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6-2025).pdf简介:
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6-2025).pdf部分内容预览:
分为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第一层次的温州市域范围仅提出控制性指标要求,第二层次的温州市区范围提出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要求
5.2.1.第一层次控制性指标
HJ 1098-2020 水华遥感与地面监测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第一层达控制性指标要求送见照录2
5.2.2.第二层次控制性指标落实
5.2.2.1.绿色建星级标准
装配式建筑根据浙江省(工业化建筑评价导则3认定。
5.2.23、住宅全装
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应执行住宅全装修 本条所指的市区中心城区范围:鹿城区 (除能桥镇和山福镇)、龙湾区、鹰海区(除泽雅镇)、洞头区北香街道、灵昆街道、瓯江口区行政辖区范围
5.2.2.4其他说明
规划第二层次控制性指标落实以断录 为准: 具体地块指标参见图集
5.2.3.第二层次引导性指标及落实
第二层次引导性指标详必附录3
第二层次引导性指标详必附录3
6.专项规划保障措施
6.1.2建立目标责任的健全著装机制
市级政府制定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目标与配基政策 形成明确的目标任务体系,将综色建筑发展目标与建筑工业化系列相关目标一起纳 入各区县属地政府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实施严格的责任制和间责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影奖励,对未能实现责任目标的进行责任追究。 .1.3完善标识管理制度,实施监管机制 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证管理体系,明确职能分工,统一标识认证管理机构:结合区域规模发展,拓展评审绿色通道,提升认证评审效率与质量,满足规模化评审工作,组建绿色 建筑评价标识认证评审专家库,完善专家库管理制度,实时动态管理,建立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监管机制,完善地方行政管理机构对本市所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备案监管制度,对于直接到 评审的高星级级色建筑标识项目,在评审通过之后,应当到地方标识管理部门实施备案,实现对本市经鱼建 筑评价标识的全面管理
6. 1.3胰标识管理胰。 实组监管机
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证管理体系,明确职能分工,统一标识认证管理机构:结合区域规模发展,拓展评审绿色通道,提升认证评审效率与质量,满足规模化评审工 认证评审专家库,完善专家库管理制度,实时动态管理,建立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监管机制,完善地方行政管理机构对本市所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备案监管制度, 开展评审的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在评审通过之后,应当到地方标识管理部门实施备案,实现对本市绿色建 标调的全面管理
6.2完善政策标准,强化激励政策
一步明确各机构的职责范围和明确的奖罚制度, 制定全过程政策实施细则 严格落实在项目立项、规划许可、主地出让、设计招标、建设工程规划、施工图审查与峻工验收等关键环节中加入综色建筑 2.2技术规范 组织编制并发布相关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发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的技术规范: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筑工业化、智慧建 经社会环价热
出台绿色建筑产业相关扶持政策,积极出台则 贴息或者税收优惠,对使用列入建筑节能优选目录的材料与产品给予政策优惠,对专业能源管 理公司予以政策扶持等:加强金融制度创新,为绿色建筑产业和节能改造市场开创新的融资环境,提供资金筹措优惠,创新投资盈利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产业,以此 推动级色建筑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发。
6.2.4初达改激励政管
贯彻国家绿色建筑财政激励政策 同时,对发展绿色建筑有突出贡献的建设单位给予实施优惠或减免有关企业经营税费,对认购绿色建筑房产的消费者实施优惠房产税费或物业税,对负责运营绿色建筑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 奖等 3.2.5强化运营效果激动, 加时色建运营的清品机制对热缇源色 能管理直的据鱼量
6.2.5范化热营效果激动
6.3强化政府监管,增强技术能力建设
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文本
附录4专项规划术语和解释
1.1绿色建第Green Buildine
1.12可再生能源renewableenergy
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空气能(空气能热英热水系统)等
1.13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 watersource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1.14再生水reclaimed water 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1.15目标管理分区Target Management Division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产业空间布局和行政管理格局,以多镇行政边界、县(市、区)行政边界和各类工业园地域边界为基础,划定的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目标管理的基本范围。 1.16政策单元PolicyUnit 根据所属目标管理分区内绿色建筑发展目标、现状基础和规划建设用地布局情况,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为基础,以主次干道,铁路、河流等为边界划定的明确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 展指标要求的基本管理单元,
1.16致策量元Policv Unit
温州市区范围内除A类区以外的基他区域
1.20致府投资及政府投资为主项目
1.21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的关系
附录5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第二层次控制性指标落实通则
附录5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第二层次控制性指标落实通则
客项控市性指标在量州市区规划建改地块上落实
1.2管理分区和分区递进
温州市域划分为十一个目标管理分区,其中温州市区为四个目标管理分区,即鹿城区、瓯海
油田油气集输工程建设标准图1温州市区目标管理分区划分图
支1A举区政第单元编号表
1.3近期、远期以及分年递进
JC∕T 792-2019 隧道式砖瓦干燥室热平衡、热效率测定与计算方法1.3近期、远期以及分年递进
目划分以立项文件 准,建筑面积指计入地块容积率的可建地上建筑面积,达到以下条文规定标准的,即相应落实 星级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造要求,一个项目由且备多个不同功能地块组成时,按合计可建地上 建筑面积计算,以主要功能地块(地上建筑面积占50%以上)计算。一般在地块出让或划拨环 节开始实施 政府投资及政府投资为主项目指《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所列的项目及本市 国有企业承担政府职能投资的项目,包括PPP项目 在地块出让或划投前,发现拟建项目确实不宜实施装配式建造的,经当地规划或住建部门组 织专家评审确认后,方可取清装配式建筑的要求,
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