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02Z 029.5-2015 厦门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5部分 交通信号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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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02Z 029.5-2015,《厦门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5部分 交通信号灯》是一部地方标准,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适用于厦门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中交通信号灯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维护。该规范详细规定了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位置、规格、颜色、显示方式、控制程序、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旨在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和高效。

具体内容可能包括信号灯的间距、高度、角度、颜色搭配(如红绿黄灯的时序)、适应的车流量、行人过街需求、特殊交通情况的信号处理等。这份规范有助于统一和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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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两个或一个红色无图案圆形单元构成的道路交通信号灯。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 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3.10 基准轴geometric axis 垂直于出光面的水平投影面并通过出光面几何中心的一条直线。 3.11 信号灯安装高度installationheightofsignal 由信号灯的最低点至路面的垂直距离。 3.12 信号灯悬臂长度cantileverlengthofsignal 由信号灯灯杆立杆至信号灯最远点的距离。 3.13 [信号]相位signalphase 同时获得通行权的一股或多股交通流所对应信号组的显示状态。 3.14 周期cyclelength 信号灯色按设定的相位顺序变化一周所需的时间。 3.15 人行信号灯绿闪时间greentimeforcrosswalksignalflashing 在绿灯开始闪烁时进入斑马线的行人可以从人行横道的一端通过到另一端的最 间。在绿灯闪烁阶段,没有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不应再进入,已进入的行人应快速通

在绿灯开始闪烁时进入斑马线的行人可以从人行横道的一端通过到另一端的最短时 间。在绿灯闪烁阶段,没有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不应再进入,已进入的行人应快速通过。

CJJ 132-2009 城乡用地评定标准 附条文说明assenger car unit: PCU

以小型客车为交通流量的基本计算单位。其他车辆根据占用道路时间和空间资源情况, 按一定的折算系数换算为标准当量,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roadtraffic signalcontroller [交通]信号机 能够改变道路交通信号顺序、 调节配时

4.1.1城市道路按其在城市路网中的地位及交通特点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 路四个等级,

4.1.1城市道路按其在城市路网中的地位及交通特点分为快速路、主干路、

4.1.2根据相交城市道路的等级将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按表1划分为I、II、II、IV共

a)I级一一由快速路与主干路、快速路与次干路、主干路与主干路相交形成的高架 桥下(或下穿通道上)的渠化平面交叉口; b) Ⅱ级一一由主千路与主千路、主干路与次千路相交形成的渠化平面交义口: C IⅡI级一一由次干路与次干路相交形成的渠化或无渠化平面交叉口; d) IV级一一由主干路与支路、次干路与支路、支路与支路相交形成的无渠化平面交 又口。

表1平面交叉口等级划分

4.2.1机动车信号灯排列方式有横向和竖向两种方式。 4.2.1.1两相位信号灯由红色、黄色、绿色三个几何位置分立的无图案圆形单元组成,见 图1(a)。横向安装,排列顺序从左至右应为红、黄、绿;竖向安装,排列顺序从上向下 应为红、黄、绿;

b)ⅢI级交叉口依据交通流量的大小可设置多相位或两相位信号灯; C 次干路与18米以上(含18米)支路相交形成的IV级交叉口处应设置两相位信号 灯;次干路与18米以下支路相交形成的IV级交叉口,应设置闪光警告信号灯; d)主于路与支路、支路与支路相交形成的IV级交叉口一般不设信号灯。

5. 1. 1.2 交通流量条件

路机动车高峰小的时流革超过表所列数值或急意连续8的机动车平均小时流量革超过 表3所列数值时,应设置信号灯

注2:次要道路指两条相交道路中流量较小的道路。 注3:车道数以进口道计。 注4:在无专用非机动车道的进口,应将该进口进入路口的非机动车流量折算成当量小汽车流量并统 考虑。 注5:在统计次要道路单向流量时应取每一个流量统计时间段内两个进口的较大值累计。

注2:次要道路指两条相交道路中流量较小的道路。 注3:车道数以进口道计。 注4:在无专用非机动车道的进口,应将该进口进入路口的非机动车流量折算成当量小汽车流量 考虑。 注5:在统计次要道路单向流量时应取每一个流量统计时间段内两个进口的较大值累计。

表3路口任意连续8h机动车小时流量

5.1.1.3交通事故条件

a)对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5次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从事故原因分析通过设置信号

a)对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5次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从事故原因分析通过设置信号 灯可避免发生事故的,应设置信号灯。 b)对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1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路口,应设置信号灯。

5.1.1.4当表2、表3和5.1.1.3条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达到80%时,路口应设置 信号灯。 5.1.1.5在不具备上述条件但有特别要求的路口,如常用警卫工作路线上的路口、交通信 号控制系统协调控制范围内的路口等,可设置信号灯。

1.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机动车右转

信号交叉口设置了右转弯渠化岛且右转机动车道宽度达到10米及以上时; 右转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超过300PCU或12h流量超过3000PCU的交义口,当通 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高峰小时流量超过500人次时,

5.1.3路段上应根据路段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信号灯的设置。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路段信号灯

5. 1. 3. 1 交通流量条件

双向机动车车道数达到或多于3条,双向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超过750PCU及12h流量超 过8000PCU的路段上,当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高峰小时流量超过500人次时,应设置机动车 信号灯和相应的人行横道信号灯。 注:对于机动车单行路,车道数按允许通行方向车道数统计,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按允许通行方向

5.1.3.2交通事故条件

a)对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3次以上交通事故的路段,从事故原因分析通过设置信号 灯可避免发生事故的,应设置信号灯。 b)对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1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路段,应设置信号灯。

5.1.4车道信号灯设置

a)在可变车道入口和路段、隧道、收费站等地,应设置车道信号灯。 b)在城市快速路进出口等地视实际情况可设置车道信号灯。 5.1.5 铁路道口处,应设置道口信号灯。

2.1机动车信号灯的安装位置视道路断面形式及路口渠化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应 合如下要求: a)路口有渠化岛时,信号灯宜采用悬臂式安装在渠化岛缘石切点向后2米以内,以 不遮挡人行横道为宜,见图5(a)。当停车线与该方向信号灯的距离大于50米 时,应结合对向信号灯增设一个信号灯组。 进口道有中分带且中分带宽度大于1.5米时,信号灯可采用立柱式或悬臂式安装 在对向中分带缘头切点向后2米以内,见图5(b)。当停车线与该方向信号灯的 距离大于50时,应在该方向进口停车线附近或结合对向信号灯增设一个信号灯 组。 c)进口道有侧分带且侧分带宽度大于1.5米时,信号灯可采用立柱式安装在对向侧 分带缘头切点向后2米以内,见图5(c)。当停车线与该方向信号灯的距离大于 50米时,应在该方向进口缘石的停车线附近增设一个信号灯组

d)在交叉口交通量较小的情况下,应使车队平均停车次数最少。 5.3.5 路口相位配时宜采用多时段固定周期控制方式,将一天划分若千时间段,分别按 各时段的设计交通流向流量进行灯控配时计算、仿真评价与优选拟定。 5.3.6进行多时段固定周期控制设计的交叉口应根据典型日二十四小时交通流向流量观 测统计数据变化特点拟定时段及各时段的交通流向流量,也可按表4所示时段的典型时间 小时的交通流向流量观测值的最大15分钟的交通量乘以4.0作为该时段灯控配时的设计交 通流向流量值

表4灯控路口时段划分

式中:t:一相邻灯控路口相位差(s); 1一相邻灯控路口中心间距(m) V一相邻灯控路口之间控制行驶车速(km/h 条件可能时,可在片区路网中实施绿波控制。

6非机动车和人行横道信号灯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 a 对于机动车单行线上的交叉口,在与机动车交通流相对的进口应设置非机动车信 号灯。 O 非机动车驾驶人在路口距停车线25米范围内不能清晰视认用于指导机动车通行的 信号灯的显示状态时,应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

8.2车道灯倒计时工作模式

8. 2. 1 通讯式

通讯式采用通讯线直连倒计时设备与交通信号机,交通信号机实时发送倒计时读数或 当前运行状态给倒计时设备,发送周期为每相位/次,包括手控状态下,每个相位切换时, 发送运行状态,进入手控时倒计时显示黄大写英文字母“H”

倒计时设备未接到交通信号机脉冲信号时,显示黑屏,接到250ms脉冲指令后,立即 显示倒计时。末段倒计时秒数根据信号机设定的数值为准。倒计时设备接收到信号机发出 的100ms脉冲特殊指令时,显示黄色大写英文字母“H”,再次接收到该频段脉冲时转为正 常倒计时运行。

8.3车道灯倒计时显示内容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2017【31】号文8.4不同控制状态下的车道灯倒计时显示

3.4.1正常控制。包括定周期控制、自适应控制、感应控制等方式。具备通讯线路的, 首选通讯式倒计时,否则采用脉冲式倒计时。车道灯倒计时显示末段秒数,其余时刻不显 示,为黑屏。 8.4.2特殊控制。信号机运行特殊控制时(含手控),车道灯倒计时显示为黄色大写英 文字母“H”。当特殊控制结束后,仍维持英文字母“H”显示,直至接收到交通信号机新 的倒计时指令或脉冲信号时,切换为倒计时显示。 8.4.3显示读数。红灯、绿灯均显示末段15秒倒计时。

首选通讯式倒计时,否则采用脉冲式倒计时。车道灯倒计时显示末段秒数,其余时刻不显

9.1.1信号机必须符合国标《道路交通信号机GB25280》要求。 9.1.2思明区、湖里区所有路口,其他行政区内主干道与主干道相交、主干道与次干道 相交路口必须采用智能型信号机;次干道与次干道相交或小区道路口、偏远路口可采用简 易型信号机。 9.1.3 中心控制系统接入要求。新建信号机能实现与交警指挥申心在用交通信号系统的 无缝对接,通过中心系统实现对外场信号机所有功能的远程操控

智能型信号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低压电器用金属氧化物压敏电阻器(MOV)技术规范 GB/T 27746-2011》9. 2. 2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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