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T167-17-2020 港口工程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长管节管桩设计与施工规程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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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TS/T167-1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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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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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S/T167-17-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TS/T167-17-2020 港口工程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长管节管桩设计与施工规程及条文说明.pdf简介:

JTS/T167-17-2020《港口工程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长管节管桩设计与施工规程及条文说明》是一个由中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技术标准,针对港口工程中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长管节管桩的设计与施工过程做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这个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适用范围:适用于港口工程中使用后张法(即在混凝土浇筑后张拉预应力钢筋)的预应力混凝土长管节管桩的设计和施工。

2. 设计要求:规定了管桩的材料选择、结构设计、承载力计算、预应力筋的布置与张拉等设计原则,确保管桩的安全和稳定性。

3. 施工规程:给出了详细的施工步骤、质量控制措施、检验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4. 条文说明:对于规程中的关键术语、技术参数和操作方法进行了详细解释,帮助理解和执行。

总的来说,这个规程为港口工程中预应力混凝土长管节管桩的施工提供了一个标准化的操作指南,旨在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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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 = AL + AL, + AZ

式中△L一预应力钢绞线张拉的实际伸长值(mm); AL,一一第1次张拉时从初应力至第1次张拉应力间的实测伸长值(mm); AL一第2次张拉时从第1次张拉应力至最大张拉应力间的实测伸长值(mm); AL一一初应力以下的推算伸长值(mm),可根据初应力和产生△Z,的张拉应力的 比值推算确定: 5.4.6.4预应力钢绞线的锚固应在张拉控制应力稳定状态下进行,张拉端预应力钢 绞线的回缩值与锚具变形值之和不应大于6mm: 5.4.7钢绞线锚固后张拉力的作用线应与孔道中心线重合,对预留孔道侧壁不得产生侧 向力,长管节管桩张拉时应通过计算和试验调整每批次张拉控制应力,或采用整体张拉 工艺确保桩周预压应力分布均匀: 5.4.8长管节管桩张拉过程应做好记录,张拉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

5.5.1预应力钢绞线张拉后孔道应及时压

5.5.2压浆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5.5.2.1压浆材料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 的有关规定: 5.5.2.2预应力孔道压浆应采用压浆料或压浆剂配制的浆液, 5.5.2.3压浆料或压浆剂应进行现场检验: 5.5.3压浆料的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5.5.3.1压浆料在使用前和压浆过程中应连续搅拌,宜采用不低于1000r/min高速搅 拌机拌和CJ/T 519-2018标准下载,且采用不低于100r/min的低速拌合筒储备: 5.5.3.2水胶比不应大于0.35 5.5.3.3压浆料可使用时间应控制在30min内,稠度宜控制在16s~20s: 5.5.3.4压浆料拌和后3h的泌水率应小于2%,且泌水应在24h内重新全部被压浆 料吸收: 5.5.3.5压浆料中可掺入适量膨胀剂直由膨胀率应通过试验确定.且控制在5%~10%

.5.4高温季节拌浆时应采取适当降温措施,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对长管节管桩力 热,且拌浆应采取保温措施

5.5.5孔道压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5.5.5.4压浆料初凝后方可拆除保压阀门

5.6.1长管节管桩的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质量检验 标准》(JTS257)等的有关规定:

6.2长管节管桩制作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

长法预应力混凝土长管节管桩设计与施工规程(JTS

注:0D为长管节管柱环向截面外直径.单位为mm

2为长管节管柱桩长.单位为mm.

5.6.3长管节管桩应进行抗弯性能检验,每1000根随机抽样1根或至少每年在产品中 随机抽样1根进行检验: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52)的有关规定执行:

6.4长管节管桩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5.6.4.1长管节管桩外壁面不得出现裂缝, 5.6.4.2长管节管桩内壁面的裂缝宽度不得超过0.2mm,深度不得大于10mm,长度 不得超过长管节管桩外径的0.5倍: 5.6.4.3长管节管桩顶端应平整,不得有凸出物 5.6.5每根桩应喷涂桩身标志,桩身标志应位于距端头1000mm~1500mm处的管桩外 表面,

格证》,合格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1)型号、长度和桩的编号; (2)张拉记录; (3)灌浆日期; (4)混凝土抗压强度; (5)预留孔水泥浆体抗压强度; (6)出厂日期; (7)制造厂厂名; (8)质检、审核、监理人员: (9)张拉记录表格

证》,合格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1)型号、长度和桩的编号; (2)张拉记录; (3)灌浆日期; (4)混凝土抗压强度; (5)预留孔水泥浆体抗压强度; (6)出厂日期; (7)制造厂厂名; (8)质检、审核、监理人员; (9)张拉记录表格:

6长管节管桩吊运.堆存和装运

6长管节管桩吊运、堆存和装运

6.1.1长管节管桩吊运宜采用钢梁多点起吊,钢梁应具有足够的刚度,钢梁吊索应与桩 纵轴线垂直,当不采用钢梁吊运时,吊索与桩纵轴线夹角应大于45° 5.1.2长管节管桩吊运时桩身可采用钢丝绳扣捆绑,其吊点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 偏差为±200mm: 6.1.3长管节管桩吊运时各吊点应同时受力,保持平稳,避免振动碰撞,防止桩身损坏

6.2.1堆存场地应平整和坚实,满足地基承载力要求。 6.2.2长管节管桩堆存应采用多点支垫,支垫间距不宜大于4m: 6.2.3长管节管桩多层堆存时,堆存层数应根据地基承载力、垫木强度和堆垛稳定性等 确定,并定期检测垫木的水平度,堆放层数不宜超过3层,各层垫木应位于同一垂直面上 堆垛底层长管节管桩应有横向固定措施

6.3.1长管节管桩的装运应绘制装驳图和加固图: 6.3.2长管节管桩装船,应采取支垫间距不大于4m的多支点方木底楞搁置,方木底楞 断面宜为200mm×200mm:底楞顶面应在同一平面上:桩身两侧应垫置用于稳定底层长 管节管桩的楔形垫块,堆垛底层长管节管桩应有横向固定措施: 6.3.3对于甲板面为弧形的驳船,底层长管节管桩无法使用多支点大方木底楞,可沿桩 身两侧间断垫置楔形垫木,垫木应平整、垫紧,并固定牢固 6.3.4底层以上各层长管节管桩采用木支垫,各层支垫应在同一垂直面上,相邻两垫 木应固定牢固 6.3.5短途运输时应按沉桩顺序装船,当出现短桩在下位,长桩在上位,长管节管桩搁 置的悬臂长度超过规定时,应作高位支撑,支撑必须坚实牢固 6.3.6长管节管桩长途运输时,按选用驳船的平面尺寸合理布置装船,装驳层数不应超 过4层,各层之间必须支垫牢固,并用槽钢作整体加固,堆垛应用钢缆固定, 6.3.7装船卸船时应保持驳船的稳定性,从驳船两侧对称吊装

6.3.5短途运输时应按沉桩顺序装船,当出现短桩在下位,长桩在上位,长管节管桩搁 置的悬臂长度超过规定时,应作高位支撑,支撑必须坚实牢固 6.3.6长管节管桩长途运输时,按选用驳船的平面尺寸合理布置装船,装驳层数不应超 过4层,各层之间必须支垫牢固,并用槽钢作整体加固,堆垛应用钢缆固定:

法预应力混凝土长管节管桩设计与施工规程(JTS

7.1.1长管节管桩沉桩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码头结构设计规范》(JTS167)和《码头结 构施工规范》(JTS215)等的有关规定 7.1.2长管节管桩沉桩时替打应设置排气孔,水位接近桩顶时应立即停锤, 7.1.3长管节管桩锤击沉桩宜控制总锤击数,总锤击数可综合考虑桩型、地质条件、桩锤 能量和桩垫材料等确定: 7.1.4长管节管桩沉桩宜采用试沉桩方式验证所选桩锤、承载力相对应的控制贯入度和 停锤标准的合理性

GB 19998-2005 电解加工机床安全 防护技术要求7.1.5沉桩前应对管桩进行逐根检查.并核实长管节管本

7.2.1长管节管桩吊桩时,其吊点数量及吊点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码头结构设计规范》(JTS167)的有关规定。 7.2.2水上沉桩吊桩时应保持桩驳的稳定性,从桩驳的两侧对称起吊

7.3.1沉桩工艺应根据地质条件、单桩极限承载力和桩身强度确定: 7.3.2沉桩工艺分为锤击沉桩和水冲锤击沉桩,黏性土地基宜用锤击沉桩,砂性土地基 当沉桩有困难时,宜用内冲内排法水冲锤击沉桩 7.3.3锤击沉桩应根据地质条件和单桩极限承载力等情况,选择合适的锤型 7.3.4 锤击沉桩桩锤宜优先选用液压锤沉桩工艺, 7.3.5 锤击沉桩所用的替打、桩垫和锤垫应满足下列要求:

7.3.4锤击沉桩桩锤宜优先选用液压锤沉桩工艺, 7.3.5锤击沉桩所用的替打、桩垫和锤垫应满足下列要求, 7.3.5.1替打制作应保证加工质量,用钢板焊接加工的替打应回火处理, 7.3.5.2桩垫应具有一定的弹性和韧性,并有足够的厚度,形状应与桩断面相适应,其 材质可根据地质或试沉桩后确认: 7.3.5.3锤垫宜采用竖纹硬木垫、石棉板垫和钢丝绳垫等具有一定弹性及刚度的 材料, 7.3.6 试沉桩及高应变动测试验可利用工程桩,但对需要进行复打的动测桩,必须考虑 间歇期和复打的可能性。

7.3.5.1替打制作应保证加工质量,用钢板焊接加工的替打应回火处理

7.3.7锤击沉桩的停锤标准应根据地质条件设计承载力锤型桩长及高

7长管节管桩沉桩综合考虑,并应满足下列要求:7.3.7.1设计桩端持力层为一般黏性土时,应以高程控制:7.3.7.2设计桩端持力层为硬塑状的黏性土、粉细砂和砾砂土时,应以高程控制为主;当沉桩贯入度比较小而达不到设计桩端高程时,应以贯入度控制,并按最后一阵10击平均贯入度接近或达到控制贯人度时即可停锤;当桩端高程仍高出设计高程2m时应会同设计单位研究决定7.3.7.3设计桩端持力层为风化岩时,应以贯入度控制,当最后一阵10击平均贯入度不大于控制贯入度时,即可停锤。7.3.7.4当桩端达到设计高程,而贯入度仍较大,则应继续锤击,直至最后一阵10击平均贯入度接近或达到控制贯入度为止,贯入度不满足停锤标准而继续沉桩将造成桩顶高程过低时,应会同设计单位研究决定,7.3.8水冲锤击沉桩当桩端距设计高程1倍桩径时,应停止冲水改用锤击,7.3.9水冲锤击沉桩除持力层为风化岩地基外停锤标准应以设计桩端高程控制,桩端持力层为风化岩地基时应以贯入度控制7.3.10锤击沉桩时应保持桩锤、替打和桩三者在同一轴线上:7.3.11在沉桩结束后,应及时夹桩:7.3.12在已沉放的长管节管桩上严禁系缆,在已沉放桩区两端应设置标志GB∕T 34177-2017 光刻用石英玻璃晶圆,夜间应设置安全警示灯7.4质量控制7.4.1锤击沉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1的要求,表7.4.1锤击沉桩允许偏差桩位允许偏差排架桩()墩台桩(mm)区域边桩纵轴线倾斜度直桩斜桩中间柱直柱斜桩柱有掩护水域1(0)1501001501501/100无掩护近岸水域1502001502002001/100无掩护离岸水域250300250300300)1/100注:沉柱允许偏差是指设计柱的平面位置与夹桩铺底板后,所测柱位置数值之差,在夹桩时严禁拉桩;②近岸指距岸≤5m,高岸指距岸>500m;掩护条件较差的河口港沉桩可按无掩护近岸水域"标准执行;1有柴排、木笼、抛右棱体、浅层风化岩等特殊地区的沉桩,以及替打沉桩、水冲沉桩桩位充许偏差值可经论证确定.7.4.2锤击沉桩时,桩身不得出现裂缝,当发现桩身有裂缝时,应会同设计单位研究处理:7.4.3沉桩后对于高出设计高程的桩应截除,截桩后不应出现纵向裂缝,截桩宜用机械工具,桩顶面应切割平整不掉角。7.4.4沉桩期间应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高应变和低应变检测,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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