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313-2018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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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313-2018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pdf简介:

"GBT 51313-2018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pdf" 是一项由中国国家标准管理机构发布的技术标准,全称为《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这份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目的是为了规范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确保其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促进电动汽车的普及和发展。

该标准涵盖了充电设施的选址、规划设计、设备选型、施工安装、运行维护、电力接入、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对于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的建设和运营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通过遵循这个标准,可以保证充电设施的建设质量,提升电动汽车用户的使用体验,并推动电力系统的绿色转型。

GBT 51313-2018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1.0.1为使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贯 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 和验收。 1.0.3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应符合 下列原则: 1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的要求; 与当地区域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相协调; 3 与停车场建设规划、配电网建设规划相协调; 4符合消防安全、供用电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 5积极稳妥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促进技术创新。 1.0.4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 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分散充电设施

2.0.1 分散充电设施

结合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 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 施《低压电器环境设计导则 第6部分:按钮信号灯 GB/T 24975.6-2010》,包括充电设备、供电系统、配套设施等。

与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相连接,并为其提供电能的设备, 非车载充电机、交流充电桩等。

powersupply system

为分散充电设施提供电源的电力设备和配电线路组月 系统。

2.0.4低压供电半径

从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出线到充电设施低压配电箱之间的线路 长度。 2.0.5 电源接人点 point of power access

从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出线到充电设施低压配电箱之间的

配电室低压母线出线处、配电箱出线处及其他可为充电设施 是供电源的出线处

3.0.2分散充电设施的类型和规模宜结合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1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 安装条件; 2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 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应低于10%; 3既有停车位配建分散充电设施,宜结合电动汽车的充电需 求和配电网现状合理规划、分步实施。 3.0.3在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配建的充电设备宜采用 交流充电方式,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 车位配建充电设备宜采用直流充电方式。 3.0.4分散充电设施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散充电设施的选址宜充分利用就近的供电、消防及防排 洪等公用设施; 2分散充电设施的选址应满足设施电源接入的要求; 3选址不应靠近有潜在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地方;当与有爆炸 或火灾危险的建筑物毗连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 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 4选址应满足周围环境对噪声的要求; 5分散充电设施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 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 6分散充电设施不宜设在有可能积水的场所; 7分散充电设施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的场所;

8分散充电设施不宜建设在修车库内; 9 分散充电设施宜选在有公用通信网络覆盖的区域: 10分散充电设施的选址应选取消防救援力量便于到达的 场所。

4.0.1 充电设施的布置不应妨碍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4.0.2 充电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充电设备应结合停车位合理布局,便于车辆充电; 2充电设备的布置宜靠近供电电源,以缩短供电线路的 路径; 3采用分体式结构的非车载充电机,其整流柜宜靠近充电桩 布置,末端压降应满足充电要求; 4充电设备与充电车位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满足安 全、操作及检修的要求;充电设备外廓距充电车位边缘的净距不宜 小于0.4m。 4.0.3充电设备应垂直安装,偏离垂直位置任一方向的误差不应 大于5。 4.0.4当充电设备采用落地式安装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充电设备基础应高出地坪50mm,室外充电设备基础 应高出地坪200mm 2设备基础宜大于充电设备长宽外廓尺寸不低于50mm; 3单独安装的充电连接器,正常状态下水浸时,应满足正常 更用且系统绝缘电阻不应降低、人身安全不受影响,其安装基础可 与地面平齐。 4.0.5当充电设备采用壁挂式安装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0.5当充电设备采用壁挂式安装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竖直安装于与地平面垂直的墙面,墙面应符合承重要 求,充电设施应固定可靠; 2设备安装高度应便于操作,设备人机界面操作区域水平中 心线距地面宜为1.5m。

4.0.6非车载充电机应具备交流输入过压保护、交流输入过流保 护、直流输出过压保护、直流输出过流保护和内部过温保护等 功能。 4.0.7交流充电桩应具备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功 能。交流充电桩漏电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传导充 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8487.1的有关规定。 4.0.8充电车位应安装防撞设施,并应采取措施保护充电设备及 操作人员安全

5.2.5交流充电桩线路侧剩余电流保护器的型号应与其内部自

5.3.1新建停车场应将低压电源引至充电车位附近,并应配置配

5.3.1新建停车场应将低压电源引至充电车位附近,并应配置配 电箱。配电箱至分散充电设施应预留电缆通道。 5.3.2充电设备宜采用专用供电线路

5.3.3电缆路径应规划合理,电缆应固定敷设;户内电缆宜采用

3.3电缆路径应规划合理,电缆应固定敷设;户内电缆宜采用 架敷设、地槽敷设、马道敷设、穿管明敷等方式;户外电缆线路宜 用电缆沟槽或穿保护管埋地的方式敷设

选用三芯电缆,且电缆中性线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同。

设计规范》GB50217的有关规定,且电力电缆截面可按大一级 择。主干线的截面应结合分散充电设施负荷计算结果,按远, 标选定,并应留有一定的裕度。

5.3.6向充电设备供电的线路宜选用铜导体,电缆宜选用交联票

乙烯绝缘型。当线路敷设在户外时,外护套宜采用钢带铠

5.3.7电力管线与其他市政管线之间的平行或交

5.3.8电缆接入供电和用电设备时,不应对柜内端子或

5.4.2分散充电设施供电电压偏差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10(2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的电压偏差不应超过标称电 压的±7%; 220V单相供电电压偏差不应超过标称电压的十7%,一10%

甩仪田 点的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12 的有关规定。

5.4.4充电设备接入电网所注入的谐波电流和引起电源接

GB/T14549的有关规定

GB/T14549的有关规定。 5.4.5充电设备在电源接人点的三相电压不平衡允许限值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GB/T15543的有 关规定

5.4.5充电设备在电源接入点的三相电压不平衡允许限值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15543的有 关规定

6.1消防 6.1.1汽车库和停车场的分类、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 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汽 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有关规定。 6.1.2分散充电设施供电系统的消防安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的有关规定。 6.1.3电缆防火与阻止延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 设计规范》GB50217的有关规定。 6.1.4充电设备及供电装置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电源切断装置。 6.1.5新建汽车库内配建的分散充电设施在同防火分区内应 集中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布置在二级耐火等级的汽车库的首层、二层或三层。 当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布置在地下车库的首层,不应布置在 地下建筑四层及以下。 2设置独立的防火单元,每个防火单元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应符合表6.1.5的规定

6.1.4充电设备及供电装置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电源切断装置

表6.1.5集中布置的充电设施区防火单元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²)

3每个防火单元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0h的防火隔墙或 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等与其他防火单元和汽车库其他部位分 隔。当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 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 4当防火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耐火等级不

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5当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配建分散充电设施时,应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 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6.1.6既有建筑内配建分散充电设施宜符合本标准第6.1.5务 的规定。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 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 不得配建分散充电设施

6.1.7集中布置的充电设施区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

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规定配置火火器,并宜选用十粉火 火器

外安装的充电设备宜与就近的建筑或配电设施共用接地装置。当 无法利用时,应加设接地装置。

DBJ∕T 13-311-2019 城市人民防空设施配置技术标准6.3.1面向电网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充电设施的电

1面向电网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充电设施的电能计量装 安装在产权分界点处。

置应安装在产权分界点处。

7.0.3分散充电设施文档资料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动

7.0.4交流充电桩的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X

JC∕T 782-2010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透光率试验方法1基本构成、功能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动汽车 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33002的有关规定! 2充电连接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 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0234.1和《电动汽车传 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GB/T20234.2的 有关规定。 7.0.5非车载充电机的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本构成、功能和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动汽 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NB/T33001的有关规定; 2非车载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 的通信协议》GB/T27930的有关规定; 3充电连接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 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0234.1和《电动汽车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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