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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1457-2015 水电站水工机电设备检修导则.pdf简介:
"Q/GDW 11457-2015 水电站水工机电设备检修导则"是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Chinese Electric Power Research Institute)制定的一份技术标准。这份导则主要针对水电站中的水工和机电设备检修工作,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它涵盖了水电站设备的日常维护、预防性检修、故障检修、大修和改造等内容,旨在保证设备的高效运行,延长设备寿命,提高水电站的运行安全性和经济性。
该导则可能包括检修工作的流程、检修周期的确定、检修技术要求、质量控制措施、检修记录与报告等方面的规定,对水电站的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它是中国水电行业在设备管理与维护方面的重要技术依据。
Q/GDW 11457-2015 水电站水工机电设备检修导则.pdf部分内容预览:
7.5.3.1电机内部应清洁无杂物。 7.5.3.2绕组绝缘层应完好,绑线不应松动。 7.5.3.3定子槽楔不应有断裂、凸出和松动现象;端部槽楔应嵌紧;检查工作应按设备厂家工艺要 求开展。 7.5.3.4转子的平衡块及平衡螺丝应紧固锁牢。磁极及铁轭固定应良好,励磁绕组应紧贴磁极, 应松动。 7.5.3.5鼠笼式电机转子铜导电条和端环不应有裂纹,焊接应良好;浇铸的转子表面应光滑平整;导目 条和端环不应有气孔、夹渣、裂纹、细条、断条和浇铸不满等现象。 7.5.3.6电机绕组连接应正确,焊接应良好。
7.5.4电机电刷安装要求
.5.4.1同一组刷握应均匀排列在与辑 7.5.4.2刷握的排列,应使相邻不同极性的 一对刷架彼此错开
CJT175-2002 冷热水用耐热聚乙烯(PE-RT)管道系统带有倾斜角的电刷的锐角应与转动方向相反
7.5.5电动机试运行及验收要求
7.5.5.1电动机的现场应清洁,标志应齐全(转动方向及设备名称),各螺丝应紧固,接线应连接可靠, 冷却系统及油系统投入应正常。 7.5.5.2保护和信号应完整,并经试验合格。继电保护的整定值应选择正确,低压电动机的一次保险器 接触应良好,保险丝选择应正确。 7.5.5.3盘车检查时,应转动灵活,无卡涩及金属碰击异音。 7.5.5.4启动电动机,电机旋转方向应符合要求;主回路运行应正常。 7.5.5.5电动机通电后,监听电动机内部声音应正常,应无不正常气味和冒烟打火现象,应无剧烈振动 和过热现象。电机振动的双倍振幅值不应超过表4所示限值
表4电机(轴承)振动的双倍振幅限值
7.5.5.6空载试运行时间不应少于30min,三相空载电流不平衡值不应超过平均值的10%;空载电流 为额定电流的30%, 7.5.5.7滑环、换向器及电刷的工作应正常,电刷应无冒火花和过热现象;电动机各部位温度不应超 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
8.1.1电气设备检测与试验应符合GB50150、Q/GDW11150的要求;旋转电机的性能与试验还应符合 GB755的要求, 8.1.2电阻器的绝缘电阻常温下不应小于1M2;电气盘、柜、联动台等成套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 次、二次回路均不应低于1MQ2,潮湿地区不应低于0.5M2;额定电压为1000V以下的电动机,常温下 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Q。 8.1.3启闭机的过电流保护、失电压保护、零位保护、相序保护、限位保护、过载保护、超速保护、联 锁保护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8.1.4电动机检修安装完成后,各项指标应符合GB50150、DL/T5161.7的要求。 8.1.5电动机定子线圈的耐压试验电压应符合以下要求: 大修时不更换或局部更换定子绕组后试验电压为1.5U,,但不应低于1000V; b)全部更换定子绕组后试验电压为(2U,+1000)V,但不应低于1500V。 注:其中U为设备额定电压。 8.1.6经解体检修后的电动机检测值不合格的,应重新分解电动机,找出故障原因、处理。检测值合格 后,电动机方可进行试运行。 8.1.7检修或更换电气设备后,应进行控制系统现场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及设备运行的要求
a)大修时不更换或局部更换定子绕组后试验电压为1.5U.,但不应低于1000V: b)全部更换定子绕组后试验电压为(2U+1000)V,但不应低于1500V。 注:其中U为设备额定电压。 8.1.6经解体检修后的电动机检测值不合格的,应重新分解电动机,找出故障原因、处理。检测值合 后,电动机方可进行试运行。 8.1.7检修或更换电气设备后,应进行控制系统现场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及设备运行的要求。
8.2.2闸门的全行程启闭试验前应检查以下内容: a)门叶上和门槽内应无杂物: 6) 自动挂脱梁挂钩脱钩应灵活可靠; c) 所有转动部位应灵活自如、润滑良好: d) 采用节间止水的闸门接触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8.2.3 闸门的全行程启闭试验应检查以下内容: a) 滚轮、支铰及顶、底枢等转动部位应转动灵活: b) 闸门升降或旋转过程应无卡阻; ) 启闭设备左右两侧应同步; d) 橡胶水封应无损伤; e) 电流、电压应正常; f 油压应正常: g 高度指示器等附件装置应正常; h) 吊杆连接应完好; i) 充水阀在行程范围内的升降应自如,在最低位置时止水应严密。 8.2.4 试验人员进入闻闸门后检查时,闻闸门应处于全关状态,且启闭机停机并应有专人监护。 8.2.5闸门全部处于工作部位后,应用灯光或其他方法检查橡胶水封的压缩程度,不应有透亮或有间隙; 充水阀的严密程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闸门为上游止水,则应在支承装置和轨道接触后检查。 8.2.6闸门无水调试合格后,工作闸门应作动水启闭试验;有条件时,事故闸门宜做动水关闭试验。
8.3固定卷扬式启闭机试验
8.3.1.1启闭机空载试验前,电气控制设备、电缆接线等应满足设计要求。 8.3.1.2试验时,起升机构和行走机构应分别在行程内往返3次。启闭机各部件、机构运行应平稳、无 异常;钢丝绳在任何部位均不得与其他部件摩擦;起升高度、起升速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制动轮和闸瓦 之间的间隙、轴承温度、噪声等应符合NB/T35051的相关要求。电气设备运行应平稳,无异常发热现 象;电动机三相电流不平衡度不应大于10%;控制器触头应无烧灼的现象;限位开关、保护装置及联锁 装置等动作应正确可靠。
8.3.2.1载荷试验应先进行闸门在门槽内无水和静水条件下的试验,全行程升降各2次。 B.3.2.2上述试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闸门启闭机或事故闸门启闭机的动水试验;动水试验应 在动水工况下全行程升降闸门各2次 3.3.2.3荷载试验时,机械部件在运转中应平稳、无异常;机构各部分不得有破裂、永久变形、连接松 动或损环;开式齿轮啮合状态应符合要求;制动器运行应正常、可靠,无打滑、无焦味和目烟现象;双 吊点启闭机应同步升降无卡阻现象。电动机三相电流不平衡度不应大于10%,电气设备应无异常发热现 象,所有保护装置和信号应准确、可靠,
8.4移动式启闭机试验
8.4.1试验前的检查
JTS∕T 167-16-2020 水运工程桶式基础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Q/GDW114572015
数量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 8.4.1.2制动器、荷载限制器、液压安全溢流装置、超速限速保护、超电压及欠电压保护、过电流保 装置等应按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调整和整定。 8.4.1.3检查钢丝绳固定应牢固,缠绕方向应正确。 8.4.1.4电气系统、行程限制装置、联锁装置和紧急断电装置应灵敏、正确和可靠。 8.4.1.5电缆卷筒、中心导电装置、滑线、电气柜、联动台、变压器以及各电机的接线应正确,不应有 松动现象存在,接地应良好。 8.4.1.6对于多电机驱动的起升机构或行走机构,应检查电动机的转向、转速是否一致和同步,各电动 机的负载电流应均衡;双吊点的起升机构应检查吊点的同步性能。 8.4.1.7转动各机构的制动轮或盘,使各传动轴至少旋转一周,不应有卡阻现象。 8.4.1.8 :缓冲器、车挡、夹轨器、锚定装置、接地装置等应安装正确、动作灵敏、安全可靠。 8.4.1.9 轨道两侧应无妨碍运行的物品。
8.4.2.1起升机构和行走机构应分别在行程内往返3次。 8.4.2.2 电动机三相电流不平衡度不应大于10%,电气设备应无异常发热现象,控制器触头应无烧灼的 现象。 8.4.2.3 限位开关、保护装置及联锁装置等动作应正确可靠。 8.4.2.4大车、小车行走时,车轮不应有啃轨现象;导电装置应平稳,不应有卡阻、跳动及严重冒火花 现象。 8.4.2.5 机械部件运转时,应无冲击声和其他异常声音。 8.4.2.6 钢丝绳在任何部位均不应与其他部件摩擦。 8.4.2.7 运转过程,制动闸瓦应全部离开制动轮或盘,不应有任何摩擦。 8.4.2.8 带有挂脱梁的启闭机应做挂脱闸门的试验。 8.4.2.9 双吊点启闭机应进行闸门吊耳轴中心线的水平偏差检测或双吊点同步的检测。
8.4.2.1起升机构和行走机构应分别在行程内往返3次。 8.4.2.2 电动机三相电流不平衡度不应大于10%,电气设备应无异常发热现象,控制器触头应无烧灼的 现象。 8.4.2.3 限位开关、保护装置及联锁装置等动作应正确可靠。 8.4.2.4大车、小车行走时,车轮不应有啃轨现象;导电装置应平稳,不应有卡阻、跳动及严重冒火花 现象。 8.4.2.5 机械部件运转时,应无冲击声和其他异常声音。 8.4.2.6 钢丝绳在任何部位均不应与其他部件摩擦。 8.4.2.7 运转过程,制动闸瓦应全部离开制动轮或盘,不应有任何摩擦。 8.4.2.8 带有挂脱梁的启闭机应做挂脱闸门的试验。 8.4.2.9 双吊点启闭机应进行闸门吊耳轴中心线的水平偏差检测或双吊点同步的检测。
8.4.3.1静载试验时,应短接载荷限制器的报警及保护回路,做完动载试验后恢复到设定状态,恢复后 载荷限制器装置应准确可靠。 8.4.3.2试验过程中应由启闭机额定载荷的75%、100%、125%逐级递增进行,高一级试验应在低一级 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试验载荷应离地面100mm~200mm,停留时间不应少于10min,启闭机应稳定、 无失稳现象;卸去载荷后,门架或桥架应无永久变形。 8.4.3.3静载试验中主梁跨中挠度值不应大于L/700,悬臂端挠度值不应大于Ln/350(L为主梁跨度, Ln为悬臂端长度)。 8.4.3.4静载试验结束后,金属结构应无裂纹、焊缝开裂、油漆起皱、连接松动和影响启闭机性能和安 全的损伤。
8.4.4.1起升机构、行走机构等各机构的动载试验应分别进行 8.4.4.2在额定载荷起升点,起升110%的额定起升载荷,作重复的起升、下降、停车等动作,累计启 动及运行时间不应小于1h。 8.4.4.3起升110%额定运行载荷,大车、小车在全行程内分别往返运行。
CJJ∕T 55-2011 供热术语标准动及运行时间不应小于11
Q/GDW11457—2015 确、可靠。 8.4.4.5卸载后,启闭机各机构应无损坏、各连接处不得松动、液压系统和密封处应无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