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2/T 101-2020 贵州省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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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2/T 101-2020 贵州省建筑信息技术应用标准.pdf简介:

"DBJ52/T 101-2020 贵州省建筑信息技术应用标准.pdf" 是一份技术标准文件,它由贵州省地方标准局发布,标准代号为DBJ52/T,编号为101-2020。这份标准主要关注的是建筑信息(BIM)在贵州省的使用和应用。BIM是一种以数字方式模拟建筑设计、施工、运营全过程的工具,能够整合项目各参与方的数据,提高建筑行业的效率和质量。

"DBJ52/T 101-2020" 标准可能包括了BIM技术在贵州省建筑设计、施工管理、材料选用、成本控制、进度计划、环境影响评估等各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指导,旨在推动贵州省建筑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升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

由于这是一份具体的行业标准,详细内容需要查阅标准全文才能了解。如果你需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份标准的信息,建议你直接查看或联系标准发布机构获取详细解读。

DBJ52/T 101-2020 贵州省建筑信息技术应用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10.运维阶段BIM应用

10.1.1运维阶段BIM应用的范围宜根据建筑用途、实施条件、实际需求、组织 架构和智能化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10.1.2应遵照项目的BIM应用实施方案和运维需求,制定运维BIM应用实施 计划,进行全过程监管。 10.1.3应根据运维阶段BIM应用目标和任务选择BIM协同平台和BIM运维软 件,基于平台数据库或数据接口共享和交换信息,保证项目各相关方协同工 作和信息共享。 10.1.4宜结合物联网、大数据、数字监测、智能感知与识别等新技术,实现智 能运维管理。 运维BIM建模 10.1.5运维BIM应包括满足各项业务BIM应用需求的空间管理、资产管理、 运行维护管理、安全管理、绿建管理和应急管理等子。 10.1.6新建项目的运维BIM应在竣工验收基础上,根据不同专业运维管理 需要通过修改、增删相关元素进行创建:既有建筑运维BIM应根据竣工图 纸和建筑实体进行创建。 10.1.7运维BIM应涵盖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等 专业的元素,并在运维过程中将运维信息附加或关联到相关的元素上。 10.1.8各专业运维BIM应按统一的标准和规则创建,各应协调一致,能够 集成应用。 10.1.9各专业运维BIM的细度及信息应满足专业实际运维需求,符合准确 性、合规性要求 10.1.10运维BIM及其交付文件应通过审核和验收,保证与实体一致。 10.1.11当建筑发生装修、改扩建或设备更新,宜重新创建或修改运维,其 细度及信息应满足本标准要求

10.1.1运维阶段BIM应用的范围宜 据建筑用途、实施条件、实际需求、组织 架构和智能化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10.1.2应遵照项目的BIM应用实施方案和运维需求,制定运维BIM应用实施 计划,进行全过程监管。 10.1.3应根据运维阶段BIM应用目标和任务选择BIM协同平台和BIM运维软 件,基于平台数据库或数据接口共享和交换信息DB14∕T 1052-2015 高速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规范,保证项目各相关方协同工 作和信息共享。 10.1.4宜结合物联网、大数据、数字监测、智能感知与识别等新技术,实现智 能运维管理。

10.1.12空间管理应能为各专业运维管理提供空间定位信息。空间管理BIM应用 宜包括空间台帐管理、空间分类与布局展示、空间信息查询与统计、提供空间定

2.基于运行维护管理建立维修保养流程和反馈机制,能根据维修保养 计划,自动发起维保工单,并将工单及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关维保人员,实现维保 全过程追踪; 3.利用三维可视化和漫游以及台帐或识别电子标签,可录入、查看维 保计划、维保记录,自动生成维修维护统计报表。 10.1.33基于运行维护管理的建筑设备运行监控,宜包括以下内容和要求: 1.建筑设备包括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安防<消防、电梯以及智 能建筑设备等; 2.利用传感器、智能监控系统等实时获取设备运行数据,并将设备运行数 据定位在相应的设备上,实时监测并展示其运行状态及重要运行参数; 3.利用BIM可视化特性,实时查看设备空间位置、当前运行状态、维保状 态以及相关历史运行状态数据、历史故障信息等,支持运行状态分析,自动生成 设备运行统计分析报表; 4.设备发生故障时,基于和监测可快速感知、识别故障问题及其设备 位置,自动预警并推送到运维人员,激活应急处理与故障维修流程。 10.1.34基于运行维护管理的日常巡检报修,宜包括以下内容和要求: 1.根据运行维护计划制定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内容、路线和报修流程等; 2.利用物联网、移动终端等技术,支持文本、照片、视频等多种形式的巡 X 检记录: 3.巡检中发现设备故障及时启动报修流程。 10.1.35基于运行维护管理的运维分析决策,宜包括以下内容和要求: 1.在设备运行维护、巡检过程中,通过点选设备元素可查看该设备的 维修手册、技术资料等专业文件,以及与之关联的上下游其他设备及其资料,为 设备维保、维修提供指导和支持; 2.根据设备运行、维修保养数据,分析设备运营状况和成本,优化设备更 新以及巡检、维修保养策略; 3.支持设备管理、运行监测和维修保养等数据统计分析和数据挖掘,为资 源盘查、采购等提供数据参考。 10.1.36基于BIM的运行维护管理应交付归档运行维护管理、运行维护管理 计划、设备监控记录、日常巡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及问题处理记录等

10.1.44基于BIM的建筑能耗监测与计量,宜包括以下内容: 1.BIM运维系统与用电监测、用水监测、天然气监测等能耗系统相对接, 支持在中展示供电、供水、供气回路以及各种监测设备、监测点位布置,实 X 时采集用电、用水、用气等能耗数据; 2.基于BIM查看不同能耗监测设备各时段的能耗监测和分项计量数据,以 可视化图表形式呈现,进行能耗统计分析。 10.1.45基于BIM环境监测与预警,宜包括以下内容和要求: 1.综合应用智能感知、识别与传输技术,将BIM运维系统与空气及质量、 水质、噪音、光照等环境监测系统相联动,支持在中展示各种监测设备及监 控点位布置,实时采集、动态展示各种环境监测数据; 2.基于BIM展示各种环境监测设备各时段的监测状态与历史数据,超过阅 值启动预警预报。 10.1.46基于BIM的能耗与环境分析及决策,宜包括以下内容和要求: 1.根据能耗监测及运行数据,基于BIM按区域、楼层或房间进行能耗分区, 按照分区面积、用途和特点进行能耗密度、用能评估等能耗分析; 2.基于BIM的能耗决策应结合历史监测数据与实时能耗状态,诊断供电 供水、供气各回路的能耗异常情况,进行巡检维修预警预报; 3.根据各种环境监测数据,基于BIM按空间分类、空间用途、使用状态进 4.基于运维BIM和实时监测数据,实现能耗与环境的关联分析,可根据建 筑环境及能耗状态,调整用能运行方案,合理安排用能计划。 10.1.47基于BIM的绿色建筑管理应交付能耗与环境监测、能耗与环境监测 计划、能耗与环境监测报告、能耗与环境综合分析报告等

11.工程造价BIM应用

11.1.1工程造价的BIM应用宜贯穿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按工程不同的建设阶 段应采用不同的计量、计价依据,体现不同的造价管理与成本控制自标。 11.1.2应遵照项目的BIM应用实施方案和项目特点及需求,制定工程造价BIM 应用实施计划,进行全过程管理。 11.1.3应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存储工程造价相关的技术、经济、材料、政策 标准以及历史项目造价指标等方面的信息。 11.1.4应根据各阶段BIM应用需求选用具有相应功能的BIM造价软件。 11.1.5BIM造价软件宜在BIM协同平台上运行,基于平台数据库或数据接口共 享和交换信息。 11.1.6BIM造价软件应内置贵州省相关计价依据。 造价BIM建模 11.1.7在造价BIM应用中,根据不同阶段工程造价管理需求,造价BIM宜包 括投资估算、概算、预算、造价控制、结算和决算。 11.1.8各阶段造价应根据造价管理需求创建,可在该阶段交付的设计BIM 或上一阶段的造价子基础上对元素进行必要的拆分或合并处理,并完善 告价信息,也可根据设计图及相关工程资料进行创建。

11.1.7在造价BIM应用中,根据不同阶段工程造价管理需求,造价BIM宜包 括投资估算、概算、预算、造价控制、结算和决算。 11.1.8各阶段造价应根据造价管理需求创建,可在该阶段交付的设计BIM 或上一阶段的造价子基础上对元素进行必要的拆分或合并处理,并完善 造价信息,也可根据设计图及相关工程资料进行创建。

11.1.9各阶段造价细度宜满足表11.2.3的规定

表11.2.3造价细度

11.1.10造价BIM建模应保证完整性和准确性,与相应的设计BIM或设计 图纸保持一致。各阶段造价子宜具有连续性。 11.1.11造价BIM建模应采用统一标准和规范,拆分和合并、构件搭接关系

构件属性参数要求等均应符合国家和贵州省相关规范的要求。

工程综合概算书和建设项目总概算书等。

【辽宁省】《石油化工储存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DB 21/ T1972-2012》工程综合概算书和建设项目总概算书等。

析,以反映出峻工项目总造价和单方造价是节约还是超支。11.1.52宜将竣工决算工程量、造价、资产、对比分析、核算审批等决算信息及资料附加或关联到相关元素上。11.1.53基于BIM的竣工决算应交付竣工决算、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峻工造价对比分析报告等。47

12. 基于BIM的大数据应用

12.1.1基于BIM的大数据应用宜以项目全生命期BIM集成应用为基础,基于 BIM汇集建筑全生命期包括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与运维阶段的各类数据 基于云计算与大数据技术构建基于BIM的数据融通与交换、数据管理与应用以 及数据安全三大体系。 12.1.2基于BIM的大数据应用宜支撑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 数字化监管的需求,宜基于BIM的大数据平台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建立建筑工 程BIM应用水平评价体系以及奖励机制,不断推进BIM技术在建筑工程全生命 周期的应用水平。 12.1.3基于建筑工程大数据系统架构和BIM应用特点构建的基于BIM的大数

12.1.3基于建筑工程大数据系统架构和BIM应用特点构建的基于B

12.1.4宜针对建筑工程项目BIM协同平台以及不同阶段使用的信息系统所产 生的各类数据,基于互联网、专用网及物联网技术,构建覆盖建筑全生命期各专 业及各参与方的大数据融通与交换网络体系,满足数据传输稳定性、可靠性、实 时性及安全性要求。 12.1.5宜在电子政务外网部署基于BIM的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标准化管理及 应用;在互联网上部署BIM协同平台及应用系统,进行数据采集、融通与交换; 涉密数据应在电子政务内网进行处理。 12.1.6针对需要交换及共享的各类数据或,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制 定统一导出格式、数据标准、编码方式以及命名规则。 12.1.7,数据的融通与交换应涵盖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期、企业经营管理、行业 监管服务等全要素。 12.1.8数据提供者宜创建描述数据源的元数据以及数据访问方法,确保数据传 输质量。

GB 50255-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交流设备式攻击验收规范12.1.9基于BIM的数据网络应满足海量三维几何数据、非几何数据及其复杂 石扑结构的数据采集和传输要求。

12.1.9基于BIM的数据网络应满足海量三维几何数据、非几何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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