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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0222-2021 智能水电厂技术导则.pdf简介:
GB/T 40222-2021《智能水电厂技术导则》是一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制定并发布的国家标准。该标准主要关注智能水电厂的技术层面,为智能水电厂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提供技术指导。
智能水电厂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实现水电厂的智能化运行和管理,提高水电厂的效率、安全性和环境友好性。该标准涵盖了智能水电厂的规划设计、设备选型、系统集成、运行控制、数据分析、安全防护等多个方面,旨在推动水电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
通过该导则,水电企业可以了解到智能水电厂建设的技术要求、实施步骤、验收标准以及最佳实践,有助于提升水电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同时,该标准也是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的重要依据。
GB/T 40222-2021 智能水电厂技术导则.pdf部分内容预览: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水电厂现地设备、发电运行、水库调度、检修维护、安全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智能水电厂。
4.1智能水电厂应依据其特征和能力划分为不同级别,各级别的要求见附录A。 4.2智能水电厂系统架构要求如下: 网络安全防护应符合GB/T36572的要求; 纵向宜分为过程层、单元层和厂站层,典型系统架构参见附录B; ) 横向应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设备及应用组件部署要求参见B.1; 过程层和厂站层应分别建立过程层网和厂站层网,通信宜遵循DL/T860.1的要求; 厂站层应部署一体化管控平台并符合GB/T39264的要求,生产控制大区通信可采用DL/T860.81 中的MMS协议,管理信息大区宜支持SOAP或RESTful通信协议; 厂站层管理信息大区应建立统一的生产数据中心,可部署私有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平台和工业 互联网平台,支持GB/T33863(所有部分)、GB/T34982; g) 厂站层应实现应用组件的一体化部署,并实现相互之间的业务互动; h 保护装置的测量和跳闸信号宜增设独立的点对点网络进行传输。 4.3智能水电厂宜采用智能电子装置及智能设备实现数据采集和处理,也可采用智能传感器进行数据 测量。 4.4一体化管控平台应具备数据质量管理功能,能够自动识别缺数和测值异常等问题。 4.5时间同步系统应全厂统一,同步对时信号取自同一信号源,符合DL/T1100.1的要求。 4.6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NB/T35002的要求,并具备系统联动、虚拟电子围栏、图像识别等功能。 4.7水工建筑物、机电设备宜实现三维数字化建模。 4.8智能电子装置、智能设备、一体化管控平台宜建立统一的信息,符合DL/T860.74、DL/T860.7410 DL/T890.301、GB/T40234一2021的规定,实现数据的源端维护、全厂共享。 4.9智能水电厂宜实现数字李生功能,并通过自学习不断升级数字仿真。 4.10智能水电厂可采用手机、平板电脑、机器人等移动终端扩大信息采集范围
4.1智能水电厂应依据其特征和能力划分为不同级别GB 50986-2014 干法赤泥堆场设计规范,各级别的要求见附录A。 .2 智能水电厂系统架构要求如下, 网络安全防护应符合GB/T36572的要求; 纵向宜分为过程层、单元层和厂站层,典型系统架构参见附录B; ) 横向应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设备及应用组件部署要求参见B.1; 过程层和厂站层应分别建立过程层网和厂站层网,通信宜遵循DL/T860.1的要求; e) 厂站层应部署一体化管控平台并符合GB/T39264的要求,生产控制大区通信可采用DL/T860.81 中的MMS协议,管理信息大区宜支持SOAP或RESTful通信协议; 厂站层管理信息大区应建立统一的生产数据中心,可部署私有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平台和工业 互联网平台,支持GB/T33863(所有部分)、GB/T34982; 厂站层应实现应用组件的一体化部署,并实现相互之间的业务互动; h 保护装置的测量和跳闸信号宜增设独立的点对点网络进行传输。 4.3智能水电厂宜采用智能电子装置及智能设备实现数据采集和处理,也可采用智能传感器进行数据 测量。 4.4一体化管控平台应具备数据质量管理功能,能够自动识别缺数和测值异常等问题。 4.5时间同步系统应全厂统一,同步对时信号取自同一信号源,符合DL/T1100.1的要求。 4.6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NB/T35002的要求,并具备系统联动、虚拟电子围栏、图像识别等功能。 .7水工建筑物、机电设备宜实现三维数字化建模。 1.8智能电子装置、智能设备、一体化管控平台宜建立统一的信息,符合DL/T860.74、DL/T860.7410 DL/T890.301、GB/T40234一2021的规定,实现数据的源端维护、全厂共享。 4.9智能水电厂宜实现数字李生功能,并通过自学习不断升级数字仿真。 等移动终端扩大信息采集范围
5.1智能传感器功能和接口应符合GB/T33905(所有部分)、GB/T34068、GB/T33901的要求,信息 宜符合DL/T1732的要求
5.2智能电子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具备即插即用功能,能够根据全厂配置文件自动与对应设备建立数据通信; b) 具备数据分析计算能力,并能够对被监测设备进行初步故障诊断; C 具备完余装置识别功能,并自动实现完余装置之间的无扰动切换; d)具备自诊断及自恢复能力,能够在装置异常时自动重启软件或装置; e) 通过DL/T860.10的一致性测试。
5.3智能电子装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a)装置注册、参数远程配置、固件升级、升级等功能符合YD/T2437的要求; b)具备自适应调节能力,能够根据被控制设备实测响应特性优化调节参数。 5.4智能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具备数字传感功能,能够实时监测设备运行状态; b)能够根据约束条件和控制目标,自动完成控制执行
.4智能设备应符合下列
c)具备机电设备保护功能; d)具备机电设备运行状态分析和故障预警能力; e)通过DL/T860.10的一致性测试。 55智能设备宜符合下列要求
b)具备视频监视功能。 5.6智能设备可具备注册、参数远程配置、固件升级、升级等功能。 5.7调速器、励磁调节器宜具备仿真 够自动记录试验过程数据并生成报告
6.1.1智能水电厂发电运行监视功能除应满足DL/T578、NB/T35001、DL/T5211、SL/T61、QX/T65 认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水电厂设备、设施出现异常或应急事故时自动推送相应的视频监控画面; b) 测量点测值抖动、突变等异常变位情况时及时告警,并能够进行统计分析; C 具备各类设备操作动作次数的统计分析功能; d: 具备运行告警信息主因分析功能,关联显示主因告警信息与相关告警信息: e 提供顺控流程异常告警功能; 提供辅助设备的启停频次、启停时长规律统计功能,并结合实际工况进行辅助设备启停异常实 时判别和故障预警。 .1.2 智能水电厂发电运行监视宜符合下列要求: a 能够根据历史运行数据识别设备特征参数的变化规律,建立正常运行样本库,实时对比分析 异常时发出趋势预警; b 能够根据历史运行数据学习相关量之间的关系,并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实时分析,判别设备运 行异常并告警; 能够自动分析保护跳闸的原因: 能够根据报警信息识别可能的故障原因,并给出相应的故障排查方法及处置方法等信息; e 实现三维可视化运行虚拟仿真,具备场景快照、三维漫游、数据展示、事故模拟等功能; 1) 具备大屏可视化及管理驾驶舱功能,直观展示各业务专题数据及跨业务分析结果,并能够对数 据进行钻取分析
6.2.1现地设备控制功能应符合DL/T578、DL/T1625的要求。 6.2.2智能水电厂应具备水电厂自动发电控制(AGC)和自动电压控制(AVC)功能,符合DL/T1802 的要求。 6.2.3AGC宜预测库水位变化趋势,超阅值时发出预警,并给出负荷调整建议。 6.2.4AGC宜根据水轮发电机组实测振摆值,优化调整运行工况和机组间负荷分配值。 6.2.5 5AGC、AVC宜考虑机组状态评价、缺陷、启动失败次数等因素,优选开停机或调节的机组。 6.2.6智能水电厂宜根据水轮发电机组的实测功率、水头、流量等信息,建立机组水耗与效率,并 动态调整优化机组工况
6.2.1现地设备控制功能应符合DL/T578、DL/T1625的要求。 6.2.2智能水电厂应具备水电厂自动发电控制(AGC)和自动电压控制(AVC)功能,符合DL/T1802 的要求。 6.2.3AGC宜预测库水位变化趋势,超阅值时发出预警,并给出负荷调整建议。 6.2.4AGC宜根据水轮发电机组实测振摆值,优化调整运行工况和机组间负荷分配值。 6.2.5 5AGC、AVC宜考虑机组状态评价、缺陷、启动失败次数等因素,优选开停机或调节的机组。 6.2.6智能水电厂宜根据水轮发电机组的实测功率、水头、流量等信息,建立机组水耗与效率,并 动态调整优化机组工况
6.2.7智能水电厂宜在符合电力调度等要求的前提下DBJ∕T 13-317-2019 装配式轻型钢结构住宅,实现经济调度控制(EDC) 6.2.8上位机误操作时应能够进行自动闭锁并告警,设备操作闭锁规则应可组态。 6.2.9智能水电厂宜具备泄洪闸门应急控制系统,具有自动投人应急电源等功能。 6.2.10智能水电厂宜实现计算机监控、视频监控、消防、门禁、电子围栏、人员定位、生产管理系统之间 的联动功能,符合GB/T39629的要求, 6.2.11闸门控制与应急广播系统应实现联动功能,需泄洪时根据计划自动提前进行预警, 6.2.12门禁、人员定位、照明宜实现联动功能,自动优化调节工作区照明亮度
推送相应视频监控画面。 6.3.2智能水电厂应实现基于移动终端的历史数据查询及数据、影像、音频信息记录功能。 6.3.3智能水电厂宜实现异音、异味、火花、放电等异常现象监测及跑冒滴漏等故障信息的自动采集和 监视功能,异常时告警并推送相应视频监控画面, 6.3.4智能水电厂宜采用机器人进行移动智能巡检,并实现视频、音频等数据的自动分析。 6.3.5巡检记录数据与生产管理数据应相互融合,能够自动将巡检移动终端及巡检机器人数据导入至 生产管理数据中
送相应忧步 6.3.2智能水电厂应实现基于移动终端的历史数据查询及数据、影像、音频信息记录功能。 .3.3智能水电厂宜实现异音、异味、火花、放电等异常现象监测及跑冒滴漏等故障信息的自动采集科 监视功能,异常时告警并推送相应视频监控画面 6.3.4智能水电厂宜采用机器人进行移动智能巡检,并实现视频、音频等数据的自动分析。 6.3.5巡检记录数据与生产管理数据应相互融合,能够自动将巡检移动终端及巡检机器人数据导入至 生产管理数据中
7.1.1智能水电厂预报功能除应满足GB/T22482以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7.1.1智能水电厂预报功能除应满足GB/T22482以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根据历史来水变化特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智能优选校正算法,对预报计算结果进行校正; b)具备预报方案配置和管理功能,支持预报方案拓扑结构、参数的结构化展示与设置。 7.1.2智能水电厂预报功能宜符合下列要求
7.2.2智能水电厂调度功能宜符合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