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61-2017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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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61-2017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17",全称为《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是中国城市工程检测与建设行业发布的一项技术标准。该规程主要针对城市地下管线的探测工作,规定了探测方法、设备选用、数据处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该PDF文档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引言:对规程的背景、目的和适用范围进行说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本规程所依据的其他相关标准或技术文件。 3. 术语和定义:对专业术语进行统一的解释。 4. 探测技术要求:详细描述了管线探测的技术流程、设备选择、数据采集和处理方法等。 5. 数据质量控制:规定了数据质量的评估标准和控制措施。 6. 作业安全与环保:强调了探测工作的安全规定和环保注意事项。 7. 附录:可能包含实际操作中的示例、图表或标准化表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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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61-2017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部分内容预览:

6.3.1管线点测量内容应包括测定并计算管线点的平面坐标和 高程、提供管线点测量成果。

符合本规程第6.2.2条的规定; 2使用全站仪采用极坐标法测量管线点平面坐标和高程时, 水平角和垂直角可观测半测回,测距长度不宜超过150m,定问 边宜采用长边,仪器高和靓牌高量至毫米; 3采用水准测量法测定管线点的高程时,管线点可作为转 点;管线点密集时可采用中视法观测。 6.3.3管线点测量可使用电子手薄记录数据,经检香和处理生 戎数据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数据应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及时补测错、漏数据, 超限的数据应重测;用经检查完整正确的测量数据,生成管线测 量数据文件;数据文件应及时存盘、备份; 2生成的数据文件应包含本规程第5.2节所获得的管线属 性数据; 3生成的数据文件应便于检索、修改、增删、通信与交换: 数据文件的格式应符合任务规定

DB33∕T 730-2009 燃气管道铜制阀门质量要求6.4地下管线放线测量

6.4.1地下管线放线测量的工作内容宜包括前期准备、控制测 量、管线点放线测量、内业计算、成果资料整理、产品质量检验 和成果提交等。

6.4.2地下管线放线测量宜采用解析法,并应根据任务要求收 集有关资料,制定测量方案

6.4.2地下管线放线测量宜采用解析法,并应根据任务要求收

6.4.3地下管线放线测量平面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面控制点的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可采用导线测量或卫 星定位动态测量等方法布设。在控制点稀少地区,三级导线可后 级附合一次。 2采用导线测量方法布设平面控制点时,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城市测量规范》(JJ/T8的相关规定;采用卫星定位动态 测量方法布设平面控制点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卫星定位城 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的规定,导线点可不理埋石。

3接采用已有平面控制点测设时,应校核平面控制点间 的角度和边长并记录。控制点的校核限差应符合表6.4.3的规 定。边长小于50m的,实测边长与条件边长较差绝对值不应大 于20mm,

表6.4.3控制点的校核限差

1应依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条件、报建图等资料计 算拟建管线起点、特征点、附属物点、拐点、终点坐标 2桩点应编号,且同一工程的桩点编号不应重复: 3拟建管线不满足规划条件时,应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调 整后再予放线。

6.4.5地下管线点放线测量桩点测设与校核测量应符合下列

1拟建管线的特征点或附属物点,特别是涉及规划条件的 转折点,应实地放线并现场标识; 2用导线点测设的桩点,宜变换测站和后视方向,并采用 极坐标法进行校核,具备条件时应检核桩点间图形关系;校核限 差应符合表 6.4.5的规定。

表 6. 4. 5校核限差

6.4.6地下管线点放线测量成果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编制的条件坐标成果表、放线点位实测成果表宜包括点 号、管线点类别、材质、管线规格、管线点间距离、坐标等;非 正式桩点可只提供相关距离,绘制拟建管线放线示意图: 2资料内容可包括条件坐标成果表、放线点位实测成果表 控制点成果表、工作说明及工作略图、内业计算薄、外业测算 簿、工程测量交桩书、检验报告表,并应按顺序装订; 3工作说明宜描述控制测量、桩点测设情况、作业中的特 殊问题等; 4工作略图内容宜包括拟建管线位置、规划要素等,

6.5.1地下管线竣工测量的工作内容宜包括:前期准备、控制 测量、管线点测量、内业计算、成果资料整理、产品质量检验利 成果提交等。 6.5.2地下管线工测量宜采用解析法,并应收集有关资料 制定测量方案。

1地下管线竣工测量精度应符合本规程第3.0.8条第3款 的规定; 2地管线竣工测量应在覆土前进行;当条件不具备时, 应在覆土前设置管线待测点,将设置的位置到地面上,并绘制 点之记; 3平面控制测量、图根点布设方法和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第 6.2节的有关规定; 4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应按本规程第5.2节的有关规定,实 地逐项调查属性内容; 5对于采用非开挖技术施工的地下管线竣工测量,精度应 符合本规程第3.0.8条第3款的规定。

1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表宜包括点号、管线点类别、材 质、管线规格、管线点间距离、坠标等; 2资料内容可包括地下管线点成果表、地下管线成果图 工作说明、内业计算簿、外业测算簿、检验报告和平面设计图 并应按顺序装订; 3工作说明宜描述控制测量、管线点的施测情况、作业中 的特殊问题等; 4地下管线成果图绘制应符合本规程第3.0.5条的规定 内容宜包括竣工管线略图、规划要素等; 5成果数据应满足数据人库的要求,

6.6.1测量成果质量检查应在过程控制的基础上,检查地下管 线点测量精度。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点应在测区内均匀分布、随机抽取,数量不得少于 测区内管线点总数的5%; 2检查时应复测管线点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并按下列公式 分别计算管线点的平面位置测量中误差m和高程测量中误 差川h:

NAs me=± 2n sh. meh三士 2n

式中:△.s;一重复测量管线点平面位置较差; Nhci一一重复测量管线点高程较差; 一一一重复测量点(或边)数。 6.6.2质量检查时的平面位置测量中误差和高程测量中误差应 符合本规程第3.0.8条第3款的规定,

6.3测量成果质量检查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测绘成 检查与验收》GB/T24356的相关规定

1 二工程概况; 2 技术依据; 3 抽样情况; 4 检查内容及方法: 5 精度统计与质量评价; 6 主要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 7 附件。

7.1.1数据处理宜形成管线图、管线成果表、管线数据文件。 7.1.2数据处理使用的软件应具有数据输入、数据查错、图形 编辑、属性编辑、管线图生成、查询统计、成果输出等基本 功能。 7.1.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可在数据处理基础上建立管线数据库。 管线数据库应包括管线属性库和管线图形库

7.1.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可在数据处理基础上建立管

7.2.1城市地下管线的分类宜按管线大类和小类分别表示,管 线代号宜采用管线类别汉语中文拼音首字母表示,管线代码应符 合本规程附录B的相关规定,管线大类代码应采用1位数字表 示,管线小类代码应采用2位数学表示。 7.2.2管线点可采用8位两段组合结构进行编号(图7.2.2); 第1位、第2位为管线小类代号,第3位至第8位为标识管线点 的顺序号,用6位数字表示

7.2.3管线段可采用该段管线的起止

图7.2.2管线点编号结构

第1位、第2位为管线小类代号,第3至第6位为标识管线面的 顺序号,用4位数字表示。

7.2.5管线要素应在管线分类基础上,按照功能或用途进行分 类。管线要素分类编码应符合本规程附录F的规定工程造价管理毕业论文,宜由管线的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代码、管线分类代码和管线要素代码组成(图 7.2.5),用8位数字表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7.2.5管线要素编码结构

1要素类型码应采用1位数字表示不同的要素类型,要素 为管线段时用“1”表示,要素为管线点时用“2”表示、要素为 管线面时用“3”表示; 2管点类型码应采用1位数字表示不同的管点类型,管点 为特征点时用“1”表示,管点为附属物时用“2”表示,管线段 或管线面时的管点类型码用“0”表示。 7.2.6管线线型宜采用1位数字按顺序统一编码表示,编码应 符合本规程附录G的规定。 7.2.7管线材质代号、理设方式代号、使用状态及权属单位官 按照本规程附录C的相关规定进行编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质代号、理设方式代号可米用其英文缩写或其中文拼 音首字母组合表示: 2管线使用状态代码应区分“在用”、“废弃”、空管” 其他”、可分别采用数字“0”、“1”、“2”、“3”表示; 3管线权属单位应统一顺序编码,可采用2位数字表示。 7.2.8管线数据应按管线小类,以管线点、线、面、辅助点

廊(沟)数据可按点、线结构进行区分。

1 7.2.9数据处理宜按照本规程附录H的规定,分别设计管线 点、线、面、辅助点、辅助线和注记图层的数据结构,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应根据需要分别确定相应的字段数量、字段名称、学段 类型、字段长度、小数位数、完整性约束、阈值; 2每种数据类型中的学段名称或其语义不得重复; 3表示坐标、高程、理深、角度的字段类型应采用数值型 表示时间的学段类型应采用文本型或日期型,其他学段的学段类 型应采用字符型; 4字段长度、小数位数、完整性约束、阈值应满足可完整 描述内容的需要; 5非空学段应全部填写,可空字段可选择填写。 7.2.10数据处理形成的管线数据文件应经过拓扑检查和属性检 查,管线属性信息应与地下管线探测原始记录相一致。管线数据 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完整性要求:图层无去漏,数据范围覆盖工作区,属性 项完整,必填项属性值无遗漏; 2逻辑一致性要求:管线要素分类与代码、数据分层及命 名、数据结构应符合要求;要素间的拓扑关系应正确;数据项的 取值应在域值范围内: 3属性精度要求:管线属性项内容应正确

7.3.1管线图应包括综合地下管线图、专业地下管线图、管线 横断面图。 7.3.2数据处理可按照本规程附录J编绘管线图,使用的符号、 颜色及线型应分别符合本规程附录A、附录B、附录G的相关 规定

7.3.1管线图应包括综合地下管线图、专业地下管线图、 横断面图。

名、作业单位、比例尺、图幅结合表,管线图上注记应符合表 7.3.3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注记不应压盖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符号; 2跨图幅的注记应在各图幅内分别注记; 3注记应确保图面清晰

DB12∕T 937-2020 沥青拌和站建设管理规范表7.3.3管线图注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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