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152-2012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pdf

GBT50152-2012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3.4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45757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50152-2012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pdf简介:

GBT50152-2012《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制定的一份关于混凝土结构试验的国家标准。这份标准详细规定了混凝土结构在设计、施工和维护过程中进行各种试验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包括材料性能试验、结构承载力试验、耐久性试验、变形和开裂试验等。

该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造的各类混凝土结构的试验工作,包括房屋建筑、桥梁、隧道、地下工程等各种工程结构。通过遵循该标准,可以确保混凝土结构试验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该版本的发布日期为2012年,对混凝土结构试验的各个环节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是混凝土结构试验领域的权威指导性文件。

GBT50152-2012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墙板试件上端长度方向的均布线荷载,宜采用横梁将集 分散,加载横梁应与试件紧密接触。当需要分段施加不同的 载时,横梁应分段设置。

5.2.7墙板试件上端长度方向的均布线荷载,宜采用横梁将集 中力分散,加载横梁应与试件紧密接触。当需要分段施加不同的 线荷载时,横梁应分段设置。 5.2.8同时进行竖向和侧向水平加载的试件,当发生水平侧向 位移时,施加竖向荷载的千斤顶应采用水平滑动装置保证作用位 置不变(图 5. 2. 8)。

立移时,施加竖向荷载的千斤顶应采用水平滑动装置保证作月 不变(图 5. 2. 8)。

T/CECS 511-2018标准下载1一剪力墙试件;2一竖向加载反力架;3一竖向加载千斤项; 4一滑动小车:5一水平加载千斤顶

图5.2.8剪力墙试件的加载示意

5.2.9集中力加载作用处的试件表面应设置钢垫板,钢垫板的 面积及厚度应由垫板刚度及混凝土局部受压承载力验算确定。钢 垫板宜预理在试件内,也可采用砂浆或于砂垫平,保持试件稳定 支承及均勾受力

5.2.9集中力加载作用处的试件表面应设置钢垫板,

9集中力加载作用处的试件 置钢垫板,钢垫板

图5.2.9集中力作用处的垫板 1一砂浆;2一垫板:3一预埋钢板

5.2.U当来用重物进行加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载物应重量均匀一致,形状规则; 2不宜采用有吸水性的加载物: 3铁块、混凝土块、砖块等加载物重量应满足加载分级的 要求,单块重量不宜大于250N; 4试验前应对加载物称重,求得其平均重量: 5加载物应分堆码放,沿单向或双向受力试件跨度方问的 堆积长度宜为1m左右,且不应大于试件跨度的1/6~1/4; 6堆与堆之间宜预留不小于50mm的间隙,避免试件变形 后形成拱作用(图5.2.10)

(a)单向板按区段分堆码放

(b)双向板按区域分堆码放

图5.2.10重物均布加载 单向板试件:2一双向板试件:3一堆载

图5.2.10重物均布加载 单向板试件:2一双向板试件:3一堆载

5.2.11当采用散体材料进行均布加载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散体材料可装袋称量后计数加载,也可在构件上表面加载 区域周围设置侧向围挡,逐级称量加载并均匀摊平(图5.2.11); 2加载时应避免加载散体外漏

5.2.12当采用流体(水)进行均布加载时,应有水囊

2当采用流体(水)进行均布加载时,应有水囊、围堰, 莫等有效防止渗漏的措施(图5.2.12)。加载可以用水的深

隔水膜等有效防止渗漏的措施(图5.2.12)。加载可以用水的深 度换算成荷载加以控制,也可通过流量计进行控制

图5.2.12水压均布加载 一水;2一试件;3一围堰:4一水囊或防水膜

5.2.13对密封谷器进行内压加载试验时,可米用气压或水压进 行均布加载(图5.2.13a);也可依托固定物利用气囊或水囊进 行加载(图5.2.13b);气压加载还可以施加任意方向的压力。 加载应满足下列要求: 1气或水囊加压状态下不应泄漏; 2气囊或水囊应有依托,侧边不宜伸出试件的外边缘: 3气压计或液压表的精度不应低于1.0级。 5.2.14试验试件宜采用与其实际受力状态一致的正位加载。当 需要采用卧位、反位或其他异位加载方式时,应防止试件在就位 过程中产生裂缝、不可恢复的挠曲或其他附加变形,并应考虑试 生自重作用方向与其实际受力状杰不一致的影响

要采用卧位、反位或其他异位加载方式时,应防止试件在京 过程中产生裂缝、不可恢复的挠曲或其他附加变形,并应考 生自重作用方向与其实际受力状态不一致的影响。

(b)利用气囊(水囊)进行加载

5.2.15试件的加载布置应符合计算简图。当试验加载条件受到 限制时,也可采用等效加载的形式。等效加载应满足下列要求: 1控制截面或部位上主要内力的数值相等; 2其余截面或部位上主要内力和非主要内力的数值相近 内力图形相似; 3内力等效对试验结果的影响可明确计算。 5.2.16当采用集中力模拟均布荷载对简支受弯试件进行等效加 载时,可按表5.2.16所示的方式进行加载。加载值P及挠度实 测值的修正系数出应采用表中所列的数值

表5.2.16简支受弯试件等效加载模式及等效 集中荷载P和挠度修正系数少

续表 5. 2. 16

5.3.1结构试验开始前应进行预加载,检验支座是否平稳 表及加载设备是否正常,并对仪表设备进行调零。预加载应 试件在弹性范围内受力,不应产生裂缝及其他形式的加 金值

5.3.1结构试验开始前应进行预加载,检验支座是否平稳,仪 表及加载设备是否正常,并对仪表设备进行调零。预加载应控制 试件在弹性范围内受力,不应产生裂缝及其他形式的加载残 余值。 5.3.2结构试验的加载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索性试验的加载程序应根据试验目的及受力特点确定; 2验证性试验宜分级进行加载,荷载分级应包括各级临界 试验荷载值: 3当以位移控制加载时,应首先确定试件的屈服位移值, 再以屈服位移值的倍数控制加载等级。

1探索性试验的加载程序应根据试验目的及受力特点确定; 2验证性试验宜分级进行加载,荷载分级应包括各级临界 试验荷载值: 3当以位移控制加载时,应首先确定试件的屈服位移值, 再以屈服位移值的倍数控制加载等级。

在达到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Q。(F。)以前,每级加

不宜大于0.20Q。(0.20F。);超过Q(F。)以后,每级加载值 不宜大于0.10Qs(0.10F); 2接近开裂荷载计算值Qcr(Fcr)时,每级加载值不宜大 于0.05Qs(0.05F。);试件开裂后每级加载值可取0.10Q (0.10 Fs); 3加载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试验阶段时,每级加载值不 应大于承载力状态荷载设计值Q(F)的0.05倍。 5.3.4验证性试验每级加载的持荷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级荷载加载完成后的持荷时间不应少于5min10min, 且每级加载时间宜相等; 2在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Q(F)作用下,持荷时间不应 少于15min;在开裂荷载计算值Qr(Fr)作用下,持荷时问不 宜少于15min;如荷载达到开裂荷载计算值前已经出现裂缝,则 在开裂荷载计算值下的持荷时间不应少于5min~10min; 3跨度较大的屋架、桁架及薄腹梁等试件,当不再进行承 载力试验时,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Q(F。)作用下的持荷时间 不宜少于12h。 5.3.5分级加载试验时,试验荷载的实测值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在持荷时间完成后出现试验标志时,取该级荷载值作为 试验荷载实测值: 2在加载过程中出现试验标志时,取前一级荷载值作为试 验荷载实测值: 3在持荷过程中出现试验标志时,取该级荷载和前一级荷 载的平均值作为试验荷载实测值。 5.3.6当采用缓慢平稳的持续加载方式时,取出现试验标志时 所达到的最大荷载值作为试验荷载实测值。 5.3.7当要求获得试件的实际承载力和破坏形态时,在试件出 现承载力标志后,宜进行后期加载。后期加载应加载到荷载减 退、试件断裂、结构解体等破坏状态,探讨试件的承载力裕量、 破坏形态及实际的抗倒塌性能。后期加载的荷载等级及持荷时间

不宜大于0.20Q(0.20F。);超过Q:(F。)以后,每级加载值 不宜大于0.10Qs(0.10Fs); 2接近开裂荷载计算值Qcr(Fcr)时,每级加载值不宜大 于0.05Qs(0.05F。);试件开裂后每级加载值可取0.10Q (0.10 Fs); 3加载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试验阶段时,每级加载值不 应大于承载力状态荷载设计值Qd(Fa)的0.05倍。

..4 验证性试验每级加载的持何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级荷载加载完成后的持荷时间不应少于5min~10min, 且每级加载时间宜相等: 2在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Q(Fs)作用下,持荷时间不应 少于15min;在开裂荷载计算值Qr(Fcr)作用下,持荷时问不 宜少于15min;如荷载达到开裂荷载计算值前已经出现裂缝,则 在开裂荷载计算值下的持荷时间不应少于5min~10min; 3跨度较大的屋架、桁架及薄腹梁等试件,当不再进行承 载力试验时,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Q(F。)作用下的持荷时间 不宜少于12h。

.3.5分级加载试验时DB50∕T 1047-2020 沥青路面精表处技术规范,试验荷载的实测值应按下列原则石

1在持荷时间完成后出现试验标志时,取该级荷载值作为 试验荷载实测值: 2在加载过程中出现试验标志时,取前一一级荷载值作为试 验荷载实测值; 3在持荷过程中出现试验标志时,取该级荷载和前一级荷 载的平均值作为试验荷载实测值。 5.3.6当采用缓慢平稳的持续加载方式时,取出现试验标志时 所达到的最大荷载值作为试验荷载实测值。

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适当增大加载间隔,缩短持荷时间,也 可进行连续慢速加载直至试件破坏

应根据其体拥,同适增大加载间隔,缩持时间,还 可进行连续慢速加载直至试件破坏, 5.3.8对于需要研究试件恢复性能的试验,加载完成以后应按 阶段分级卸载。卸载和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级卸载值可取为承载力试验荷载值的20%:也可按各 级临界试验荷载逐级卸载; :2卸载时,宜在各级临界试验荷载下持荷并量测各试验参 数的残余值,直至卸载完毕; 3全部卸载完成以后,宜经过一定的时间后重新量测残余 变形、残余裂缝形态及最大裂缝宽度等,以检验试件的恢复性 能。恢复性能的量测时间,对于一般结构构件取为1h,对新型 结构和跨度较大的试件取为12h,也可根据需要确定时间。 5.3.9试件的自重和作用在其上的加载设备的重量,应作为试 验荷载的一部分,:并经计算后从加载值中扣除。试件自重和加载 设备的重量应经实测或计算取得,并根据加载模式进行换算,对 验证性试验其数值不宜大 代太试验荷裁值的20%

结构和跨度较大的试件取为12h,也可根据需要确定时间。 5.3.9试件的自重和作用在其上的加载设备的重量,应作为试 验荷载的一部分,并经计算后从加载值中扣除。试件自重和加载 设备的重量应经实测或计算取得《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 锡伯文、满文名义字符、显现字符与合体字 32点阵字型 第2部分:正黑体 GB 25905.2-2010》,并根据加载模式进行换算,对 抢证胜代於共数适不点 适200

5.3.9试件的自重和作用在其上的加载设备的重量,应作为

验荷载的一部分,:并经计算后从加载值中扣除。试件自重和加载 设备的重量应经实测或计算取得,并根据加载模式进行换算,对 验证性试验其数值不宜大于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的20%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