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既有小区供水设施改造技术导则(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4月28日发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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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既有小区供水设施改造技术导则(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4月28日发布).pdf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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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技术导则可能是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了提升和规范该省既有小区供水设施的改造工作而发布。它可能会包含以下内容:

1. 改造目标:强调了对老旧供水设施进行改造的目的,如提高供水效率,保障水质安全,满足居民生活和用水需求。

2. 技术要求:详细规定了供水设施改造的技术标准,包括管道材质、供水设备更新、水质处理技术、智能管理系统等。

3. 工程流程:可能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指南,以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安全与环保:强调改造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环保注意事项,如防止水资源浪费,减少噪声和污染。

5. 维护与管理:给出了对改造后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建议,以保证其长期稳定运行。

6. 政策支持和资金管理:可能包括相关的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补贴政策,以及资金的申请和使用规定。

如果你需要更具体的信息,建议你直接查阅或联系相关的发布机构获取该技术导则的详细内容。

黑龙江省既有小区供水设施改造技术导则(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4月28日发布).pdf部分内容预览:

5.9.10倒流防止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减压型倒流防止器》GB/T 25178、《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的要求; 2.应与所接管道同径; 3.叠压供水系统中宜选用低阻力倒流防止器: 4.安装在便于检测、拆装和维修的地方; 5.具有自动排水功能,排水时应有显示; 6.体积尺寸相对较小,安装简单易操作。 5.9.11给水管道不得穿越污水井、化粪池、厕所等污染源 不宜穿越伸缩缝、沉降缝、变形缝等,如必须穿越上述三 缝时,应设置补偿管道伸缩和剪切变形的装置。 5.9.12给水管道不得穿越配变电房、电梯机房等遇水会损 坏设备和引发事故的房间,并避免在生产设备上方穿过。 5.9.13给水管道应避免穿越人防地下室。 5.9.14给水管道穿越下列部位时,应设置防水套管 1.穿越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的外墙处: 2.穿越剪力墙或屋面; 3.穿越钢筋混凝土水池(箱)壁板、顶板或底板; 4.具有防水要求的其他位置。

5.10.1控制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执行;控制柜的制造应符合《高度进制为 20mm的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系列》GB/T3047.1的 规定;应符合《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的 IP54规定:

2.应设定就地自动和手动控制方式,可采用远程控制, 采取远程控制时系统必须具备数据双向传输加密措施: 3.备用泵可设定为故障自投和轮换互投: 4.控制系统应具备自动、手动和远程控制,自动控制 应采用通用型PLC,并根据供水单位要求统一通讯协议 点表格式; 5.宜配置数据采集柜对泵房数据进行统一采集,经加 密后上传至二次供水管理平台: 6.数据采集柜应具备断网存储运行数据功能,并在有 网时将存储的数据传输至二次供水管理平台且不影响正常 数据的采集传输: 7.设备应有水压、液位、电压、频率等实时检测仪表 且检测仪表的量程应为工作点测量值的1.5倍~2倍; 8.为保证设备控制运行稳定性,控制方式上应选择 对一变频控制方式,其加载逻辑应参考设备供水流量; 9.控制系统应具备应急变频控制功能,当主控制系统 损坏,备用控制系统启用保障正常供水不受影响: 10.控制设备应能显示水泵、传感器等工作状态,如电 压、电流、液位、频率(变频控制设备)、进水压力(设 定值及实际值)、供水压力(设定值及实际值)、故障状态 等。为保证控制设备的数据显示,控制面板上宜具备中文 人机界面,即触摸式人机界面; 11.变频调速控制时,设备供水压力控制与显示精度 应不大于0.01MPa; 12.开关柜上断路器的控制要求如下:控制水泵的断路 器在开关柜上应有分、合状态显示;出于安全考虑,不充允 许远程分合闸:

13.电磁阀可在现场机箱上控制,该现场机箱应与对应 的水泵控制箱靠近布置。现场机箱设置现场就地人工控制 和远程控制的转换升关; 14.独立泵房的排污系统应接入到PLC控制系统中, 控制中心应能通过PLC监控排污泵。 5.10.2其它设备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排水泵与液位开关组合,自成系统运行,有一个故障 信号及运行控制信号与PLC系统连接《有质量评定的声表面波(SAW)滤波器 第2部分:使用指南 GB/T 27700.2-2011》,当出现故障时, 发出报警; 2.通风系统根据时间自动运行,故障信号送入PLC,提 供系统报警功能; 3.泵房外建筑物的排水、通风不得影响泵房内对应系统 的运行; 4.控制柜内应加装自动除湿装置: 5.加压设备和消毒设备应有满足设备安全运行的电源和 可靠的配电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 规范》GB50052、《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 5.10.3电源应满足设备的安全运行,宜采用双电源或双回 路供电方式。

5.11.1智慧监控二次供水管理平台应通过底层数据采集器 对全市二次供水泵房和设备进行安全、高效的实时监控 实时数据的采集包括四大类数据:①泵房/设备运行数据 例如压力、流量、变频器数据、水泵数据、水箱液位、电 压/电流/功耗、集水坑/排污泵数据等;②泵房环境量数据

例如温湿度、烟感、水淹、风机、除湿机、空调等;③水 贡数据,例如余氯、浊度、pH等:(4)安防数据,例如视 频、对讲、门禁、红外等。通过网络实时传输至服务器进 行后期的分析处理。 5.11.2系统应可支持多种网络上传方式,如VPN、公网、 3G/4G等,数据传输必须采用非对称秘钥进行联系确认 并进行对称秘钥加密传输 5.11.3系统应支持SSO单点登录,应支持不同级别、不 司管理岗位着到不同级别数据 5.11.4系统应具有后台配置管理权限,支持不同部门、不 司岗位使用针对性的管理功能。 5.11.5在供水管网资料齐全的基础上,系统可支持基于水 力运算结果的优化算法调度,

6.1.1施工必须使用具有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水产品。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分别进行核 查。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应当对使用具有卫生许可扣 准文件的涉水产品加以明确。不得使用未取得涉水产品卫 生许可批件的涉水产品进行施工。 6.1.2施工单位应按批准的二次供水工程设计文件和审查 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施 工力量、施工场地及施工机具应具备安全施工条件。 6.1.3施工单位应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并进行工程施工图会审。 6.1.4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 路的保护,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规范》GB50289的要求执行。 6.1.5改造和扩建二次供水设施的工程应制定安全、卫生 可靠、合理的临时供水方案,保证施工期间的不间断供水 确因技术原因需要断水施工的,连续断水时间不得大于 小时。因技术原因断水期间,在施工前设立临时供水点, 保障施工期间居民不间断用水,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6.1.6设备安装、管道敷设、设备调试均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的要求。 6.1.7二次供水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 单位对管道、贮水箱和设备进行冲洗和消毒。消毒时,应 根据二次供水设施类型和材质选择相应的消毒剂

6.1.8冲洗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40的要求执行。 6.1.9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要求,据实对施工中的过程和竣 工资料进行收集和编制,妥善保管统一上交验收单位。 6.1.10在施工同时,应考虑人们出行的安全及方便 6.1.11施工时必须占用公共绿地,人行通道等应经相关单 位同意认可。

6.1.12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

1.给水管件应与管材匹配,管道附件的工作压力与该 管道系统的工作压力相一致。 2.管道安装时管道内和接口处应清洁无污物,安装过 程中应严防施工碎屑落入管中,施工中断和结束后应对敬 口部位采取临时封堵措施。 3.二次供水室外管道与建筑物外墙平行敷设的净距不 宜小于1.0m,且不得影响建筑物基础;供水管与污水管的 最小水平净距应为0.8m,交叉时供水管应在污水管上方, 且接口不应重叠,最小垂直净距应0.1m,当距离达不到要 求时应满足《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要求。 4.理地金属管应做防腐处理。 5.理地钢塑复合管不宜采用沟槽式连接方式。 6.管道安装时管道内和接口处应清洁无污物,安装过 程中应严防施工碎屑落入管中,施工中断和结束后应对 敬口部位采取临时封堵措施。 7.钢塑复合管套丝时应采取水溶性润滑油,螺纹连接 时,宜采取聚四氟乙烯生料带等材料,不得使用对水质产 生污染的材料。

8.给水管件应与管材匹配,管道附件的工作压力与诊 管道系统的工作压力相一致。

1.在建(构)筑物(含电杆等)附近挖槽时,应予先采取有 效防护措施,以保证建(构)筑物的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2.路面开挖应符合相应规范标准,土质不好时应采用 相应安全措施。 3.在有现用地下管道的位置挖槽时,应事先与有关单 立联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管道,对现用地下电缆,应 约请电缆管理单位的代表来现场,方可开挖。 4.如发现设计图纸上未标出的地下管线与构筑物时,应 通知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处理办法。 5.在地下水位较高或雨李施工或遇流沙时应采取降水 与排水措施。 6.机械挖槽后确保槽底土壤结构不被扰动或破坏,用 机械开挖沟槽后,当天不能下管时,沟底应留出0.2m左 右一层不挖,待铺管前人工清挖。 7.当槽底土壤为松散土壤或人工用填土时,开挖深度 应比设计标高高出0.05m~0.10m厚的土层预留不挖,待 铺管前挖至沟底设计标高下0.20m,并采用砂石、黏土、 三合土等夯实到沟底设计标高。压实系数不小于0.94。 8.在挖槽中应严格控制槽底高程,防止超挖,并做好 排水工作,防正槽底土壤扰动《电动汽车更换用电池箱连接器通用技术要求 GB/T32879-2016》,在冬李做好对槽底的保护 防正止受冻以尽量避免地基处理。

6.1.14管道水压试验及冲洗消毒

1.生活给水管道的调试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管 首等正式使用前需压力试验、清洗消毒,方法参照生活给 水系统的试压、清洗消毒方法。 2.冲洗、消毒后,系统出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

1.施工前应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2.施工方人员入场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特种作业必须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 核管理规定》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并应 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及其他有关高处作业安全要求执行。潮湿场地施工 应采用24V电压照明。 5.在水池、水箱体内施工时,应做好通风保障工作。 6.室外施工时,施工现场应采用设置隔离带等安全措 施。

6.2.1材料设备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材料、设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设备应 有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说明书等;材料、设备中属于 步水产品的,还应附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件;管材、阀门 等重要产品应对不同批次进行抽检: 2.进口产品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质量合格 证明、检测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中文文本;

3.检查线缆、设备的品牌、产地、型号、规格、数量 及外观,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表 无损伤,填写进场检验记录,并封存线缆、器件样品: 4.有源设备应通电检查,确认设备正常。

6.2.2机具、仪器与人力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工具齐备、完好GB 50559-2010 玻璃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电动工具应进行绝缘检查; 2.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测量仪器和测量工具应根据国 家相关法规进行标定; 3.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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