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T 11**-2018 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基础设施建设规范.pdfDB**T 11**-2018 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基础设施建设规范.pdf简介:
DB**T 11**-2018《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是一部标准或规范性文件,它主要针对中国的市、县(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详细的规定。这份规范旨在指导和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设施设备、服务功能布局、无障碍设施、安全防护、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以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方便公众办理各类政务事项。
"DB"通常代表地方标准(Database Standard),"**T"可能是地区代码,"11**-2018"则是标准的发布年份。总的来说,这份规范是政府为了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制定的一项技术性指导文件。
DB**T 11**-2018 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基础设施建设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administrative service centre(lobby)in city、county(district)
1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 布
DB **/T11**—2018目次前言II范围III2规范性引用文件I3术语和定义IH*选址和布局V*.1选址I V*.2布局,TV5外观和结构,5.1外观5.2结构.*建筑设施*.1建筑面积*.2窗口设施*.3大厅设施*.*电力设施7功能设施7.1信息系统,7.2标识..VI7.3公示设施VI8其他设施VT8.1应急设施VI8.2物业设施VII参考文献
GB∕T_51338-2018_标准下载DB **/T 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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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基础设施建设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选址和布局、外观和结构、建筑设施、功能设 施和其他设施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宁东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等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分厅的基 础设施建设参照本标准执行。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21*9.1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T32170.1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T32170.2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标准体系 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3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32170.1、GB/T3217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政务服务中心administrativeservicecentre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集中办理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 征收以及其他服务项目的综合性服务管理机构。 L来源:GB/T32170.12015,3.1 3.2 服务对象servicetarget 向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以及其他服务项目的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 [来源:GB/T32170.1—2015,3.2] 3.3 政务服务大厅administrativeservicelobby 地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负责管理的,为服务对象集中办理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 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以及其他服务项目的公开办事场所。 3*
GB/T32170.1、GB/T3217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政务服务中心administrativeservicecentre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集中办理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 征收以及其他服务项目的综合性服务管理机构。 L来源:GB/T32170.12015,3.1 3.2 服务对象servicetarget 向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以及其他服务项目的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 [来源:GB/T32170.1—2015,3.2] 3.3 政务服务大厅administrativeservicelobby 地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负责管理的,为服务对象集中办理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 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以及其他服务项目的公开办事场所。
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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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建设规范constructionspecification 各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在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功能、质量等方面的基本标准和要求。 3.* 事项item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及其他服务项目。 来源: GB/T 32170.2—,3.3
*.1.1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建设场地应避开洪涝、滑坡、泥石流 等地质灾害威胁。 *.1.2选址应位置适宜、交通便利
*.2.1.2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应根据行政审批服务业务关联性进行布置,窗口设置应按工作需要划分为 开放式工作前台。 *.2.1.3政务服务大厅应根据公共安全、办事流程、及群众办事需要等设置人员疏散通道、流动通道、 和无障碍通道。 *.2.1.*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应根据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停车需求设置适当的停车场
*. 2. 2 功能布局
政务服务申心(大厅)主体建筑外观应简朴整洁、压重大方
心(大厅)主体建筑外观应简朴整洁、庄重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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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政务服务大厅抗震应符合GB50011的要求,建筑层数一般以三层以下为宜。改造利用的多层、 高层建筑,应将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在三层以下。 5.2.2政务服务大厅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内部空间应便于分隔,且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采 光条件。
应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依据本行政区域人口总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全 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及其他事项的服务职能,深入推进集中服务,最大化满足公众对高效优 务服务需求为原则,确定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建筑面积
.1.1智能化系统应符合GB5031*的要求,并应满足政务服务大厅局域网、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
DBJ∕T 15-99-20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造价数据标准DB **/T 11**2018
7.2.1应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建筑显著位置处设置名称标识。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名称标 只统一为与“××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组成,分厅名称标识由M与“××市(县、区) 政务服务XX分厅”组成。标识样式、字体、风格等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视觉识别手册》 的统一规定设置。 7.2.2两级或三级一楼式服务的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应按照行政层级高低,在主体建筑顶部或适 当位置自上而下横向、建筑主入口处由左至右纵向,分别设置单位标识,做到醒目庄重、简洁美观。
.1政务服务大厅应设置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整体布局图,准确标注各功能区域及办事窗口 应在各楼层入口处设置楼层指示牌 .2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应设置标准汉字的窗口标识牌,也可根据需要增设英文标识
7.3. 3交通指示牌
县(市、区)以上城镇应在交通主于道设置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交通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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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739-2011 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2.1应配置适当的采暖、空调及通风设施。 2.2应配置适当的安保设备与保洁设备。 2.3建筑外立面、给排水、强电、弱电及电梯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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