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7/T 652.1-2012 城市社区及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1部分: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pdf简介:
DB37/T 652.1-2012《城市社区及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1部分: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是由中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城市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旨在提供一套全面的、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指南。它涵盖了社区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等多个方面,以确保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城市社区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各项操作流程、要求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维护,建立消防档案,组织消防演练,以及对居民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等。它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城市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安全的社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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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652.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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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及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DB22/T 837-2018标准下载城市社区及农村消防安全管理为
第1部分: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部分: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社区(以下简称社区)消防安全组织、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及安全检查方面 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和公安派出所对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的检查指导。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A703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火灾危险 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和发生火灾可能造成的后果。 3.2 火灾隐患 存在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极易导致火灾的发生和危害的状态。 3.3 消防安全组织 从事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扑救的团体。 3.4 居民防火公约 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定的本社区居民消防安全行为规范。 3.5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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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九小场所” 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的建筑面积较小、或者容纳人数较少的餐饮、购物、住宿、歌舞娱乐、休 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及其他规模较小的场所。
管理内容,成立由居委会主任任组长,居民小组 理等人员参加的社区消防工作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 4.2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成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承担以下任务:
a) 开展消防宣传、普及消防常识; b 对消防车通道、居民楼疏散通道进行巡查,确保畅通; 对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进行检查; d)利用消防器材定期开展灭火技能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
5.2制定《居民防火公约》
5.3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5.3.1社区内应设置具有警示、提醒作用的消防广告牌,营造消防安全氛围。 5.3.2社区内应设置消防宣传栏,宣传家庭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及防火灭火常识;宣传居民出入公共场 所逃生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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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定期到寡孤独居民家庭提醒安全使用电器、炉灶,及时关闭电源、气源GB∕T 12974.2-2014 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永磁同步电动机,防止发生火灾。 5.3.7对高层居民住宅,定期组织全体居民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5.4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与管理
5.1社区内不得设置栏杆、隔离桩等影响消防车辆通行的障碍物,车辆停放不得影响消防车通 5.2居民住宅楼、汽车库、停车场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封闭、占用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业和工业用自动地板处理机的特殊要求 GB 4706.96-2008》DB37/T 652.12012
6.12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查阅资料并进行功能测试,自动消防设施应保持完整好用,管理单位应 与消防设施维保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定期维修保养。应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年对系统进行 欠全面检测。 6.13对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地查看、现场提问,消防控制室的醒目位置应悬挂有火警处置程序,值 班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每班不少于2人,并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 6.14检查社区内的“九小场所”、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等,应落实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措施。 6.15实地查看,社区内不应存在违章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燃放烟花爆竹的 现象。 6.16实地查看,社区内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17实地查看,居民住宅楼内不应设置有公共娱乐场所、厂房、仓库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 场所。
7.1消防安全组织不符合要求及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居民防火公药》的,居委会应完善和落实。 未按要求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的,居委会应及时整改。 7.2室内外消火栓、消防器材达不到要求的,居委会应协调解决。 7.3社区的志愿消防队伍不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开展消 防宣传教育技能的,辖区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民警应进行指导培训。 7.4对占用消防车通道,在居民楼道、汽车库、停车场内设置障碍物或堆放物品影响安全疏散,未落 实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措施的,居委会应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由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依法 处理。 7.5对自动消防设施未完整好用、未定期维护、检测,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达不到要求的,公安派 出所(社区警务室)应依法查处,居委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协调解决。 7.6对违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不符合要 求,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厂房、仓库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居委会应 及时制止,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应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