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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 T8-97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pdf简介:
《JGJ T8-97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于1997年发布的工程技术标准。这份规程详细规定了建筑变形测量的方法、步骤和要求,主要用于指导建筑工程中的结构稳定性监测、施工过程中的变形控制、以及建筑物使用期间的变形评估。它涵盖了建筑结构在设计、施工、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变形,如沉降、位移、倾斜、裂缝等的测量、分析和控制,是保证建筑安全和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该规程适用于各类民用和工业建筑的变形测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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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可按下列要求并结合
1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一般建 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 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升始观测。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 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工 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 体,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观测。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 荷载的25%,50%J007-3~4:道路(1993年合订本) [总图及室外工程],75%和100%时各测一次。施工过程中如暂时 亭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 3个月观测一次。 2建筑物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士类型和沉降速度 大小而定。除有特殊要求者外,一般情况下,可在第一年观测3~4 次,第二年观测2~3次,第三年后每年1次,直至稳定为止。观测 期限一般不少于如下规定,砂士地基2年,膨胀士地基3年,粘士 地基5年,软士地基10年。 3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匹 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当 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 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4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 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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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工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 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 5.1.6沉降观测点的观测方法和技术要求,除按本规程第3.3、 3.4节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二级、三级观测点,除建筑物转角点、交接点、分界点等 主要变形特征点外,可充许使用间视法进行观测,但视线长度不得 天于相应等级规定的长度。 么观测时:仪器应避免安置在有空压机,搅拌机、卷扬机等振 动影响的范围内,塔式起重机等施工机械附近也不宜设站。 3每次观测应记载施工进度、增加荷载量,仓库进货吨位,建 筑物倾斜裂缝等各种影响沉降变化和异常的情况。 5.1.7每周期观测后,应及时对观测资料进行整理,计算观测点 的沉降量、沉降差以及本周期平均沉降量和沉降速度。如需要可按 下列公式计算变形特征值: 1基础倾斜α ;
式中一 基础中点k的沉降量(mm) L一i 与j点间的距离(mm)。 注,弯曲量以向上凸起为正,反之为负。
f.=[28—(s+8>]/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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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沉降观测成果表 2 沉降观测点位分布图及各周期沉降展开图, 3 一t一沉降速度、时间、沉降量)曲线图 4 一一荷载、时间、沉降量>曲线图(视需要提交); 5建筑物等沉降曲线图(见附录D表D.0.1条,如观测点娄 量较少可不提交》, 6沉降观测分析报告。
5. 2 基坑回弹观测
5. 2 基坑回弹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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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式标志。回弹标志的理设可按本规程附录C表C.0.2多 行,
5.2.4回弹观测精度可按本规程第3.2.2条的规定以约
杆垫高水准尺读数的辅助杆法。观测设备与作业,应符合下列 要求: 1钢尺在地面的一端,应用三脚架、滑轮和重锤牵拉在孔内 的一端,应配以能在读数时准确接触回弹标志头的装置。一般观 则,可配挂磁锤,当基坑较深,地质条件复杂时,可用电磁探头装置 观测基坑较浅时,亦可用挂钩法,此时,标志顶端应加工成弯钩 状。 么辅助杆宜用空心两头封口的金属管制成,顶部应加工成半 球状,并于顶部侧面安置圆盒水准器,杆长以放入孔内后露出地面 20~40cm为宜。 3测前与测后应对钢尺和辅助杆的长度进行检定。长度检定 中误差,不应大于回弹观测测站高差中误差的1/2。 4每一测站的观测可按先后视水准点上标尺面、再前视孔内 尺面的顺序进行,每组读数3次,以反复进行两组作为一测回。每 站不应少于两侧回,并同时测记孔内温度。观测结果应加入尺长和 温度的改正
5. 2. 7 基坑开挖后的回弹观测,可先在坑底一角埋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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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8 观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下列成果,
回弹观测点位平面布置图 2 回弹量纵、横断面图<见本规程附录D第D.0.2 条 3回弹观测成果表。
5.3地基土分层沉降观测
5.3.1分层沉降观测,应测定高层和大型建筑物地基内部各分层 土的沉降量、沉降速度以及有效压缩层的厚度。 5.3.2分层沉降观测点,应在建筑物地基中心附近约为2m见方 或各点间距不大于50cm的较小范围内,沿铅垂线方向上的各层 土内布置。点位数量与深度,应根据分层土的分布情况确定,原则 上每一土层设一点,最浅的点位应在基础底面下不小于50cm处, 最深的点位应在超过压缩层理论厚度处,或设在压缩性低的砾在 或岩石层上。 5.3.3分层沉降观测标志的理设应采用钻孔法。对于多孔分层观 测,可采用测标式标志,对于单孔分层观测,可采用磁铁环式标志。 分层标志的理设要求,可按本规程附录C表C.0.3条执行, 5.3.4分层沉降观测精度可按分层沉降观测点相对于令近工作 基点<水准点>的高差中误差不大于士1.0mm的要求设计确定, 5.3.5多孔分层沉降观测,可用水准仪测出测标顶部高程,并测 定测标的长度,求算观测点的高程?单孔分层沉降观测,可用水准 仪测出保护管口高程,并用探测头自上而下依次逐点测定管内各 磁铁环至管顶距离,换算出相应各观测点的高程。 5.3.6分层沉降观测,应从基坑开挖后基础施工前开始,直至建 筑物竣工后沉降稳定时为止。观测周期可参照本规程第5.1节建 筑物沉降观测的规定确定。首次观测应至少在标志埋好5d后进 行。 5.3.7了观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下列成果:
5.3.1分层沉降观测,应测定高层和大型建筑物地基内部各分层 土的沉降量、沉降速度以及有效压缩层的厚度。 5.3.2分层沉降观测点,应在建筑物地基中心附近约为2m见方 或各点间距不大于50cm的较小范围内,沿铅垂线方向上的各层 土内布置。点位数量与深度,应根据分层土的分布情况确定,原则 上每一土层设一点,最浅的点位应在基础底面下不小于0cm处: 最深的点位应在超过压缩循层理论厚度处,或设在压缩性低的砾在 或岩石层上。
5.3. 3分层沉降观测标志的埋设应采用钻孔法,对于多子
基点<水准点>的高差中误差不大于士1.0mm的要求设计确定
磁铁环全管顶距离,换算出相应各观测点的高程。 5.3.6分层沉降观测,应从基坑开挖后基础施工前开始,直至建 筑物竣工后沉降稳定时为止。观测周期可参照本规程第5.1节建 筑物沉降观测的规定确定。首次观测应至少在标志理好后进 行。
5.3.了观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下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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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土层β一8一z(荷载、沉降、深度》曲线图<视需要提交, 见本规程附录D表D.0.3条>。
5.4建筑场地沉降观测
5.4.1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物相邻影响范围之内 的相邻地基沉降与建筑物相邻影响范围之外的场地地面沉降。 注:1相邻地基沉降,系指由于毗邻高低层建筑荷载差异、新建高层建 筑基坑开挖、基础施工中井点降水、基础大面积打桩等因素引起 的相邻地基土应力重新分布而产生的附加沉降! 2场地地面沉降,系指由于长期降雨、下水道漏水、地下水位大幅度 变化,大量堆载和卸载、地裂缝、潜蚀,砂土液化以及采掘等原因 引起的一定范围内的地面降
5.4.1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物相令影响
筑基坑开挖、基础施工中井点降水、基础大面积打桩等因素引起 的相邻地基土应力重新分布而产生的附加沉降 2场地地面沉降,系指由于长期降雨、下水道漏水、地下水位大幅度 变化,大量堆载和卸载、地裂缝、潜蚀,砂土液化以及采掘等原因 引起的一定范围内的地面沉降。 5.4.么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物纵轴线或边线的延 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物重心的轴线延长线上。其点位间距应 视基础类型、荷载天小及地质条件以能测出沉降的零点线为原则 进行确定。点位可在以建筑物基础深度1.5~2.0倍距离为半径的 范围内,由外墙附近向外由密到疏布设。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应 在相令地基沉降观测点布设线路之外的地面上均匀习布点。具体可 根据地质地形条件选用平行轴线方格网法、沿建筑物四角辐射网 去或散点法布设。 5.4.3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的浅理标 与用于结合科研的深理标两种。浇理标可采用普通水准标石或用 直径25cm左右的水泥管现场浇灌,理深1~2m?深理标可采用内 管外加保护管的标石型式,理深应与建筑物基础深度相适当,标石 顶部须理入地面下20~50cm,并砌筑带盖的睿并加以保护。场地 地面沉降观测点的标志与理设,应根据观测要求确定,可采用浅理 标志。 5.4. 4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可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进行。水准路
5.4.2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物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
5.4.3相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白
2017甬DX-01 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评估与审查管理实施细则5.4.4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可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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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物沉降观测的有关规定执行。观测的周期,应根据不同任务要求、 产生沉降的不同情况以及沉降速度等因素具体分析确定。对于基 础施工相邻地基沉降观测,在基坑开挖中每天观测一次混凝士底 板浇完10d以后,可每2~3d观测一次,直至地下室顶板完工此 后可每周观测一次至回填士完工。场地沉降观测的周期,可参考建 筑物沉降观测的有关规定确定。 5.4.5观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下列成果: 1观测点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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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物主体倾斜观测
6.1.1建筑物主体倾斜观测,应测定建筑物顶部相对于底部或各 层间上层相对于下层的水平位移与高差,分别计算整体或分层的 倾斜度、倾斜方向以及倾斜速度。对具有刚性建筑物的整体倾斜, 亦可通过测量顶面或基础的相对沉降间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