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1/T 97-2020 轨道交通衔接设施规划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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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1/T 97-2020 轨道交通衔接设施规划标准.pdf" 是一个关于轨道交通衔接设施规划的技术标准文档。"DB"通常代表地方标准(Database Standard),"4401/T 97-2020"是标准的编号,表明这是广东省的一项技术规范,编号为2020年第97号。"轨道交通衔接设施规划标准"是指该标准主要针对轨道交通系统(如地铁、轻轨等)与其他交通方式(如公交、步行、自行车等)之间的接驳设施进行规划的准则和规定。这份标准可能涵盖了衔接设施的设计、布局、功能、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旨在提升城市交通系统的整体效率和便利性,满足公众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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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401/T97—2020目次前言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4. 1规划原则4. 2规划阶段.4. 3规划范围..4. 4规划内容4. 5交通衔接设施组成.4. 6轨道交通站点分类4. 7衔接设施配置要求.4. 8衔接换乘步行距离.4. 9衔接设施规划布局..4.10衔接设施交通组织5衔接设施需求预测5. 1基本要求5. 2预测方法.5. 3设施规模.6步行衔接设施6. 1基本要求,6.2集散广场..6.3步行道..6.4过街设施.7非机动车衔接设施7.1基本要求..7.2非机动车停车场.8常规公交衔接设施.8.1基本要求..8.2公交停靠站..8.3公交首末站9临时接送车衔接设施.9.1基本要求

DB4401/T97—20209.2K+R上落客点9.3K+R停车场10机动车停车换乘衔接设施10.1基本要求.10.2P+R停车场.11衔接导向标识11.1基本要求.11.2站内衔接导向标识.1011.3站外衔接导向标识..附录A(规范性)广州市轨道交通衔接设施规划编制要求附录B(规范性)广州市轨道交通站点分类13附录C(规范性)广州市轨道交通衔接设施配置要求.15附录D(规范性)广州市轨道交通衔接设施用地配套指标12本标准用词说明.19参考资料..20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T

DB∕T 29-7-2014 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DB4401/T 972020

DB4401/T 972020

4.1.1交通衔接设施规划应遵循“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发展策略,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并 与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充分衔接。 4.1.2交通衔接设施宜按步行>非机动车>常规公交>临时接送车>P+R的优先顺序进行规划布局 4.1.3交通衔接设施应按照“安全有序、换乘便捷、用地集约、组织高效”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 4.1.4交通衔接设施应与轨道交通主体工程、周边市政道路、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等同步规划、同步 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分期实施建设的,应统筹规划设计,预留实施条件。

衔接设施应与轨道交通主体工程密切配合, )、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运营等各个阶段,交通衔接设施用地应及 制性详细规划并纳入法定图则进行规划管控。 阶段及工作要求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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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实施建议及政策保障。

)实施建议及政策保障

4.2交通衔接设施规划设计各阶段的具体编制内容及要求详见附录A,

4.5交通衔接设施组成

交通衔接设施组成详见表1。

表1交通衔接设施组成

依据轨道交通车站所在区位、交通功能及周边用地条件,形成三维组合的18类轨道交通站点分类 详见表2GB 12209.1-1990 城市燃气中萘含量测定 苦味酸法,具体划分依据见附录B。

表2广州市轨道交通站点三维分类

4.7衔接设施配置要求

4.7.1根据轨道交通站点分类,结合各种交通衔接方式的出行特征和地区差异需求,确定不同类型轨 道交通站点的交通衔接设施配置要求,具体见附录C。 4.7.2综合枢纽交通衔接设施的配置要求应结合主导对外交通方式的交通衔接需求统筹考虑,本标准 提出的交通衔接设施配置建议供参照使用,

4.8衔接换乘步行距离

DB4401/T97—2020各类交通衔接设施与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之间的换乘步行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a)步行衔接设施应紧密衔接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做到“零距离”换乘;b):非机动车停车场距离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宜小于50m,困难条件下不应大于80m;公交停靠站距离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宜小于50m,困难条件下不应大于100m;d)公交首末站距离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宜小于150m:e)K+R上落客点距离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宜小于80m,困难条件下不应大于120m;f)K+R停车场距离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宜小于150m;g)P+R停车场距离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宜小于250m4.9衔接设施规划布局4.9.1布局原则4.9.1.1交通衔接设施的规划布局应按照的理念和以换乘客流量越大换乘距离越短为原则,提供舒适、快捷的换乘空间4.9.1.2交通衔接设施应沿着贯穿轨道通车站的客流步行主轴合理规划布局,并综合利用轨道交通车站周边的地上和地下空间,实现土地美约化、布局紧凑化、换乘立体化。4.9.1.3交通衔接设施应按照日常运营里要求配置必要的功能设施,并满足无障碍等相关专业规范的设计要求。4.9.2平面布局4.9.2.1集散广场、非机动车停车场、K+R上落客,点和停车场,应结合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就近分散设置。4.9.2.2公交停靠站应采用港湾式公交停靠站方式设置在临近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的道路上,困难条件下,可采用多个直线式公交停靠站进行组合设置4.9.3立体布局4.9.3.1集散广场、非机动车停车场、公交首广末站K+R停车场、P+R停车场宜结合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或与车站出入口直接相连的综合开发地块立体布置,并设置专门的步行联络通道。4.9.3.2结合综合开发文一体设计的非机动车停车公交首末站宜设置在建筑首层,困难条件下可设置在负一层。4.10衔接设施交通组织4.10.1应按照人车分离的交通组织原则,保证各类交通流线连续、便捷,减少相互交叉干扰。4.10.2应合理设置交通衔接导向标识、标志、标线有序引导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流线,服务平5衔接设施需求预测5.1基本要求5.1.1衔接设施规模应根据交通衔接客流需求预测确定,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避免资源浪费。5.1.22交通衔接客流需求预测,应以满足近期需求为主、预留远期发展条件为原则,以全日和高峰小时轨道交通车站集散量、出入口分向客流量等预测结果为依据,改、扩建轨道交通车站还应分析实际运营客流情况。5

DB4401/T97—20205.2预测方法5.2.1衔接设施规模预测应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5.2.2定性分析应综合考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建设规划、轨道交通沿线用地现状与规划、交通管理政策等影响因素,确定轨道交通站点类型及衔接设施配置要求。5.2.3定量分析是以预测目标年全市居民出行特征、全日和高峰小时轨道交通车站客流数据为基础,通过实地调查或参照现有区位和功能类似车站的交通衔接特征确定各类衔接方式分担比例,推算各类衔接设施需求与规模,其中步行衔接设施、常规公交衔接设施、K+R衔接设施按高峰小时客流量计算,非机动车衔接设施、P+R停车场按日均客流量计算。5.2.4具体预测流程见图2。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规划轨道交通规划轨道沿线用地交通管理政策定性分析轨道站点类型及配套交通衔接设施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轨道站点集散客流预测/分向客流预测划客流预测专题研究客流预测专题轨道间换乘量地面集散量各种方式衔接阻抗现状衔接方式比例调查衔接方式比例预测多项Logit各方式衔接客流需求衔接设施规模预测步行客流非机动车客流机动车停车换乘客常规公交客流临时接送车客流流平均载客率平均周转率步行衔接设施规模非机动车停车场常规公交站场规模K+R衔接设施规模P+R停车场规模规模N用地条件IY定量分析衔接设施规模图2交通衔接设施规模预测流程6

DB4401/T97—20205.3设施规模根据预测方法,参考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参数,并结合广州实际进行修正,综合确定交通衔接设施用地配套指标,一般情况下是指交通衔接设施的用地面积,结合建(构)筑物一体设置条件下可作为交通衔接设施的建筑面积,具体见附录D。6步行衔接设施6.1基本要求6.1.1步行衔接规划范围应扩展至轨道交通衔接影响区6.1.2步行衔接设施设置应安全连续、便捷、舒适并满足无障碍使用和消防安全要求。6.1.3步行衔接设施应保障行人通行基本要求,住「其他设施不应侵占行人通行空间。6.1.4步行衔接设施应结合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的位置、相邻道路等级、客流量大小、周边建筑性质与规模等因素合理规划设计,并设置必要的无障碍和交通安全设施6. 2集散广场6.2.1集散广场具体指在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与城市交通道路衔接部位设置的广场,一般由出入口平台、乘客活动地带、步行通道、停车场地及绿化景观用地组成。6.2.2独立设置的集散广场用地面积应以高峰小时步行集散客流量确定。6.2.3集散广场应紧邻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布设宜设置遮阳挡雨设施。6.3步行道6.3.1轨道交通车站周同边的地面步行道应将道、绿化带、设施带与建筑前区的整体空间进行统筹规划,且地面步行道应保持连连续《电源电压为1100V及以下的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 第5部分 GB 19212.5-2011》,不宜缩减有效通行宽度。6.3.22地面步行道高差发生变化时,长用道处理。6.3.3地面步行道宜设置遮阳挡雨设施提高步行的的舒适性。6.4过街设施6.4.1过街设施分为地面过街设施、地过街设施和行人过街天桥三种形式。6.4.2地面过街设施分为7交叉口过街和路段平面过街两种形式,应保持路面平整连续、无障碍物,遇到高差变化时宜采用无障碍坡道处理6.4.3地下过街设施应与轨道交通地下车站、轨道交通车站周边地下停车库、地下人防设施及建筑地下室等紧密衔接,共享通道、出入口和无障碍设施。6.4.4设于主干道及以上级别道路路中或一侧的轨道交通也下车站,应结合出入口设置独立的地下过街设施;困难条件下,可结合站厅非付费区统一布置:如果距离车站100m范围内已有地下过街设施,应设置专用通道与车站非付费区连接6.4.5设于主干道及以上级别道路路中或一侧的轨道交通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应结合行人过街需求,因地制宜设置行人过街天桥或地下过街设施。6.4.6行人过街天桥上落引桥应设置非机动车推行的沟槽或坡道。6.4.7行人过街天桥应注重便捷性和人性化设计,如设置无障碍设施、坡度放缓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宜加装电扶梯、遮阳挡雨设施等。7非机动车衔接设施7

1.1应根据换乘需求就近设置足够、方便的非机动车停车场,为非机动车停车换乘提供良好条 1.2非机动车停车场应根据轨道交通车站服务等级、周边道路交通条件、用地条件等进行合理 计,并设置必要的无障碍和交通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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