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653-2012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pdf

DB37/T 653-2012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2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57725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7/T 653-2012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pdf简介:

DB37/T 653-2012《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是由中国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颁发的一份关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专业标准。这份规范主要是针对人员集中、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如学校、商场、体育馆、医院、酒店、娱乐场所等,制定的一套详细、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确保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规定了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强调了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2. 火灾预防和控制:从防火设计、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应急预案等方面对消防安全进行了全面规定。

3. 灭火和应急疏散:详细描述了如何进行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人员疏散和救援等应急响应措施。

4. 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了火灾发生后的报告程序和后续处理方法。

这份规范的目的是为了提升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DB37/T 653-2012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DB37/T 6532012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九小场所”、多产权多家单位合用同一建筑物)消防安全组织制 度、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实施消防安全管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对其进 行检查指导。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园区工业碳排放核算与减排策略分析,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牛。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A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DB37/T1645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验收标准

GB25201、GB25506、GB50016、GB50045、GB50140、GA654、DB37/T1645中确定的以及下列 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3.2 “九小场所” 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的建筑面积较小、或者容纳人数较少的餐饮、购物、住宿、歌舞娱乐、 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及其他规模较小的场所。

多产权多家单位合用同一建筑物

多个产权单位共同使用,或多个产权单位和租赁单位共同使用,或多个租赁单位共同使用的建

4消防安全组织制度和消防设施

DB37/T 6532012

4.1.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4.1.2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负责 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密集场所宜配备专业消防安保人员。 4.1.3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职能部 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记录齐全。 4.1.4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公布实施;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检查、 火灾隐惠整改和消防培训等工作情况的记录齐全。 4.1.5消防安全培训到位,新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至少组织从业人员培训一次 并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防火、火火基本技能。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 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持证上岗。 4.1.6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4.1.7积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4.2.1消防安全疏散设施

4.2.1.1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距离及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形式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符合要求,完整好用。 4.2.1.2经营和生产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分隔: 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常闭状态,并落实管理责任。 4.2.1.3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使用推门式疏散门;其他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 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4.2.1.4应在房间、走道、厅堂等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疏散路线图。宾馆、饭店等应向住宿旅客提供 书面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4.2.2火灾报警及灭火设施器材

4.2.3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设置

DB37/T6532012

4.2.3.2消防控制室实行24h值班制度, 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4.2.3.3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应符合GB25506和GB25201的有关要求

4.2.4紧急报警及通讯装置设置

4.3.1在建筑物外立面进行装修、装饰、节能改造和设置广告,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易 燃材料,不得妨害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 4.3.2进行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不燃、难燃材

4.4.1消防安全组织和规章制度

4.4.1.1应以文件公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4.4.1.2应制定、公布符合单位实际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员工学习。 4.4.1.3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4.4.1.4应当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4.4.2消防安全疏散设施

4.4.2.1检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应存在封堵、分隔、占用、锁闭等现象,不应设有障碍物;常 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常闭。 4.4.2.2检查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位置、数量应符合要求,指示方向正确,醒目无遮挡,完整好用。 4.4.2.3实地测试,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在火灾时应能保证人员疏散畅通。 4.4.2.4实地查看房间、走道、厅堂等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安全疏散路线图;查看客房,宾馆、饭 店应向住宿旅客提供了书面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4.4.2.5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卡拉0K厅或包房,应设置有声音或视像警报系统,模拟火灾情况,系统应 能正常报警。 4.4.2.6检查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照度应符合要求并完整好用

4.4.3自动消防系统

4.4.3.1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抽取探测器进行故障报警及感烟、感温试验,系统应正常运行。 4.4.3.2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末端放水试验,管网水压应符合要求,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 支楼层报警装置应向控制器反馈报警信号:洒水喷头不应设有悬挂物。 4.4.3.3检查消防控制室,要求值班人员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的功能按钮,值班人员应具备基本操作技 能;要求值班人员将消防控制设备设为自动状态,触发手动报警按钮或按联动关系对探测器加烟、加温, 相关联动设备应自动投入运行,检查完毕后复位

DB37/T 6532012

4.4.3.4检查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情况, 月维保公司出具的维修保养报告书, 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4.4室内消火栓系统

4.4.5.1查看灭火器选型应正确,数量充足,无锈蚀、损伤、过期等现象,压力指针应在绿色区域范 围。 4.4.5.2查看灭火器放置位置应合理,便于取用。

4.4.6.1检查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不应在场所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4.4.6.2检查单位,应按要求设置了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安装了室外消火栓并保持完整好用。 4.4.6.3检查建筑物,室内、外装修、装饰、节能改造使用材料应符合要求;室外不应设置影响逃生 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铁栅栏等障碍物。 4.4.6.4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其他内容,

5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据DB37/T1645进行建设和验收,达到标准要求,

主管和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现场指导、 至达标。

6“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1.1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持畅通,疏散通道、出口、公共区域的外窗不得设置影 散逃生的障碍物。

DB37/T 6532012

6.1.5室内、外装饰装修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室内确需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的,面积不 间顶棚或墙面面积的10%

6.1.5室内、外装饰装修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室内确需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的,面积不得超过该房 间顶棚或墙面面积的10%。 6.1.6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1.7依据DB37/T1645中“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标准进行验收,达到标准要

7多产权多家单位合用同一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

7.1.1统一设置值班室(控制室)

1.1.1已经委托物业管理的建筑,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设置值班室(控制室) 1.1.2未委托物业管理的建筑,由各单位分别确定值班人员,明确值班职责;值班人员统一协 ,组织报警、引导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

7.1. 2 统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1统一制定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防火巡查等规章制度。 1.2.2建筑物内产权单位、管理单位与租赁使用单位之间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的 全责任。

7.1. 3 统一组织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可由消防安保人员承担,巡查内容包括: a) 营业期间,至少每两个小时对建筑物内所有部位巡查一遍。 b 检查安全出口是否锁闭、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 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形。 d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e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f)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GB/T 50476-2019标准下载.4统一管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共用建筑消

DB37/T6532012

7.1.4.2产权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租赁、使用单位维护疏散设施和消防设施的情况进行监督,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

7.1.5统一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依据DB37/T1645进行验收,达到标准要求,

依据DB37/T1645进行验收JC∕T 462-2006 水泥工业用螺旋泵,达到标准要求。 7.1.6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2.1检查值班室(控制室),应设置了统一的值班室(控制室),值班室(控制室)内醒目位置悬 挂了火警处置程序。 7.2.2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制定了统一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各单位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 明确了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7.2.3检查防火巡查记录,应统一组织防火巡查,巡查记录填写详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2.4检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统一管理,不应存在堵塞、分隔、占用、锁 团等问题。 7.2.5检查自动消防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等共用建筑消防设施,应统一维护管理并完整好用。 7.2.6检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应统一组织开展并达到标准要求。

8监管部门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