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防火检测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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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防火检测方案.pdf简介:

"电气防火检测方案.pdf" 是一份关于电气防火的专业检测计划文档。这份文档可能详细介绍了如何对电气系统进行防火检查,以预防电气火灾风险。内容可能包括电气设备的绝缘检测、电线布线的规范性、电器过载保护装置的测试、短路保护措施的检查、接地系统的有效性、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的运行测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等。

在电气系统的设计、安装和运行过程中,防火检测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因为它能够帮助发现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火灾的风险因素,保障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这份方案可能还会包含具体的检测方法、步骤、标准和预防措施,以及检测后的报告撰写和问题整改建议。

如果你需要这个文件的详细解读或有具体的问题,可能需要提供更具体的内容或者咨询专业的电气防火专家。

电气防火检测方案.pdf部分内容预览:

1.2.1测量各部连接点(含端子)、引线接头、电缆终端头的温度; 1.2.2探测各种电气连接点、绝缘子、套管、电缆终端头的放电现象。 1.2.3检查变压器低压侧各相电流和测量中性线电流。

2.1.1电压、电流指示值应正常

L06J113 居住建筑保温构造详图2.1.2各种设备(含母线)的各部位连接点应无过热、锈蚀、

.2各种设备(含母线)的各部位连接点应无过热、锈蚀、烧伤、

2.1.4低压电气设备的灭弧装置如灭弧栅、灭弧触头、灭弧罩

灭弧用绝缘板应完好无损

2.1.5绝缘导线穿越金属构件时

2.1.7 电缆终端头应无过热和无放电痕迹; 2.1.8接地应完好;

2.2.1 测量母线的连接点、分支接点、接线端子的温度; 2.2.2 测量刀开关触头、熔断器触头、电缆终端头的温度; 2.2.3 测量柜内火花放电声音和位置; 2.2.4 从进线柜上仪表读取各相线电流,测量中性线( N线)和

2.2.1 测量母线的连接点、分支接点、接线端子的温度; 2.2.2 测量刀开关触头、熔断器触头、电缆终端头的温度; 2.2.3 测量柜内火花放电声音和位置; 2.2.4 从进线柜上仪表读取各相线电流,测量中性线( N线)和 呆护地线(PE)的异常电流。测量各分支回路的相线电流。 电力电容器 .1老 装置电容器组的结构物(台架及柜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3.2 装设在室内的低压电容器应采用干式塑膜型电容器。 3.3 电容器组的断路器、熔断器的接线和放电回路(放电变压器 电压互感器、放电电阻等)及其引线应完好。

3.4电容器组在运行时,应无火花或放电声等放电现象。 3.5低压电容器组控制系统(包括补偿控制器、接触器等控制回路) 工作应正常。 4、室内低压配电线路(公共区域)

室内低压配电线路(公共区域)

4.1.1 金属管配线

闷顶内有可燃物时,其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 导线穿入钢管时,管口处应装设护线套保护导线,在不进入接 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导线后,应将管口密封。 在严重腐蚀性的场所(如酸、碱和具有腐蚀性的化学气体) 宜采用金属管配线。 敷设在潮湿场所的管路,应采用镀锌钢管。干燥场所的管路可 采用电线管。 金属管在入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等处应符合下列规定: 明装金属管应加锁母和护口,多尘、潮湿场所外侧并加橡皮垫 圈。 有震动的地方和有人进入的未结构闷顶内的管路,入盒时应加 锁。 敷设的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的敲落孔,除对实装管孔敲落 外其它备用的不应敲掉

严禁直接敷设在抹灰层、闷顶、护墙机

2)护套线与接地导体或不发热管道等紧贴交叉处,应加绝缘保 护管,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场所的护套线,应加设钢管保护。 3)护套线进入接线盒(箱)或与设备、器具连接时,护套层应 引入接线盒(箱)内或设备器具内。

1)金属线槽应经防腐处理,具有槽盖的封闭式金属线槽,可在 闷顶内敷设。 2)塑料线槽必须具有阻燃性能。 3)线槽应敷设在干燥和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4)线槽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 5)金属线槽应可靠接地,但不应作为设备的接地线

4.1.4可挠性金属管配线

1)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可挠金属保护管, 管口及其各连接 处均应密封严实。 2)在可挠金属保护管有可能受重物压力或明显机械冲击处, 应 采用保护措施。 3)在闷顶内从接线盒引向器具的绝缘导线应采用可挠金属管 或金属软管等保护,导线不应有裸露部分。

1)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可金属保护管, 管口及其各连接 处均应密封严实

3)在闷顶内从接线盒引向器具的绝缘导线应采用可挠金属管 或金属软管等保护,导线不应有裸露部分。

4.1.5装饰工程配线

1)装饰工程如有可燃性装饰材料时,配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

2)通过有装饰场所或部位的配电线路,每条支路均应单独设置 断路器进行短路和过载保护。 3)动力设备和照明装置的配电线路,穿越可燃、难燃装饰材料 时,除配电线路应穿保护管外,尚应采用玻璃棉、岩棉等非燃材 料做隔热阻燃保护。 4)配电线路设置在可燃装饰夹层时,应穿金属管保护,若受装 饰构造条件限制局部不能穿金属管时,必须采用金属软管。其长 度不宜大于2m,导线不得裸露。 5) 装饰工程内不应设临时配电线路,电源插座不应直接安装在 可燃结构上,照明灯饰材料必须采用难燃性材料。

导线接头应设在盒(箱)或器具内,在多尘和潮湿场所应采 用密封式盒(箱); 盒(箱)的配件应齐全,并固定可靠。 2)在配线的分支连接处,干线不应受到支线的横向拉力。 3) 绝缘导线连接处,应包扎绝缘,其绝缘水平不应低于导线本 身的绝缘等级。

5.1.2导线与设备或器具连接

1)截面为10mm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可直接与设备或器具的端 子连接。

2)截面为2.5mm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芯应先拧紧糖锡或压接 端子后再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3)截面大于2.5mm的多股铜芯线的终端,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 子外,应焊接或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4)接线端子压接导线不得多于两根

5.2.1导线接头、导线与设备或器具的接线端子测温,其最高充 许温度应符合规定。 5.2.2探测导线接头,导线与设备或器具的接线端子打火放电现 象。 5.2.3测量相线电流、中性线电流和F PE线异常电流

5.2.1导线接头、导线与设备或器具的接线端子测温,其最高充 许温度应符合规定。

5.2.2探测导线接头,导线与设备或器具的接线端子打火放电现 免

6、绝缘导体的绝缘强度

6.1.1绝缘体老化、腐蚀和机械损伤情况 1)绝缘导线芯线连接后,绝缘带应均匀紧密包缠。 2)在接线端子的根部与绝缘层间和空隙处,应采用绝缘带严密 包缠。 3)导体绝缘体不应有严重老化、腐蚀和机械损伤现象。 插座与开关

7.1.1直观检查 1)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

有明显的区别, 且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其配套的插 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 2)落地插座应采用专用产品并具有牢固可靠的保护盖板。 3)在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良好的防水、防溅座。 4)插座靠近可燃物或安装在可燃结构上时,应采取隔热、散热 等保护措施。暗装插座应采用专用盒。 5)导线与插座连接处应牢固可靠,螺丝应压紧无松动,插座应 完好无损。 6)民用插座的保护接地线应选用与相线截面,绝缘等级相同的 铜芯导线。 7)禾 移动式插座应采用合格产品,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电源线采用铜芯电缆或护套线,其长度不宜超过 2m; b) 具有保护地线(PE线); 严禁放置在可燃物上; d) 严禁串接使用; ) 严禁超载使用。 仪器检测 1) 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 相接,左孔(或下孔)与中性线相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 的大习一相线相接去习三中性继拍接

1) 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 相接,左孔(或下孔)与中性线相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 的右孔与相线相接,左孔与中性线相接。

b)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保护接地 线(PE线)均应接在上孔,插座的保护接地端子不应与中性线 端子直接连接。 2) 有插头的工作插座,其触头处应无过热和打火放电现象。 开关

7.2.1开关靠近或安装在可燃结构上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7.2.2开关使用时不应有过热和打火放电现象。

8.1.1低压断路器 1) 低压断路器与熔断器配合使用时,熔断器应安在电源测 2) 低压断路器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裸露在箱体外部且易触及的导线端子,应有绝缘保护。 b)低压断路器脱扣装置的动作应可靠,过载脱扣整定值应 与导线载流量相匹配

JJF(浙)1164-2019 电缆故障闪侧仪校准规范8.1.2配电箱(盘)和开关箱

1)配电箱(盘)和开关箱的近旁,不应堆放可燃物。 2)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 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用螺栓压接,并应有防松装置。

8.2.1检测低压断路器,低压隔离开关、刀开关、熔断器组合电 器,防火用漏电保护器等的各接线端子的最高允许温度应符合

2检测低压断路器、低压隔离开关、刀开关、熔断器组合电

8.2.2 检测低压断路器、低压隔离开关、刀开关、熔断器组合电

8.2.3测量各接线端子连接线上的相线电流、中性线电流和 线异常电流。

9.1.1 照明灯具上所装的灯泡,不应超过灯具的额定功率。 9.1.2 灯具各部件应无松动、脱落和损坏。 9.1.3 照明灯具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灯具不应小于0.3m; 2 )高温灯具不应小于0.5m; 3 )影剧院、礼堂用的面光灯、耳光灯泡表面不应小于( 0.5m; 4 )当容量为100~500W的灯具不应小于0.5m; 5) 当容量为500~2000W的灯具不应小于0.7m; 6) 当容量为2000W以上的灯具不应小于1.2m 当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9.1.1 照明灯具上所装的灯泡,不应超过灯具的额定功率。 9.1.2 灯具各部件应无松动、脱落和损坏。 9.1.3 照明灯具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灯具不应小于0.3m; 2 )高温灯具不应小于0.5m; 3 )影剧院、礼堂用的面光灯、耳光灯泡表面不应小于 0.5m ; 4 )当容量为100~500W的灯具不应小于0.5m; 5) 当容量为500~2000W的灯具不应小于0.7m; 6) 当容量为2000W以上的灯具不应小于1.2m 当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9.2.1日光灯镇流器线圈的最高充许温度不应超过给定 tw值《光纤试验方法规范 第43部分:传输特性和光学特性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数值孔径 GB/T 15972.43-2008》,如 没有标注tw 值时,其最高充许温度不应超过(内有衬纸)95℃和(内无衬纸)85℃。 电容器外壳的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超 t。值,如没有标注t。值时,其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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