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763-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4/T 3763-2020 水泥生产企业化验室达标评价规范.pdf简介:
"DB34/T 3763-2020 水泥生产企业化验室达标评价规范.pdf" 是一份由江苏省地方标准(DB34)发布的文件,文件名称为"水泥生产企业化验室达标评价规范"。这份规范主要针对水泥生产企业中的化验室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标准化要求和评价体系,旨在确保水泥生产企业的化验室能够达到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管理标准,保证产品质量,提升企业整体运营效率。
它可能包括的内容有:化验室的设施设备要求、化验方法和程序、数据管理与报告、人员资质和培训、环境与安全管理、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与运行等方面的规定。这份规范的发布,对于规范水泥生产企业的化验室操作,提高水泥产品质量,以及推动企业的标准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DB34/T 3763-2020 水泥生产企业化验室达标评价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1为规范水泥标准化化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强化质量诚信意识、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夯实质量技术 基础,特制定本标准。 4.2本标准所指的水泥生产企业标准化化验室达标评价,是指由企业自愿提出,省级行业协会组织或 委托的评价机构对水泥企业化验室的质量体系、检验能力和运行情况等方面是否符合《水泥生产企业化 验室达标评价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实施的评价活动。 4.3水泥生产企业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
JG∕T 49-2000 翻斗车省级行业协会或委托的评价机构负责本区域内通用水泥(熟料)企业以及特种水泥企业标准化 评价申请、组织现场评价、汇总评价材料、证书发放、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以及承办评价的其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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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质量管理机构设置
6.2质量管理机构职责
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编制适合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负责和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制定质量奖惩制度,负责协调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并考核工作质量; 组织企业内部质量审核: 负责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组织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
6.3化验室职责和权限
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按规定做好质量记录
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制定原燃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企业内控质量指标,组织实施过程质量控制 运用数理统计方法掌握质量波动规律,不断提高预见性与预防能力,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预防措施 使生产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6.3.3出厂水泥和水泥熟料的合格确认和验证
按照相关产品标准和企业制定的出厂水泥和水泥熟料合格确认程序进行确认和验证,确保 合格。
6.3.4质量统计和分析
利用数理统计方法进行质量统计,做好分析和
根据原燃材料、助磨剂、混合材料等材料的变更情况及用户需求,进行产品试验研究,提高水泥和 熟料质量,改善产品使用性能,
化验室具有水泥和水泥熟料产品出厂决定权。
企业应按照附录A的要求建设标准化化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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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化验室应配备主任、工艺、质量调度、统计及检验等人员。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满定 作需要的检验人员和科研人员
人员资格基本要求见附录D的要求。
7. 3人员培训和考核
3.1提高企业职工的质量意识和技术素质,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企业应每年制定培诉 计划,并组织实施。 3.2企业应按计划对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并建立检验人员培训档案,
化验室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与检验制度,参照GB/T19001编制为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 的管理体系文件,至少应包括附录C中相应的内容
8.2.1应建立文件控制程序,对文件的编制、批准、发放、修订或更改、回收和存档等做出规定。 3.2.2企业应建立质量记录控制程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规定质量记录标识、填写、归档、储存、处置等内容,并应规定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 b 质量记录应使用规范的表格,产品检验要有原始记录; C 质量记录的填写,应字迹端正、清晰,不得任意涂改。当笔误时,应划改,书写更正后的数据并 签章,涉及出厂产品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的更正应由化验室主任签字或盖章。 3.2.3企业应对质量检验数据采用统计技术整理、分析和利用,并建立计算机质量管理数据库,利用 互联网建立质量信息交流平台。
验验环境、试验仪器设备、化学试剂和标准样品/
8.3.1检验环境条件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8.3.2仪器设备应按照相关水泥产品标准和附录A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配置齐全,符合有关技术标 准,并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8.3.3检验用的化学试剂应验明其生产企业名称、产品等级、执行标准及生产许可证的编号,严禁使 用不符合要求的化学试剂。 3.3.4企业检验中所用标准样品/标准物质,应是国家有证标准样品/标准物质,并保存购买标准样品, 标准物质的发票和证书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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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须按附录A的具体要求,进行自检自查,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化验 室试验条件,向省级行业协会组织或委托的评价机构提交水泥生产企业标准化化验室评价申请书(参见 附录B)
.2.1省级行业协会组织或委托的评价机构负责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相关 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正确,申请单位是否属于评价受理的范围。 9.2.2经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受理。评价办事机构向申请单位发出评价通知,并组织安排现场 平价工作。 9.2.3经审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受理。评价办事机构应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9.3.1申请受理后,省级行业协会或委托的评价机构组织评价组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实行组长负 责制。主要程序是:首次会议、现场评价、与被评价方沟通、末次会议。 9.3.2评价内容按照《水泥生产企业化验室达标评价规范》附录C的要求,对照水泥标准化化验室评 价表逐项评价,并注明分数。
11标准化化验室证书发放、监督管理和复查换证
11.1申请标准化化实验室且评价结论为“甲级”、“乙级”、“内级”的企业,由发证单位 后,颁发水泥企业标准化化验室“甲级”、“乙级”、“丙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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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标准化化验室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内,由评价机构组织一次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参照本办 法进行。对获得“水泥生产企业甲级标准化化验室”的,可以由企业按照水泥标准化化验室评价报告(附 录D)提交自查报告,不再组织进行现场评价。 11.3标准化化验室证书有效期满三个月前,企业应当提出换证申请。 1.4因迁址导致化验室发生变化的,由评价机构受理其申请后组织现场评价,满足要求的重新发放标 准化化验室证书。 11.5企业名称发生变化和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但企业化验室实际未发生变化的,由评价机构受理其 申请后直接换发标准化化验室证书,有效期不变。 1.6在标准化化验室证书有效期内,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发证单位撤销其证书: a)因水泥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b)县级及以上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c)未能通过标准化化验室监督检查的。 11.7被撤销证书的水泥企业应当自行完成整改,自查合格后可重新申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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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企业应建立满足生产控制和产品质量检验需求的试验室、样品存放室、药品试剂库等检验基础 设施。周围环境的粉尘、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均不得影响检验工作。 A.1.2化验室的面积、采光、通风、温度、湿度、水、电等均应满足检验试验需求及国家、行业标准 规定的要求。 A.1.3化学分析用天平和氧弹热量计、氯离子测定仪(蒸馏法)及高温设备(高温炉、烘干箱等)要与分 沂试验室隔开。 A.1.4化验室标准小磨等制样设备及压蒸釜、沸煮箱、快速强度养护箱等应单独放置。 A.1.5化验室内仪器设备应摆布合理,方便操作,保证安全。试验室内应保持清洁,与检验试验无关 的物品不准带人。 A.1.6化学分析试验室应有通风柜(罩),供排除有害气体用。 A.1.7 仪器分析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时,应有安全防护设施。 A.1.8应有安全应急处理、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和措施。
检验人员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表中的要求。
A.3.1进货检验、过程检验以及最终检验所需仪器设备均应齐全,其性能应满足有关规定的技术要求, 常用易损的仪器设备应有备品备件。 A.3.2企业应根据检验试验工作需要,配置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如偏光显微镜、激光粒度分析仪、 玉蒸釜、X射线荧光分析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等。 A.3.3常用和必备的仪器设备,如空调、温度、湿度控制装置、玻璃器皿等消耗品、易损件的配备由 企业自定。 A.3.4化验室应有仪器设备清单和计量检定(校准)周期表并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名 称、规格、型号、编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使用过程中维修、检定(校 准)等记录及证书,并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和计量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A.4仪器设备技术要求和检定(校准)周期
A.4.1化验室仪器设备技术要求、检定(校准)周期见表A.1。 A.4.2计量器具应按期检定并有有效的计量检定合格证。专业检验仪器设备应按期校准并有有效的校 准证书。自检自校仪器设备应建立自检自校方法,并留有自检自校记录。 A.4.3当水泥产品标准或检验方法标准修订后,企业应根据标准修订内容及时更新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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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水泥生产企业化验室仪器设备技术要求、检定(校准)周期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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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 水泥生产企业标准化化验室评价申请书
水泥生产企业标准化化验室评价
GB∕T 20671.3-2020 非金属垫片材料分类体系及试验方法 第3部分:垫片材料耐液性试验方法DB34/T37632020
1.本《申请书》须用墨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字迹要清晰 2.本《申请书》所填报项目(含表格)页面不足时,可用A4纸附页,并须 连同正页编写页码; 3:本《申请书》若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法人单位盖章无 效; 4.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申请标准化化验室发证 及复查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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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G 69-2020 道路设计标准企业申请标准化化验室承诺
企业申请标准化化验室承诺书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升水泥质量保障能力的通知》(工信部 原【2017」290号)、《水泥生产企业化验室达标评价规范》等有关规定,本企 业自愿提出申请并承担评价过程相关费用。本企业承诺如下: 1、企业所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无隐情况 2、企业开展了产品对比验证检验和抽查对比工作: 3、企业按要求采购标准砂等标准样品/标准物质,并留有核验记录。 本企业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因承诺不真实、不 合法所产生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