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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142-2011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方形排气式镉镍单体蓄电池.pdf简介:
"GB/T 15142-2011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 方形排气式镉镍单体蓄电池"是由中国国家标准管理机构发布的一项技术标准。这个标准主要规范了方形排气式镉镍单体蓄电池的设计、生产、检验和验收过程,适用于含有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这类电池。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产品的尺寸、结构、性能要求、安全规定、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运输和储存条件等。它旨在确保这类镉镍电池的质量和一致性,以保证其在电力系统中的可靠运行,并防止可能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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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142-2011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方形排气式镉镍单体蓄电池.pdf部分内容预览:
外壳方形排气式镉镍电池的外形尺寸 外壳方形排气式镉镍电池的外形尺寸 数由性能
表45℃放电性能 表5 18℃放电性能 表6大电流值.… 表7循环寿命. 表8恒电压充电条件 表 9型式检验试验顺序 表10 推荐的批接收试验顺序
BS EN 196-2-2005 水泥的试验方法.水泥的化学分析GB/T15142—2011/IEC60623.2001
碱性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的制造商和使用者,习惯于用容量的倍数来表示电池和电池组充放电的电 流。例如:对额定容量为100Ah的电池用20A电流充电,电流可表示为C/5A或0.2CA。这种电流 表示方法用于早期的与碱性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相关的标准中。 许多意见认为这种电流表示方法存在量纲性错误,即容量(Ah)的倍数单位是安时,并非电流单位 安培。有鉴于此,本标准采用IEC61434中对电流的表述方法。 简言之,用这种方法表述标准试验电流I.(A)为:
碱性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的制造商和使用者,习惯于用容量的倍数来表示电池和电池组 流。例如:对额定容量为100Ah的电池用20A电流充电,电流可表示为C/5A或0.2CA 麦示方法用于早期的与碱性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相关的标准中。 许多意见认为这种电流表示方法存在量纲性错误,即容量(Ah)的倍数单位是安时,并 安培。有鉴于此,本标准采用IEC61434中对电流的表述方法。 简言之,用这种方法表述标准试验电流I(A)为:
C.制造商声明的额定容量,单位为安时(Ah); n制造商声明的额定容量的时间基数,单位为小时(h)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 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方形排气式镉镍单体蓄电池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
本标准规定了方形排气式镍单体蓄电池的标志、型号、外形尺寸、试验和要求。 注:本标准中,“方形”指的是电池的侧面和底面是矩形的, 如果有其他标准规定了电池用于特殊用途的试验条件和要求,并且同本标准的内容发生冲突,应优 先采用前者。
颜定容量ratedcapacity
相对于规定值或实际值,所有控制值或测量值的准确度应在下述公差范围内: a)电压:±1%; b)电流:±1%; 温度:士2; d)时间:±0.1%; e)容量:±1%。 上述公差包含了所用测量仪表的准确度、所采用的测试方法以及测试过程中引入的所有其他误差。 模拟仪表的选择参见IEC60051(所有部分),数字仪表的选择参见IEC60485。在任何一份记录结 果的报告中都应提供所使用仪表的详细资料
本标准对电池的连接方式不做规定。
每只单体或整体电池均应带有耐久性标志,标志至少要表明如下信息: 2.1规定的型号(允许制造商同时使用自已的型号); 制造商或供货方的名称或标识; 正极极端:既可以是红色垫圈,也可以是凹进或凸出的符号(见IEC60417中图形符号5005)
制造商应提供安全使用电池的建议。见IEC61438。
的外形尺寸如图1所示,并在表1a、表1b中绍
卜端子和四个挂耳的方形排气式钢制外壳电池
表1a钢制外壳方形排气式镐镍电池的外形尺寸
表1b塑料外壳方形排气式辐镍电池的外形尺寸
注1:表1a和表1b中给出的外形尺寸是优选值。 注2:宽度是指不包括挂耳法兰厚度的电池的全部宽度。表1a和表1b中给出的宽度值和长度值是最大值,它们 的负公差在表2中给出。 注3:表1a和表1b中给出的高度值是最大值,它应是按包括端子或按包括关闭的电池气塞测得的两个高度值中 的较大者,本标准不规定高度的下限值。 注4:表1a和表1b中列出的外形尺寸同电池容量无关。尺寸适用于各类方形排气式镉镍单体蓄电池,即L型、 M型、H型和X型电池。
4.1~4.8规定的试验所采用的充电电流和放电电流应是基于额定容量的值。
充电前,电池应在20七士5C下以恒流0.21.A放电至终止电压1.0V。 除非另有规定,在各项放电试验之前,电池应在20℃士5℃的环境温度下,以恒流0.2I.A充电,充 电时间为7h~8h。
下述放电试验应按规定的顺序进行。 所有电池应在20℃、5℃和(或)一18℃下进行试验
4. 2.120 ℃放电性能
电池按4.1规定充电。充电后,电池应在20℃士5℃的环境温度下搁置1h~4h。然后在相同的 环境温度下按表3规定放电。放电时间应不少于表3规定的值
本试验充许进行五次循环,当任一次循环满足要求时试验即可结策 在5.0IA和10.0ItA放电试验前,必要时可进行一次练习循环。该循环应是按4.1和4.2.1规定以0.2I.A 充放电。
本试验充许进行五次循环,当任一次循环满足要求时试验即可结策 在5.0IA和10.0I.A放电试验前,必要时可进行一次练习循环。该循环应是按4.1和4.2.1规定以0.2I.A 充放电。
4.2.25℃C放电性能
电池按4.1规定充电。充电后,电池应在5℃土2℃的环境温度下搁置24h。试验方法应 温度在24h内达到5℃土2℃。然后在相同的环境温度下按表4规定放电。放电时间应不 见定的值。
在2.0I.A和5.0I,A放电试验前,必要时可进行一次练习循环。该循环应在20℃土5℃的环境温度下按4.1 和4.2.1规定以0.21.A充放电。
电池按4.1规定充电。充电后,电池应在一18℃士2℃的环境温度下搁置24h。试验方法应保证 电解质温度在24h内达到一18℃士2℃。然后在相同的环境温度下按表5规定放电。放电时间应不 少于表5规定的值。
在2.0I,A和5.0I.A放电试验前,必要时可进行一次练习循环。该循环应在20℃士5℃的环境温度下推 和4.2.1规定以0.21.A充放电
本试验用于评价电池承受大电流放电的能力。
4. 2. 4. 1 试验方法
池按4.1规定充电。充电后,电池应在20℃士5 ℃的环境温度下搁置1h~4h。然后在木 度下按表6给出的电流值放电5S。放电期间应记录电池端电压。
4.2.4.2接收判据
电池外壳不熔化,不变形,电池内部组件不应有可观察到的变形。此外,放电期间电池 现中断,
电池的荷电保持能力应通过下述试验检验: 电池按4.1规定充电后,电池应在20℃士2℃的平均环境温度下开路搁置28d。搁置期间允许温 度短时间在20℃土5℃范圃内变化。 然后电池应在4.2.1规定的条件下以0.2I.A放电。 放电时间应不少于4h。
4. 4.1.1试验条件
GTCC-046-2019标准下载GB/T151422011/IEC60623:2001
命试验应在20℃士5℃的环境温度下进行。试验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止电解质温度超过4 寸可进行强制通风。试验期间可以向电解质中添加去离子水或蒸馏水至制造商规定的刻度。 质的特性不再符合制造商的规定,可更换电解质。 池应按4.1的规定进行预处理。
4.4.1.21~50次循环
环应按表7规定的条件进行 个适宜的时刻开始下轮50次循环
4. 4. 1.3 接收判据
1~50次循环应重复进行,直至任一第50次循环的放电时间少于3.5h为止。至此,应按4.2.1规 定再进行一次循环,放电率为0.2I,A。 当连续两次这样的容量测量循环的放电时间均少于3.5h时,循环寿命试验结束。 试验结束时得到的循环次数应不少于500次。
T∕CBDA 25-2018 幼儿园室内装饰装修技术规程4. 4. 2备用态寿命
本标准不规定备用态寿命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