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5034-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25034-2020 燃气采暖热水炉.pdf简介:
"GB 25034-2020 燃气采暖热水炉" 是一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技术标准。燃气采暖热水炉是一种专门用于家庭和商业场所提供热能的设备,它通过燃烧天然气或其他可燃气体来产生热水,同时也可以作为供暖系统的一部分。这个标准(GB 25034-2020)的发布,是为了规范和指导这类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和维护,确保燃气采暖热水炉的安全性、能效性和环保性。
该标准可能涵盖了产品的性能要求、安全规定、能效指标、检验方法、认证程序、用户手册等内容,旨在提高燃气采暖热水炉的整体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保护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对于生产企业、销售商、安装人员以及用户来说,遵循这个标准是确保产品合规性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
GB 25034-2020 燃气采暖热水炉.pdf部分内容预览:
5.3.9.2.1.2电子控制型
电子控制型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a)装有控制和限制温度的电子控制系统和一个符合5.3.9.5的过热保护装置。电子控制系统
符合GB/T38603一2020附录F中的A类安全要求。 装有控制和限制温度且能提供过热切断功能的电子温度控制系统;电子控制系统应符合 GB/T38603一2020附录F中的C类安全要求;该系统应至少具备三种温度设置点:控制温 度、限制温度和过热切断温度;在水温达到限制温度最大预设值110℃前DB34∕T 3468-2019 民用建筑楼面保温隔声工程技术规程,该系统应安全关闭 采暖炉;当温度重新降至预设值以下时采暖炉应重新启动;当温度达到过热切断温度预设值前 损坏采暖炉或造成危险之前),该系统应产生非易失锁定
.3.9.2.2生活热水系统
生活热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如生活热水系统已安装控制温控器和/或水温限制装置/功能,控制温控器和水温限制装置/功 能应符合5.3.9.2.1、5.3.9.3~5.3.9.6的规定; b 储水式采暖炉应装有控制温控器,最大温度设定值不应小于60℃: 如储水式采暖炉已安装温度压力安全阀,该装置应在生活热水回路上其他安全装置动作无效 后再动作。
5.3.9.3控制温控器
5.3.9.4限制温控器
5.3.9.5过热保护装置
过热保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过热保护装置应符合GB/T14536.1一2008中针对2型动作的规定; b)应符合GB/T22688的规定; c)过热切断温度值应不可调节,采暖炉的正常运行不应导致该装置的设定值发生变化 d)传感器与控制器间信号中断时应至少安全关闭采暖炉
5.3.9.6温度传感器
温度传感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a)机电控制型的控制温控器、限制温控器和过热保护装置应具有独立的传感器。 b) 允许电子控制型的控制温控器和限制温控器采用同一个传感器,该传感器失效不应带来危险 或损坏采暖炉
8.10室外型采暖炉防冻
型采暖炉的安装环境温度低于0℃时,应设置直
GB25034—2020
5.3.10.2防冻功能启动温度设定值应不可调节
5.4.1.1当远程控制器发生故障时,采暖炉不应发生危险 5.4.1.2远程控制器的设计应能避免未经授权的操作,并应防止意外运行或操作, 5.4.1.3连接远程控制器,不应干扰采暖炉内部的电气连接 5.4.1.4采暖炉的本地操作应优先于远程控制器的操作。 5.4.1.5当远程控制器连接到家用及建筑物用电子系统时,应符合CJ/T356的规定
5.4.2远程复位功能
5.4.2. 1 一般要求
采暖炉自身具有关断功能时,允许远程控制器具有复位
5.4.2.2功能要求
应符合下列规定: 复位功能应至少由两次手动动作激活; b)不应允许自动复位(如定时器等自动装置产生的复位); 复位功能应至少符合GB/T38603一2020中B类安全要求,故障容许时间为24h; 当远程控制器不在采暖炉的可视范围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远程控制器应显示采暖炉的运行状态和相关信息: 2)15min内应最多充许执行5次复位操作,大于5次的复位动作应不被执行; 3)如同一故障代码连续复位5次仍未解决该故障,大于5次的复位动作不应被执行
按GB/T38603一2020附录D中内部故障保护要求对远程控制器复位功能评估。
5.5.1模块炉的任一模块应包含燃气阀、换热器、燃烧器、安全装置和完整的控制系统(如火焰监控装 置、控制温控器和水温限制装置/功能等),控制和安全装置的性能按单一模块的额定热负荷确定。 5.5.2当独立模块的水路被关闭时,该模块的运行不应导致危险。 5.5.3带有集烟室的模块炉,单一模块的燃烧产物排放系统应有防倒流装置,集烟室应设置冷凝水收 集器。 5.5.4带有集烟室的模块炉,当至少有一个模块已经运行时,任一模块的预清扫不应影响该模块, 5.5.5独立排放燃烧产物的模块炉,应独立预清扫。 5.5.6如单一模块发生故障,不应于扰其他模块的运行
6.1.1燃气系统密封性
燃气系统的泄漏量不应大于0.14L/h。
燃气系统的泄漏量不应大于0.14L/h
6.1.2燃烧系统密封性
6. 1.2.1强制给排气式
6.1.2.1.1同轴或部分同轴式
同轴或部分同轴式采暖炉燃烧系统最大允许漏气量应符合表7的规定,
6.1.2.1.2气流监控为间接监控的采暖炉排烟管
排烟管单位表面积的泄漏量不应大于0.006L/(s·m²)
6.1.2.1.3分离式排烟管
烟管单位表面积的泄漏量不应大于0.006L/(s·
6.1.2.2强制排气式
然烧产物应只从烟道出口处逸出
6.1.3水路系统密封性
6.1.3.1封闭式采暖系统
.1.3.1.12级耐压采暖
封闭式采暖系统试验过程中应无泄漏,试验后应无明显的永久变形
6.1.3.1.23级耐压采暖炉
.1.3.1.2.1钢或铜热交
代采暖系统试验过程中应无泄漏,试验后应无明显
GB25034—2020
6.1.3.1.2.2铸铝热交换器
铸铝热交换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a)试验过程中应无泄漏,试验后应无明显的永久变形; b)试验过程中应无泄漏。
6.1.3.2散开式采暖系统
敏开式采暖系统应无泄漏!
6.1.3.3生活热水系统
热水系统试验过程中应无泄漏,试验后应无明显
实测折算热负荷与制造商声称值的偏差绝对值百分比不应大于10%。当10%所对应 500W时,偏差允许值为500W
6.2.2采暖热负荷的调节准确度
点火热负荷不应大于制造商声称值
点火热负荷不应大于制造商声称值
6.2.4采暖额定热输出或带有额定热负荷调节装置的最大热输
实测热输出不应小于制造商声称值
6.2.6生活热水额定热负荷
实测折算热负荷与制造商声称值的偏差绝对值百分比不应大于10%。当10%所对应数值小 W时.偏差允许值为500W
6.2.70.1MPa进水压力下的生活热水热负荷
产热水能力不应小于制造商声称值的95%
荷不应小于7.3.6试验的实测折算热负荷的85%
6.3.1 表面温升
6.3.1.1 调节和控制装置
调节、控制和安全装置的表面温升不应大于制造商声称值并应正常工作。对控制钮和使用时 的部位,金属件和玻璃触摸屏的表面温升不应大于35K、瓷件的表面温升不应大于45K、塑料件白 温升不应大于60K。
6.3.1.2采暖炉侧面、前面和顶部
6.3.1.3测试板和安装底板
测试板和安装底板的表面温升不应大 制造商允许采暖炉安装底板或墙体由易燃材米 且表面温升达到60K至80K时,制造商应提供采暖炉与安装底板或墙体的隔热保护措施,采耳 措施后试验的表面温升不应大于60K
6.3.2点火及火焰稳定性
6.3.2.1极限条件
6.3.2.2有风条件
点火燃烧器和主燃烧器应正常点火,火焰应稳定
点火燃烧器和主燃烧器应正常点火,火焰应稳定
6.3.2.3点火燃烧器低流量时点火稳定性
主燃烧器应能点燃且不应损坏采暖炉
主燃烧器应能点燃且不应损坏采暖炉
6.3.3降低燃气压力
降低燃气压力不应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采暖炉
6.3.4靠近主燃烧器的燃气截止阀故障
当点火燃烧器由主燃烧器的两个起密封作用的阀门之间的管路供应燃气,靠近主燃烧器的截上 生关闭故障时,应保证安全。
GB25034—2020
定热负荷不大于70kW
预清扫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预清扫空气均匀分布于燃烧室整个横断面的采暖炉,预清扫排气量不应小于整个燃烧室容积 或在对应额定热负荷的空气流量下预清扫时间不应小于5s; 预清扫空气不是均匀分布于燃烧室整个横断面的采暖炉,预清扫排气量不应小于3倍的燃烧 室容积或在对应额定热负荷的空气流量下预清扫时间不应小于15s
6.3.5.2额定热负荷大于70kW的采暖炉
a)至少以40%的额定热负荷下空气流速预清扫,预清扫排气量至少等于3倍的燃烧室容积; b)以额定热负荷下空气流 不应小于30
节有集烟室的模块炉,任一模块的预清扫空 气量不应小于全部模块燃烧室容积总和的3倍。
6.3.6燃烧室保护特性
6.3.7待机状态风机停转时常明火性能
待机状态风机停转时,常明火应能正常工作
6.4调节、控制和安全装置
6.4.1.1点火燃烧器的手动点火装置
点火燃烧器的手动点火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至少20次点燃; b)操作速度不应影响点火效果; c)最高工作温度下施加0.85倍和1.1倍的额定电压后仍能正常工作; d)在检测到点火燃烧器的火焰后,再向主燃烧器发出开阀信号
6.4.1.2自动点火装置
自动点火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一次完整的点火过程中,初次点火未点燃后如进人再启动,总的点火次数不应大于5次 b 一次完整的点火过程结束后,如未点燃应至少产生易失锁定; c)点火成功率不应低于90%
18层剪力墙结构商业楼群塔工程施工方案常明火或交替点火燃烧哥
常明火或交替点火燃烧器热负荷不应大于0.25kW
1火或交替点火燃烧器热负荷不应大于0.25kW
6.4.2火焰监控装置
JIS A 5209-2008 Ceramic tiles6.4.2.1热电式火焰监控装置
2.1热电式火焰监控装
6.4.2.1.1点火延迟开阀时间(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