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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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pdf简介: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Metal and Non-metallic Mineral Mines Safety Regulations)是中国的一项国家标准,于2020年发布。该规程主要针对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的安全生产提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矿山行业是危险性较高的行业,因此安全规程的制定至关重要,它涵盖了矿山的设计、建设、开采、运输、储存、使用等多个环节,包括预防和控制矿山事故、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等内容。

GB16423-2020规定了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安全操作规程、设备设施的安全要求、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等方面,旨在提升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山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它是矿山企业必须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对违反规程的企业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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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接头的强度、导电性能和绝缘性能应满足要求; 不应带电插拨移动式高压软电缆连接器: 沿地面敷设的向移动设备供电的橡套电缆中间不应有接头;应采取措施避免电缆被移动让 损坏。

5.7.1.1露天矿山应建立水文地质资料档案;有洪水或地下水威胁的应设置防、排水机构;水文地质 条件复杂或有洪水淹没危险的应配备专职水文地质人员。 5.7.1.2露天采场的总出入沟口、平口、排水口和工业场地应不受洪水威胁。 5.7.1.3露天矿山应采取下列措施保证采场安全: 一在采场边坡台阶设置排水沟; 一地下水影响露天采场的安全生产时,应采取疏干等防治措施。 5.7.1.4露天矿山应按照下列要求建立防排水系统: 一受洪水威胁的露天采场应设置地面防洪工程; 不具备自然外排条件的山坡露天矿,境界外应设截水沟排水; 一一凹陷露天坑应设机械排水或自流排水设施: 一遇设计防洪频率的暴雨时,最低台阶淹没时间不应超过7d,淹没前应撤出人员和重要设备。 5.7.1.5机械排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设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工作水泵应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正常涌水量,全部水泵应能在 20h内排出一昼夜的设计最大排水量; 应设工作排水管路和备用排水管路。工作排水管路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一叠夜正 常涌水量;全部排水管路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设计最大排水 量。任意一条排水管路检修时,其他排水管路应能完成正常排水任务。

5.7.2.1矿山建构筑物应建立消防设施GB/T 4797.1-2018标准下载,设置消防器材。 5.7.2.2露天矿用设备应配备灭火器。 5.7.2.3设备加油时严禁吸烟和明火。 5.7.2.4露天矿用设备上严禁存放汽油和其他易燃易爆品。 5.7.2.5严禁用汽油擦洗设备。 5.7.2.6易燃易爆物品不应放在轨道接头、电缆接头或接地极附近。废弃的油料、棉纱和易燃物应妥 善管理。 5.7.2.7木材场、防护用品仓库、爆破器材库、氢和乙炔瓶库、石油液化气站和油库等重要场所,应 建立防火制度,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备足消防器材。

牛的安全出口应符合下列

每个矿井至少应有两个相互独立、间距不小于30m、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矿体一翼走

GB 164232X X

6.1.2露天转地下开采

露天开采转地下开采时,应考虑露天边坡稳定性以及可能产生的泥石流对地下开采 开采时的矿山排水设计应考虑露天坑汇水影响

6.1.3.1露天与地下同时开采时,应合理安排露天与地下各采区的回采顺序,避免相互影响。 5.1.3.2露大与并下同时爆破对安全有影响时,不应同时爆破。爆破前应通知对方撤出危险区 人员。

6.1.4.1采用凿岩爆破法掘进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取湿式凿岩、爆破喷雾、装岩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一在遇水膨胀、强度降低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凿岩时,可采用干式凿岩,但应采取降尘 措施,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尘保护用品: 一一装药爆破前应设置安全警戒标识线: 一爆破通风后经检查、处理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6.1.4.2在有岩爆危险的区段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制定监测地压、预防岩爆的技术措施: 一一编制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6.1.4.3在高温地层中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取降温及人员防护的措施; 一湿球温度超过30℃时,应停止作业 一采取防止民用爆炸物品自燃、早爆的预防措施 6.1.4.4在强含水层及高水压地层中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边探边掘:打钻孔超前探水,每次钻孔数量不少于4个;钻孔深度在竖并中不小于40m,在 平巷中不小于10m; 编制防治水技术方案; 一一施工前应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6.1.4.5天井、溜井、漏斗口等存在人员坠落可能的地方,应设警示标志、照明设施、护栏、安全网

GB164232020

广山排土场、排土作业和排土场检查与监测应遵

6. 2. 1 一般规定

6.2.1.1井巷工程施工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6.2.1.2井巷工程穿过软岩、流砂、淤泥、砂砾、破碎带、老隆、溶洞或较大含水层等不良地层时, 施工前应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6. 2. 2 坚并掘进

6.2.2.1表土层掘进应遵守下列规定

GB 164232X X

2.2.4进行下列作业的人员应佩带安全带,且安全带一端应正确固定: 一一拆除保护岩柱或保护台; 一在井筒内或井架上安装、维修或拆除设备; 在井筒内处理悬吊设备、管、缆,或在吊盘上进行作业; 一一乘坐吊桶; 一一爆破后到井圈上清理浮石; 一井筒施工时的吊泵作业; 一在中段井口进行支护、锁口作业。 2.2.5吊桶提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关闭井盖门之前不应装卸吊桶或往钩头上系扎工具或材料: 一吊桶上方应设坚固的保护伞; 一井盖门应有自动启闭装置; 一并架上应有防止吊桶过卷的装置,态挂吊桶的钢丝绳应有稳绳装置; 一 吊桶内的岩碴应低于桶口边缘0.1m以上,装入桶内的长材料应牢固固定在吊桶梁上; 一吊桶运行通道周围不应有未固定的悬吊物: 吊桶应沿导向钢丝绳升降;竖井开凿初期无导向绳时,或处于吊盘下面无导向绳部分时,吊 桶的无导向开降距离不超过40m: 吊桶上的关键部件应每班检查1次: 一装有物料的吊桶不应乘人;不应用自动翻转式或底卸式吊桶升降人员;抢救伤员除外; 一乘坐吊桶人员人均占有有效面积不小于0.2m; 乘桶人员应面向桶外,不应坐在或站在吊桶边缘: 一井口出车平台的井盖门关闭、吊桶停稳后,人员才能进出吊桶; 一井口、吊盘和井底工作面,均应有良好的信号装置, 2.2.6抓岩机出碴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作业前详细检查抓岩机各部件和悬吊钢丝绳: 一爆破后,工作面应经过通风、洒水、处理浮石、清扫井圈和处理盲炮,才能进行抓岩作业; 一不应抓取超过抓岩机能力的大块岩石; 一抓岩机卸岩时,严禁人员站在吊桶附近; 一不应用手从抓岩机抓片下取岩块 一升降抓岩机应有专人指挥; 临时停用时,应用绞车将抓岩机提升到安全高度 2.2.7竖井施工时应设悬挂式金属安全梯。安全梯应有电动绞车和手动绞车,电动绞车能力不小于 。悬吊安全梯的绞车具备电动和手动两种功能时,可不另设手动绞车。 2.2.8井筒内各作业地点均应设通达井口的独立的声、光信号系统和通信装置。掘进与砌壁平行作 时,从吊盘和掘进工作面发出的信号应有明显区别,并指定专人负责信号工作。应由井口信号工负 与卷扬机房和井筒工作面联系 2.2.9并筒延深时,应设坚固的保护盘或在并底水窝下留保安岩柱,将并简的延深部分与上部作业 分隔开。破除岩柱或拆除保护盘时应进行专厂的施工设计,并经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施工 2.2.10井底工作面、品盘、口和卸碴台等,均应设视频监视系统,数据储存时间不少于24h

6.2.2.11冻结法凿井应遵守下列规定:

钻进冻结孔时应测定钻孔的方向和偏斜度,并绘制冻结孔实际偏斜平面位置图,测斜的间隔 不超过30m:偏斜度超过规定时应及时纠正:钻孔偏斜影响冻结效果时,应补孔:

JGJ∕T 338-2014 建筑工程风洞试验方法标准GB164232020

地质检查钻孔不应打在冻结的井筒内。水文观测钻孔偏斜不得超出井筒,深度不应超过冻结 段下部隔水层; 冻结管下放到钻孔后应进行试漏,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确认冻结壁已交圈后方可进行试挖;冻结和凿井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盐水温度和流量、井帮 温度和位移,以及井帮和工作面渗漏盐水等情况;检查应有详细记录,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一掘进过程中应有防止冻结壁变形、片帮、掉石、断管等安全措施; 一生根壁座应设在含水较少的稳定、坚硬的基岩中; 一在永久井壁施工全部完成前不应停止冻结; 一预留梁窝应有防止漏水的措施; 一冻结结束后应及时将全孔或冻结管用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充满填实: 一冻结站应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应有通风装置,氨的浓度不应超过0.004%;站内严禁烟火 并须备有急救和消防器材; 氨瓶和氨罐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在运输、使用和存放期间,应有安全措施。 3.2.2.12地面或工作面预注浆法凿井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应编制注浆工程设计; 一注浆段长度应大于注浆的含水岩层的厚度,并深入不透水岩层5m10m;设计井底位置在注 浆的含水岩层内时,注浆深度应比井筒深10m以上; 一地面预注浆的钻孔偏斜率不得超过0.5%,每钻进40m应测斜1次: 一注浆站设在地面时,井上、下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系; 孔口管应按设计孔位埋设牢固,并安设高压阀门;注浆前,应对止浆垫和孔口管进行耐压试 验,试验压力应大于注浆压力1MPa; 注浆前应进行注浆泵和输送管路系统的耐压试验,试验压力应达到最大注浆压力的1.5倍, 试验时间不小于15min; 一注浆压力突然上升时,应停泵卸压,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一每次注浆后,应至少停歇30min,方可提拔止浆塞; 一工作面预注浆应设置止浆岩帽或混凝土止浆垫;混凝土止浆垫由井壁支承时,应确认井壁安 全性; 一注浆结束后,应检查注浆效果,合格后方可开凿井筒; 一制浆和注浆的工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眼镜和口罩,水泥搅拌房内应采取防尘措施。 3.2.2.13钻井法凿井应遵守下列规定: 钻井的底部应深入不透水的稳定基岩5m以上; 一一井口应有可靠的防坠措施; 一井筒内的护壁泥浆面应高于地下静止水位: 一钻井时应测定井筒的偏斜度,偏斜超过规定时应及时纠正;钻井完毕后,应绘制井筒的纵、 横剖面图,井筒中心线和截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一应遂节检查鉴定预制并壁的质量;并壁连接部位应有可靠的防腐蚀和防水措施: 一并壁下沉完成后,应检查并壁偏斜度;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壁后充填;壁后充填应密实,充 填材料应满足强度和凝固时间的要求,并能够置换出泥浆; 开凿沉井井壁的底部或马头门之前,应检查破壁处及其上方15m30m范围内的壁后充填质 量,不合格时应采取可靠的补救措施。

6. 2. 3 坚并安全要求

2.3.1提升容器之间以及提升容器与井壁、罐道梁、井梁之间的最小间隙,应符合表3规定

GB 164232X ×

6.2.3.2凿井时,两个提升容器的钢丝绳罐道之间的间隙不小于250+H/3(H为井筒深度,单位m)mm 且应不小于300mm。

DB22∕T 1957-2013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6.2.4斜井、斜坡道、平巷掘进

6.2.4.1地表部分开口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并及时支护和砌筑挡墙。 6.2.4.2出碴之前应检查和处理工作面顶、帮的浮石;在斜井中移动耙斗装岩机时下方不应有 6.2.4.3采用有轨设备施工斜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GB1642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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