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装配式建筑实体质量控制分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7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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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装配式建筑实体质量控制分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7月).pdf简介:

《湖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装配式建筑实体质量控制分册)》是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0年7月发布的一份文件。这份手册是湖北省针对装配式建筑(一种工业化、标准化的建筑方式,通过预制构件在工厂生产,然后在施工现场组装)实体质量控制的详细指导文件。它旨在规范和提升湖北省内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安全管理,内容可能涵盖了预制构件的生产、运输、安装、检验、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求,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预防和解决措施。

该手册的发布,对于保障湖北省装配式建筑的施工质量、提升工程安全、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是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在进行装配式建筑项目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湖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装配式建筑实体质量控制分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7月).pdf部分内容预览:

(1)构件生产前应完成深化设计,深化设计文件 应经原设计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应向深化设计单位提 供施工预留、预埋等相关信息,应在构件生产之前校 核预制构件加工图纸。 (2)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规 定,进行施工措施复核及验算,编制装配式混凝土结 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宜包括工程概况、编 制依据、进度计划、施工场地布置、预制构件运输与 存放、安装与连接施工、绿色施工、安全管理、质量 管理、信息化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 (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之前,宜选择有代表 性的单元进行预制构件试安装,并应根据安装结构及 时调整完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 (4)宜采用RFID等信息化手段进行预制构件的 存放、运输等信息的管理。 1.1.2人员准备 (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特点和要求,对管理人员及作 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 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灌浆施工人员应进行专项 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3作业条件准备 (1)预制构件吊装、安装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方 案进行,各工序的施工,应在前一道工序质量检查合 格后进行,工序质量控制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吊装设备、吊具和吊索应经验算后选用,吊 装前,应由专人检查核对,确保机具、型号与施工方 案一致。 (3)安装施工前应按工序要求检查核对已施工完 成结构部分的质量,测量放线后,标出安装定位标 志,必要时应提前安装限位装置。 (4)预制构件搁置的底面应清理干净。 (5)吊装设备应满足吊装重量、构件尺寸及作业 半径等施工要求,并调试合格。 (6)拌浆机宜选用强制式电动设备,灌浆设备宜 采用灌浆压力或灌浆流量可调节的灌浆设备进行灌浆 施工,并应随时核查灌浆料搅拌设备、灌浆设备、灌

灌浆速度应符合施工方案

DBJ04∕T 390-2019 基坑工程装配式钢支撑技术标准直于受力筋)、翘曲、缺棱掉角致主筋外露或预埋件

预制楼板类构件外形尺寸充允许偏

预制墙板类构件外形尺寸充许偏

的路面宽度和转弯半径。施工道路在地下室顶板上的, 应对顶板受力能力进行复核,必要时增加支撑措施。 (3)现场存放堆场应平整坚实,并有排水措施。 卸放、吊装工作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并应有满足周 转使用的场地。 (4)预制构件装卸及运输过程应采取固定措施, 并应保证车体的平衡。预制构件边角部或与紧固用绳 索接触的部位,宜采用垫衬保护。构件在运输时要固 定牢靠,以防在运输中途倾倒,或在车辆转弯车速过 快时被甩出。对于屋架等重心较高、支承面较窄的构 件,应用支架固定。 (5)预制构件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应按规格、品 种、使用部位、吊装顺序分别设置存放场地。存放场 地应设置在吊车有效起重范围内,并设置通道。 (6)构件运输时的混凝士强度,如设计无要求 时,一般构件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75%,屋架和 薄壁构件应达到100%。 (7)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垫点和装卸车时的吊点, 无论上车运输或卸车堆放,都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叠 放在车上或堆放在现场的构件,构件之间的垫木要在 同一条垂直线上,且厚度相等。

(8)根据工期、运距、构件重量、尺寸和类型以 及工地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运输车辆和装卸机械。 (9)根据吊装顺序,先吊先运,保证配套供应。 (10)超长、超重等构件,应根据其安装方向确 定装车方向,以利于卸车就位。 1.2.3预制构件堆放质量控制 (1)预制构件在止面设置标识,便于查看,标识 内容宜包括构件编号、制作日期、合格状态、生产单 位等信息。 (2)预制构件的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应设置 在吊装设备有效起重范围内,并设置通道。 (3)预制剪力墙进场后,可采取背靠架堆放或插 放架直立堆放,也可采取联排插放架堆放,堆放工具或 支架应有足够的刚度,并支垫稳固。预制外墙板宜对称 靠放、饰面朝外,且与地面倾斜角度不宜小于80°。 (4)叠合楼板堆放时底板与地面之间应有一定的 空隙。垫木放置在桁架侧边,板两端(至板端 200mm)及跨中位置应设置垫木,且间距不应大于 1600mm。垫木的长度、宽度、高度均不宜小于 100mm,且应上下对齐。预制混凝土叠合板的预制带 肋底板应采用板肋朝上叠放的堆放方式,严禁倒置且下

部不得脱空。层与层之间应垫平、垫实,各层支垫应 上下对齐。不同板号应分别堆放,堆放高度不宜大于6 层。堆放时间不宜超过两个月。 (5)预制梁的堆放应正确设置支承点,支承点位 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多层堆放时,各层支承点必须 在同一垂直线上。 (6)楼梯等较重构件的堆放层数要求按现场堆场 承载力及施工措施费用等综合考虑,一般不超过4 层。应在每层楼梯下铺设木枋,垫木应上下对齐,在 同一垂直线上。 (7)预制阳台板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应按规格、 品种、使用部位、吊装顺序分别设置堆场。预制阳台 板叠放时,层与层之间应垫平、垫实,各层支垫应上 下对齐,最下面一层支垫应通长设置。叠放层数不应 超过 4层。预制阳台板封边高度为800mm、1200mm 时宜单层放置。

(1)预制构件应按照施工方案确定的吊装顺序提 前编号,吊装时严格按编号顺序起吊

(2)预制构件起吊宜采用标准吊具均衡起吊就 位,吊具可采用预埋吊环或埋置式接驳器的形式。专 用内埋式螺母或内埋式吊杆及配套的吊具,应根据相 应的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定选用。 (3)应根据预制构件形状、尺寸及重量和作业半径 等要求选择适官的吊具和起重设备。在吊装过程中,吊 索与构件的水平夹角不宜小于60°,不应小于45°。 (4)预制构件吊装应采用慢起、快升、缓放的操 作方式。构件吊装校正,可采用起吊、静停、就位、 初步校正、精细调整的作业方式。起吊应依次逐级增 加速度,不应越档操作。 1.3.2竖向预制构件的临时支撑应符合下列规 定: (1)每个预制构件应按照施工方案设置稳定可靠 的临时支撑。 (2)对预制柱、墙板的上部斜支撑,其支撑点距 离板底不宜小于柱、板高的2/3,且不应小于柱、板高 的1/2。下部支承垫块应与中心线对称布置。 (3)预制柱宜按照角柱、边柱、中柱顺序进行安 装,与现浇结构连接的柱先行吊装,就位前应预先设 置柱底抄平垫块,控制柱安装标高;预制柱的就位以

轴线和外轮廓线为控制线,对于边柱和角柱,应以外 轮廓线控制为准;采用灌浆套筒连接的预制柱调整就 位后,柱脚连接部位应采用相关措施进行封堵。 (4)预制剪力墙安装:与现浇节点相连接的墙板 宜先行吊装,吊装前应预先在墙板底部设置抄平垫块 或标高调节装置,采用灌浆套筒连接、浆锚连接的夹 心保温外墙板应在外侧设置弹性密封封堵材料,多层 剪力墙采用坐浆时应均匀铺设坐浆料;调整就位后墙 底部连接部位应采用相关措施进行封堵;墙板安装就 位后,进行后浇处钢筋安装,墙板预留钢筋应与后浇 段钢筋网交叉点全部扎牢。 (5)对单个构件高度超过10m的预制柱、墙 等,需设缆风绳。 (6)构件安装就位后,可通过临时支撑对构件的 位置和垂直度进行微调。 (7)特殊部位(楼梯间、电梯井、采光井等)的 竖向构件临时支撑应提供支撑方案及计算。 1.3.3叠合类预制构件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叠合类构件的支撑应根据设计要求或施工方 案设置,支撑标高除应符合设计规定外,尚应考虑支 撑系统本身的施工变形

2016年河南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4册 隧道工程(2)施工荷载不应超过设计规定

2)施工荷载不应超过设计

1.3.4预制构件的吊装校核与调整应符合下列规

(1)预制墙板、预制柱等竖向构件安装后应对安 装位置、安装标高、垂直度、累计垂直度进行校核与 调整。对较高的预制柱,在安装其水平连系构件时: 须采取对称安装方式, (2)预制叠合类构件、预制梁等水平构件安装后 应对安装位置、安装标高进行校核与调整。 (3)相邻预制板类构件JG∕T 32-1999 土方机械 防护与贮存,应对相邻预制构件平整 度、高差、拼缝尺寸进行校核与调整。 (4)预制装饰类构件应对装饰面的完整性进行校 核与调整。 1.3.5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浆锚搭接连接的质量 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套筒灌浆连接应采用由接头型式检验确定的 相匹配的提供单位提供的灌浆套筒、灌浆料。接头提 供单位应提交所有应用接头规格的有效型式检验报 告,并提供接头制作、安装及现场灌浆施工作业指导 书。施工单位也可作为接头提供单位独立采购灌浆套 筒、灌浆料进行工程应用,但构件生产和施工前应庄

施工单位完成接头匹配检验; (2)灌浆施工中更换灌浆料,则接头提供单位应 变更为施工单位,应在灌浆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委托重 新进行所有规格钢筋的接头匹配检验、工艺检验及有 关材料进场检验,所有检验均应在施工单位、监理单 位见证下制作试件并一次合格; (3)套筒灌浆料进场时,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及 出厂检验报告,并在现场做试搅拌、试灌浆,对其初 始流动度、30min流动度及灌浆可操作时间进行测 试。灌浆料存放在通风干燥处并避免阳光直射。 (4)灌浆前应对莲接孔道及灌浆孔和排气孔全数 检查,确保孔道通畅,内表面无污染。 (5)竖向构件与楼面接处的水平缝应清理十 净,灌浆前24h连接面应充分浇水湿润,灌浆前不得 有积水。 (6)灌浆前应制定钢筋套筒灌浆操作的专项质量 保证措施,检查预留钢筋的长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套筒内表面和钢筋表面应洁净。灌浆操作全过程应庄 监理人员旁站。 (7)灌浆料应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按配置要 求计量灌浆材料和水的用量,经搅拌均匀后测定其流

动度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灌汪。 (8)浆料应在制备后30min内用完,灌浆作业应 采取压浆法从下口灌注,当浆料从上口流出时应及时 封堵,持压30s后冉封堵下口。灌浆后24h内不得使 构件和灌浆层受到振动、碰撞。 (9)灌浆作业应及时做好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并 按要求制作每工作班1组且每层不少于3组的长方体 试件(40mmX40mm×160mm),标准养护28d后进行 抗压强度试验。 (10)灌浆施工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同时不 宜超过30℃。当采用低温灌浆料时,灌浆施工应符合 相关规定;环境温度超过30℃时,应采取保证流动性 的技术措施。雨雪天气不得进行灌浆施工。 (11)灌浆作业应留取影像资料作为验收资料。 资料应包括灌浆操作的部位、时间、操作人员等信 息。 (12)灌浆结束后应及时将灌浆孔及构件表面的 浆液清理干净,并将灌浆孔表面抹压平整。 1.3.6后浇混凝土钢筋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后浇混凝土钢筋工程应在施工之前根据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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