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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765-2012 钢制储罐地基处理技术规范.pdf简介:
GBT50765-2012是中国国家标准《钢制储罐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的简称,该规范主要针对钢制储罐的建设过程中,地基处理的各个环节提供了详细的技术指导和要求。它涵盖了储罐地基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包括地基的选择、地基的处理方法(如换填、夯实、桩基等)、地基的承载力计算、地基稳定性评估,以及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标准等。
该规范对于保证钢制储罐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适用于工业、民用等各类钢结构储罐的建设,是储罐工程设计、施工和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它旨在确保储罐在各种地质条件下都能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因地基问题导致的储罐损坏或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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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粉质黏土、灰土和砂石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可用环刀法、 贯人仪、静力触探、轻型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试验检验;对砂石也 可用重型动力触探检验,并均应通过现场试验以设计压实系数所 对应的贯人度为标准检验垫层的施工质量。压实系数也可采用环 刀法、灌砂法、灌水法或其他方法检验。 4.4.2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行。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 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土。 4.4.3采用环力法、灌砂法、灌水法检验势层的施工质量时,取样 点应位于每层厚度的2/3深度处。检验点数量应根据工程的面积 确定,每100m至少应有1个检验点,且每台储罐不少于3点;采 用贯人仅或动力触探检验垒层的施工质量时,每分层检验点的间 距应小于5m。 4.4.4政工验收采用载荷试验法,垫层承载力载荷试验点数量应 根据工程的面积确定,每500m~1000m至少应有1个试验点, 且每台储罐不少于3点,
5.2.1充水预压方案的设计.宜按以下步媒进行
表6.2.2最后两击平均夯况量
6.2.3夯击速遍数应根据地基土的性质确定,可采用点务2通~ 3通,对于渗透性较差的细颗粒土,必要时务击遇数可适当增加。 最后再以低能级满夯2遍,满夯可采用轻锤或低落距锤多次夯击, 锈印搭接, 6.2.4两遍夯击之间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间隔时间取决于土中超 静孔除水压力的消散时间。当缺少实测资料时,可根据地基土的渗透 性确定,对于渗透性较差的黏性土地基,间隔时间宜为3周~4周;对 于渗透性好的地基可连续夯击。 6.2.5夯击点位置宜采用正方形布置,第一遍夯击点间距可取 夯锤直径的2.5倍~3.5倍,第二遍夯击点位于第一遍击点之 间。对处理深度较深或单击夯击能较大的工程,夯击点间距宜适 当增大。 6.2.6强夯处理范围应大于储罐基础范围,每边超出基础外缘的 宽度宜为基底下设计处理深度的1/2~2/3,并不宜小于3m。当 要求消除地基液化时,在基础外缘扩大宽度还不应小于基底下可 液化土层厚度的1/2。 6.2.7根据初步确定的强夯参数,提出强夯试验方案,进行现场 试务。根据不间土质承件待试务结束一至数周后,应对试务场地 进行检测,并与夯前测试数据进行对比,检验强夯效果,确定工程 采用的各项强夯参数。 6.2.8强夯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载荷试验,并结合原位 测试和土工试验综合确定。 6.2.9强夯地基变形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储罐地基基 础设计规范>GB50473的有关规定。务后有效加固深度内土层的 压缩模量应通过原位测试或土工试验确定。 Ⅱ强夯置换法 6.2. 10 强夯置换墩的深度宜穿透软土层,到达较硬土层上, 6.2.11强夯置换处理范围应按本规范第6.2.6条执行。 6.2.12 墩体材料可采用级配良好的块石、碎石等坚硬粗颗粒材 ·20,
料,粒径不宜大于500mm,且粒径大于300mm的颗粒含量不宜超 过全重的30%。 6.2.13强夯置换的单击夯击能应根据现场试验确定。初步设计 时,可根据地基处理的深度、土层情况和墩体材料等因素综合确 定。 6.2.14夯点的夯击次数应通过现场试夯确定,且应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 1墩底穿透软弱土层,且达到设计墩长; 2每击夯沉量以不造成起拨夯锤困难为宜,累计夯沉量为设 计墩长的1.5借~2.0倍: 3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宜大于表6.2.2的数值, 6.2.15墩间土应根据土质情况采用满夯或碳压等方法进行加 固。满夯夯击遍数和碾压遍数可根据现场试验确定。 6.2.16墩位布置宜采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 6.2.17墩间距应根据荷载大小、原土的承载力及夯点布置形式 选定,宜取锤直径的2信~3倍。墩的计算直径可取夯锈直径 的 1. 1 倍~1. 2 倍, 6.2.18墩顶应铺设一层厚度大于或等于500mm的压实垫层, 垫层材料可与墩体相同,粒径不宜大于100mm。 6.2.19强夯置换试验方案的确定,应符合本规范第6.2.7条的 规定,检测项目除进行现场载荷试验检测承载力和变形模量外,尚 应采用超重型或重型动力触探等方法,检查置换墩长度情况及承 线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 6.2.20确定软黏性土中强夯置换墩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时,可只 考惠墩体,不考虑墩间土的作用,其承载力应通过现场单墩载荷试 验确定;对饱和粉土地基可按复合地基考虑,其承载力可通过单墩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 6.2.21强夯置换地基的变形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7.2.9条的规 定,
6.3.5强夯施工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清理并平整施工场地; 2 标出第一遍夯点位置,并测量场地高程; 3 起重机就位,夯锤置于夯点位置; 4 测量夯前顶高程; 5 将夯锤起吊到预定高度,开启脱钩装置,待夯锤脱钩自由 下落后,放下吊钩,测量锤顶高程,若发现因坑底倾斜而造成夯锤 重斜时,应及时将坑底整平; 6重复步骤5,按设计规定的夯击次数及控制标准完成 个夯点的夯击;当券坑过深,出现提锤困难时,应将夯坑回 22
4强务施工过程中,成检查各项测试数据和施工记录,不行 合设计要求时,应补夯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6.3.8施工过程中应对各项参数及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4强务施工过程中,成检查各项测试数据和施工记录,不行
6.4质量检验 6.4.1地基处理的试验阶段、施工过程中以及完成后,应检查各 项测试数据和施工记录,并应采取有效措施。 6.4.2强夯施工结束后应间隔一定时间方能对地基加固后质量进 行检验。对砂土、碎石土地基,其间隔时间宜为7d~14d;对粉土和 黏性土地基宜为14d~28d。强置换地基间隔时间不宜少于28d, 6.4.3强势处理后的地基应进行载荷试验,并结合静力触探试 验、标准贯人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圆维动力触探试验、多道解态 面波法等原位测试方法和室内土工试验进行综合检验 6.4.4强夯置换后的地基除应采用单墩载荷试验检验外,尚应采 用动力触探或钻探等有效方法探明置换墩长度及密实度随深度的 变化。 6.4.5强夯地基检验点数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和工程的面积 确定,且每台储罐不应少于3点;对1000m以下的工程每100m 至少应有1个检验点,对1000m~3000m的工程至少应有10个 检验点,对3000m²以上的工程每300m至少应有1个检验点;载 荷试验点数量每500m~1000m至少应有1个试验点,且每台储 罐不应少于3点。检验深度不应小于设计有效加固深度。检验点 应在间土、夯点均有布置。 6.4.6强夯置换地基单墩载荷试验检验数量不应少于墩点数的 0.5%,且不应少于3个;项体长度及密实度检整数量不质少于域 点数的2%,且不应少于5根;墩间土检验点位置和数量宜与墩体 密实度检验点相对应且不应少于3点;单墩复合地基检验数量不 应少于墩点数的0.5%,且不应少于3点,复合地基检验要点应符 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24·
7.1.1振冲法分为振冲桩法和振冲密实法。 7.1.2振冲桩法适用于处理砂土、粉土、黏性土、素填土和杂填土 等地基。对于处理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20kPa的饱和黏性土和 饱和黄土地基,应在施工前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7.1.3振冲密实法适用于处理黏粒含量不大于10%的砂土。 7.1.4振冲法应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试验,确定该工法的可 行性、设计参数、施工参数、振冲器功率及其处理效果。 7.1.5当场地周围有建构筑物并且振冲法施工对其可能造成某 些震害时,应考虑施工的安全距离CJ∕T 3029-1994 可调式堰门 (孔口宽度300~5000mm),振冲孔中心距建构筑物边缘不 宜小于5m
7.2.1采用振冲法加固地基时,应根据场地地质条件和有关试验 结果,确定合理的布置方案、加固深度及有关的施工参数, 7.2.2振冲法加固范围应根据储罐的容量、重要性和场地条件确 定。当用于改善储罐地基承载力和变形性质时,宜在基础外缘扩 大1排~2排;当要求消除地基液化时,在基础外缘扩大宽度不应 小于基底下可液化土层厚度的1/2, 7.2.3振冲桩位布置宜采用等边三角形布置、环形布置或矩形布置。 7.2.4振冲桩的间距应根据储罐大小和场地土层情况,并结合所 采用的振冲器功率大小综合考虑。30kW振冲器布桩间距可采用 1.3m~2.0m;55kW报冲器布桩间距可采用1.4m~2.5m;75kW 以上振冲器布桩间距可采用1.5m~3.5m。荷载大或对黏性土宜
当相对硬层埋深不大时,应按相对硬层理深确定; 2 当相对硬层埋深较大时,按地基变形允许值确定: 3 在加固可液化地基中,桩长应按抗囊要求的处理深度确定; 4 在用于抗滑稳定的地基中,桩长宜深入最低滑动面1m以上; 5 桩长不宜小于4m。 7.2.6在桩顶和基础之间宜铺设一层300mm500mm厚的碎 石垫层。 7.2.7 桩体填料可采用级配良好、含泥量小于或等于5%的醇 石、卵石、矿渣或其他性能稳定的硬质材料,不应采用风化易碎的 石料。常用的填料粒径宜根据不同功率的振冲器按表7.2.7的规 定瑜定
7.3.1施工前应收集和分析施T场地地质资料及现场试验资料 和检测成果。 7.3.2施工前应根据场地条件和地层分布情况,合理划分施工作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