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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S202-2011.pdf简介:
"JTS202-2011.pdf" 文件名为《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简称《规范》),是由中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一份技术标准。这份规范主要针对水运工程中混凝土的施工过程进行详细的规定和指导,包括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搅拌、运输、浇筑、养护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和方法。它为保证水运工程混凝土的质量,确保结构安全,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施工依据。该规范适用于码头、航道、桥梁、隧道等各类水运工程的混凝土施工,是水运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技术文件。
098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S202-2011.pdf部分内容预览:
海水环境按耐久性要求的最低胶凝材料用量(kg/rm)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的砂石用量宜采用绝对体积法按下列公式计算
中V一一混凝土中砂石料的绝对体积(L); A一一混凝土拌和物中的空气含量,以占混凝土体积的百分数表示,对于普通混溪 土取A=1; W 混凝土的用水量(kg); Pw 水密度(kg/L); W 混凝土中的胶凝材料用量(kg); 胶凝材料密度(kg/L); P: W 混凝土中砂的质量(kg); 砂率(按体积计); Ps 砂的表观密度(kg/L); W一 混凝土中的石的质量(kg); PC 石表观密度(kg/L): 1.8经济合理的配合比应按以上确定的配合比和施工要求的落度,经试拌校正后 当采用皮带机运输时应考虑有2%3%的砂浆损失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DB33∕T 1119-2016 住宅厨房和卫生间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S 202—2011
高性能湿凝士的技术指标
5.2.2.3高性能混凝王掺合料掺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高性能混凝士的掺合料掺量(%)
注:高性能混凝土的掺合料掺量以占胶凝材料质量计, (2)同时掺入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时,其总量不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65%,其中 粉煤灰掺人量不超过20%; (3)掺粒化高炉矿渣粉或粉煤灰的高性能混凝土必要时同时掺入2%~4%的硅灰:
注:高性能混凝土的掺合料掺量以占胶材料质量计 (2)同时掺人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时,其总量不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65%,其中 煤灰掺量不超过20%; (3)掺粒化高炉矿渣粉或粉煤灰的高性能混凝土必要时同时掺入2%~4%的硅灰: 5.2.2.4配制高性能混凝土的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应大于25mml 5.2.2.5拌合物中胶凝材料体积不应大于混凝土体积的35% 5.2.2.6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采用计算一试配法,其配制强度的确定和配合比 算方法应按第5.1节的有关规定进行,有抗冻性要求的高性能混凝还应符合第5.2.1 的有关规定
5.2.3抗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用连续级配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天于40mm,含泥量不大于1.0%,其中泥 块含量不大于0.5%; (2)细骨料总含泥量不大于3.0%其中泥块含量不大于1.0%; (3)细骨料中云母含量不大于1%
5.2.3.2抗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除应遵守第5.1节的规定外尚
(1)胶凝材料总量不小于320kg/m; (2)外加剂采用膨胀剂、引气剂、减水剂; (3)掺用矿物掺合料; (4)砂率为35%~45%:
粗骨料最大粒径与输送管径之比
(2)细骨料细度模数为2.4~2.9,其通过0.315mm筛孔的颗粒含量不少于15%; (3)掺用的泵送剂或减水剂及掺用的活性矿物掺合料,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5.2.4.2泵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第5.1节中有关规定外,尚应满足下列 要求: (1)拌合物落度的选用,考虑泵送高度 水平距离和气候等因素的影响,取100~
(2)细骨料细度模数为2.4~2.9,其通过0.315mm筛孔的颗粒含量不少于15%; (3)掺用的泵送剂或减水剂及掺用的活性矿物掺合料,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的规定,
湿凝士拌合物的妍落度选用值
(2)泵送混凝土最小胶凝材料用量根据管径、距离、珊落度、骨料种类、气候条件等因 素确定,无抗冻要求的混凝土不小于300kg/m²;有抗冻要求的混凝王不小于340kg/m (3)泉送混凝土水胶比不大于0.60; (4)砂率根据骨料粒径、胶凝材料用量和拌合物的和易性等综合分析确定,在38%~ 45%的范围内; (5)有抗冻要求的泵送混凝+含气量控制在5%~7%的范围内
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S 202—2011
(2)膨胀剂不能与含氯盐的外加剂复合使用
(2)膨胀剂不能与含氯盐的外加剂复合使用 5.2.5.2膨胀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第5.1节中有关规定外,尚应满足下列 要求: (1)采用等量取代法掺加膨胀剂,膨胀剂取代胶凝材料率的取值范围为0.06~0.12: (2)膨胀混凝土按耐久性要求的水胶比最大允许值为0.50 (3)膨胀混凝土的最低胶凝材料用量不小于300kg/m,海水环境中有抗冻性要求的 膨胀混凝土的最低胶凝材料用量不小于330kg/m 5.2.5.3膨胀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计算应满足下列要求: (1)按第5.1节中有关规定计算按基准混凝土配合比每立方米中胶凝材料、水、砂及 石用量; (2)根据选取膨胀剂掺量系数及每立方米基准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用量按下列公式计 算膨胀剂用量及胶凝材料实际用量:
(1)按第5.1节中有关规定计算按基准混凝土配合比每立方米中胶凝材料、水、砂及 石用量; (2)根据选取膨胀剂掺量系数及每立方米基准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用量按下列公式计 算膨胀剂用量及胶凝材料实际用量:
式中E一一膨胀剂掺量(kg); f一膨胀剂取代胶凝材料率; C一基准混凝土胶凝材料用量(kg); C一一胶凝材料实际用量(kg): (3)按等稠度原则,根据所掺膨胀剂需水量比及其他外加剂的效率确定的膨胀混凝 土的用水量满足下式要求:
式中W一 一膨胀混凝土的用水量(kg); W,一—基准混凝土的用水量(kg): (4)在砂料中扣除膨胀剂所增加的绝对体积相同的砂重.按下式计算调整后的砂重:
5.2.6.1配制粉煤灰混凝王所用原材料除应符合第4章中的有关规定外尚应满足下 列要求: (1)预应力混凝土采用I级粉煤灰; (2)钢筋混凝土、强度等级(30及以上的素混凝土采用1级、Ⅱ级粉煤灰,海水环境 浪溅区钢筋混凝土采用需水量比不大于100%的I级、Ⅱ级粉煤灰; (3)强度等级(30以下素混凝土允许采用血级粉煤灰 (4)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采用I级、Ⅱ级粉煤灰
(1)掺用粉煤灰的混凝土掺入减水剂,减水剂的适用性和合理掺量由试验确定; (2)根据各类工程和各种施工条件的不同要求,粉煤灰可以与各类外加剂同时使用 外加剂的适用性和掺量由试验确定; (3)粉煤灰用于有抗冻要求的混凝王时掺入引气剂;混凝王中的含气量按3.0.7条 确定; (4)粉煤灰取代水泥率按混凝土和易性、强度、耐久性等指标、混凝土工程部位和水 泥品种进行选择,当采用P:1和P:Ⅱ型硅酸盐水泥时不超过30%;当采用P0型普 通硅酸盐水泥时不超过20%;泉送混凝土或流态混凝土按泉送和浇筑要求确定最佳 掺量:
(5)当混凝王有耐久性要求时,采用超 量取代法,超量系数按表5.2.6选用;当混 凝土超强较多或配制大体积混凝土时,采用 等量取代法;当主要为改善混凝土和易性 时,采用外加法:在采用超量取代法时,同 时掺加减水剂
5.2.6.3粉煤灰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计算
粉煤灰超量系数选用表表5.2.6
(1)基准混凝土配合比计算按第5.1节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得出按基准混凝土配合 比每立方米中水泥、水、砂、石用量: (2)取代法粉煤灰混凝王配合比计算,根据选定的粉煤灰取代率,超量系数以及每立 方米基准混凝土胶凝材料用量,按下列公式计算粉煤灰取代水泥量、粉煤灰总掺量、粉煤 灰混凝土的水泥用量,用水量和调整后用砂量:
式中F—粉煤灰取代水泥用量(kg);
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S 202—2011
粉煤灰取代水泥率(%); 粉煤灰总掺量(kg); K一取代系数,K=1,等量取代;K>I,超量取代; 粉煤灰混凝土的水泥用量(kg); W 粉煤灰混凝土的用水量(kg); W 基准混凝土用水量(kg); S 调整后的用砂量(kg); S 基准混凝土砂用量(kg); P 粉煤灰的表观密度(kg/m); p—水的密度(kg/m); p.砂的表观密度(kg/m) (3)外掺法粉煤灰混凝土配合比计算,在选定外掺法粉煤灰掺加率后,根据基准混漆 胶凝材料用量【北京市】建设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术标准DB11/693-2009,按下式计算每立方米粉煤灰用量: 56
式中F一粉煤灰用量(kg); C一一基准混凝土胶凝材料用量(kg); f一粉煤灰掺加率(%); (4)按照等稠度原则,根据所掺的粉煤灰需水量比和减水剂效率,确定粉煤灰混凝士 的用水量且粉煤灰混凝土的用水量不大于基准混凝土用水量; (5)在砂料中扣除粉煤灰所增加的绝对体积相同的砂重,按下列公式计算调整后的 用砂量:
式中S一调整后的用砂量(kg); S一基准混凝土砂用量(kg); F一粉煤灰用量(kg); p.砂的表观密度(kg/m) 5.2.6.4对确定的配合比制作试件应根据要求的性能进行试验校核,试验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270)的有关规定, 5.2.7水下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2.7.1采用的原材料除应符合第4章的规定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I)水泥采用矿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 水泥的强度等级不低于42.5; (2)粗骨料的最天粒径不大于导管内径的1/6混凝王输送管的1/3和钢筋最小净距 的1/4.且不大于40mm;水下不分散混凝土的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大于31.5mm:
5.2.7.1采用的原材料除应符合第4章的规定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I)水泥采用矿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 水泥的强度等级不低于42.5; (2)粗骨料的最天粒径不大于导管内径的1/6混凝王输送管的1/3和钢筋最小净距
(3)细骨料米用级配良好的中砂: 5.2.7.2水下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水下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满足混凝土的设计强度、水陆强度比、水下抗分散性 水下自密实性、耐久性及施工和易性的要求,并经济合理; (2)水下混凝土水胶比的选择同时满足强度和耐久性要求,取按强度要求得出的水 夜比和按耐久性要求规定的水胶比较小值作为配合比的设计依据: (3)水下混凝土的施工配制强度比设计强度标准值提高40%~50%,或按下式计算:
《城镇燃气符号和量度要求 GB/T36263-2018》feu.s = ofeu.. + 1. 6450
混凝士强度标准差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