收集范围。各类建设工程 电子文件的具体收集范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 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有关规定。
5.2.1建设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必须做好电子文件的收集积累 工作。 5.2.2建设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工程电子文件内 容必须与工程实际相符合,且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 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 规程。 5.2.3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和办理情况,有参考价 值的建设电子文件的不同稿本均应保留。 5.2.4凡是属于收集积累范围的建设电子文件,收集积累时均 应进行登记。登记时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附录B的要求,填 写建设电子文件(档案)的案卷级和文件级登记表。 5.2.5应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保证建设电子文件在形成和处 理过程中不被非正常改动。积累过程中更改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 子文件或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填写
5.3.1收集积累建设电子文件,均应进行登记,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工作人员应按本单位文件归档和保管期限的规定,从电 子文件生成起对需归档的电子文件性质、类别、期限等进行 标记。 2 应运用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系统对每份建设电子文 件进行登记DB36∕T 1197-2019 桥梁预应力孔道压浆密实度检测规程,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同时保存。 5.3.2对已登记的建设电子文件必须进行初步鉴定,并将鉴定 结果录人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系统
5.3.1收集积累建设电子文件,均应进行登记,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工作人员应按本单位文件归档和保管期限的规定,从电 子文件生成起对需归档的电子文件性质、类别、期限等进行 标记。 2 应运用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系统对每份建设电子文 件进行登记,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同时保存。 5.3.2对已登记的建设电子文件必须进行初步鉴定,并将鉴定 结果录人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系统
5.3.3对经过初步鉴定的建设电子文件应进行著录,并将结果 录人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系统。 5.3.4对已收集积累的建设电子文件,应按业务案件或工程项 目米组织存储。 5.3.5对存储的建设电子文件的命名,宜由三位阿拉伯数字或 三位阿拉伯数字加汉字组成,数字是本文件保管单元内电子文件 编排顺序号,汉字部分则体现本电子文件的内容及特征或图纸的 专业名称和编号。建设电子文件保管单元的命名规则可按照建设 电子文件的命名规则进行。 5.3.6建设电子文件与相应的纸质文件应建立关联,在内容、 相关说明及描述上应保持一致。
6建设电子文件的整理、鉴定与归档
建设电子文件的整理、鉴定与归档
6.1.1建设电子文件的形成单位应做好电子文件的整理工作。 6.1.2对于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或建设工程电子文件, 业务案件办理完结或工程项目完成后,应在收集积累的基础上, 对该案件或项目的电子文件进行整理。 6.1.3整理应遵循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或建设工程电子 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案件或项目内建设电子文件间的有机 联系,便于建设电子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6.1.4同一个保管单元内建设电子文件的组织和排序可按相应 的建设纸质文件整理要求进行。 6.1.5建设电子文件的分类应按照《城建档案分类大纲》进行。 6.1.6建设电子文件的著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城建档案著 录规范》GB/T50323进行,同时应按照保证其真实性、完整 性、有效性的要求补充建设电子文件特有的著录项目和其他标识 信息与数据
6.2.1鉴定工作应贯穿于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的 全过程。电子文件的鉴定工作,应包括对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 整性、有效性的鉴定及确定归档范围和划定保管期限, 6.2.2归档前,建设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按照规定的项目,对 建设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鉴定 6.2.3建设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应按照国家关于建 设纸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的有关规定执行。建设电子 文件元数据的保管期限应与内容信息的保管期限一致。
1金正作融贯穿于建设电于支件归者与用于 百理 全过程。电子文件的鉴定工作,应包括对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 整性、有效性的鉴定及确定归档范国和划定保管期限 6.2.2归档前,建设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按照规定的项目2018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交底(温州),对 建设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鉴定 6.2.3建设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应按照国家关于建 设纸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的有关规定执行。建设电子 文件元数据的保管期限应与内容信息的保管期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