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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通道施工组织设计简介:
厦门东通道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内容预览:
在曲线可采用极坐标法进行测设。即利用导线座标点,计算出角度和距离,用全站仪来进行测设。
在路基施工前,在恢复中线测量的同时,要在线路中心桩两侧,沿垂直于线路方向,钉设出路堤坡脚或路堑坡顶的位置桩,即边桩,作为填土或挖土的边界线。
放边桩前[QC成果]钛锌板金属屋面施工质量,必须熟悉路基设计横断面图。了解路基设计宽度,路面形式,边坡坡度和中心填挖高度,才能正确测设出边桩。
测量工程必须做到,正确、精密、及时。
正确─—正确反映设计意图,不允许存在测量错误。
精密──测量精度要符合规范规定要求。
及时─—测量工作必须做在施工前面,不能影响施工进度。
11. 测量工作遵守下列制度:
测量责任制—─对测量成果必须负责任
测量复核──对测量成果必须经过复核才能使用。
测量记录制—─测量资料应有详细的记录。
仪器保管制──测量仪器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
本工程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的东通道场平厦门岸及同安岸共11块场地及四条施工便道。具体详见施工平面布置图
主要施工机械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自卸汽车等。
2.2.1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2.2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等已经设立,并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2.2.4开挖有水的鱼塘、虾池时,应采取抽排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开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
2.2.5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2.2.6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的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的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2.2.7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程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运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2.2.8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2.2.9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分段分层平均下挖→修边和清底
3.2坡度的确定:场平土方开挖时必须分层放坡开挖,防止边坡坍塌影响施工安全,各类土的放坡坡度如下:
注:有成熟施工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3.2.1挖方经过不同类别土(岩)层或深度超过10m时,其边坡可做成折线形或台阶形。
3.2.2挖方因邻近建筑物限制,应采取合适的施工方案。
3.3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
3.3.1采用推土机开挖时,一般应从两端或顶端开始(纵向)推土,把土堆向中部或顶端,暂时堆积,然后再横向将土装车按土方平衡要求运至填方地点。
3.3.2采用反铲开挖时,其施工方法有两种;
3.3.2.1 端头挖土法:挖掘机从场地的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自卸汽车配合在挖掘机的两侧装运土。
3.3.2.2 侧向挖土法:挖土机一面沿着拟开挖的一侧移动,自卸汽车在另一侧装运土。
3.3.3 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或管沟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过5m时,应按专业性施工方案来确定。
3.4 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
3.4.1 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应做好基坑(槽)或管沟的支撑准备,以防坍陷。
3.4.2 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
3.4.3 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清运。
3.5.1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天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3.5.2 在雨天开挖施工,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场地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4.1.1 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下表。
土方工程的挖方和场地平整允许偏差值
5.1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等,挖运土时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5.2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5.3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6.1 土方超挖:土方开挖原则上不得超过设计开挖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应及时回填并按土方回填要求进行压实处理。
6.2 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6.3 施工机械下沉: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推土机、铲运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铲土;挖掘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重下沉。
6.4 雨季施工时,应采取相应的雨季施工方案,防止场地过渡积水影响施工机械的通行和降低施工效率。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2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本工程设计要求的厦门岸及同安岸场平工程所包括的回填工程。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主要施工机械有装载机、推土机、自卸汽车、压路机、小型翻斗车等。
2.1.1 碎石土、砂土和挖方区挖土,其中碎石土用于填筑鱼塘及虾池换填,对鱼塘及虾池的淤泥应经晾晒干后方可作为回填土。
2.1.2 粘性土应检验其含水率,必须达到设计控制范围,方可使用。
2.2.1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地确定填方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回填土的最佳干容重根据不同土质由施工单位提出控制试验结果,并经甲方和设计部门认可。
2.2.2 填土前应对现状地面进行检压确认无回弹、无明显沉降后方可填土,地面横坡大于1:5时,应挖宽不小于1m台阶。经检验合格并办理好隐蔽和验收手续后,再进行填土压实。
2.2.3 施工前,应做好水平高程标志。即在拟填方段每隔一定距离钉上水平桩。
2.2.4 确定好土方机械、车辆的行走路线,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加宽等准备工作。同时要编好施工方案。
填方区清理检验土质→分层铺土→分层碾压密实→检验密实度→修整找平验收
3.3检验土质。检验回填土料的种类、粒径,有无杂物,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土料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填料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不同种类的土应分层填筑,且应分别做击实试验。
3.4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的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填方小于1m的地区应将耕植土推至高填方区,用于填筑底层。
3.5碾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不应超过2km/h
3.6碾压时,轮(夯)迹应相互搭接,防止漏压或漏夯。长宽比较大时,填土应分段进行。每层接缝处应作成斜坡形,碾迹重叠0.5~1.0m左右,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
3.7填方超出基底表面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填土边坡按1:1.5,挖方边坡按1:1控制。
3.8在机械施工碾压不到的填土部位,应配合人工推土填充,用蛙式或柴油打夯机分层夯打密实。
3.9回填土每层压实后,应按规定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3.10填方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表面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找平夯实。
3.11填土压实要求:根据重型击实标准要求,场平填土压实度不低于90%。填方的压实系数为1.08。
3.12土方调配:土方调配分小区进行,调配原则以小区内土方自身平衡为前提,多余的土方再满足邻区要求;根据本工程图纸设计,本工程土方调配方案详见附图。
3.13.1雨季施工的填方工程,应随铺随压;工作面不宜过大,并分层分段逐片进行,如土壤含水量过大,有翻浆回弹现象,应开挖晾晒后重新碾压。重要或特殊的土方回填,应尽量不在雨天施工。
3.13.2雨季施工时公路滑模摊铺水泥路面施工工艺,应有防雨措施或方案,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地坪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填土遭到破坏。
3.13.3施工排水:为方便施工中地面水排出,填土按由高向低,由近至远的顺序填筑,每层填土压实面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排水视情况采用自排或抽排。
4.1保证项目:
4.1.1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4.1.2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4.2允许偏差项目JC∕T 729-2005 水泥净浆搅拌机,见下表。
5.1施工时,对定位标准桩、轴线控制桩、标准水准点及龙门板等,填运土方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定期复测检查这些标准桩点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