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技术规程》DBJ 53-18-2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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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技术规程》DBJ 53-18-2007.pdf简介:

《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技术规程》DBJ 53-18-2007.pdf是一份技术性文件,它是中国地方标准,由北京市建筑技术研究院发布。这份规程主要针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的应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

规程内容涵盖了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建筑设计中的集成、选型、安装位置、系统配置、热能传输、保温隔热、电气控制、安全防护等多个方面,强调了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的和谐共生和高效能利用。它旨在提供一种科学、合理、经济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方法,以促进太阳能在建筑领域的广泛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这份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民用和工业建筑项目,为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师、工程师、施工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提供操作指南和技术规范。

《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技术规程》DBJ 53-18-2007.pdf部分内容预览:

中Ac 直接系统集热器总面积,m; Cw——水的定压比热容,kJ /(kg ·℃); tend 贮水箱内水的设计温度,℃; ti 水的初始温度,℃; JT 当地集热器采光面上的年平均日太阳辐照量 kJ/m²; f一 一太阳能保证率,%; 根据系统使用期内的太阳辐照、系统经济性及

户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宜为30%~80% n cd—集热器的年平均集热效率; 根据经验取值宜为0.25~0.50,具体取值应根据 集热器产品的实际测试结果而定; nL一 贮水箱和管路的热损失率; 根据经验取值宜为0.20~0.30。

55套联排别墅图纸设计方案合集系统集热器总面积可按下式计算

FrU,:Ac An = Ac ·|1+ Uhr ·Ahr

4.4.12系统集热器面积除按照上条公式计算确定外,可根据所需 热水量按表 4.4.12估算:

表 4.4.12 每100L热水量系统集热面积估算表

注:1.在同一区划分级中,气温偏低的地区,估算数据应偏高取值: 2.此表配合附录A、B使用。

4.4.13集热器布置有下列情况,面积可按补偿方式确定

.4.13集热器布置有下列情况,面积可按补偿方式确定,但补俘

面积不宜超过按本规程第4.4.12条确定的面积的一倍: 1集热器朝向受条件限制,南偏东、南偏西或向东、向西时; 2集热器在坡屋面上顺坡安装,倾角与本规程第4.4.17条第7 款规定偏差较大时。 4.4.14因条件限制,建筑围护结构表面不够安装按本规程第 4.4.11或4.4.12条规定确定的集热器面积时,可按建筑围护结构 容许安装的面积确定系统集热器面积。 4.4.15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为间接系统时,系统集热器面积在按 本规程表4.4.12估算时,应取上限值。 4.4.16因其它原因,系统配置的集热器面积明显大于按本规程第 4.4.11条规定确定的面积时,系统应有避免季节性供水过热的技 术措施。 4.4.17太阳能集热器设置在平屋面上,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朝向为正南、南偏东或南偏西不大于30°的建筑,集热器可 朝南设置或与建筑同向设置; 2朝向南偏东或南偏西大于30°的建筑,集热器宜朝南设置或 南偏东或南偏东小于30°设置; 3受条件限制,集热器不能朝南设置的建筑,可朝南偏东、南 偏西或朝东、朝西设置; 4特殊设计为水平放置的集热器可不受朝向限制; 5集热器应便于拆装移动; 6集热器距遮光物的间距和前后排间的距离,集热器与遮光物

或集热器前后排间的最小距离可按式4.4.17计算。也可简单以当 地冬至日正午遮光物或前排集热器、热水器基本不遮挡后排集热 器为依据确定。

(4. 4. 17)

武中D一 集热器与遮光物或集热器前后排间的最小距离,m; H一一遮光物最高点与集热器最低点的垂直距离,m; αs一一太阳高度角,度; 对李节性使用的系统,宜取当地春秋分正午12时的 太阳高度角; 对全年性使用的系统,宜取当地冬至日正午12时的 太阳高度角。 7集热器倾角宜为当地纬度加10°;全玻璃真空管东西向水平 放置的集热器倾角可适当减少,主要城市纬度见本规范附录B。 8集热器的耐压要求应与系统的工作压力相匹配; 9集热器可通过串联、并联和串并联等方式连接成集热器组, 集热器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自然循环系统,集热器的连接宜采用并联。平板集热器每 排并联的数量不宜超过16块: 2)单一贮热水箱大型自然循环系统,循环集热部分可划分为 若干独立分支,每一分支中并联的集热器数量不宜超过16块: 3)单一贮热水箱大型自然循环系统,多排并联的集热器构成 独立循环分支时,连接排集热器的循环管路应保证流体的流 入路径与回流路径长度基本相同; 4)全玻璃真空管东西放置、联集箱长度小于2m的集热器,在

同一斜面上多层布置时,串联的数量不宜超过3块: 10集热器布置时应设置检修清洁通道,通道附近应合理布置用 于清洁集热器的水源。 4.4.18紧凑式自然循环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平屋面上设置,可参照 本规程第4.4.17条有关规定执行。 4.4.19太阳能集热器设置在坡屋面上,应符合下列要求: 1集热器可设置在南向、南偏东、南偏西或朝东、朝西的建筑 坡屋面上; 2坡屋面上的集热器应顺坡嵌入设置或架空设置: 3作为屋面板的集热器应安装在建筑承重结构上: 4作为屋面板的集热器,安装在建筑承重结构上构成建筑坡屋 面时,集热器的刚度、强度、热工、隔音、承载、锚固和防护功 能应符合对应建筑材料的产品质量要求,应按屋面结构要求设计。 4.4.20紧凑式自然循环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得直接架设在建筑坡 屋面和坡屋面屋脊上。 4.4.21太阳能集热器设置在阳台上,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朝南、南偏东、南偏西或朝东、朝西的阳台,集热器可设置 在阳台上或构成阳台栏板: 2设置在阳台上或构成建筑阳台栏板的集热器应有倾角,倾角 不宜大于70°; 3构成建筑阳台栏板的集热器,刚度、强度、高度、锚固和防 护功能应符合建筑设计要求。

4.4.22太阳能集热器设置在墙面上,应符合下列要求: 1集热器可设置在南偏东、南偏西或朝东、朝西的墙面上或直 接构成建筑墙面: 2集热器可设置在朝南、南偏东、南偏西或朝东、朝西的墙面 支架上,构成建筑遮阳; 3构成建筑墙面的集热器,刚度、强度、热工、隔音、锚固和 防护功能应符合建筑围护结构设计要求。 4构成建筑遮阳的集热器,刚度、强度、锚固和防护功能应符 合建筑围护结构设计要求

太阳能集热器一般不得跨越建筑

1.4.24安装在建筑上或直接构成建筑围护结构的太阳能集热器,

应有防止热水渗漏的安全保障设施。

1预定供热水量的系统,贮热水箱容积可按1.2~1.3倍供热水 量对应确定; 2预定集热器面积的系统,贮热水箱容积可参照本规程中表 4. 4. 12 估算确定; 3作为预热节能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贮热水箱容积可根据 热水使用规律,在经济适用的前提下,按实际需要确定。 4.4.26系统贮热水箱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贮热水箱应使用无毒、耐腐蚀的材料制造,应能长期在不高 于100℃的温度条件下贮水使用,水箱刚度、强度和耐用、耐压应

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2贮热水箱保温性能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保温层外应有与水 箱设置环境和耐候要求一致的防护层; 3贮热水箱底部应设清洗排污阀; 4内置辅助加热设备的承压贮热水箱上应设膨胀罐、温度表、 压力表、压力安全阀和压力温度安全阀; 5承压贮热水箱与膨胀罐的连接管上不得装设阀门; 6贮热水箱上设置的压力安全阀和温度安全阀应连接安全泄 压管道,安全泄压管道上不得装设阀门、不得与排水管道直接相 连; 7外露设置在建筑屋面上的贮热水箱,不得使用反光材料制作 防护面层,

4.4.27系统贮热水箱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离式系统的贮热水箱可设置在建筑设备间,也可以根据具 体设计设置在建筑屋面、平台、阳台、厨房和地下室: 2设置在设备间中的贮热水箱,一侧应有净宽不小于0.7m的通 道,前端应留有能更换辅助加热装置的位置: 3设置在设备间中的贮热水箱,上部附件最高点至建筑结构最 低点的净空,应能满足检修需要且不得小于0.2m; 4贮热水箱应与建筑屋面或外立面相协调,不得随意、孤立、 高箕的设置在建筑屋面上; 5贮热水箱设置在建筑屋面上,贮热水箱与集热器连接的外露

管道不得任意倾斜布置; 6内置辅助加热系统的贮热水箱露天设置时,应有保障侵 全的技术措施,

6内置辅助加热系统的贮热水箱露天设置时,应有保障使用安 全的技术措施。 4.4.28系统的循环管路和供热水管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的管材和管件,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不得高于产品 标准规定的充许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 2采用塑料热水管或塑料金属复合热水管时,管道的工作压力 应按相应温度下的许用工作压力选用 3塑料热水管宜暗装,明装时立管应布置在不易受到撞击的地 方,如敷设条件限制,则应在管外加设保护设施: 4 设备间内热水管不应采用塑料热水管: 5 系统管材和管件应选用耐腐蚀、连接可靠、安装方便的产品: 6系统循环和供水管路不得敷设在建筑烟道、风道和电梯井 内; 7系统循环和供水管路不得直接敷设在建筑结构层内; 8 系统循环和供水管路穿越屋面和墙体时,应设置防水套管: 9系统回水循环管道应同程布置; 10循环管路中容易形成气塞的位置应设置排气阀: 11全日充满工质的强迫循环系统,应配置防止夜间工质倒流散 热的单向阀; 12间接系统的闭式循环管路上应设膨胀罐、压力表和压力安全 阀;

13闭式承压系统的冷水供水管路上应设止回阀: 14系统集热器组多排并联布置时DBJ50∕T-207-2014 旋转挤压灌注桩技术规程,每排集热器组的进出口管道 应设可开闭和调节流量的阀门; 15系统换热器、水泵和水表进口前应设管道过滤器; 16开式常压自然循环和强迫循环系统宜采用顶水法取用热水; 17热水管道的流速,宜按表4.4.28选用。

表4.4.28热水管道的流速

18热水横管的敷设坡度不宜小于0.003; 19系统应按具体设计要求设置水表、电表和热表; 20系统集热循环管道、供热水管道和回水管道应有符合设计要 求的保温层和防护层。 4.4.29系统控制方式、控制器和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强制循环系统宜采用温差控制; 2直流式系统宜采用定温控制,控制器应具有水箱水满自锁功 能; 3集热器用传感器应能承受集热器的最高空晒温度,贮水箱用 传感器应能承受100℃,传感器精度要求为低于±2℃。 4系统控制器应可显示、设置和调节系统的重要参数; 5系统控制器不得露天设置。

4.4.30在具体设计规定的使用维护条件下,在使用寿命期内,系 统中管线、集热器和贮热水箱支架的刚度、强度、锚固和耐腐蚀 性能应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5.1.1 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时应根据地理、 气候、场地条件,建筑功能和立面要求,在建筑总体规划、平面 布局、朝向间距、群体组合和空间环境上为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 计、安装和使用提供技术条件。 5.1.2太阳能集热器安装在建筑屋面、墙面、阳台上或作为建筑 室面、墙面、阳台栏板和遮阳板使用时,功能和性能应满足建筑 设计的要求,外形应与建筑协调一致。

5.1.1 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工程YD/T 2696-2014标准下载,规划设计时应根据地理、 气候、场地条件,建筑功能和立面要求,在建筑总体规划、平面 布局、朝向间距、群体组合和空间环境上为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 计、安装和使用提供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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