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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甬 DX-07 宁波市空气源热泵与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细则.pdf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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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应经过计算确定,并在设计中与其他主要参数一起写明。 接热交换器(水箱)的换热面积可按下式计算:
5.3.1当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储热水箱(罐)容积能满足平均日用
水量调节的要求时,热泵供热能力可按平均日耗热量配置。 5.3.2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设计小时供热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一一热泵设计小时供热量(kJ/h); q一一热水用水定额(升/人·天或升/床·天),按《民用建 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中的平均日用水定额取值(温度不同时, 按等热量换算水量),水量取值同5.2.7条: m一一用水计算单位数(人数或床位数); t一一热水温度,以氟利昂为冷媒的热泵机组取t.=55(℃), 其余特殊冷媒如CO2等,按实际产品取值; ti一一冷水温度,应以当地实测数据资料确定。宁波中心城 区不同月份冷水温度详见附录B,其他县(市)区当无水温资料时 可参考附录B取值; 注:宁波中心城区指海曙区、鄞州区、江北区、高新区、镇海区、北仑区。 T一一热泵机组设计工作时间(h),应根据用水需求、气候 条件和系统经济性等因数综合考虑确定。居住建筑分散独立式系统宜 取3.5小时;公共建筑分散独立式系统宜取58小时,集中式热水系 统全日制供水时宜取820小时,不设辅助加热设备的系统,热泵的 工作时间宜取下限,以便给最高日用水量发生时留出足够补充加热能 力。定时供水时,T由设计人确定; Ki—安全系数, 取 1.10~1.20。
DB13(J)/T 105-2017标准下载.3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主机应按全年平均的环境温度和冷水水
温条件计算制热量,辅助能源的制热能力应根据冬季最冷月的环境温度和冷水温度条件,在合理延长热泵工作时间的条件下校核和调整热泵主机的制热量进行计算确定,热泵最大工作时间不应天于5.3.2条T1的上限值。5.3.4当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进行可再生能源应用节能量计算时,空气源热泵的输入功率可根据热泵的设计小时供热量和热水系统的能效比值按下式计算,并符合浙江省《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33/1105的要求。Q=(Qg/3600)/C0P(5.3.3)地方细式中:Qr一一热泵的输入功率(kw):COP一一热泵热水系统的能效比值,无量纲;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进行全年节能量计算时,宁波地区的系统能效比值宜取2.5(不包括热水供、回水管的热损失)。5.3.5空气源热泵的能源效率应符合国家标准GB29541的要求。制热量大于等于10kW的热泵热水机(器)在名义(额定)工况和规定条件下运行时的性能系数(COP)值不应低于表5.3.5的规定2级:制热量小于10kW的热泵热水机(器)在名义(额定)工况和规定条件下运行时的性能系数(COP)值不应低于表5.3.5的规定3级,宜为2级。表5.3.5能源效率等级指标性能系数(W/W)性能系数(COP)制热量H(kW)热水机型式加热方式2级3级次加热、循环加热式4. 404. 10H<10普通型静态加热式4. 003. 8022
5.3.6源然热泵热小器任设计支件中应 o 气源热泵热水器主机和水箱在使用时不应有异常噪声和振动,按照 《家用和类似用途热泵热水器》GB/T23137的测试方法要求,其半 消声室测试噪声的测试值(声压级)应符合表5.3.6规定
表 5. 3. 6 空气源热泵热水器噪声限定值(声压级)
5.3.7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机组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集中式系统的热泵主机及其循环水泵不应布置在居住用房的 上层、下层或毗邻的设备平台上,热泵主机及其循环水泵应采用低噪 音机组并采取防噪音措施,热泵主机的噪音应符合国家空气源热泵产 品标准的要求; 2.室外主机应布置在通风条件良好的屋顶、设备平台或设备阳 台、室外平台等处,不得布置在生活阳台上; 3.放置热泵机组的屋顶、平台(设备阳台)应有人员安装、维 修的通道及检修的余地:
4.商用型热泵机组进风面相对布置时,其间距宜大于1.5倍进 风口的高度。进风面距墙面的净距宜大于1.0倍进风口的高度;家用 型热泵主机进风面距墙面净距不宜小于0.20米,排风面应通风良好 当排风面有高于排风口上端的侧墙时,应采取侧墙设排风百叶等技术 普施保证热泵主机排风
5.3.9当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采用一次加热式(直热式)机
5.4.1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储热水箱(罐)容积应根据热水用水小时 变化曲线、太阳能集热器或热泵的供热能力,并综合考虑辅助加热装 置加热时段和能力等多种因素经计算后确定。 5.4.2分散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储热水箱(罐)容积可按下列公式确 定:
V=(40~50):A
式中:V 储热水箱(罐)有效容积(L); A一一集热器的总面积(m²,直接加热系统为A,间接加热系 统为Ain)。 注:部分无法按第5.4.1条计算的集中式系统可参照本公式计算
5.4.3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储热水箱(罐)有效容积计算应符合
计),当用水量标准为60℃,或其他水温时,应进行换算: Ti一一热泵机组设计工作时间(h),按本技术细则5.3.2 取值。
5.4.4储热水罐在闭式强制循环系统中应承受系统工作压力,其承
可能出现的运行温度下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5.4.6储热水箱(罐)的布置形式(立式或卧式)和进、出水管布 置,不得产生水流短路,并应保证箱(罐)内具有平缓的水温梯度 充分利用水箱(罐)的储热容积。
5.4.7集中式太阳能或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出水水温应尽可能的 保持恒定,系统设计宜采用闭式承压式系统。当平均日热水用水量(水 温60℃)不大于4m²,可采用单水箱(罐)制热供热系统,大于4m 宜采用双水箱(罐)或多水箱(罐)制热供热系统,
5.4.8集中式太阳能或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单水箱(罐)系统设计
5.4.8集中式太阳能或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单水箱(罐)系统设计 应满足以下要求: 1.单水箱(罐)太阳能或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管路应合理布置 太阳能系统设计可参见《宁波市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工程建 没管理技术细则》附录B;空气源热泵系统设计可参见本细则附录D: 2.开式热水箱冷水补水不得采用浮球阀或水力控制阀补水,可 采用电磁阀或电动阀补水。闭式储水罐应从底部补水,上部出水; 3.开式热水箱采用电磁阀或电动阀补水时,补水的最低水位设
应满足冷水补水期间热水的使用量
积计算按本细则5.2.9条执行。
5.4.10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储热水箱(罐)热损系数应小于 16W/(m²·K),其保温性能应满足《太阳能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 (GB/T20095)中的温降要求, 5.4.11在开式非承压系统中,储热水箱应设置水位计、温度计、控 制器及溢流管、放空管等;在闭式承压系统中,储热水罐应设置压力 表、泄压装置、温度计、控制器、自动排气阀及放空管等。 5.4.12太阳能热水系统应设置温度控制措施以防系统过热,且应保 证用户端出水温度不大于60℃。
(罐)容积应经计算确定,应并符合下列规定: 1.一居室公寓或住宅容积不得小于100L;普通居住建筑当每户 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时,容积不得小于150L;当每户建筑面积 大于200m时,容积不得小于200L; 2.低层联排住宅容积不得小于200L;低层双拼或独栋住宅当每 户建筑面积小于等于300m时,容积不得小于200L;当每户建筑面 积大于300m时,容积不得小于300L; 3.储水罐不得设在生活阳台上JC 204-1992 天然花岗石荒料,应设在设备平台或露台等处: 4.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当没有配置辅助能源加热设备时,其储 水罐容积按1、2款条件选用时,宜相应地扩大。
5.4.14集中集热、分散储热的半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当采用集热
水箱的容积可按集热循环泵2min流量并预留膨胀及停泵时回水容积 计算确定。
5.5.1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辅助能源,可采用工业余热、废热、空气 源热泵、水源热泵、城市热网、燃气、燃油、电或其他热源作为辅助 能源。分散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宜采用燃气或电作为辅助能源,当上述 两种热源同时具备时,应优先利用燃气作为辅助能源。 5.5.2太阳能热水系统辅助能源的加热能力应按不计太阳能集热器 供热能力的常规热水系统计算,具体选型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中有关条款执行。 5.5.3辅助能源可直接加热,也可通过水加热设施间接加热。对于 居住建筑分散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储热水箱(罐)的电辅助加热输入功 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户水箱(罐)容积小于150L时,输入功率不得小于1.5kW; 2.分户水箱(罐)容积大于等于150L小于300L时,输入功率 不得小于2kW; 3.分户水箱(罐)容积大于等于300L时,输入功率不得小于 2. 5kW。
5.5.4当太阳能热水系统辅助能源加热设备采用太阳能出
专用型带进水温度自动控制点火升温功能的燃气热水器串联连接时, 热水专用型辅热燃气热水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气热水器的过水部件应耐高温,长期耐高温能力应不小于 60℃,短时耐冲击高温能力应不小于80℃,燃气热水器应具备恒温 出水功 能,且能显示出水温度值: 2.燃气热水器的产水量应满足各种功能建筑的用水量要求;燃 气热水器的进水管道上应设过滤器,且应设在便于安装、维护的部位 5.5.5当采用燃油、燃气作为辅助加热手段时,应按相关的专业规范 采取防火、防油、防空气污染的技术措施。 5.5.6当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设计需要设辅助能源加热设备时,辅助 能源加热设备的加热能力应按平均日用水量在冬李最冷月平均冷水 温度下的耗热量扣除相应时段已选热泵的加热能力, 5.5.7原水硬度较高或集热器具有较高防冻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 宜采用水加热设施间接加热生活热水的系统。 5.5.8以氟利昂为工质(制冷剂)的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当热水供 水温度要求不小于60℃时,必须配置辅助能源加热设备。
5.5.8以氟利昂为工质(制冷剂)的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当热水供 水温度要求不小于60℃时,必须配置辅助能源加热设备。
5.6.1分离式集热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室外井池与管沟施工工艺标准,在自然循环不能保证集热效 果时应设置循环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