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商业策划、建筑规划设计及工程设计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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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商业策划、建筑规划设计及工程设计招标文件.pdf简介:

,我无法直接提供或解读PDF文件的具体内容,因为我无法直接访问或解析文件内容。然而,我可以告诉你通常情况下,科技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商业策划、建筑规划设计及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可能包含以下内容:

1. 项目概述: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预期成果等基本信息。

2. 招标方信息:包括招标方的名称、**、**信息等。

3. 项目需求:详细描述科技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商业策划需求,可能包括园区定位、功能分区、运营模式、预期经济效益等;建筑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的需求,可能包括建筑设计理念、建筑风格、环保要求、施工标准等。

4. 投标资格:对投标方的资质、经验、技术能力等提出的具体要求。

5. 投标流程:包括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截止日期、开标时间等。

6. 评标标准:明确评标时将依据哪些因素进行评价,如设计方案的创新性、实用性,投标价格,公司信誉等。

7. 合同条款:如果中标,双方将要遵守的合同条款,包括服务范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8. 其他要求:可能包括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归属等特殊要求。

以上仅为一般性的内容概述,具体的内容需要查阅实际的招标文件。如果你需要对某个特定的部分进行深入理解,或者有特定的问题,欢迎进一步提问。

科技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商业策划、建筑规划设计及工程设计招标文件.pdf部分内容预览: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 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 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 介进行修止,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 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天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 的除外。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 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 兑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并否决其投标,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 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 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否决其投标。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止。澄 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登清、说明或补正《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第3部分:隔爆外壳型“d” GB 25286.3-2010》,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贵阳云鼎汇科技文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贵阳·智谷科技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商业策 划、建筑规划设计及工程设计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贵阳智谷科技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商业策划、建筑规划设计及工程设计 2.工程*点:贵阳市云岩区浣纱路如意巷25号 3.投资估算:约51813万元 二、工程工期 本协议工程工期:180日历天,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工程范围: 商业策划: 商业策划:综合考虑贵阳·智谷科技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的商业策划,近期及远期发展 标,完成贵阳·智谷科技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商业策划方案和产业咨询工作内容。从更 远和广阔的范围分析,有针对性的研究区域战略发展模式、思路和方向;从经济、社会、 境的角度提出区域的综合目标体*、发展战略和文化创意,以适应迅速发展要求;从区 资源优势整合、产业发展策略、功能体*结构、关*整合、运营模式、投资成本等方面 出优化策略建议,将本项目建设成多业态特色文化园区。 工程设计(建筑方案、初步设计及建筑施工图设计等)、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处理施 中的设计问题、技术交底、分部工程验收、工程峻工验收和签署验收意见等。 商业策划,规划设计,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商业策划、规划设计部分设计费实行固定总价包干价,该包干价包括商业策划 划设计各阶段、各分项设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咨询费、必要的修改、税金、往返 通食宿费、加班费等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设计任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本合同工程设计部分设计费实行设计费综合单价包干制,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 设计、必要的修改、税金、往返交通食宿费、加班费等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设计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行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贵阳·智谷科技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商业赁 划、建筑规划设计及工程设计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贵阳智谷科技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商业策划、建筑规划设计及工程设计 2.工程*点:贵阳市云岩区浣纱路如意巷25号 3.投资估算:约51813万元 二、工程工期 本协议工程工期:180日历天,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工程范围: 商业策划: 商业策划:综合考虑贵阳·智谷科技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的商业策划,近期及远期发月 标,完成贵阳·智谷科技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商业策划方案和产业咨询工作内容。从复 远和厂阔的范围分析,有针对性的研究区域战略发展模式、思路和方向:从经济、社会 境的角度提出区域的综合目标体*、发展战略和文化创意,以适应迅速发展要求;从区 资源优势整合、产业发展策略、功能体*结构、关*整合、运营模式、投资成本等方 出优化策略建议,将本项目建设成多业态特色文化园区。 工程设计(建筑方案、初步设计及建筑施工图设计等)、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处理方 中的设计问题、技术交底、分部工程验收、工程峻工验收和签署验收意见等。 商业策划,规划设计,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商业策划、规划设计部分设计费实行固定总价包干价,该包干价包括商业策划 划设计各阶段、各分项设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咨询费、必要的修改、税金、往运 通食宿费、加班费等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设计任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本合同工程设计部分设计费实行设计费综合单价包于制,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 设计、必要的修改、税金、往返交通食宿费、加班费等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设计

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施工图建筑面积结算,工程设计

最高限额设计总价为1300万元GB 7690.3-1987 纺织玻璃纤维 纱线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的测定,若结算价超过1300万元,按1300万元结算;若未超过 据实结算。

2.签约合同价为: 商业策划及规划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 工程设计费:(大写) 元/平方米(¥ 元/m)。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策划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 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 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 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份、 副本份,承包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1.1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费用清单、策划方案、设计方案JTG C20-2011 公程工程*质勘察规范,以及其他 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函件。 1.1.1.4投标函:指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投标函附录: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 函件。 1.1.1.6发包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 1.1.1.7策划方案、设计方案:指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的策划方案、设计方案。 1.1.1.8费用清单:指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的列明的费用清单。 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承包人(设计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4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 覆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5项目负责人:指由承包人任命,代表承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6分包人:指从承包人(设计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作,并与其签订分包 合同的分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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