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2011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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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2011年.pdf简介: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2011年.pdf" 是一份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时间管理的官方标准定额。这份定额主要为广东省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提供了详细的工程工期参考标准,包括各类工程的合理施工周期,如房屋建筑、道路桥梁、水电安装、装饰装修等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它对工程的施工阶段、工序、工作量以及可能遇到的施工条件等因素进行了综合考虑,为施工单位、业主、监理等各方提供了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的工期参考依据。

这份定额的发布旨在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的工期管理,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避免因工期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提高工程项目的效率和质量。对于参与广东省工程建设的各方来说,理解和遵守这份定额是非常重要的。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2011年.pdf部分内容预览: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2术语 (3) 一般规定 (5) 3.1招(投)标工期的计算 (5) 3.2工期的约定.. .(6) 3.3工期的调整. .(7) 3.4实际施工工期的确定 (10)

付录A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工

A.1.1±0.00以下工程 (21) A.1.1.1桩基础工程 (21) A.1.1.2其他基础和地下室 (43) A.1.2土0.00以上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 (46) A.1.2.1住宅工程 (46) A.1.2.2办公(写字)楼工程 (53) A.1.2.3教学楼工程 (60) A.1.2.4宾馆(饭店)工程 (65) A.1.2.5医疗(门诊)楼工程 (72) A.1.2.6图书馆工程 (77) A.1.2.7综合楼工程 (82) A.1.3土0.00以上钢结构工程 (89) A.1.3.1空间钢结构工程. (89) A.1.3.2高层钢结构工程, (91) 工业建筑工程 (95)

《电工术语 发电、输电及配电 电力系统规划和管理 GB/T 2900.58-2008》A. 2工业建筑工程.

2术语 2.0.1标准工期 是指按照本定额规定计算的工期。标准工期已包括完成施工合同约定全部工程内容 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为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但不包括施工准备、峻工文件的 编制和实施验收的时间, 2.0.2招标工期 是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完成施工招标内容并通过施工质量峻工验收所需 的日历天数。 2.0.3投标工期 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 工程报出的完成施工招标内容和通过施工质量峻工验收所需的日历天数。 2.0.4合同工期 是指按施工合同约定应计算的总日历天数。 2.0.5开工日期 是指在开工令中写明的,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开始实施工程的最晚日期。 2.0.6施工质量设工验收 是指承包人完成施工合同全部施工内容并自检合格,在报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 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对工程实体施工质量进行的现场查验活动。 2.0.7计划峻工日期 是指以开工日期为起点,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内容并通过施 工质量峻工验收的日期, 2.0.8实际工日期 是指实际成施工合向约定全部施工内容开通过施工质量段工验收的日期。

3.1.6招标文件应明确招标工期并说明确定依据、计划开工日期等有关事项。扣减施 工质量峻工验收时间后的招标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应在招标文件中单独说明,工程量 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应开列“赶工措施项目”和“赶工措施费用,赶工措 施费用按照现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计算,扣减施工质量峻工验收时间 后的招标工期不得少于标准工期的80%

3.1.7投标工期应符合招标工期的要求

1用标文件规定确定任招标工期的,投标工期按照招标工期 2招标文件规定非确定性招标工期的,投标工期应由投标人根据项目特征和规模, 结合本定额的规定在投标施工组织方案的基础上自行确定, 投标工期少于标准工期的80%的,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有明确 的赶工措施和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1.8本节有关报(投)标工期的规定,同时也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2.1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合同工期,并约定以下与工期有关的事项: 1开工日期 2工期调整事项: 3工期调整程序; 4工期责任; 5工期争议的处理方式。 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 本定额的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合同中包括多个单项工程,招标人要求分批次峻工交付的,施工合同还应按照 本条规定约定各单项工程的合同工期。 3.2.2标工程的合同工期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人的中标文件确定;非招标工程的 合同工期应在标准工期的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在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前提下,招标工期与中标人的投标工期不 致的,以投标工期为准。 3.2.3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除施工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开工按照下述程序 1签订施工合同后的28天内,承包人完成其责任范围内的施工前准备工作,向发 6

包人提交开工申请书: 3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令后的7天内开工。 工程开工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工条件,并已经领取了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 作工期起点。 的调整,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工期调整事项。 施工技术性要求的暂停施工或承包人施工组织不当、违约而引起的暂停施工,工期 不予顺延;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工期应予顺延。 3.2.5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工期调整的程序;施工合同没有明确的,按 照第3.3.10条规定的程序调整。 3.2.6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延迟峻工的责任,承包人延迟峻工的责任包 括采取措施加快进度、继续完成工程、赔偿误期损失。 误期赔偿费按照延退峻工的天数和施工合同约定的每日历天应赔偿额度计算确定: 施工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每日历天赔偿合同价款的0.01%,如误期赔偿费计算额超过 合同价款5%的,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延退峻工造成的实际后果确定误期赔偿费。 3.2.7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提前峻工的奖励。工程提前峻工,承包人有 权按照合网约定得到提前峻工奖,提前峻工奖按照提前峻工天数和每日历天应奖励额度 计算确定,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 3.2.8工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伸载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发、承包双方应在施 工合同中约定工期纠纷处理的方式。没有约定的,发生工期纠纷时,一般应按照下列顺 序解决: 1双方协商: 2提请调解,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解施工工期纠纷: 3按照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3工期的调始

3.3.1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规定开工的,工期不予顺延。因发包人原固致使工程不具 备开工条件的,工期应予服延。

3.4实际施工工期的确室

A.0.1本附录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工期,适用于建筑项目施工全过程或全部专 业工作由一个承包人全面负责组织实施的工程,包括: 1A.1民用建筑工程通工总承包工期 2A.2工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期: 3A.3其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期。 A.0.2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期、工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期划分为土0.00以 下工程工期(T±*u)、±0.00以上工程工期(T±#),具体可按下式计算; T= T±0.F + T±.8s上 式中:T——(民用建筑或工业建筑)总承包工期; T%u—±0.00以下工程工期,是指完成土0.00以下工程所需的工期,包括桩基础、 其他基础或地下室工期: 其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期不分土0.00以下工程工期和土0.00以上工程工期。 A.0.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标准工期已包括室外占地面积5000m红线范围内的 道路、停车场、管线、园林绿化、国墙等室外工程,超过5000m以外的另行增加工期。 A.0.4本附录标准工期按照单项工程确定,一个承包人同时承包一个建设项目中多个 独立的单项工程时,首先分别计算各单项工程工期T、Ti、T,**,并按工期长短由大 至小取前3个:T,>T,>T,按以下公式计算总工期 T =T, + T,X 0. 3 + T,X 0. 2 式中:T工程总工期; T、Tz、T,—单项工程工期: 3个以上部分不另增加工期。 A.0.5本附录标准工期未包括以下情况: 1在单项工程正式开始施工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三通一平,地上、地下障碍 物的处理等: 2在原桩位打试验桩,在原地打护坡桩。 A.0.6本附录标准工期已综合考虑商品混凝土和现场提择混凝土、预拌砂浆和现场揽 拌砂浆,使用时不得调整, 16

A.1 民用建筑工程 A.1.1±0. 00 以下工程工期 A.1.1.1本节土0.00以下工程工期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也适用于工业建筑工程 A.1.1.2土0.00以下工程工期包括桩基础工期、其他基础工期。按有无地下室,其他 基础工期划分为其他基础(无地下室)工期、其他基础(有地下室)工期。具体可按下式 计算: T±0.0#下= T:+ T. 式中;T±8—±0.00以下工程工期; T,—桩基础工期; T。一其他基础工期。 计算T±时,应区分基础类型和土质。无地下室的,套用“其他基础(无地下 室)标准工期表”相应子目;有地下室的,套用“其他基础(有地下室)标准工期表”相 应子目:有桩基础的,还应计算桩基础工程工期。 A.1.1.3桩基础工期包括完成制桩、打桩、接桩、钢筋笼制安等全部工程内容所需的 时间,但不包括试桩、验桩。柱基础工期分别按下速规定确定: 1打压预制桩工期应区分打压方式(锤击、静压)、桩长和设计桩数,套用“打(压) 预制桩标准工期表”相应子目; 2灌注柱工期区分成孔方式、桩径、桩深和设计桩数,套用“灌注桩标准工期表” 相应子目; 3人工挖孔桩区分桩深和设计成孔体积,套用“人工挖孔桩标准工期表”相应子 目, 桩基础工程标准工期已综合考虑了土填类别、施工机械等因素。设计柱长、柱径、 桩深不同时,按加权平均的方法确定, A.1.1.4其他基础(无地下室)和其他基础(有地下室)工期包括完成士0.00以下土 石方、基坑围护、基础、结构、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所需的时间,但不包含桩基础工程。 1无地下室的,区分基础类型和首层建筑面积,套用“无地下室工程士0.00以下 标准工期表” 2有地下室的,区分地下室层数和地下室建筑面积,套用“地下室工程土0.00以 下标准工期表”

3人工挖孔桩标准工期表

2022年一建建筑文档、电子教材A.1.2.2办公(写字)楼工程 办公(写字)楼工程土0.00以上标准工期表(现浇结构)

编号 层数 建筑面积(m) 标准工期(天) A1903 39000 以内 757 A1904 39 58500 以内 798 A1905 78000 以外 857 A1906 40000 以内 771 A1907 60000 以内 814 40 A1908 80000 以内 857 A1909 80000 以外 875

A.1.2.3教学楼工程 数学楼工程土0.00以上标准工期表(现浇结构)

A.1.2.4宾馆(饭店)工程 宾馆(饭店)工程土0.00以上标准工期表(现浇结构)

JTG∕T 3392-2022 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设计规范A.1.2.5医疗(门诊)楼工程 医疗(门诊)楼工程士0.00以上标准工期表(现涨结构)

A.1.2.6图书馆工程 图书馆工程土0.00以上标准工期表(现浇结构

A.1.2.7综合楼工程 综合楼工程土0.00以上标准工期表(现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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