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5002-1999 民航机场总体规划规范 (MH5002-19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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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5002-1999 民航机场总体规划规范 (MH5002-1999).pdf简介:

"MH5002-1999 民航机场总体规划规范",全称为《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规范》(或者民航机场规划标准),是中国民用航空局于1999年发布的行业标准。这个规范主要是为了指导和规范民用机场的总体规划设计,包括机场的布局、设施配置、功能分区、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机场的设计原则、基本技术参数、空间布局、交通组织、环境卫生、噪声控制、生态影响分析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机场的建设既能满足航空运输的需要,又能考虑到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和公众利益。它是机场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保障民用航空运输的安全、高效以及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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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仪表进近程序

1根据机场周围的地形地势和空域情说,规划各跑道方向的仅表进近和复飞方案,提出可能达到的 超障高度(OCH):在最后确定精确的跑道入口位置/标高、导航设施位置、障碍物位置/标高后,再行设计 仅表进近和复飞程序。 2采用的仪表进近和复飞程序以及导航设施布局,应适应预测的飞行需求量和当地气象条件。飞行 量较大的机场,不宜采用反向程序或直角程序。对平行跑道的运行,应根据跑道间距考虑跑道不同使用方 式,规划相应的飞行程序。 3仪表进近程序各飞行阶段的设计,应按国际民航组织(8168)《目视和仪表飞行程序)的准则进行

1)根据航路布局、进场航线走问选择的等待点,应适应进场、起始进近和夏飞的要求。 2)宜在无方向性信标(NDB)或甚高频全向信标(VOR)上空建立等待航线。 3)如果使用两条方位线交叉或方位线/距离弧交叉定位的交叉定位点作等待点.必须规定一条方位 线或径向线至等待点或出航航段末端的第二定位点进入等待航线,不允许使用第一扇区和第二 扇区的进入程序。

1)允许的最低等待高度不得低于起始进近高度和最低超障高度,并应与进场航线的最低 应。 2)等待点的上限高度,应考虑过境空中交通的飞越高度。 3)为等待点规定的上限与下限高度所提供的等待层,应满足飞行量的需要。

1A/B类飞机正班使用的机场,纵向要求的空域长度,从跑道中心起算CCGF 310-2008 陶瓷砖,进近方向为20km,起飞方 向为10km。这样,当跑道使用双向仪表进近时,空域总长度为40km;当跑道使用单向仪表进近时,为 30km。空域宽度为跑道中心线及延长线两侧各7.5km,总宽15kml。 这样的长方形空域为机场的跑道中线两侧各提供一条与跑道中线间距5.5km的平行航迹。 2C/D类飞机正班使用的机场,纵向要求的空域长度,从跑道中心起算,进近方向为30km,起飞方 向为20km:这样,当跑道使用双向仅表进近时,空域总长度为60km当跑道使用单向仪表进近时,为 50km空域宽度为跑道中心线及延长线两侧各10km总宽20km 这样的长方形空域为机场的跑道中线两侧各提供一条与跑道中线间距6.0km的平行航连: 3一个地区内存在几个机场时,各机场的主要仅表跑道,应采用接近相同的方位使彼此的仪表空域 之间能保持最大的间隔

9.4.2相邻机场的空域间隔

1A/B类飞机正班使用的两个相邻机场的空域,其纵向边界之间应保持4km的间距,即两机场跑道 中心线的间隔为19km。 2C/D类飞机正班使用的两个相邻机场的空域,其跑道中心线的间隔为20km。即两机场空域的 向边界相接,但不重登。 3大都市地区空中交通密集的机场C/D/E类飞机正班使用的两个相邻机场的空域,其纵向边界之 间宜保持10km的缓冲带,即两机场跑道中心线的间隔为30km

9.4.3无富达覆盖的机场空域

在无雷达覆盖的机场的仪表飞行空域与不同飞机分类要求的雷达空域相同,但在相邻的机场之 域内应避免建立飞行程序和起落航线

10机场空中交通管制设施规划

地形条件、预测飞行量以及该机场在全国航线、气象信息内中的地位、果来发展自标等统一规划、分期趣 设 10.1.2机场空中交通管制设施的近期规模,按照机场类别、近期管制范围、航线与航班数量、机场飞行程 序等确定: 10.1.3机场空中交通管制设施应包括航管、通信、导航和气象设施。各设施的设备配置及技术要求按民 航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地形条件、预测飞行量以及该机场在全国航线、气象信息网中的地位、来来发展自标等统一规划、分期越 设 10.1.2机场空中交通管制设施的近期规模,按照机场类别、近期管制范围、航线与航班数量、机场飞行程 序等确定: 10.1.3机场空中交通管制设施应包括航管、通信、导航和气象设施。各设施的设备配置及技术要求按民 航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10.2.1塔台言制室返常设在管制塔台内,管制塔台应规划在机场总平面的适中位置,它的视线范困要 求能直接目视所有跑道、平行滑行道的道面以及跑道网端的净空:对旅客航站区指标为5或6的机场应 设置地面管制席位,或单独设地面管制中心,对站坪上运行的飞机进行管制,其位置应能最大限度地目视 钻坪上运行的飞机: 10.2.2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的位置应以方便飞行机组办理手续为原侧,可设在航管楼内或旅客航站楼 内。 10.2.3进近管制室,按照机场的飞行量大小,可以独立设置,也可以和塔台管制合并,当其独立设置时, 可设在航管楼,或设在机场外适当的地方。 10.2.4区域管制室可设在机场内,也可设在机场外某一地点。当设在机场内时可与机场管制塔台合建, 也可单独建航管楼。单建的航管楼位置,应考虑与航管雷达、管制塔台以及通信设施之问联系的需要,并 要预留足够的发展余地。为安全需要,航管楼一般不应规划在机场公共设施区域内: 10.2.5航管达设施规划应符合如下要求: 1远程航路监视雷达以远程二次雷达为主,必要时增配远程一次雷达:雷达站应设在航路探测最佳 位置上,并考虑它的供电、供水、交通、安全等,兼顾台站工作人员生活的需要。雷达站场地应平坦、开阔、 地势较高,四周或保障的主航线方向没有障碍物,在距台站450m范围内,不得有金属建筑物、架空线、铁 路等,在800m范围内不得有有源电气设施。 2近程机场监视雷达以配置二次雷达为主,必要时增配置近程一次雷达:雷达站位置可设在机场

内,也可设在机场外,根据周围地形、障碍物及机场建筑物布局情况确定,其台址要保证对所管制空域及空 中定位点能进行有效探测。如果用微波传输雷达信息,雷达站微波天线和雷达终端系统的微波天线之间 要能通视。雷达天线应尽可能避开飞机运行航线影响,四周需要保障的主航线方向不应有遮蔽物,在台站 450m范围内不得有金属反射物和高压线,在800m范围内不应有有源干扰的电气设施。 3机场场面监视雷达通常在飞行紫忙的机场以及实施仪表着陆系统Ⅱ/Ⅲ类运行的机场设置。笛达 天线应安装在360全方位能够通视机场飞机活动区情况的地点,一般设在塔台项上,或者其它独立塔顶 上。 4需要时设置精密进近雷达。雷达站位置一般宜设在使用跑道中部的一侧,距跑道中心线为120~

10.3.1民用航空通信分为航空移动通信和航空固定通信两类

10.3.1民用航空通信分为航空移动通信和航空固定通信两类。

10.3.1民用航空通信分为航空移动通信和航空固定通信两类。

3.2航空移动通信设施规划一般应滤足如下要

10.3机场航空通信设施

1用于塔台管制、进近管制、地面管制、遇险及紧急通信、机场对空广播及机场航务管理的基高频对 空台一般可设置在管制塔台内,也可在机场内与其它基高频对空台设置在一起。如不设置在管制塔台时, 其设置地点及天线高度应符合建台电磁环境、场地环境保护、机场净空的要求及规定、保证对空通信方向 不被遮挡。 2用于航路甚高频对空台的设置地点及天线高度应符合建台电磁环境、场地环境、机场净空保护的 要求及规定,并保证航路对空通信方向不被遮挡。 3甚高频数据对空台对于大型机场可设置多个甚高频数据对空台。该台一般设在航管楼或通信楼 也可视情设在单独建设的甚高频台内,或机场内能满足通信需求的地点。 4机场一般单独不设置高频航路集中发射台,只在航管楼设置必要的高频通信设施及在楼顶或楼附 近安排天线场地位置。需要时高频航路集中发射台的收信设施一般设置在航管楼,也可视情况在机场内 外设置。大功率高频航路集中发射台的发信台应单独设置在机场外。 机场航路高频集中发射台的设置地点及天线高度应符合建台电磁环境、场地环境、机场净空保护的要 求及规定,并保证航路对空通信方向不被遮挡。 用于航空对空气象广播和航务管理通信的高频对空台发信设备应设置在机场航路高频对空发信台 内。

DG∕TJ08-2292-2019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顶管应用技术标准10.3.3机场航空固定通信设施一般应满足如下

高大建筑物上。微波天线前方必须无遮挡。 10.3.4机场地面移动通信属于非空中交通管制通信。当采用集群通信时,主站一般规划在航管楼或通 信楼。 10.3.5机场内有线通信网络应与机场当局通信网络统一规划建设。可视情况采用电缆或光缆。对与机 场范图外的有关台站的通信线路也可视情况采用无线通信方式。

10.4航空无线电导航设施

10.5机场航空气象设施

10.5.1气象观测设施包括:自动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遥测站、气象观测场等。其规划应满足如

1自动气象观测系统:其跑道视程仪按照机场跑道的精密进近类别和长度设置不同的套数,配置如 下: 1类精密进近跑道,设1~2套。 Ⅱ类精密进近跑道,设2~3套。 Ⅲ类精密进近跑道,设3套。 跑道长度大于3600m时,可设4套。 跑道视程仪安装位置应在跑道同一侧,距跑道中心线不大于120m,跑道两端向内300m处各一部,中 部均匀分布1~2套。 激光测云仪通常设在中指点标台内。 采集站(含风、温、压、湿、降水、天气现象等传感器)在主降方向的跑道视程仪外测的9m×9m的范围 内市局,其中一个风传感器设在另一端的跑道视程仅附近。 2气象遥测站规划位置应与跑道视程仪安装位置相同,已装备自动气象观测系统的机场不需再配 置DB32/T 3622-2019标准下载, 3气象观测场在各机场均应规划,确因选址困难,建议在塔台上增加气象观测层,并须报请业务主管 三门间意。气象观测场选址参见《民航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10.5.2机场气象雷达站一般规划在机场内,气象笛达站天线要求四周360范圃内应无遮蔽,如育遮挡 时.其垂直遮蔽角应小于1水平遮蔽角应小于5应避开干扰源(如大功率源、同频率源等)。距主要探 测区域的距离应适当,严禁将主探测区位于盲区范围之内, 10.5.3气象卫星资料接收处理系统一般规划在气象楼或航气楼内,其卫星接收关线(无源)一般安装在 楼房项上,并保证正对卫星或轨道方向的一定范围内无遮挡。 10.5.4气象资料传真广插接收系统一般规划在建有通信卫星(PES)接收站的机场。 10.5.5在气象条件复杂的机场一般应规划低空风切变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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