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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731-2020 装配式支吊架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装配式支吊架系统应用技术规程(T/CECS 731-2020)" 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发布的一份技术规程。这份规程主要针对装配式支吊架在建筑工程中的设计、施工和应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它涵盖了支吊架的选型、设计方法、施工工艺、检验与验收等方面,旨在提升建筑工程中支吊架系统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其安全、可靠、经济。
该规程适用于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管道、风管、电缆桥架等支吊架系统的规划、设计、制造、安装和验收,为行业提供了一套标准化的操作指南。由于规程涉及专业内容,完整版本的PDF文件通常包含大量的技术参数、图表和计算方法,清晰无水印的版本会更加便于专业人员参考和使用。
总的来说,这份技术规程是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和相关工程设计与施工的重要参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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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 2. 4 牵制系数
注:质量比为热管道与全部管道的质量之比;热管道是指管道内介质温度不低于 100℃。
3安全阀出口放空引起的管线作用标准值计算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安全阀的设置和选用》HGT20570.2的有关规定。当 未采取减振或隔振措施时,尚应乘以2.0的动力系数。
5.2.5当支吊架上敷设的振动刚性管道重量超过全部管
1当振动管道与支吊架间设有减振或隔振措施时JG∕T 502-2016 环氧树脂涂层钢筋,沿管道侧 向、纵向的荷载应乘以1.2的动力系数; 2当未采取减振或隔振措施时,沿管道侧向、纵向的荷载应 乘以1.5的动力系数
1机电设备自身重力产生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采用等 效侧力法,并应按下式计算:
F ek =nyS.S,α max Ged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关规定取值。
注:括号中数值分别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
2机电设备和支吊架体系的自振周期大于0.1s且其重力大 于所在楼层重力的1%或机电设备的重力大于所在楼层重力的 10%时,宜采用整体建筑结构进行抗震计算,也可采用楼面反 立谱法计算; 3采用楼面反应谱法时,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式计 算:
FEk =nYβ,Geq
式中:β一一机电设备的楼面反应谱值。5.2.7各类荷载的作用点应符合下列规定:1重力类荷载G、风荷载F宜作用在管线中心,其中风荷载应为横风向[图5.2.7(a)];2水平地震作用FEk应沿水平方向施加于机电设备的重心;3当管线与支吊架承重构件接触时,管线作用应位于接触面图5.2.7(b)|;不接触时,管线作用应位于靠承重构件一侧的管线表面处图5.2.7(c);4滑动类管线的摩擦力应位于滑动接触面。Fw(a)自重及风荷载(b)接触时管线作用(c)不接触时管线作用图5.2.7荷载作用位置示意图5.2.8荷载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检修集中荷载不应与管线自重以外的其他荷载同时考虑;2室外支吊架系统的风荷载不应与地震作用同时考虑:3位移引起的管线作用不应与滑动摩擦引起的管线作用同时考虑。5.2.9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应采用荷载的基本组合,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应按下式中最不利的效应设计值确定:,t,中. SQ,k(5. 2. 9)式中:G.一第i个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当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承载力不利时应取1.3,有利时取值不应大于1.0;.24
Sc,k 第i个永久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效应; YQ, ~YQ; 主导可变荷载、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当可变 荷载效应对结构承载力不利时应取1.5,有利时取 0; 的调整系数,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时取1.0,为5年 时取0.9,其余可按差值法确定; SQ,k、SQ,k 一主导可变荷载标准值、第i个可变荷载标准值产生 的效应; 中一 第个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有关规定执行,一般情 况下可取0.7; m、n一一参与组合的永久荷载数目、可变荷载数目。 5.2.10地震设计状况下,荷载与地震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 值SE,应按下式计算:
Se=YGSGE +YEh SEhk
(5. 2. 10)
式中:YG 重力荷载分项系数,当重力荷载效应对结构承载力 不利时应取1.3,有利时取值不应大于1.0; SGE 重力荷载代表值产生的效应; Eh 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取1.3; SEhk 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效应。 5.2.11 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k,应按下式计算:
(5. 2. 11)
5.3.1支吊架刚性承重构件宜选用单轴或双轴对称截面(图 5.3.1)。当采用组合截面时,组合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弯 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有关规定
式、工作环境以及应力状态,按下列原则选用: 1需要进行疲劳验算且为等强度连接的焊缝,应焊透,焊缝 受拉时质量等级应为一级,受压时不应低于二级; 2不需要进行疲劳验算且为等强度连接的焊缝,宜焊透,焊 缝受拉时质量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受压时不宜低于二级; 3采用角焊缝或部分熔透的T形接头以及搭接连接角焊 缝,质量等级可为三级。
受拉时质量等级应为一级,受压时不应低于二级; 2不需要进行疲劳验算且为等强度连接的焊缝,宜焊透,焊 缝受拉时质量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受压时不宜低于二级; 3采用角焊缝或部分熔透的T形接头以及搭接连接角焊 缝,质量等级可为三级。 5.4.6大六角头普通螺栓和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计算,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和《钢结构高强 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的有关规定。 5.4.7对于高强度螺栓咬合型连接,单个螺栓的承载力设计值应 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槽钢尺寸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槽钢的齿深、齿距 和齿厚符合图5.4.7要求,且槽钢螺母的齿形和尺寸符合本规程 第5.5.6条第2款规定时,单个螺栓的受拉承载力设计值、受剪承 载力设计值可按表5.4.7取用;
缝受拉时质量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受压时不宜低于二级; 3采用角焊缝或部分熔透的T形接头以及搭接连接角焊 缝,质量等级可为三级。 5.4.6大六角头普通螺栓和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计算,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和《钢结构高强 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的有关规定。
1当槽钢尺寸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槽钢的齿深、齿距 和齿厚符合图5.4.7要求,且槽钢螺母的齿形和尺寸符合本规程 第5.5.6条第2款规定时,单个螺栓的受拉承载力设计值、受剪承 载力设计值可按表5.4.7取用;
5.4.7单个螺栓的承载力设计值
2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单个螺栓的承载力设计值应采用本规 程附录D的方法确定。
于0.8m。当大于0.8m时,应设置斜撑或斜拉杆。高度大于1.5m的平面型支吊架,应设置平面外支撑。5.5.4支吊架中受拉构件的长细比不受限制,受压构件的长细比应符合表5.5.4规定的限值。表5.5.4受压构件的长细比限值构件类别长细比限值刚性抗震斜撑120除刚性抗震斜撑外的其余受压杆件1505.5.5焊接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被连接件的厚度小于或等于6.0mm时,焊缝的计算长度lw不应小于30mm;当被连接件的厚度大于6.0mm时,l不应小于40mm;2角焊缝的焊脚尺寸h,不宜大于1.5t,单边喇叭形焊缝的h不应小于1.4t,t为被连接板件中较薄板件的厚度。5.5.6螺栓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咬合型高强度螺栓的公称直径d不应小于10mm,不应大于12mm;2槽钢螺母应采用贯通型横齿,齿的总宽度6不宜小于18mm(图5.5.6);槽钢螺母的齿形应与槽钢齿完全匹配,且咬合深度不应小于1mm;b≥18图5.5.6槽钢螺母齿的总宽度及齿咬合深度1一槽钢;2一槽钢螺母.38:
6.1.1装配式支吊架系统的防腐蚀设计年限应符合本规程第 3.1.7条规定。钢构件、连接件、紧固件、管夹,应根据其所处腐蚀 环境和防腐蚀设计年限,选择相应的表面处理方法和防腐蚀措施 6.1.2钢材表面原始锈蚀等级和钢材除锈等级标准,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 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8923.1的有关规定
6.1.3防腐蚀涂镀层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电镀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及其他无机覆 盖层钢铁上经过处理的锌电镀层》GB/T9799的有关规定; 2采用热浸镀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层钢 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13912的有关规 定; 3采用锌铬涂层(达克罗)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锌铬涂 层技术条件》GB/T18684的有关规定; 4采用连续热镀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连续热镀锌钢 板及钢带》GB/T2518的有关规定; 5采用环氧喷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融结合环氧粉 末涂料的防腐蚀涂装》GB/T18593的有关规定。 6.1.4与金属管道直接接触的支吊架构件及金属管夹,应在接触 部位采取绝缘措施
6.1.5支吊架钢构件在露天环境中放置时,应采取保护措
修复处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 准》GB50205的有关规定,
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 50205的有关规定。 支吊架构件在构造上应便于检查、清刷及避免积水,闭口 牛的两端均应设置封口堵头
6.2.1当支吊架支承的管道温度超过100℃时,宜在
程第3.1.8条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规定。
吉林省绿色门窗评价技术导则(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8月)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的有关规定
6.2.5采用防火涂料进行防火保护时,涂层厚度应符合设
极限要求,设计耐火极限应根据建筑耐火等级,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确定;高强度螺栓连接处的 涂层厚度不应小于相邻构件的涂层厚度
7.1.1装配式支吊架系统所采用材料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其品种、规格、性能均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7.1.2支吊架在制作前,制作单位应根据支吊架的设计文件进行 深化设计、清单和制作工艺的编制,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7.1.3支吊架安装前,施工单位应依据施工图和该项目的施工组 织设计编写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7.1.4制作、安装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 岗。
带、工作服、胶皮手套、护目镜、口罩等相关劳保用品
7.2.1构件及零部件加工前,应熟悉详图、清单和制作工艺文件, 做好各道工序的工艺准备
7.2.2制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孔径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制作工艺文件的要求: 2制孔后,应清除孔周边的毛刺、切屑等杂物; 3孔壁应圆滑,应无裂纹和大于1mm的缺棱。 7.2.3当构件及连接件需要工厂焊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前应根据焊接连接的特点确定焊接工艺,包括焊接方 法,母材规格与牌号,填充金属规格、类别和型号,焊接接头形式 焊接程序DB3305/T 48-2017 湖州市水工程生态建设技术规范,焊接工艺参数和技术措施,保证焊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